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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女大当嫁 作者:唐清-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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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云叹口气,换她攥回安碧如的手,往她原来的梧桐树下走,好在,总有个可以接纳她们的地方。
  快接近了。
  凌云讶然,那里也被占了?
  才下梧桐树,便有凤凰来。
  有驳驳像古钱币似的光影子,撂在一个纤长瘦削的女孩身上。
  凌云慢慢接近,仔细看姑娘形容美好极致的脸,肤色嫩白,圆巧下巴,眉眼弯弯,频频而笑,暗藏风情。背靠那个紫色大花圃,像嵌在风景画里的一片叶子,难能可贵,叶落尘土不归尘,有独立自信的态度——恰巧是凌云少有的态度。
  凌云痴看的时候,总爱翩翩颔首,造成友谊的误会。
  那姑娘于是眯眼朝凌云更欣然了。
  凌云受宠,并不有惊,只幽静想,眼熟,什么地方看过这样美丽的花?
  凌云对姑娘道,“等人?”
  “不,看人。”
  凌云挑眉,跟刚刚八卦妹一样转身看那个热闹咨询处,复又打量姑娘,道出这么一句失调的话,“你并不是“中间派”。”
  姑娘接口很顺,“是的,我应该还算是漂亮的。”
  凌云深深吃惊,她能理解她?不,不只是理解,而是一份看透。她是不是一直在旁边观察了她好久?那么,自己就不应该吃惊,而是应该害怕。
  凌云还没有反应,姑娘也伸过来手,没有捏过油饼干,薄而细腻的手掌,好看得过分。
  “李羽裳,经管系一年级,可以作个朋友吧?”
  凌云微微后退,觉着与她比与“八卦妹”相处还不适意。
  她念经济的,有古典的气质,她有诗意的色相,却又真是生意人的口吻。
  凌云无措,“为什么……”
  李羽裳不落的微笑,“刚刚我不在看其他,一直看的——是你。”
  凌云还是,“为什么……”
  “你不认识我了?”
  “……”
  “我是那晚你家宴会上羡慕你的女生啊。”
  哦——“荷叶边”,说话口气像夜晚悠悠游开的萤火虫。
  她说过羡慕凌云的,凌云记起来,当成开玩笑,这么入画的姑娘,还需羡慕谁?
  她说过会和凌云见面的,凌云记起来,不敢轻忽,这是种缘分?还是种刻意?
  李羽裳对凌云,也对安碧如,“一起,去喝杯咖啡如何?”
  凌云当时并没有发觉,这么九月奢奢的天气,喝咖啡是多么不适宜。那么只是一种借口,借什么口,做什么事呢?凌云也没有与安碧如对看,也没有问问这个刚结识的朋友之一愿否愿意同去,她自己就顺从走,慕慕傻傻地顺从走了。

  四 四角桌
  医学院大钟楼旁静藏着一家名为“蓝衫记”的小咖啡馆。挑的地方不错,远离中央教研大楼,这季节,周旁又铺满了绿,浓荫斐斐,沁凉小径,往来并不拥挤,即使人们不小心擦肩了,彼此对一个有礼有歉意的微笑,温存拔开身子,依然各走各向,不闻任何讨厌的嘈杂。只每日清晨有偶尔路过的晨锻跑步者,或者挨近于旁的钟楼里,在整点时分发出的报时钟声,大钟有九十多年历史,随建校而建,想象原本那声音应该悠远而辽阔,现今——只是沧桑。还有就是像现在这样的午后,慕名而来,欲寻一个赏心下午的休闲者,为这处增添一些无伤大雅的人声气息。咖啡馆是由老旧的阶梯教室楼改建而成,外壁是漆粉剥落的砖墙,本就爬满了常春藤,别地方的爬山虎都没有这里长得大且肥,午后晒过太阳了,早去掉了露渍,没有水灵灵的味道,不过却也安静,那风沙沙挑逗着,它们动却不乱,不吵人,特别——是不打扰咖啡馆里昏昏欲睡的学子。咖啡馆门前就是用碎石铺开的一条中央小道,小道两边有两个长方形的圃子,各种一排芭蕉树,缭缭寥寥的只有一个坏处,爱招一些小虫子。小道往前走,又是一个圆圃子,一棵好大的青松,要换冬天来看更好,那时压雪,现在嘛,只是用来藏东西了,藏住后面那个咖啡馆,藏住咖啡馆里的人,藏住人心里种着的,丝缕心情。
