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宝贝-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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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才去了两个多钟头吧,才下午一点多钟呢,先生回来了。我抬起缝衣服的眼睛,看见他站在客厅外面,伸一个头进来问∶“天还没有黑,我,可不可以回家?”
“当然可以回家罗!神经病!”我骂了他一句,放下待缝的东西,走到厨房把火啪一点,立即做午饭给他吃。
做饭的时候,问先生∶“怎么了,朋友不在吗?”先生也不作声。上来从后面抱住我,我打他一下手臂,说∶“当心油烫了你,快放手!”
他说∶“想你,不好玩,我就丢了朋友回来了。”
等我把饭菜都放在桌上,去浴室洗干净手才上桌时,发现桌上多了一个印度小盒子,那个先生,做错了事似的望著我。
我一把抓起盒子来,看他一眼,问∶“你怎么晓得我就想要这么一个盒子?”先生得意的笑一笑。我放下盒子,亲了他一下,才说∶“可是你还是弄错了,我想要的是个鸡心形的,傻瓜!”
先生也不响,笑笑的朝我举一举饭碗,开始大吃起来。等我去厨房拿出汤来的时候,要给先生的空碗添汤,他很大男人主义的把手向我一伸天晓得,那个空碗里,被他变出来的,就是我要的鸡心小盒子。
这一回,轮到我,拿了汤杓满屋子追他,叫著∶“骗子!骗子!你到底买了几个小盒子,快给我招出来。”
八年就这么过去了。说起当年事,依旧泪如倾。
那半年在中南美洲的旅行,好似从来没有错过一次印地安人的“赶集”。
常常,为了听说某个地方的某一天会有大赶集,我会坐在长途公车里跟人、动物、货品、木头挤在一车。有时膝上还抱著一个满头长虱子的小女孩。
虽然这种长途车很不舒服,可是为著赶集的那种快乐和惊喜,仍然乐此不疲的一站一站坐下去。
最长的一次车,坐了三天两夜,沿途换司机,不换乘客。
为著那次的累,几乎快累死去,更可怕的是∶他们不给人上厕所。
任何事情,在当时是苦的如果只是肉体上的苦,过了也就忘了。回忆起来只会开心,有时还会大笑。
照片中的娃娃,看上去很怕人,好似是一种巫术的用具。
其实它们不过是印地安人手织的老布,穿旧了,改给小孩子玩的东西。
南美的赶集,是一场又一场奇幻的梦。睡在小客栈中,不到清晨四点吧,就听见那一群群的人来啦!我从旅社的窗口去看那长长的队伍,那些用头顶著、用车拉著、用马赶著而来卖货的印地安人,那挤挤嚷嚷的嘈杂声里,蓬蓬勃勃的生命力在依旧黑暗的街道上活彤生的泼了出来一般叫人震动。
也许,前世,我曾是个印地安女人吧,不然怎么看见这种景象,就想哭呢?
逛市集是逛一辈子也不会厌的,那里面,不只是货品,光是那些深具民族风味的人吧,看了就使人发呆。他们,太美了,无论男女老幼,都是深刻的。
特别喜欢印地安人的小孩,那种妈妈做生意时被放在纸箱子里躺著的小婴儿。有一次在玻利维亚,看上了一个活的小女孩,才七、八个月大,躺在纸盒里瞪著我,很专注的盯住我看。那双深黑的大眼睛里,好似藏著一个前生的故事。我每天走路去看那个街头的婴儿,一连看了十几天,等到要走的那天,我盯住婴儿看,把她看进了我的灵魂,这才掉头大步走去。
带回台湾来的是三个布娃娃,布娃娃做的是母子型,母亲抱著、背著她们心爱的孩子。
有趣的是,那个价格,如果母亲之外又多做了一个孩子,就会卖得比较贵。
照片中左边的母亲抱了一个男孩,右边的母亲抱著一个比较大的女儿,背后还绑了另一个更小的,做得太松了,背后那个小孩子的头,都吊垂著了。是秘鲁老城古斯库得来的。
一共带回来三个,其中之一,送给了史唯亮老师的孩子史撷咏,也是一位作曲家。
今年,在金马奖的电视转播上看见史撷咏得奖。当时,为他快乐得不得了,同时想起,那只送他的印地安娃娃,还被他保存著吗?
