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毁灭与重生-第1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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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沉降都市的迷雾之中。卡尔看着他掉下去,胜利的微笑更加明显地在他俊美的脸上浮现。
身后,一个女人发出嘶心裂肺的叫喊,这声音似不甘,也似怨恨。卡尔回头看了眼,瓦莲金娜最后一缕金发也已化成尘埃,融入这压抑阴沉的月尘中。瓦莲金娜消失后,她的衣物连同一面镜子落入了下方的灰色尘世。
卷末节 烈焰中重生的不死鸟
卡尔降落地面,在着火的洛杉矶街道间寻找占辉的身影。那样的高度坠下,粉身碎骨也不说定。
他躺在火焰旁,身体意外地完好,除了胸前的那个洞。卡尔对这样的状态表示惊奇,走近了看,尽管这已经成了具尸体,可在火光下却如睡着了般。卡尔伸出手,似要触摸冰冷的身躯,一旦被他触碰了,有机物便会如瓦莲金娜那般灰飞烟灭。对他来说,仅仅让占辉死,远远不够。
一只麻雀突然落在了尸体上,对着他发出声尖吼。卡尔收回手,惊退了几步。又是这只麻雀,他明明亲眼见到它被反射回的激光轰得四分五裂了。
“不死之身?”卡尔极度警惕地盯住它。
麻雀绿豆大的小眼炯炯有神,它也盯住卡尔,不让他进犯分毫。
“你是谁?”卡尔问。他没有贸然攻击,在不死之身面前,任何攻击都只是浪费神力,而这只小鸟看不去会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占辉的尸身。卡尔对它使用读心术。“你是……”他的表情变得微妙,眯了眯眼,嘴角扬出不自然的笑意。“既然是你,我更加不能放你回去。就算杀不了你,也要把你永远禁锢起来。”
卡尔的身体泛起了白光,与此同时,麻雀冲向了他。卡尔侧目回避开麻雀身上耀眼的金光,并往后跳了一大步,他对这个敌手非常谨慎。
麻雀并没有施展实质性的攻击,只是斥退他而已,金光后仍是渺小的身体。它全身的羽毛抖动起来,渐渐脱落,体内有柔和的金色光辉逐渐向外扩展。当全身闪出光芒的时候,麻雀的身体轮廓突然拉长,化为人形。光芒散去,一位赤身裸体,皮肤棕色,黑发齐腰的男子站立在了卡尔面前。
卡尔俊美的脸上浮现出的笑容更像是在抽搐。他盯住突然现形的男子说:“现出原形了?你就是那位绰号‘米克特兰’的神选战士?”
“我追随着太阳。”化为人形的麻雀说,“魁扎尔科亚特尔,我们似乎已经七十年没见了。如果您敢前进一步,请试试。”
“哈!”卡尔像受到了绵羊的威胁般,轻蔑笑了声,“你杀不了我。”
“您也杀不了我。”男子说:“虽然不老不死的身体为我带来了许多精神上的烦恼,但在与敌人战斗时,这副身体非常有用,使我不用惧怕任何神力。”
“不需要杀你。如果你真这么有本事,也不会被变成麻雀,几十年不能言语了。”卡尔停顿了一下,像在回忆,然后又说,“是在那时候吧?特斯卡特利波卡临死前碰过你的麻雀身体,他为你解开了咒语?老东西,快死了还给我找麻烦!”