  关于店名,不好事的同学也会猜想,是店里泡的“蓝山咖啡”特别有名,还是店主人是个爱穿蓝衫子的姑娘。只听说主人是学校的自家人,打从这儿毕业的,又走了回来。那个可能的蓝衫子姑娘,心思又是何等细腻巧妙?进店堂一看,底楼的阶梯式课桌与椅子,一张未撤,那上头的楼顶却凿了一半,和二楼通开了气,剩余的一半台面被围了镂空花纹的法式栏杆,设一些雅座,收费更高些,景境儿更静些,有人喜欢。所以,每天一楼的大众座位是满的,二楼的娇气座位,也是满的。
  二楼东西两面都有一竖落长而窄的仿欧式窗户,原本镶的却是中国腔的白净玻璃,店主人接手后,让人添上了艺术彩绘,阳光很好的时候,从窗户里透射进的光芒,能在地板上画画,抽象的,让人咂咂无穷的画面意象,有像是毕加索的“肢裂的手”,达利的“柔软的钟”,还有像是梵高的“星夜”。若两面窗户同开,那太好了!经窗外龟背竹过滤后的风,是那样清新而干净,呼吸一口,能帮人洗胃,也能帮人洗性。今天,只开了一扇,只能凉快两三桌的客人。
  靠开窗的四角桌,桌旁对放四张椅,两张空着,橘红的椅面,两张坐着,两个品色不同的男孩。
  浩云的两耳各塞一只耳机,神色安宁地听着也许同样是安宁的音乐。
  他上身一件宽松却不拖沓的白衬衫,袖口恰到好处地挽上,略略紧着胳膊肘,下身一条薄棉质料的米色休闲裤,穿来只有稀少的褶子,显得干净而干谨。胸前的纽子一溜排都是很用心地扣住,只接近领口的两颗放松着,任那小襟口随意敞着,露出并不苍白的肌肤,却也是细腻的棕色,隐隐有舒肤佳肥皂的清香。
  他的头发理得短,没有用任何加工材料,就是两边拢着整齐,有时会有额前的一两根发丝轻轻擦到眉尖子,佻佻地动,只被他不用心地一甩,那仅多余的浮躁味道也一扫而光了,只剩习惯性的稳重。
  他静赏音乐,透心透性,半闭目,脑袋也随音乐微微晃动,更细微颤颤的还有他的睫毛,不是狂乱的激情,只像窗外承受美好阳光的那片绿意盎然的龟背竹叶。
  浩云对过的另一个男孩,刚放下一本书,一本厚硬封面,封面上贴着“玻璃工艺制作欣赏”几个美术字的书。男孩又拿起了一件玻璃制品,捏在手里转玩着欣赏。
  这个男孩表情丰富过浩云,倒不是笑多过浩云,贴上他脸的,更多的是道不清味道的皱眉,从眉梢到眉弯,有妩媚幽幽的味道,幽幽着午后的阳光,幽幽着咖啡馆外的徐风,幽幽着手边的香浓咖啡,幽幽着刚看过的书,还是——幽幽着眼前这件玻璃制品壁上投射出的自己的脸呢?一样道不清。
  他是喜欢手中的东西的,只玩转的时候就是不小心,就是浮浮着性子。被他握住的小玻璃也似恼,恼他不更稳重一点,怕他保护不了自己,那最后倒霉的还是自己,不小心摔碎了,他是没事,它要投胎却难,还真不如当初不要被他喜欢上呢。
  他睁着眼睛,精神很好,玩了一会儿,转身看看窗外,他的头发削到正好能遮住半个耳朵,发质密,昨儿个刚洗过的样子,不够伏贴,散散的,被面前风一撩,有些乱了形状,他拿另一只手抽空去拨拢它们,指尖深入头发,一顺而下,只这瞬间,有种纯然的天真和可爱。他这个动作可吓着了手里的玻璃品,再次提醒,喂,喂,你可小心一点!
  他转回脸的时候,轻轻叹了口息。
  浩云许若听到了,许若也不是,正巧拿下了耳机。
  浩云望对过的朋友一眼,“还在看哪。”
  那男孩开始娓娓道,“Dala Chihuly不愧为国际知名吹制玻璃艺术大师,你看他的作品将粗犷的轮廓及丰富多彩的边线,同这种晶莹剔透的器皿材质完全融合在一起,完美,真是完美……”
  浩云在他啧啧有声中两手对做阻止状,“行了行了,一说到你喜欢的,就没完没了了。”
  那男孩竟会半偏过脸,三分羞赧。
  浩云端起面前似乎半凉的咖啡,啜了一口,从杯子上再看他一眼,“不知道除了玻璃这种东西外,还有没有能令你痴爱的了。”
  “有!”男孩大声,回答很干脆。
  浩云微微有惊,“哦”了一声,不是在挑问,他了解面前人,就算刻意去问他也不会告诉自己,除非是他率先愿意说出口的。
  男孩抬抬头,观察浩云,等他开口提问他又不响了,于是他也只能不了了之。
  男孩不是非常热爱咖啡,他喝只是为了排遣尴尬和无聊,像现在这刻。
  浩云和男孩各抓自己的杯子,不像品,而像灌了。
  一杯完了,各自放杯而看,相视一笑。
  浩云说,“要是被妮子看见我们这种喝法,她往后再也不会欢迎我们了。”
  “嗯。”男孩至此静默。
  浩云伸伸懒腰,从椅子上稍稍正高身子,探往楼下看,啧而叹,“好漂亮的风景。”
  男孩随浩云看过去,“开玩笑,以为真有景呢,原来是女孩子。”
  “你不觉得,女孩子有时就是一道风景吗?”
