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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我的宝贝-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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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墨西哥,不过是一场长程旅行的首站,以后全部中南美洲都得慢慢去走。而我,身为一个女人,完全忘掉了这场长途旅行绝对不可以犯的禁忌,就是买东西。

当我走在墨西哥城内所谓的“玫瑰区”时,被那些披风、衬衫、裙子、毡子弄得发狂,一心只想尽可能的买个够,至于能不能带著走,谁又去想它呢。

于是,我在挂著布料的小摊子之间穿梭,好似梦游一般东摸摸、西探探,迷惑在全然的幸福里。这种滋味,在一般百货公司陈列的衣物中,是找不到的。

好在买的衣物不是棉的就是麻的,它们可以折成很小,也耐得住绉。买了一大包东西,不死心,再跑到帘子后面去试一件衬衫。当我穿好衣服,拉开布幔,跑去照镜子的时候,一双深奥含悲的大眼睛,从镜子里注视著我。

我转身,看见了那个专卖铜器的摊位,在那摊位边,坐著一个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少年。我盯住他看,眼神交错了一下,彼此笑了笑,可是即使是微笑著,那个少年的黑眼睛里,还是藏著深悲。

他的摊子,完全没有一个人驻脚。

看了一下那堆铜器,打量了一下它们的体积。计算了一下行李的空间,这,就狠心不去看他了。不行,再怎么美吧,也不能买。太占地方了,除非把刚刚买下的衣服全都丢掉。

少年的那双眼神,在那半年艰苦的中南美之旅中,没有释放过我。只因没有买下那个摊子上的铜器,使我背负了那么重的歉疚感一站一站的走下去。

半年之后,旅行已到尾声,重新回到墨西哥城去转机回台。我发觉,如果咬一咬牙,手提行李还可以再加一两样东西。

就这么欢天喜地的往“玫瑰区”奔去。半年了,那个摊子还在,那双少年的眼睛,一样含悲。

我挑了两只紫铜的壶,没有讲价,快快的把钱交给这个少年。那时,我的心,终于得到了一点点自由。我走了,走时,忍不住回过头去,再看他一次。这一回,他的那双眼睛,仍然躲著一种悲伤,于是我想,他的哀愁,和买卖一点关系也没有。

就因为这一回头,反而更难过了。

二十年前出国的时候,一个女友交在我手中三只扎成一团的牛铃。在那个时代里,没有什么人看重乡土的东西。还记得,当年的台北也没有成衣卖。要衣服穿,就得去洋裁店。拿著剪好的料子,坐在小板凳上翻那一本本美国杂志,看中了的款式,就请裁缝给做,而钮扣,也得自己去城里配。那是一个相当崇洋的时代,也因为,那时台湾有的东西不多。

当我接过照片左方的那一串牛铃时,问女友哪里弄来的,她说是乡下拿来的东西,要我带著它走。摇摇那串铃,它们响得并不清脆,好似有什么东西卡在喉咙里似的,一碰它们,就咯咯的响上那么一会儿。

将这串东西当成了一把故乡的泥土,它也许不够芳香也不够肥沃,可是有,总比没有好。就把它带了许多年,搁在箱子里,没怎么特别理会它。

等我到了沙漠的时候,丈夫发觉了这串铃,拿在手中把玩了很久,我看他好似很喜欢这串东西的造形,将这三个铃,穿在钥匙圈上,从此一直跟住了他。

以后我们家中有过风铃和竹条铃,都只挂了一阵就取下来了。居住的地区一向风大,那些铃啊,不停的乱响,听著只觉吵闹。不如没风的地方,偶尔有风吹来,细细碎碎的洒下一些音符,那种偶尔才得的喜悦,是不同凡响的。

以后又买过成串成串的西班牙铃铛它们发出的声音更不好,比咳嗽还要难听,就只有挂著当装饰,并不去听它们。

一次我们住在西非奈及利亚,在那物质上吃苦,精神上亦极苦的日子里,简直找不到任何使人快乐的力量。当时,丈夫日也做、夜也做,公司偏偏赖帐不给,我看在眼里心疼极了,心疼丈夫,反面歇斯底里的找他吵架。那一阵,两个人吵了又好,好了又吵,最后常常抱头痛哭,不知前途在哪里,而经济情况一日坏似一日,那个该下地狱去的公司,就是硬吃人薪水还扣了护照。

