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娱乐1971-第2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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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台下的歌迷嘶声尖叫起来,他们几乎全部都看过《人鬼情未了》这部电影,自然看出王梓钧刚才是在表现电影最后的男女主人公相见分离,即将天人永隔的情景。
歌声已经停止,王梓钧却与那女舞者紧紧抱在一起,舞台上像是时间静止了一样。
隔了几秒钟,台下才再次爆发出热烈的尖叫与鼓掌声。
“谢谢,谢谢我们来自台湾云门舞蹈团的舞蹈家们。”王梓钧放开那个女舞者,和她握了手才转身面对歌迷,“大家好,我是王梓钧,非常高兴能来新加坡举办演唱会……”
“梓钧,梓钧……”
“王梓钧我爱你……”
王梓钧的话音未落,台下便又传来此起彼伏的尖叫声,将他的说话打断。
黄焕婵此时已经画好妆,正潜伏在影迷之中欣赏演唱会,她做嘉宾是在第二阶段,唱粤语歌的时候才出现。
就在刚才,王梓钧那一出歌舞实在将她震撼到了。
这才是真正的演唱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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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焕婵也举办过好几次演唱会,参加的歌友会以及演唱秀不知凡几,但却都只是她在上面孤零零地唱,没有一场能跟眼前的演唱会相比。
不仅仅是创意的问题,还有财力的问题。开演唱会最主要的目的还是赚钱,但王梓钧现在这场演唱会的光是舞蹈团队就有三个,而且跳的舞蹈也是精心编排的,加上精美的灯光、音响等舞台效果,整场下来,所花的钱肯定不少。
换做一般的歌手,估计最后门票钱能不能拿回成本都是问题。即便是包赚不赔,也没有哪个老板会花这种“冤枉钱”去弄舞蹈,因为只要歌好听,名气够大,照样尝尝爆满,花钱在舞蹈上,这不是诚心跟钱过不去是什么?
至少,新加坡的唱片公司没有这种气魄来办这种演唱会。
另外,现场歌迷的疯狂也让黄焕婵很无语,她虽说风靡港台东南亚,也唱歌英文歌和国语歌,但大多是翻唱五六十年代的粤语老歌,甚至是老上海的歌曲,她的歌迷年龄一般都在三十岁以上,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矜持老成的。
“……新加坡的朋友都很友善,我这几天过得非常开心,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的机会和新加坡的朋友交流。好了,刚才我们的开场有点伤感,现在带给大家一首我的新歌《yellow》。有请乐队”王梓钧打了个响指,工作人员迅速地带着吉他和话筒架过来,乐队也全副上阵。
一听王梓钧要唱新歌,歌迷们更加兴奋,他们可是好久没听过王梓钧的新歌了。
王梓钧将身上的西服一脱,随手扔到背后,露出里面的黑色夹克,接过吉他就弹奏起来。
“Looke_stars;
Lookey_shine_for_you;
And_everything_you_do;
Yeey_were_all_Yellow
……”
347【东南亚巡演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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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中国魂】
348【中国魂】
来参加演唱会的歌迷快要疯掉了,短短半个多小时,他们不仅欣赏了完美的歌舞,而且听到了王梓钧整整五首新歌。
绝对是新歌,没有听哪个歌手唱过,即便王梓钧本人以前也没唱过。
天啦,哪个歌手会这么做?唱片计划都还没有公布,居然就在演唱会上将新歌唱了出来。
“咦,王梓钧这么久了怎么只唱英文歌?”李伟玲奇怪道,相比起来,她更喜欢听王梓钧的中文歌曲。
蔡安茜一边随着歌曲的节拍晃动身体,一边笑道:“英文歌怎么了?只要是梓钧唱得就好听。”
“谢谢,再次谢谢我们云门舞蹈团的舞者。”王梓钧说,“大家掌声欢送他们离场。”
场下立即爆发出阵阵掌声,王梓钧反复几次提起云门舞蹈团的名字,已经让歌迷记住这只现代舞团。
这也是王梓钧与林怀民之间的约定,其实这次云门舞蹈团过来参演收费很低,除了报销吃住行的费用外,只需要发给舞者们一些补贴和奖金就可以。舞蹈团的演出费李怀民分文未收,而作为回报,那就是王梓钧帮着云门舞蹈团做宣传,打开东南亚的市场,想必巡演结束后,云门舞蹈团会收到很多演出的邀请。
王梓钧擦了擦额头的汗水,突然用粤语问道:“大家英文歌都听腻了吧?少字”
“啊”场下报以无数的尖叫,大家都知道王梓钧这是要唱粤语歌了。
“今天我请到了一位神秘的女嘉宾,”王梓钧笑问,“想不想知道她是谁?”
