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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064穿入聊斋 作者:南朝陈(起点vip2012.10.28完结)-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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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而,陈剑臣总想找个门路多赚些钱来,帮忙补贴家用,分担压力。

    百无一用是书生,说的就是未中举人之前的状况,肩不能挑,手不能举,满口之乎者也,所谓的满腹经义诗文,放个屁都不响。

    陈剑臣绝不愿做这样的书生,他的见识决定了其志不在此,而有心的求新求变——锻炼身体是一方面,发掘正气的诀窍是另一方面。得知辟邪笔中蕴涵的正气会随着使用消耗而逐渐减弱,乃至直到完全消失后,这让他又产生出一种危机感——单纯的依赖外物,此路并不持久。

    人,最终还得依靠自己本身的本事。

    天下最大,道理最大,可道理也必须要通过你的本事表现出来;否则就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只是空洞的说教,不能让别人信服。

    看着陈剑臣在大口大口地喝粥,阿宝坐在一边很满足地看着,等他吃完,又立刻抢着收了碗筷,拿出去清洗。

    吃过粥,陈剑臣有了兴致,又铺开白纸开始练字,不过他没有使用辟邪笔,而是用另一支寻常的毛笔——

    好钢用在好刃上,辟邪笔,是要留着对付狼妖的;尤其现在这情况,更不能轻易耗用。相信等婴宁回来,此事就该做个了断了。

第二十六章:凶焰

    三天。

    婴宁一去竟然三天都不见回来,陈剑臣心生疑虑:莫非小白狐失手被狼妖击杀吞噬了?这并非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毕竟事到临头,实在有太多的变数出现,充满了偶然性,有时候一个小小的细节就能决定事情的结局。

    如此想着,陈剑臣便有些焦急。

    他和婴宁相处了一段时光,对其颇有好感,在陈剑臣心目中,婴宁就像是一个懂事礼貌的小女孩子,勤奋好学,知书识礼,懂得知恩图报。

    诸种品质,俗世中很多人都未必具备。

    陈剑臣本和婴宁约定,一天后它就从山上回来的。但现在,已经过了三天,其中肯定出现了某些变故。

    会是哪方面的变故?

    陈剑臣感到心绪不宁,他既然答应要帮助小白狐,如果其发生了什么意外,自是会感到遗憾,耿耿于怀。

    这种感觉,和失信于人差不多。

    ……

    黄昏。

    婴宁离去后的第三个黄昏,天色又见阴沉,层层叠叠的铅云低低地压下来,好像要化身为一张巨大无匹而沉重的大被子,徐徐而下,把大地镇压住。

    人在其中,没来由就有一种压迫感。

    陈剑臣立身于院子,抬头望天,观察天色。

    “留仙哥,进屋子里吧,外面冷。”

    阿宝走出来,脆生生叫道。

    陈剑臣摇摇头:“没事,我就看一会。”

    阿宝不再吭声了,她知道读书人有观望风景的习惯,什么风花雪月呀,什么流水飞鸟呀,都喜欢看,看着看着,就能吟出诗句、写出文章来。

    阿宝喜欢听陈剑臣吟诗——虽然,她根本听不懂,但只要听着陈剑臣抑扬顿挫的声音,便觉得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这个时候,是做晚饭的时候,村中许多人家的烟囱都袅袅地飞出了青烟,倒是一片安宁的氛围。

    突然村口处一阵激烈响起的狗吠声打破了这一片安宁。

    那阵狗吠声响得非常突兀,猛烈,就像全村的狗同时都在扯开喉咙吼叫般,一听就知道有突发事件,事不寻常。

    陈剑臣疾步奔出家门口,不说他,村中很多的人都闻声跑了出来,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近期恶狼为祸,风声鹤唳的,很多人都难以安心。

    “啊!”

    不绝于耳的狗吠声中,骤然冒出一声人的惨叫。

    “狼进村了!”

    然后就是一阵气急败坏般的大叫。

    哐哐哐!

    有人敲起了告急的铜锣声——这些铜锣,本是预备于乱世之时,有山贼流寇侵犯的时候才会敲的,已多年不见动静。但现在,却雨打芭蕉般急促地响起来。

    狼进村了,莫非竟是那黑狼妖?

    陈剑臣心一紧——他可是知道这两天村中的猎户都倾巢而出,奔赴枫山的了。村中剩下的人手中虽然也有不少壮丁,但基本都是只具蛮力的汉子,难成气候。汉子以外,就是老弱妇孺了。

    “狼进村了?”

