锋行篮下-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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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锋在这里很受欢迎,毕竟不是每个酒吧的吧台后面,都有一个身高超过两米,造型异常彪悍的猛男当调酒师。
这里可能不会是皇后街最豪华的酒吧,但绝对是纽约市最有个性的。
并不是它的装修有多么特立独行,品位多么高雅。
连陈锋自己都这么认为,这酒吧真不是一般的有个性。
因为真的没有哪个老板竟然会懒到不给自己的酒吧取名字,只是在挂了一个BAR的标志。
如果不是当初看到门口贴着招工启示,陈锋可能也看不出来这竟然是一个酒吧。
而且那个叫吉姆的胖子老板,除了很懒之外,还很有个性,因为整个纽约可能也只有他才会雇佣陈锋来当酒吧的调酒师。
要是按体格来说的话,陈锋很明显更适合当个看场子的,而不是一个站在吧台后面用摇酒壶耍花活儿的调酒师。
不过真的应该说吉姆这家伙的眼光很独到,从陈锋工作那天开始,他每天至少要调配出去几十杯鸡尾酒。
甚至有几个街区之外的人,就像赶着看热闹一样,眼巴巴的跑到BAR来观看这奇异的景象。
不得不说,在篮球场上能用那双大手控制住篮球的陈锋,在搞定那小小的摇酒壶时,同样具有天分。
能把调酒玩出美感的人不少,不过能把调酒玩出美感,还超过两米,一身肌肉的猛男,着实不多。
看惯了美女帅哥之后,来BAR的人,总是能在陈锋这里找到新鲜感。
何况这家伙调的酒确实有点水平,特别是那些烈酒,总会被陈锋调出一种让味蕾爆炸的感觉。
连吉姆那个懒惰的老板都会为自己的选人眼光洋洋得意,当然,他付出的薪水也绝对能让陈锋满意。
毕竟拖欠或者黑掉薪水这种事情,也得看是对谁,一个陈锋这体格的店员,哪怕是当老板的,也有相当大的压力。
吉姆可是亲眼见过,曾经有个喝醉酒的家伙在吧台旁边闹事,然后被陈锋用一只手扔到了大街上。
那醉鬼当时就被摔断了两根肋条骨,如果陈锋不是扔,而是用拳头去解决这个问题,恐怕那家伙就可以直接去订购一块墓地了。
自打陈锋在酒吧工作的第一天开始,那些没事儿捣乱的人,就安稳了很多,起码不敢在酒吧里明目张胆的闹事儿。
那一身壮硕的肌肉,可绝对不是吃素的,陈锋所能爆发出的力量,可以轻松的摆平一些不知好歹的人。
吉姆可不认为自己那已经有点臃肿的身材,能扛得住陈锋一拳。
所以,他肯定不会在薪水上给陈锋制造不必要的麻烦,何况那家伙给他带来的收益,已经足够让他表现的大方一点。
陈锋在BAR的日子过的平平淡淡,除了偶尔被那些喜欢猛男的女客人骚扰之外,他完全没有在篮球场上的那种锋芒。
酒吧里面不少人甚至都不知道这个造型生猛的家伙,一个星期前曾经在洛克公园里让无数人目瞪口呆。
虽然很多人看着他那个身高的时候,都认为这家伙更适合在篮球场上释放能量,而不是在一个酒吧里调制着鸡尾酒。
上帝经常会安排些奇妙或者诡异的事情,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上演。
不过这是西方人的说法,这要是换成中国话,叫无巧不成书。
但是按照陈锋自己的总结性发言来解释,就一句话,纯TM扯淡,这就是他对一切偶然事件的盖棺定论。
当陈锋在几年以后,非常难得有空闲的坐在电影院里,看着那部半传记式的《社交网络》时,看着电影开头,他泪流满面,深有感触。
在影片一开场,主角就被女人甩了,垂头丧气的坐在了电脑前。
没钱,没女人,身为一个悲催的死宅男,也许主角已经倒霉到极限了。
假如他那时不是把手放在键盘上继续自己的编程任务,而是选择在这个时候把手放在键盘下,点开了某个被隐藏的文件夹。
也许以后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价值250亿美元,坐拥5亿用户的网站了。
而是多了一个没事儿在家对着爱情动作片释放自己人生精华的死宅男。
