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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我的宝贝-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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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睡不下去了,起身把床单哗的一抖,心中喊著∶“路斯、路斯,你就这么走了,不守信用的家伙,怎么死了一夜了,没见分明呢?我们不是最要好的朋友吗?”

这么在心里喊著不过几秒钟吧,听见客厅和花园之间的那副珠帘子,重重的啪一下打在关著的木门上。我飞跑出去看,那副珠帘又飞起来一次,再度啪一下打到门上,这才嗒、嗒、嗒、嗒、嗒的轻轻摆动,直到完全停止。

我呆看著这不可思议的情景,立即去检查所有的门窗,它们全是夜间关好的。也就是说,门窗紧闭的房子,没有可能被风吹起那珠子串著的门帘,那么,那飞起来击打著木门的力量是哪里来的?

“路斯,这不算,你显出来呀!我要看你。”我对著那爿客厅的门叫喊。

整个的房子,笼罩在阴气里,空气好似冻住了。我,盯住那个约好的方向看了又看。

再没有什么动静了。

那时,我发觉还穿著睡袍,匆匆忙忙换上牛仔裤,这才往尼可拉斯住的上一条街跑去。

路斯的死,是她自己求来的,只在下葬的那一霎间,我落了几滴泪,并不太意外,也不很伤心。

后来,路斯的金表,我转交给了她的孩子达尼埃,这串手链一直跟著我。

我猜想,路斯灵魂的没有显出来给我看,不是不愿,而是不能。不然,我们那么要好,她不会不来的。

而那珠帘拍门的情景,算不算路斯给我的信号呢?

照片中另外三样东西,那个别针、两个坠子,都是朋友们给我的。

给的时候,都说是存了半生的心爱物品。一听说是他人心爱的,总是推却,不肯收,那三个人,好似被一种东西迷住了似的,死命要给我。

收下了。不到三五年,这三个朋友也都以不同的方式离开了这世界。

好似,在他们离开以前,冥冥中,一种潜意识,想把生命中的爱,留下给我于是给了我这些佩戴的饰物。

对于死亡,经过这些又一些人,倒使我一直在学习,学习人生如幻的真理。

这个如同手掌一般大的石膏彩像静静的躺在一家小杂货铺中。

那时,我在南美的玻利维亚。

长途旅行的人,就算是一样小东西吧,都得当心,不然东买西买的,行李就成了重担。

起初,走过这家杂货铺,为的是去买一小包化妆纸,店中回答我说没有这东西。我谢了店家,开始注视起这个十字架来。

一般时候,每当看见耶稣基督被挂十字架时的情况,心里总是饱涨著想恸哭的感觉。

又有一次,在哥伦比亚首都的山顶教堂里,看见如同真人一般大小的塑像,塑出来的耶稣正被他身上背著的大十字架压倒在地上,一膝跪下了,头上戴著的荆棘刺破了他的皮肤,正在滴血,对著那副塑像,我曾经下跪,并且流下了眼泪。我知道,在我的心里,是很爱很爱耶稣的。

这一回的玻利维亚,这一个塑像中的耶稣,连身体都不完整,只是象征性的挂著双手和半个躯体。感人的是,在那副为著替世人赎罪而死的十字架下面,被放坐著一个十分自在又微胖的人,在耶稣的十字架正下方,又放著一匹小驴子。

这两样东西,人和驴,好似因为十字架的救赎而得到了一份平静和安详。

很喜欢世人如此解说十字架的意义,而它并不是一种游客的纪念品,那是当地人做了,卖给当地人的。

那时候,我的行李中,能塞的东西,可能只有蚂蚁了,所以注视了这个十字架很久,没有买下来。

最后再去看这家小铺子的时候,那个店家对我说∶“那你就买下了吧!不占空间的。”