“魁扎尔科亚特尔,请离开吧!您想要杀死的人已经死了。”米克特兰一直挡在卡尔与占辉之间。
卡尔摇头,“尽管他的确死了,可只要肉体还存在于这个世上,我便不能放心。我必须毁灭一切可能威胁到‘羽蛇’的东西。”
“一具死尸对您有什么威胁?他是我的旧主,让我安葬他吧!如果您一定要这么做,恕我不能保持对您的尊敬了。”
“你已经对我非常不敬。”
卡尔的深蓝双目盯住了对方,米克特兰本能地撑出了金色防护壁,但攻击透过了防护壁,直袭每一个细胞。米克特兰的身体僵在了那里,棕色身体渐渐泛起红色,他的每一个毛孔里都渗出了血珠,皮下的毛细血管爆裂了。如果换作任何一种生物,恐怕此时已经倒下,但他不会,因为他是拥有不死身的米克特兰。
他发出怒吼,全身成了血红色,他不仅没有止住流血,反而使血管爆裂得更厉害。鲜血从他身体的每一处流出,滴聚地面,四处流淌,不死的身体使他的造血机能异常活跃,这血似源源不绝。血液像是他身体的延伸,可以随他的意识控制,它们展开来,如在地面画出的红线。突然,鲜血化为火焰,一堵火墙直冲灰黑的天空。这火焰与城市里其它烈焰不同,更加明亮耀眼。卡尔深知它的威力,血液燃烧而成的火近似于太阳的光热,是不能靠近的。
明焰背后闪出金光,卡尔眼见着生出金翼的米克特兰,抱着占辉的尸体,冲出火海,化为了一道划破天空的流星,消失于黑沉的月尘之云中。
卡尔紧握双拳,面对一个不知死为何物,连死亡都要为之避让的对手,纵使他是至高神也毫无办法。强压心底的不甘怒气使他的蓝眸变得如狂暴的深渊般使一切生物(炫)畏(书)惧(网)。
大火类城市蔓延,洛杉矶迅速化为火海,人类在疯狂尖叫、奔逃。这些人经历过末日般的月球坠落的灾难,以为大灾变再次发生了,情景犹如地狱。卡尔白色的身影在火场中从容缓步地前行,使他显得与众不同,不过只知逃命的人类哪里会注意到他,更不会想他有什么不同。
他飞上了一幢大厦的顶层。浓烟与火焰自动为他让路。他在一具尸体前停下了脚步。不过只是看起来像尸体而已,仔细观察,这个人还活着,但也仅悬了半口气,身体大部分已着了火,手里却仍握着只狙击枪。卡尔如发现了将废物变成宝贝的妙方似的,很感兴趣地笑了。
序之节 终有尽头的生命
在许多年之前,洪水刚从大地上退去,瘟疫肆虐,人类瘦弱得如同骷髅。一名披着破烂斗篷的男人踏过干涸的河床,走向不知名的方向。
比起那些病人,他很健壮,甚至比普通人更健康。在这样的年头,这样的人通常不会被视为凡人,而他的确也不是凡人。
“你要到哪儿去?年轻人。”河床边坐着位骨瘦如柴的小男孩,低着头说。
男子停下来,看向男孩。“我要去米克特兰特库特利的国度。”
“去那儿干什么?那是死人去的地方。”
“为了使人不死,我必须去那里。”
“不死?不死有什么好?”
“我的妹妹快要死了,医神也治不好,只有求助死神才能让她活命。”
“人总是要死的,何必呢?”
“可她是我最心爱的妹妹,哪怕让她多活一天也好。”
“多活一天、多活两天,与现在就死有什么区别呢?”
男孩抬起头,面色青紫,嘴唇发乌,眼圈也是黑色的。如果不是他仍在活动,恐怕会认为他早已是具死尸了吧!“任何生命终有尽头,唯独我永生不死。好好看看我是谁吧!年轻人。”男孩说。
年轻人极惊讶,赶忙跪下行礼,“我没认出来是您,永生的米克特兰特库特利。请原谅我的无礼。”
“没什么无礼不无礼的。”男孩说,“许多神从我身边走过时,都没能认出我。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故意忽视死亡的存在,而当他们认出我时,又表现得十分害怕。你向我乞求生命对吗?向死神乞求生命,你真是找错对象了,年轻人。”
“请答应我的请求,任何代价我都愿意付出。”年轻人乞求说。
“任何代价吗?”死神想了想,“我的规矩你是知道的,打个赌吧!”
年轻人伏首倾听他的指示。
“我就赌,有没有人甘愿为你的妹妹献出生命。除了你自己,如果有人愿意为她去死,我便认输。你觉得怎么样?”死神露出得意笑容,“不过你输定了。人都是愿意活,而不愿意死的。”
年轻人回到家中,非常抑郁。妹妹躺在病床上,意识快要消失了。他到哪儿去找一个甘愿为妹妹牺牲生命的人呢?
母亲见到他痛苦,几番追问下,问出了原由。之后,母亲什么也没说,拿出家中仅剩的粮食,为他做了顿好吃的,催促他明天离开村子。他是神选战士,应该回到神的身边去了,妹妹的病是她的命,谁也逆转不了。
但是,就在这天夜晚,母亲在房中悄悄自尽。年轻人直到第二天醒来才发现,他扑倒在母亲身旁,仰天痛哭。死神出现在他面前,母亲是为妹妹而死的,他服输了。依照约定,死神带走了纠缠妹妹的疾病。作为第一个赢了死神的人,死神送了他一件特别礼物——不老不死的身躯。
这副身体使年轻人成为人或神争相羡慕的对象,人们渐渐地不再叫他的名字,而是给他取了与死神之名相近的绰号——“米克特兰”。
妹妹虽然恢复了健康,但随着岁月流逝,她的年华逐渐老去,由少女变为少妇,人老珠黄,皱纹与银发爬上她昔日美丽的脸庞。而年轻人依旧还是“年轻人”,他握着妹妹的手,看着满脸皱纹的她走向自然的消亡,如同看着清泉从指缝中流走,这是任何力量都无法挽回的规律。
任何生命终有尽头,这是死神常说的话。生命总会逝去,执着地去挽留,到头来还是逃不过注定的结局。
任何生命终有尽头。活一天、活一年、活十年的区别在哪里?