  “不觉得。”
  “我至少可以肯定,刚刚你口口声声令你痴痴的另外一样东西,决不是女孩子了?”
  “哼。”
  “你这样的家伙,这样的观点,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女孩子喜欢你?”
  “哼……”
  “难不成真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浩云摇摇头,再看看下面,眨眨眼,突然问,“如果你来选,你会追哪个?”
  “你也会开这样的玩笑?”
  “呵呵,正如你所说,纸上谈兵的玩笑而已,哎,别打岔,说说看。”
  正从门口进来的,有三个女孩,左边一个胖胖的,能引人注目,着一袭淡褐底子淡红条纹的连衣裙,并不适合她,右边一个纤纤的,也能引人注目,也穿一条连衫裙,通色的白,借用希腊女祭司服的肩袖造型,裙摆子却收得窄,围住那两条长长白白的腿,腰间佩一条黑色漆皮腰带,看上去爽利清新透了。中间一个,上身T恤,下身马裤,不是太胖,也不是太瘦,所以,也就引不起任何注目。
  男孩也只是受了浩云的怂恿,略略一看,收回身子,再不发言。
  浩云只能自说自话,“要我选的话……”
  他顿了一会儿,真像是认认真真地思考,连男孩也被他一本正经的口气吓住了。
  “要我选的话,就选中间那个。”
  “你的品位很独特啊。”
  “为什么这么说?”
  “你为什么不选左边的,或是右边的。”
  “我为什么要选中间的?”
  “是啊,你为什么单单选中间的?”
  浩云仍是看着楼下说的,语气像是恍恍,也像不是,“你看,多可爱呀……”
  男孩吃惊,去找浩云的眼睛,没从里面找到什么。
  凌云竟陪着李羽裳在这个新到学校的餐厅里,吃了顿简单的午餐,觉得自己很不可思议。
  凌云看安碧如也很不可思议,她没走,和凌云李羽裳跟到现在。
  直到李羽裳提议去喝杯咖啡。
  凌云说,“我不熟悉这儿。”
  李羽裳笑,“我也是。”
  凌云和李羽裳便一起看向安碧如。安碧如撇撇嘴,“医学院有家叫“蓝衫记”的咖啡馆,听说很不错……”
  “那我们走吧!”李羽裳没等安碧如说完,一拉凌云就拔腿。
  凌云想说,你也别这么急匆匆兴奋奋的,我们又不认识,还不得靠八卦妹带路?
  事实证明,李羽裳的“带路”也不赖。
  李羽裳先踏进咖啡馆,尔后是凌云,垫底的反而是安碧如。
  进了门口,仨人换给队形,成了羽裳在右,碧如在左,而凌云,永远是那个中间。
  凌云一看咖啡馆内景,有拔腿想走的冲动。
  第一排的阶梯座位口,坐着一个吃冰激凌的女生。
  看到冰激凌,凌云就想到自己入学庆功宴的晚上。看到这个吃冰激凌的女生,凌云又想到那个有月亮的自家庭院,庭院里那个偷自家露水的男孩,那男孩在室外无人独处时,也像月亮,在灯红酒绿中,像,像红酒玻璃瓶上映出的扭曲的脸……
  冰激凌女生一身红装,夏末里穿来像是一团火,所以她猛吃冰激凌,面前已经摆了三个空叠子,本来应该还好,一看到凌云吧,她再多的火气也降不了。
  红衣女孩注意到凌云仨人了,一双晶晶妙目只盯着中间。
  凌云好傻,嘴里“嘿嘿”,冲她点头。
  她本来愣着,凌云一动,她眼里突地簇起一堆火,一拍木课桌,朝凌云走过来。
  凌云只觉扑面而来一阵辣辣的味道,有些悻悻,脚下也不由自主退了退。
  红衣女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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