    村西边郑大屠家,郑大屠刚才听到狗叫得心慌,赶紧便提了一大把杀猪刀出门看个究竟,现在一听是狼进村,顿时吓得一哆嗦,掉头就闪回屋子里,飞快地关门。

    那不是普通的狼,那是一头成妖成精了的狼……

    郑大屠非常确信自己的判断。

    类似郑大屠这般被惊吓得关门闭户的人不少,但也有一些胆子壮,想拿到丰厚悬赏的汉子立刻从家里拿了家伙出来,其中有锄头、铁叉、锤子……就连菜刀都有。他们汇合在一块,迈开大步冲了出去。

    陈剑臣也想冲出去,后面却被阿宝一把抱住——这阿宝年纪轻轻,看起来细胳膊细腿细腰的,此时居然爆发出巨大的力气,抱得陈剑臣紧紧的,不让他出门。很快,莫三娘也慌里慌张地跑了出来,叫道:“留仙,赶紧回来,阿宝关门。”

    陈剑臣沉声道:“娘,阿宝,你们这是做什么?我身为读书人,自该有道义气节,岂能眼睁睁看着一头畜生祸害乡邻而自己当缩头乌龟?”

    莫三娘带着哭腔道:“我不管,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让你出去的。”

    此时外面已经乱成了一锅粥,鸡飞狗跳的,七、八条汉子正手持器具,一边吆喝壮胆,一边把一头巨狼团团围住。

    那头巨狼,全身皮毛漆黑如墨,体型庞大,竟如一头牛崽子一般,一对铜铃般的眼睛凶光毕露,面对着把它围住的人群,丝毫不惧,反而露出了满口的尖牙利齿。

    “旺财,上去咬它!”

    其中一个汉子一声吆喝,命令自己的看家狗去咬黑狼。可那只狗刚上前几步,被黑狼一瞪眼,便嗷呜一声哀鸣,掉头就跑,跑得远远的了。

    汉子骂了一声粗口,吼道:“我们一起上。”

    举起手里的一根碗口粗的木棒,抢先扑了上去;其他人也不甘示弱,不约而同地发起了进攻。

    吼!

    居中的黑狼猛地仰天一声嗥叫,声音极大,震得人耳膜都在嗡嗡响。

    呼!

    仿佛打了一个喷嚏般,黑狼两个大鼻孔中骤然飞出两道清气。

    清气遇风而变,瞬间变成一股大风,呼啸飞旋,飞沙走石,狂乱无比。

    被这股大风一刮,别说动手,就连眼睛都睁不开;勉强睁开的,基本都被狂风刮起的泥沙眯了眼睛,又痒又疼,泪流不止。

    走啊!

    这一下,所有的人都慌了,顿时失去了拼斗的勇气,夺路而逃。

    吼!

    黑狼这一阵肆虐,大感快意,又是一声嗥叫。但它并没有追逐众人,反而施施然地四腿迈开,在村中走着,一边走,一边低着头,用鼻子在地上嗅着,仿佛在嗅着什么踪迹。

    如今它简直就是把景阳村当成了枫山后山,随意而行,村中的人都躲在家里,无不噤若寒蝉。别说人,就说那些猪狗牛羊都似乎感受到了什么极其可怕的存在,纷纷匍匐在地,声息全无。此时此刻,就算黑狼走过来,一口把它们吃掉,它们都会表现得逆来顺受的。

    狼妖凶焰至斯!

    吼!

    黑狼蓦然发出第三声嗥叫,声惊四野。

    陈剑臣脸色一变——他很清楚地听到这一声,就是在自家门口外吼出来的。狼妖来到了他家门口,停住了脚步。

    它,就在门外!

第二十七章:狼妖

    (今日仍然要出门,这一章早点发了,跪求支持!)

    狼妖如此斗胆,大摇大摆地闯进村中,此事大不寻常,亦再次超乎陈剑臣的意料——

    要知道妖精鬼怪开窍通灵不易,很是难得,属于大机缘。故而它们在本能上往往会十分谨慎小心,在修为低浅的情况下,为了吸取人类精阳生气,基本都是通过伪装迷惑等等隐秘的手段获取的。

    此举自是避免声张,以免惊动了人间修道之士,招来杀身之祸。

    ——那山魈披上画皮,变身美人桃花来迷惑王复就是个中例子。

    不过此为常态,但却不是定理!

    凡事无绝对,事有反常必有妖。

    狼妖光天化日之下毫无忌惮地冲进景阳村,大加肆虐,就肯定会有缘故。

    莫非,是为了下落不明的婴宁?