任何生命终有尽头……终有尽头……
米克特兰站在荒凉的山丘上,距离他出生到现在,少说已有数千年了。他目睹过无数国家或城邦的兴衰,见证过绿洲变成沙漠,岛屿沉入海底,世间的沧海桑田在他眼中不过是生命的小插曲,过眼云烟而已。到最后都是要毁灭的,人类也好,其它生物也好,有谁能不死呢?
对面山谷的狼嚎叫得很厉害,米克特兰感觉到那里有神选战士,所以他飞了过去。
倪云杉已退到了绝壁,她坐在地上,荒木休枕着她的腿,已经死了。狼群围着他们,却不敢攻击,米克特兰的出现使它们更加害怕。
“你可以轻易驱散它们,为什么不做呢?”米克特兰问。
少女抬头望着悬浮空中的陌生人,警惕地问:“你是谁?”
米克特兰一时不知该怎样介绍自己,想了想说:“我们其实很早以前就认识了,你们给我起的名字叫小空。”
少女眼中浮出惊讶,但这丝光彩很快暗淡下去。“早该想到的,小空那样的鸟怎么可能是只麻雀?小空,你为什么在这儿?占辉大人呢?瓦莲金娜呢?他们成功了?”
以前的倪云杉是个狂妄极端的少女,她这样平静地说话是很少有的。米克特兰回答,“占辉殿下已经死了。瓦莲金娜也是。”
倪云杉眼中的神采再次暗淡了几分,自语说:“都死了吗?荒木君也一样……没有死在神手里,没有死在强劲的对手手里……”
“驱退儿狼群,或者飞离它们,对你来说很容易。已经结束了,该去哪儿就去哪儿吧。”米克特兰说。
“如果我驱退它们,它们只有死。”倪云杉抚mo着荒木休的额头说。额头上的窟窿已经不出血了,但血腥味引来了更多饥饿的野兽。
米克特兰迷惑了,“你能毫不留情地杀死人类,却不忍心杀死狼?”
“它们是我的朋友。”倪云杉说,“人类是我的敌人。我和荒木君立志消灭人类,可到最后仍被人类害了。人类真是又卑劣又无耻,却怎么也无法消灭干净的生物。我们终究还是输了……”
“不,没有。这场战争没有输赢,到最后都只有毁灭。说实话,你所做的一切不过是画蛇添足。人类作为一种生物,无论多么强大,终逃不过自然律法,灭绝是一切物种的归宿。强大的生物死亡了,新物种才会欣欣向荣地生长。死亡是为了新生,新生命又会以死亡祭献更新的生命,自然界就是这样循环,百万年、千万年、上亿年不变。”
“是吗?我能看到吗?人类的灭亡。”
“你被复仇迷住了双眼,当然见不到。在你眼中,人类永远都是不灭的,因为他们已成为你生存的标靶。自从火场逃生时起,你就把他们想得既肮脏又拥有极强的生命力。如果你能放弃仇恨,好好活下去,会见到那一天的;否则你永远认为他们杀不干净。”
“可惜,那一天不是由我创造的,对吗?那是自然规律。”倪云杉发出淡淡一笑,“我既做不了人类的改造者,也做不了他们的毁灭者。反而是我做的一切,被人类的一颗小小子弹毁灭了。难道因为仇人总是要死的,就放弃复仇了吗?如果放弃复仇,我的生命又还有什么意义呢?”
“这是你自己需要解开的问题。”米克特兰看着她,多看了几眼,“再见。我们可能永远不会再见了。”他缓缓转身,渐渐升高。米克特兰再没往回看,他只听见狼群叫得很厉害,然后随着他的远飞,而逐渐没有声音。
……
他望着占辉苍白的没有血色的,如冰一般的尸身,想起了对倪云杉说的话。他对她谈到了自然规律,万事万物总有消失的时候,新旧更替,循环不息。然而从没有谁见过哪一种死去的生物再活过来。
米克特兰没有掩埋尸体的打算。这一次,他多么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