这个故事,写在一篇叫做《五月花》的中篇小说中去,好像集在《温柔的夜》这本书里,在此不再重复了。

就在那样沮丧的心情下,有一天丈夫回来,给了我照片右方那两只好似长著爪子一样的铃。我坐在帐子里,接过这双铃,也不想去摇它们,只是漠漠然。

丈夫对我说∶“听听它们有多好,你听。”接著他把铃铛轻轻一摇。那一声微小的铃声,好似一阵微风细雨吹拂过干裂的大地,一丝又一丝余音,绕著心房打转。方要没了,丈夫又轻轻一晃,那是今生没有听过的一种清脆入谷的神音,听著、听著,心里积压了很久的郁闷这才变做一片湖水,将胸口那堵住的墙给化了。这两只铃铛,是丈夫在工地里向一个奈及利亚工人换来的,用一把牛骨柄的刀。

丈夫没有什么东西,除了那把不离身的刀子。唯一心爱的宝贝,为了使妻子快乐,换取了那副铃。那是一把好刀,那是两只天下最神秘的铜铃。

有一年,我回台湾来教书,一个学生拿了一大把铜铃来叫我挑。我微笑著一个一个试,最后挑了一只相当不错的。之后,把那两只奈及利亚的铜铃和这一只中国铃,用红线穿在一起。

每当深夜回家的时候,门一开就会轻轻碰到它们。我的家,虽然归去时没有灯火迎接,却有了声音,而那声音里,唱的是∶“我爱著你。”

至于左边那一串被女友当成乡愁给我的三个铜铃,而今的土产、礼品店,正有大批新新的在卖。而我的乡愁,经过了万水千山之后,却觉得,它们来自四面八方,那份沧桑,能不能只用这片脚踏的泥土就可以弥补,倒是一个大大的问号了。

好啦!千等万等,这副血色象牙手镯总算出现了。它在我的饰物中占著极珍爱的一环,有一阵为了怕小偷来偷它,睡觉时都给戴在手上不肯脱下来。

照片,在一般来说,往往比实物来得美丽。这一回照片说了谎,那份光泽、触感、细腻的纹路、甚而银镶的那个接头,在真实的物件里,胜于照片传达的美太多太多。

我有一个朋友,是加纳利群岛上最大的古董商,他不是西班牙人,倒是个印度人。

这个人,与其称他商人,不如叫他是个艺术品的狂人。在他的店中,陈列著的一些古董并不起眼,或说,他根本不把极品拿出来给人看。这位胖胖的中年朋友,只听见欧洲哪儿要举行拍卖会,他就飞去。回来时,如果问收获,他总是笑笑,说没收到什么。

可贵的是,这个朋友,对于我那么那么贫穷的收藏,也不存轻慢之心。只要得了一个破烂货,拿去他店里分享,他总是戴起眼镜来,用手摸摸,拿到鼻尖的距离去看看,然后告诉我又得了一样不错的东西。

我之喜欢他,也是这份分享秘密的喜悦。

终有一回,朋友关了店,将我带到他的家里去。家,在古老、古老区域的一幢三层楼房里,那幢房子的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一个房间的屋顶全是玻璃的,阳光透过玻璃,照著一座座文艺复兴时代的石像、巨大如同拱门的象牙、满盘的紫水晶、满架中古世纪的泥金书籍,满灾的中国大瓷花瓶、水晶吊灯、全套古老的银器、几百串不同宝石的玫瑰念珠、几百幅手织的巨大挂毡、可以用手摇出一百多条曲子的大型音乐箱、大理石的拼花桌、两百多座古老的钟、满墙的意大利浮雕……。这些东西,被这位终生不结婚的怪人藏在这一幢宽阔的楼房里。忘了说,他还有文艺复兴时代的伟大画家拉法尔的油画。

当我踮起脚尖在这座迷宫里当当心心的走过时,几乎要把双手也合在胸前,才不会碰触到那堆得满坑满谷的精品。

也只有那一回,起过坏心眼,想拚命去引诱这个人,嫁给他,等他死了,这些东西可以全是我的。后来想想,这个人精明厉害,做朋友最是和气,万一给他知道我的企图,可能先被毒死。

总而言之,我们维持著一种良好的古董关系,每次进城去,只要这位印度朋友又多了什么宝贝,两个人一定一起欣赏、谈论大半天。

去年夏天,我回到岛上去卖房子,卖好了房子,自然想念著这位朋友,去店里看他时,彼此已有三年没见面了。

我们亲切的拥抱了好一会儿,也不等话家常,这位朋友拿出身上的钥匙去开柜台后面一个锁住的保险箱,同时笑著说∶“有一样东西,等著你来,已经很久了。”