“邓丽君”
“尤雅”
()
“甄妮”
“丽莎”
“……”
歌迷们喊出五花八门的答案,说着自己喜欢的女歌手名字。
“有请,”王梓钧手一引,“有请我们新加坡的大歌星,丽莎,黄焕婵小姐'》”
黄焕婵拿着话筒走上台来,向下面招手道:“大家好,我是丽莎。”
新加坡巴掌大的地方,台下的歌迷即便不喜欢听黄焕婵的歌,但也绝对听过她的名字。既然是王梓钧邀请来的嘉宾,大家自然也不吝啬掌声。
“谢谢,谢谢大家。今天非常荣幸能来做梓钧演唱会的嘉宾,我可是沾了不少国际大明星的光啊。”黄焕婵开完笑道,她说得也是实话,今天她过来对于自己名气的提升是大有帮助的。
“下面请欣赏黄小姐'》带来的一首《相思泪》,”王梓钧再次擦了擦汗,“累死我了,我休息会儿先。”
在歌迷善意的笑声中,王梓钧退往后台,黄焕婵的歌声也响了起来。
“情人别去后人消瘦,
相思别离惹人愁,
难忘往日情深厚,
忍心抛弃负情未说缘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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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泪》是一首很老的粤语歌,邓丽君后来也翻唱过,但真正最先唱红的乃是黄焕婵。黄焕婵的歌声与邓丽君各有千秋,最大的特点就是吐词清晰,有种怀旧的柔情意味,而邓丽君却唱出了新意,带着自己的风格。
黄焕婵唱一首歌唱到快要结束的时候,王梓钧已经换好装出来,又与黄焕婵合唱了一首《千千阙歌》,黄焕婵才挥手离场。
“嘘”王梓钧突然做着噤声的手势,将话筒放到话筒架上。
歌迷们不解其意,但都静下来,眼睛盯着王梓钧,看他接下来会做出什么举动。
“轰轰轰”
舞台的两边各出来一队穿着雨衣和雨靴的舞者,如同军队一样踏着正步,最终集合在王梓钧身后立定。
王梓钧突然脱下刚刚才换上的齐膝长的风衣,里面是一身衬衣夹克,扣子也没有扣好,露出健壮的胸膛,下面是一条宽松的吊裆裤,脚踩着一双马丁靴。
这身打扮看起来吊儿郎当,就像是街头的混混一样,不过却比混混们有品位多了,现在的混混可没这幅打扮。
“喝”王梓钧打了个响指,吼道,“《开心的马骝》”
正是刘德华那首著名的《开心的马骝》。
音乐响起,张仁奎、张仁勇兄弟带领的霹雳舞队突然整齐划一地踏步,当王梓钧的歌声响起,原本严肃的步伐突然变得欢快起来。
“紫色夹杂,灰色衬衣,T恤橙雨楼;
思想放任,衣衫更是,不须多扣钮。
衫松裤大,胶表带着,拉绳的布袋;
街边跳动,开心快活,七彩的马骝……”
《开心的马骝》你不能说它歌词多经典,也不能说他曲调多别致,但却绝对够流行,轻松愉快,朗朗上口,配上舞蹈更是感染力倍增。
欢快的节奏,独特的歌声,和律动的舞蹈,顿时引起了歌迷的共鸣,恨不得当即就与台上的表演者一起跳起来。
更无耻的是,王梓钧手里捏着话筒,舞蹈动作自然不能向其他人那么大,但所做的动作全是抄袭迈克尔。杰克逊,那神奇的太空步伐看得台下的歌迷目瞪口呆。
“疯了要疯了”一个马来西亚的记者都忘记了拍照,只傻傻地看着王梓钧在那里边唱边跳。
这位记者没疯,歌迷中那种十多二十岁的小青年们才是疯了。在他们眼中,这首歌、这支舞实在太酷了,只恨此刻身边挤着人,不能立即跟着学跳。
“嘘”一首歌唱完,王梓钧再次微笑着让大家安静,然后猛然喝道,“《红日》”
“喔”在歌迷的呼声中,音乐再次劲爆起来,将整场演唱会推向一个高潮。
这次的粤语歌板块比之前的英文歌还要长,时而劲爆热血,时而舒缓柔情,王梓钧从头到尾一直牵着歌迷的情绪走。
“这次可能要离开得久一点,我给大家介绍一群可爱的小朋友。”王梓钧说着,一群可爱的小孩子便跑了过来。
离王梓钧最近的赫然是王祖贤,小姑娘刚满八岁,被王梓钧一把抱起来,然后问歌迷们:“认不认识她?”