一件衣服,也可以算是收藏吗?
不,应该不算收藏。它,是我的宝贝之一。
我的女友巴洛玛,在西班牙文中,她名字的意思,就是“鸽子”。
巴洛玛是我去撒哈拉沙漠时第一个认识的女朋友,也是后来加纳利群岛上的邻居。她的先生夏依米,是荷西与我结婚时的见证人。
大漠里的日子,回想起来是那么的遥远又辽阔,好似那些赶羊女子嘹亮的呼叫声还在耳边,怎么十多年就这么过去了。
当时,留在沙漠的西班牙人,几乎全是狂爱那片大地的。
在那种没有水、没有电、没有瓦斯、没有食物的地方,总有一种东西,使我们在那如此缺乏的物质条件下,依旧在精神上生活得有如一个贵族。
巴洛玛说过,她死也不离开沙漠,死也不走,死也不走。
结果我们都走了,为著一场战争。
离开了非洲之后,没有再回去过,而命运,在我们远离了那块土地以后,也没有再厚待我们。三年的远离,死了荷西。多年的远离,瞎了巴洛玛。
这个故事,被收录进已经出版的一本书,叫做《倾城》里去。在那本书里,有一篇《夏日烟愁》写的就是巴洛玛和她家人的故事。
在巴洛玛快瞎之前,她丈夫失业已经很久了。她,天天用钩针织衣服,打发那快要急疯了的心乱。有一天,她说要给我钩一件夏天的白衣服,我并不想一件新衣服,可是为著她的心情,我想,给她织织衣服也好,就答应了她。
巴洛玛是突然瞎的,视神经没有问题,出了大问题的是她因为家里存款眼看就要用光而到处找不到事做的焦忧。
在那之前,她拚命的替我赶工钩衣服,弄到深夜也不肯睡。有一天前襟钩好了,她叫我去比一比尺寸,我对她说∶“不要太赶,我不急穿。”她微微一笑,轻轻的说∶“哦,不,我要赶快赶快,来,转过身来,让我再看你一眼!”
我说∶“你有得看我了,怎么讲这种奇怪的话呢?”
巴洛玛怪怪的笑著,也不理会我。
这件照片中的衣服,三、四天就钩好了,我带著这件衣服回台湾来度假。等到再回加纳利岛上去时,邻居奔告我,说巴洛玛瞎了,同时双腿也麻痹了,被丈夫带回西班牙本土属于巴洛玛的故乡去。那以后的故事,在《夏日烟愁》里都写过了,是一篇悲伤的散文,我喜欢文中的那个村落和人物,可是我不喜欢我心爱的女友瞎了。
后来,寄了几次钱去,他们音讯少。一年来一封信,写的总是失业和那不肯再看东西的一双眼睛。
我珍爱著这件衣服,胜于那只公元前十四世纪的腓尼基人的宝瓶。在心的天平上,有什么东西,能够比情来得更重呢?
请看看清楚,这一针又一针密密紧紧的绵线,里面钩进了多少一个妇人对我的友爱和心事。
这张照片上一共摆了四样小东西。
那么普通又不起眼的手链、老别针、坠子,值得拍出照片来吗?