我想了一会儿,先买了一个新的手提袋,这才买下了我的耶稣。将这塑像放在空空的手提袋中,心情特别的好。

这么一来,它就一路跟回了台北,至今还站在我的书架上呢。

又来了一幅挂毡。

所有的挂毡都是手工的,有些是买来的,有些自己做。另外三块极美的,送了人,照片里就看不到了。

我喜欢在家中墙上挂彩色的毡子。并不特别喜欢字画。总以为,字画的说明性太强烈,三两句话,道尽了主人的人生观,看来不够深入,因此在布置上尽可能不用文字。

这幅挂毡本身的品质比起以后要出来的一幅,实在是比不上的,只是它的故事非常有趣。

一次长途飞机,由东京转香港,经过印度孟买停留的那四十五分种,乘客可以下机到过境室内去散散步。

我因为在飞机上喝橘子水,不小心泼湿了手,很想下飞机去机场内的化妆间把手好好的清洗一遍,免得一路飞去瑞士手上粘答答的。

那班飞机上的乘客,大半是日本旅行团的人,不但如此,可以说,全是女人。当我走进孟买机场的化妆室时,看见同机的日本女人,全都排成横队,弯著腰,整齐一致的在那儿刷牙。

看著这个景象,心中很想笑,笑著笑著,解下了手表,放在水池边,也开始洗起手来。

就因为那一排日本人不停的刷牙,使我分了心。洗好手,拿起水池边的手表,就走出去了。

没走几步,只听得一个年轻的日本女人哇的一声叫喊,接著我的肩上被五个爪子用劲给扣住了。

我回过身去,那个女人涨红了脸,哗哗的倒出了一大串日文。我看那来人神色凶猛,只知道用一句日文去回她∶“听不懂呢听不懂。”

她以为我装傻,一把将我握在手上的表给抢了去,那时,我用英文说了∶“咦!那是我的表叀酰 彼灿糜⑽牧耍形摇谩靶⊥担 ?

那时候,她旅行团中的人开始围了上来。我突然明白了一些事,就想抢回那女人手中的表来看一看。因为当时话也不大通,顺手一把,闪电似的又把那手表抢了回来,等到大家都要打起来了的时候,证明了一件事那只表不是我的,是我错拿了别人的表。

难怪叫人小偷,赶快把那只表双手奉还,还拚命学日本人向那位小姐鞠躬。

至于我脱下的那只表呢?明明好好的放在长裤口袋里。

就因为那批人一直刷牙、一直刷牙,教人看呆了,才下意识的抓错了别人的表。

归还了日本小姐那只属于她的表,一直用英文解释,她不知是懂是不懂。我掏出自己的表来给她看,想说清楚。这时候,一个围观的日本老女人吸一口气,惊叹的说∶“啊还拿了另外一只呢。”这句话我听得懂,涨红了脸,无以解释,赶快跑掉了。

等到这一批乘客和我,都在等候著再度上机,向瑞士飞去时,她们一致怒目瞪著我,那种眼光,使人坐立不安。

在没有法子逃避这群人的注视时,我只有转身去了机场的礼品店。心中同时在想,那批当我小偷的女人,一定想∶“现在她又去偷礼品店啦!”

就在这种窘迫的心理下,胡乱选了一幅印度手工的小挂毡,算做杀时间。

那时,乘客已经登机了。

店主好意要给我一个袋子装挂毡,为了赶时间,我说不必了,拿起毡子抱在胸前就往飞机的通道跑。

等我在机内穿过那一群群日本女人的座位时,她们紧盯住那条没有包装的毡子看,那一霎间,好似又听到有人悄悄的在说∶“小偷、小偷,这一回偷了一条挂毡。”

每次去香港,最最吸引我的地方,绝对不可能是百货公司。只要有时间,不是在书店,就是在那条有著好多石阶的古董街上逛。

古董这种东西,是买不起的,偏偏就有这么一家旧货店,挤在古董街上冒充。

那家旧货店,专卖广东收集来的破铜烂铁。这对我来说,已经很好啦!

那天是跟著我的好朋友,摄影家水禾田一同去逛街的。

水禾田和我,先由书店走起。有些台湾买不到的书籍,塞满了随身的背包。不好意思叫水禾田替我拿书,一路走一路的重,那个脊椎骨痛得人流冷汗,可是不肯说匣来,免得败兴。

走了好多路,到了那家已经算是常客了的旧货店,一眼就看中了这只铜脸盆。那家店主认识我,讲价这一关,以前就通过了。开出来的价格那么合理,可是我的背在痛,实在拿不动了。