他除了能浪费点卫生纸之外,就没有别的贡献了,美国GDP的浮动,还有那沟通世界的网络,肯定和他无关。
所以说,人生的一切机遇,都在于你如何选择适合自己下手的地方。
陈锋现在下手的地方就在吧台上,正在摆弄着那个小巧的摇酒壶。
不过此刻他不用担心摇酒壶会脱离手的控制,只是在自己面前坐着的那个人,让他有点无语。
酒吧,是一个经常会诞生点暧昧情绪的地方。
但首先你是一个功能和性取向都很正常的男人,而你面前的必须坐着的是个功能和性取向都很正常的女人。
当然,你是同性恋的话,不在这个讨论范围内。
另外,那女人也不能有一副让人欲哭无泪的容貌,毕竟大多数人都是感官型的禽兽,美女还是可以通吃一切。
可惜陈锋明显不能满足以上两个简单的要求,因为他面前坐着的那家伙是个纯粹的爷们儿,而且还是个看起来有点猥琐的胖子。
一个两米多的调酒师,早就成了BAR酒吧里的一道独特景观。
现在在这个大个子调酒师的面前,又多了一个看来很诡异的胖子。
在酒吧角落里面起腻的那几对同性恋,甚至很恶趣味的在猜想,陈锋和这个胖子是不是在谈什么关于一个孤独的夜晚和旅馆大床的交易。
虽然他们在私下打赌,不管是卖前,还是卖后,陈锋健壮的体格绝对能让那个猥琐的胖子第二天没办法从床上顺利的爬起来。
周围的异样眼光顶多是让陈锋感觉到有点压力,毕竟他还没修炼到没皮没脸的地步,不过面前这个胖子到是让他感觉到有点危险。
有那么一瞬间,陈锋一直感觉这个盯着自己看了快半个小时的胖子,他就像是一只丛林中的食肉动物,在从各个角度欣赏自己的猎物。
虽然看起来这个猎物的身板儿有点大,而那个猎手的身高至少和他要差上将近四十厘米。
在这诡异的气氛有继续发酵的可能时,率先打破寂静的陈锋,不是那些无良的围观者,而是那个看起来有点猥琐的胖子猎手。
“大个子,你有兴趣去打篮球吗?我说的是能赚钱的那种。”
胖子的声音有点干涩,但已经足够让那些围观者听清这句话。
在这一刻,BAR的酒吧里,没有七彩祥云,没有拉风的出场。
只有一个身高超过两米的大个子调酒师和一个眼神猥琐的胖子隔着一个吧台,大眼瞪小眼的对瞅。
当多年以后陈锋回忆起这个瞬间的时候,他只想说一句话,“拷他大爷,那个该死的胖子前后憋了能有半个多小时,结果就问了这么一句!尼玛呀!那家伙当时绝对是大脑反应迟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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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来自AND1的诱惑
其实每个保安叔叔都是哲学家。。。他们每天的工作都问3个哲学上的终极问题:“你是谁?”“你从那里来?”“你要到那去?”。
陈锋现在也有成为哲学家的倾向了,他只想问问眼前的这个胖子。
“你哪位?”“你干嘛来了?”“你有病吧?”
对于一个坐在吧台目不转睛看着自己有半个小时的家伙,竟然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但凡是个神经正常的人,都会感觉有点莫名其妙。
最主要的是陈锋真不认识这家伙到底是谁,而且这货的眼神透着一股子相当不善良的目光。
那个胖子看陈锋,就好像是盯着一块儿鲜美的牛排,就差流口水了。
陈锋现在真有一种立刻拎起这胖子衣服领子,把他甩到大街上的冲动。
估计“探戈公爵”也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情况,一点儿也看不出来这家伙是那个能在洛克公园口若悬河谈古论今的老痞子。
不过这也不怪公爵有点愣神,毕竟他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观察陈锋。
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里,公爵满脑子都是那个午后,陈锋在篮筐下蹂躏对手的场景。
公爵见识过太多的牛@逼人物,从能被贾巴尔推崇的街头领军人物“山羊”厄尔·麦尼考特,到阿尔斯通这样已经杀进NBA的顶尖街头高手。