    陈剑臣脑海急速闪过这个念头——此事的发生,亦让他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哪怕妖精鬼怪,由于出身不同,它们之间也是存在很大的区别的,不能一概而论。其中当属妖类最为自由发达,它不是怕这怕那,只敢在黑夜出来游荡的孤魂野鬼,也不是活动范围往往被固定死了的精怪,而是拥有强悍本体的存在。

    本体强悍,就是一种非常优质的特性,再加上具备了智慧的头脑,因此,妖类是生活得最为滋润的,寿命也极长。如果再有机缘,得到真正的道法,修炼千年,甚至能修成无上大道,跃然成为妖仙。

    到了那等境界,妖,就不再是妖。

    这个情况陈剑臣并不陌生,自从得知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极为不简单后,他甚至胡思乱想过,天地之间,会不会有类似于白娘子这般的千年蛇仙存在……

    然而眼下并不是适合胡思乱想的时候——

    砰!

    喀嚓!

    下一刻,凶悍无比的狼妖已经破门而入,目露凶光地盯着陈剑臣。

    陈剑臣就立在里屋的大门口处,手中拿着一把劈柴用的斧头——手横利刃,把守家门。只因他是家中唯一的男子,他应当如此,也必须如此。至于面对的是何等存在,皆不在考虑之中了,是狼妖,或是恶徒,几无区别。

    莫三娘早已六神无主地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倒是阿宝颇有些胆色,她呆在陈剑臣身后,右手居然抓住一把有些残旧的剪刀。少女的心里在想着,等会留仙哥和恶狼拼斗的时候,自己就冲上去狠刺那恶狼的肚子……

    她不怕……

    虽然,她小腿的腿肚子在微微颤抖着,但是她真得不怕!

    狼妖喉咙里发出一连串低吼,眼神玩味地打量着陈剑臣——这种眼神绝不会出现在任意一匹普通的狼身上,若等闲人被这般瞧着,只怕立刻就会被吓得心惊肉跳,转身逃跑了。就说杀生无数,胆肥且大的郑大屠,被狼妖瞪了一眼都好几天做噩梦,心悸不已。

    但陈剑臣不是闲人,他也不能退后半步,反而要表现得镇定自若。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处理局势变化,一惊,一慌,就会死得更快。

    在这般情况之下,冷静和勇气尤为重要。

    真正的读书人,泰山崩于眼前而色不变。说的,就是他们具备着强大的遇事不惊的能力——这种能力,往往能起到救命般的效果。

    书生的镇定,无疑让狼妖大动肝火,它巨眼一瞪,后肢发劲,强悍的身躯猛然弹起,裂开大嘴,凶狠地飞咬向陈剑臣。

    “着!”

    陈剑臣抡起斧头,呼啸劈下。他没有学过斧法,这一斧也没有任何花俏之处。

    嘣!

    那狼妖身在半空,竟然还能灵活地一个扭身,倏尔之间,一只左前爪子准确地搭上了斧头把柄上,用力一扯。

    这一下,就像那些武林高手施展出“空手夺白刃”的高深武学一般——只是,狼妖用的是爪子。

    爪子更有力,更加犀利。

    陈剑臣到底缺乏高水平的搏斗经验,被狼妖搭上了斧头把柄,一拧一拽,斧头便被夺了去。

    狼妖顺势退后几步,爪子一甩,那柄斧头便“呼的”飞出了院子外面,不知所踪了。

    后面莫三娘和阿宝看见,登时被吓得不轻——能做出如此动作的,这哪里还是一头狼呀,分明就是一头妖怪!

    狼,竟成了妖怪,难道世道真要大乱了吗?

    桀桀!

    狼妖把斧头扔掉,咧嘴一笑——它真的是在笑,哪怕笑声如磨铁石,十分的刺耳难听。

    扑通!

    莫三娘再也承受不住,晕倒在地——她毕竟只是个寻常的妇道人家。

    “阿宝,快扶我娘进去。”

    陈剑臣依然沉着。

    阿宝这时也是大感惊慌,赶紧拽着莫三娘,半抱半拖着,回到房间去。

    狼妖笑完,再度开始移动,步步紧逼过来,双目瞳孔竟然迸射出两道红芒——

    唧唧!

    屋顶上猛然传出狐狸的尖叫声,随即一道白色的身影奋不顾身地扑了下来,冲向狼妖。

    小白狐,婴宁。

    它果然,就在附近。

    吼!

    见到白狐终于出现,狼妖登时兴奋地发出一声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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