那天没有买什么,就回旅社去了。

等到回了台湾,想起那只当时没买的脸盆,心中很气自己当时没有坚持只提那么一下。又怪自己对水禾田那么客气做什么呢。

好了,又去打长途电话,千方百计找到阿水我对他的称呼。在电话中千叮万嘱,请他去一趟那家店,把这个洗脸盆带来台湾。

脸盆,过了几个月,由阿水给带来了。我匆匆忙忙跑去接盆,抱著它回家,心中说不出有多么快乐。

这一份缘,是化来的,并不是随缘。

有时想想,做和尚的,也化缘呢,可见缘在某些时候还是可结的。

想到金庸武侠中《笑傲江湖》一书里的那段“金盘洗手”,总觉得这个盆,另有它隐藏的故事。

照片中的老碗只是代表性的摆了几只。其实,拥有百个以上呢。

在这几只碗中,手拉胚的其实只有一个,是手绘上去的花样,可绝对不是机器印的。

每当我抱著这种碗回家去,母亲总是会说∶“这种碗,面摊子上多得是,好脏,又弄回来了。”

我不理会母亲,心里想∶“面摊子上哪有这么好看的东西,根本不一样如果细心去看。”

前几年,当我在台湾还开车的时候,但凡有一点空闲,就会往台北县内的小镇开去。去了直奔碗店,脸上堆下笑来,祈求那些碗店的主人,可不可以把以前的老碗拿出来给人看看。

这么收来收去,野心大了,想奔到南部吩,南部的老店比较多,说不定可以找到一些好东西。

有一次与两个朋友去环岛,但凡村坊铺店,就停车去找碗,弄得同去的朋友怨天怨地,说脚都没地方放了。整个车子地下都是碗和盘。

那些不是精选的,要等到回了台北,才去细品它们。在当时,只要有,就全买。

照片中左边那只反扣著的碗来历很奇特。

环岛旅行,那夜住美浓。

夜间睡不著,因为才十一点多钟。顺著美浓镇内那条大水沟走,穿过一排排点著神明红灯的老住家,看著一弯新月在天空中高高的挂著,心里不知多么的爱恋著这片美丽的乡土。

走著走著,就在大水沟边,一只黑狗对著一只老碗在吃它的晚饭。

看到那只狗吃的碗,怎么样也不肯举步,等在黑暗中,等它吃完了就好拿走。那只笨狗,以为有人想抢它的食物,恶狠狠的上来凶我,露出了尖尖的白牙。

想了一下,守在那儿不是办法,一来有恶狗,二来主人出来了抓到小偷,不太好看。这么再一想,横穿过水沟,跑到镇上街边,一家售卖日用品的商店已经下了半道门,大概就算打烊了。

我走进去,指著一只全新的大海碗,付了钱,再慢慢晃回去,那时,和我一同旅行的朋友们早回旅社去了,只我一个人。

再回去时,狗不见了,人没有出来,那只被舔得光清的老碗,还在。

我蹲下去,快速的把新碗放在原地,那只旧碗被换了过来。也不敢加快步子,心里吓得要死,步子还像在散步似的。

走了一段路,才敢回了一次头。确定安全了,这才在路灯下,蹲在水沟边,用手掬水,洗起碗来。

回到旅社,又在灯下细细看了。好家伙,淡青色,还是冰纹的。这一喜非同小可,用力去打三夹板,叫靠隔的朋友过来一同欣喜。

那次环岛旅行,跟回来的碗盘多得可以开碗店。有些小形的,拿来当了烟灰缸。

有一日,齐豫到我家里去,看上了她手中的烟灰缸我的碗。

分了三只小的给她,那时潘越云看了,叫起来∶“三毛,我也要你的碗”于是我把那些小碗都分了。一面分一面叫∶“来!来!还有谁要抢我的饭碗,接了去,这碗饭本人就要不吃了。”

那个孩子不过七、八岁吧。提著一个小木箱,拖住我的腿不给人走路。

我笑看著他,问∶“球鞋怎么能擦呢?你自己想一想?”我穿的,就是一双球鞋,而这个小孩子偏偏要替人擦皮鞋。

那时我正在玻利维亚的首都拉巴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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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不肯走,用眼泪攻势,不讲话,含著一眶泪死命缠住不放。

“我不理你哦。”我说,轻轻推开他就走。

他又追上来,像打橄榄球一般,往前一扑,又抱住了我的腿。

“再追就踢你了,没有礼貌的小孩子。”又讲了一句,可是语气根本不重,警告是重的。

“求求你。”孩子说。

我看了一下四周围上来的一群群擦鞋童,不敢掏钱只给这一个。这种被饥饿的人群包围的感觉很令人难过。常常,弄得自己吃顿普通的饭菜,都丢不掉那几百只在窗坍观望的眼睛。

玻利维亚其实还算很好的,比较之下。

“孩子,我穿的是球鞋,你怎么擦嘛?”

说时,我在街边的长椅上坐了下来,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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