当他,把这副血色的象牙手镯交在我的手里时,我的心剧烈的跳动起来,而面上不动声色。摸触著它时,一种润滑又深厚的感觉传过手指,麻到心里去。

“银绊扣是新的,象牙是副老的,对不对?”我问。

那个店主笑著说∶“好眼力。你买下吧。”

我注视著那副对我手腕来说仍是太大了的手镯,将它套上去又滑出来,放在手中把玩,舍不得离去。

“值多少?”其实问得很笨。这种东西,是无价的,说圻一文不值,它就一文不值。如果要我转卖,又根本没有可能。

“象牙的血色怎么上去的?”我问。

“陪葬的嘛!印度死人不是完全烧掉的,早年也有土葬,那是尸体里的血,长年积下来,被象牙吸进去了。”

“骗鬼!”我笑了起来。

“你们中国的玉手环不是也要带上那一抹红,才值钱,总说是陪葬的。”

那里管它陪不陪葬呢,只要心里喜欢,就好。

那天,我们没有讨价还价,写了一张支票给这位朋友,他看了往抽屉里一丢,双方握了一次重重的手成交了。

最近在台湾给一个女友看这副精品,朋友说,那是象牙的根部,所以变成血色了。

这倒使我想起另一桩事情来,当我拨牙的时候,牙根上,就不是血色的。这又能证明了象牙的什么呢?

如果说,朋友的来去,全靠缘分,那么今生最没有一丝强求意味的朋友,就算蔡志忠了。

当蔡志忠还在做大醉侠的时代,我们曾经因为一场机缘,在电话里讲过一次话。那次是他打电话找人,我代接了,对方叫我也一同去吃晚饭,说,是他本人蔡志忠请客。

是好几年前的往事了。那天没有时间吩,对于这位漫画作家,就此缘悭一面。虽然彼此拥有一些共同的朋友,可是并没有刻意想过去认识。总认为∶该来的朋友,时间到了自然而来,该去的朋友,勉强得如果吃力,不如算了。

抱著这种无为而治的心情吩对待人际关系,发觉,那是再好不过。不执著于任何人事,反倒放心。

就这样过了好几年。每在国内时,翻到蔡志忠的漫画,就去看看,想某年某月某一天,曾经跟这位作者通过话心里很快乐。

去年吧,蔡志忠的漫画书《自然的箫声  子说》悄悄的跑到我的书架上来。在封面里,蔡志忠画了一张漫画,又写了∶“请三毛,多多多多多多……指教。”

发现他用这种漫画形式表达我心挚爱的哲人,先是一喜。

再看见这么谦虚又极有趣的“多多多多多多……指教”,心里感动。

打了电话去谢蔡志忠,那是第二次跟他讲话,最后异口同声的说∶“我们绝对不刻意约定时间灾点见面,一定不约,只看缘分。”

就此真的没有约过。

约的就是不约。

没过了几天,我回家,母亲奔出来迎接,像孩子一般喊著∶“快来看,蔡志忠请人送来一个好古怪的坛子,还附带送来了一大把长长的树枝,妈妈是看不懂,不过你一定喜欢的。”

我往餐厅跑去,桌上放的,正是一只深喜的老  ,不是普通的那种。我绕著它看了个够,惊叹一声∶“哦窖变。”

妈妈说∶“这只坛子扭来扭去的,一定不是平凡的东西,你说呢?”

我对妈妈一笑,说∶“从此以后,当心小偷!”说完冲去打电话给蔡志忠,说不出有多感谢。他那边,淡淡的,只说∶“喜欢就好。”

当我们全家人都欣赏过了这只带给我巨大快乐的  时,还是没有见过送  的主人。

当插灸  里的那一丛银杏已经开始发芽了的时候,都没有再打电话去骚扰过这位忙碌的画家。那时候,他的《列子说》也开始在《皇冠》连载了。

我当当心心的守住双方的约定随缘。

一天,有事跑到“皇冠艺文中心”去。由四楼下来时,想到画廊就在三楼,顺路下去看看在做什么展出。当我跨进画廊时,那个能干的黄慈美经理背著入口坐著,她正跟一个头发长长的青年很专心的说话。

当我看了一眼那个青年时,发觉,眼前的人正是不约而遇的蔡志忠,而他,也突然看见我的出现,两个人哗一下同时跳了起来,我尖叫一声他的名字,用手向他一指,好似正要出招,而人还跳在半空中。

就在同时,立即听见另一声惨叫,那个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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