“阿美她是阿美”有人突然叫出了王祖贤在《酒干倘卖无》中饰演的角色。
王梓钧对王祖贤道:“***,你来自我介绍一下。”
王祖贤看了一下场下黑压压的人头,也不害怕,说道:“我叫王祖贤,家住台北,今年八岁了。”
“嗯,好乖,来,亲大哥哥一下。”王梓钧把脸挨过去。
“不要,”王祖贤伸出小手把他的脑袋推开,“你脸上全是汗水,脏死了,才不要亲你。”
“哈哈哈”王祖贤的声音在话筒的帮助下传遍整个剧场,引起一阵哄笑声。
王梓钧一阵无语,下面不少女歌迷大喊道:“我来亲,我来亲……”
工作人员抬上来十多张案桌,每张案桌上还放了一本书,王梓钧将王祖贤放到一张案桌上坐下,然后独自离开舞台。
灯光突然明亮起来,十多个小孩子捧起书本,开始齐声朗诵: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这种简单的古文,在东南亚稍微有点年纪的华人都是必读的,但对于十多岁的青少年来说,却有些遥远,最多是家里的长辈让他们在家里读。这些年来,整个东南亚都在抑制华文教育,这种书本是不准在学校出现的。
当然,只是不准在学校教授而已,自己看还是可以的,还没有将四书五经沦为禁书的地步——除了玩屠华的印尼之外。
幼稚的童声响起,不少人都想起小时候家长或者老师逼自己念古文的情形,忍不住脸上露出笑意。
“下学了”
突然,一个旁白响起。
原先还安安静静读书的小孩子,突然嘈杂起来,有的老老实实地收拾着书包,有的却是将书一扔,跳上桌子,互相打闹起来,斗鸡的,猜枚的,拍手的,翻跟头的,很快就将舞台弄得鸡飞狗跳。
“哈哈哈……”看着乌烟瘴气的舞台和那些童真无邪的小孩子,歌迷们都忍不住笑起来。
就在歌迷的笑声中,台上灯光突然一黑。不多久,黑暗中突然传来叮叮咚咚的琴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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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灯光再亮起来,歌迷们惊讶的发现,王梓钧此时穿着右衽长衫,一副民国书生打扮,坐在那里,怀里还抱着一只二胡。
王梓钧的旁边,则坐着一个身着旗袍、怀抱琵琶的古典美女,刚才的琴声,正是琵琶发出来的。
而舞台上,亦多出一些书案、书柜、大门、墙壁、油灯、文房四宝等等,还有一男一女,正在依依惜别的民国情侣。
王梓钧拉动二胡,开口唱起来:
“一盏离愁,孤单伫立在窗口;
我在门后,假装你人还没走。
旧地如重游,月圆更寂寞;
夜半清醒的烛火,不忍苛责我……”
当王梓钧头几句歌词吐出,顿时引来一阵惊呼。在场的凡是三十岁以上的人,有几个不是从小念古文长大的,歌词中那种传统的古意如同三伏天的冰镇酸梅汤一样令人全身舒爽。
整首歌的配乐,大都是二胡与琵琶在演奏,显得古香古色,但偶尔夹杂的鼓点声,又来着一点摇滚与流行的味道。这古今中外的两种音乐想结合,居然显得那么得自然和谐,就好像即在听传统古典歌曲,又同时在听现代流行歌一样。
二楼包厢里,一个中年男子手中的雪茄已经燃到尽头也没有察觉,直到烧到了手他才吃痛跳起来。
这男人叫做李振华,正是黄焕婵所在的新加坡唱片公司的老板。
李振华和郑振坤是好朋友,王梓钧这个台湾大歌星来新加坡开演唱会,他自然要好好招呼。而黄焕婵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