可以说,在洛克公园这个街头篮球的圣地,公爵差不多见证了它所有的辉煌时刻,那些传奇的球星,都在他眼前上演过震撼的表演。
但公爵真的很少见到能在街头球场上如同暴龙一般宣泄自己力量的猛人,陈锋的那几次进攻,不光是震撼了对手,同样让公爵念念不忘。
这年头在街头篮球场上,更多的人选择玩技术,好像每次戏耍别人都能让两分球变成三分球一样。
很多打球的家伙,包括“辣酱”这样的街头高手,也都沉迷于技术。
已经很少有人能把街头篮球打得这么暴力,这么凶残,而眼前这个家伙,无疑就是一个炸药桶,一触即发。
不过公爵一直没认为自己在别人的眼中,会是一个很猥琐的胖子形象。
虽然自己的裤腰已经无限接近啤酒桶,但公爵一直认为自己还是一个很潮的中年人,起码很猥琐不沾边。
但他盯着陈锋看这半个小时里,他的表现,除了猥琐之外,还有一点儿贪婪的味道。
这并不是公爵真的有什么特殊嗜好,而是这家伙对篮球的一种敏锐感觉,特别是他在重复十几遍观看那场对抗赛的录像之后。
他对于陈锋这个横刺里杀出来的大家伙,完全是有点着迷了。
这么爆裂的进攻型打法,可能他的小技术是没有查普因玩的那么细腻圆滑,但那种肌肉中蕴含的爆发力,足够引爆整个现场的气氛。
那场比赛过后,整个洛克公园都在为这个光头小子欢呼,只是没人注意到他到底是什么时候溜走的。
陈锋当时就像是一个让人感觉兴奋的催化剂,他完全让球场陷入疯狂。
就算那场比赛已经过去一周的时间,公爵还是能听到不少人在场边对那个光头猛男念念不忘的讨论。
包括自己的老对头杰瑞,也时常不经意的提起那个下午,那个光头野兽肆虐球场的一幕幕。
虽然那该死的比赛让杰瑞输掉了两百美元,但按他的话来说,值了。
可以想象得到,那九分钟的比赛,让多少人记忆犹新,无法忘怀。
“辣酱”那些布鲁克林队的人,更是从洛克公园消失了,都说是因为那场大逆转,让查普因有点儿没脸在纽约待了,只能暂时避出去。
而布鲁克林的那帮家伙们,也很自觉的不来洛克公园凑热闹,他们毕竟是输给了皇后区,愿赌服输。
只是不少布鲁克林的支持者对陈锋的横空出现一直在抱怨,很多人都在猜测,这会不会是那些皇后区的家伙们,从NCAA或者NBDL招来的职业球员?否则为什么都没有人见过这个该死的光头大个子!
公爵是那种认准了一件事情,就会去做的人,否则他也不会再过去的一个星期时间里,一直在打听陈锋的消息。
有时候你不得不佩服这种纽约的地头蛇,他总是有各种消息渠道,去打听自己想知道的东西。
哪怕是陈锋这种刚落户在皇后区的外来者,只要是公爵想要知道点什么,并不会特别困难。
而且街头这种地方,没有多少秘密可言,就算是有,也会被挖出来。
虽然陈锋在篮球场上是横空出世,但他总归是有自己的生活轨迹。
就像那辆飚起来速度能赶上F1的肯沃斯重型卡车一样,陈锋这种造型彪悍异常的牛人,肯定不会默默无闻。
篮球打得这么疯,他在街头总会有点名气,只需要一点儿线索,公爵就能挖出对方背后的事情来。
其实要是不去调查陈锋的过去,可能公爵还不会这么贸贸然的跑到皇后区的酒吧来。
毕竟公爵更多的还是在洛克公园这个范围内混日子,不会轻易的到别人的地盘上。
只能说这个大家伙过去两年在德克萨斯做的孽太多了,再加上那场让人惊艳的表演,让公爵这么个老油条也有点不淡定了。
“扫遍整个德克萨斯的街头。。。”,当公爵听到别人给自己爆料的时候,他甚至认为那个家伙是再跟自己开玩笑。
虽然德克萨斯的街头篮球地位没有纽约这么拉风,但那好歹也是整个西南区最强的地方。
方德球馆也是西南地区最好的街头球场,不少NCAA和来自街头的民间高手,基本都在那边混日子。
但那个给公爵回馈消息的人,在提及陈锋的时候,说了一段来自德克萨斯的评价。
“西南区那帮有点名气的家伙们,只要看到那辆肯沃斯的重型卡车在哪个球馆门前停着,他们就会立刻离开,不会有任何迟疑,两年!那家伙只用了两年时间,踩遍了德克萨斯所有的球馆。”
“你不知道,他离开德克萨斯的那天,有多少人希望这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