我的看法是,就凭这几样东西来说,不值得。就故事来说,是值得的。
先来看看这条不说话的手链K金的,上面两片红点。一小块红,是一幅瑞士的国旗、另一块,写著阿拉伯数字⒈⒊。
由这手链上的小东西,我们可以看出来,这手链原先的主人,很可能是个瑞士人,而且她是不信邪的。十三这个在一般西洋人认为不吉祥的数字,却被她挂在手上。
这条链子的主人,原是我的一个好朋友路斯,是一个瑞士人。
路斯不承认自己酗酒,事实上她根本已是一个酒精中毒的人,如果不喝,人就发抖。
试著劝过几次她不肯承认,只说喝得不多。酒这东西,其实我也极喜爱,可是很有节制,就算喝吧,也只是酒量的十分之三、四就停了,不会拿自己的健康去开玩笑。
当路斯从医生处知道她的肝硬化已到了最末期了时,看她的神情,反而豁达了。对著任何人,也不再躲躲藏藏,总之一大杯一大杯威士忌,就当著人的面,给灌下去。
每当路斯喝了酒,她的手风琴偏偏拉得特别的精彩。她拉琴,在场的朋友们就跳舞。没有什么人劝她别再喝了,反正已经没有救的。
有时候,我一直在猜想,路斯是个极不快乐的人。就一般而言,她不该如此不要命的去喝酒,毕竟孩子和经济情况,都不算太差的。可是她在自杀。
那个医院,也是出出进进的。一旦出了院,第一件事就是喝酒。她的丈夫喝得也厉害,并不会阻止她。
不记得是哪一年了,十月二十三日那一天,我跑去看路斯,当时她坐在缝衣机面前车一条床单的花边。去看她,因为十月二十六日是路斯的生日。拿了一只台湾玉的手环去当礼物。
“玉不是太好,可是听说戴上了对身体健康是有用的。”我说。
路斯把那只玉手环给套上了,伸出手臂来对我笑笑,说∶“我喜欢绿色,戴了好看,至于我的病嘛就在这几天了。”
我看著路斯浮肿的脸和脚,轻轻问她∶“你自己知道?”
她不说什么,脱下腕上这条一直戴著的手链交给我,又打开抽屉拿出一个金表来,说∶“只有这两样东西可以留给你,我的长礼服你穿了太大,也没时间替你改小了。”
我收了东西,问她∶“你是不是想喝一杯,现在?”
路斯对我笑笑。我飞奔到厨房去给她倒了满满一杯威士忌。
她睇了我一眼,说∶“把瓶子去拿来。”
我又飞奔去拿瓶子,放在她面前。
路斯喝下了整瓶的烈酒,精神显得很好。她对我说∶“对希伯尔,请你告诉他,许多话,当著尼可拉斯在,长途电话里我不好说。你告诉他,这房子有三分之一应当是他的。”
希伯尔是路斯与她第二任丈夫生的孩子,住在瑞士,我认识他,路斯是住加纳利群岛的。
“还有什么?”我把她的手链翻来覆去的玩,轻轻的问她。
“没什么了!”她举举空瓶子,我立即跑去厨房再拿一瓶给她。
“对尼可拉斯和达尼埃呢?”我问。
“没有什么好讲了。”
我们安静的坐著,海凤吹来,把一扇窗拍一下给吹开了。
也不起身去关窗,就坐著给风刮。路斯一副沉思的样子。
“ECHO,你相信人死了还有灵魂吗?”她问。
我点点头,接著说∶“路斯,我们来一个约定如果我们中间迅一个先死了,另外一个一定要回来告诉一下消息,免得错过了一个我们解也解不开的谜。”
“先去的当然是我。”路斯说。
“那也未必,说不定我这一出去,就给车撞死了。”我说。
路斯听我这么说,照著西班牙习惯敲了三次木桌子,笑骂了一句∶“乱讲的,快闭嘴吧!”
“你这么确定自己的死吗?”我问。
路斯也不回答,拿了瓶子往口里灌,我也不阻止她,好似听见她的心声,在说∶“我想死、我想死、我想死……。”
我陪伴著路斯静坐了好久,她那坐轮椅的丈夫,喝醉了,在客厅,拿个手杖举到天花板,用力去打吊灯,打得惊天动地。我们不去睬他。
“好了,我出去扫玻璃。”我说。
路斯将我一把拉住,说∶“不去管他,你越扫,他越打,等他打够了,再出去。”
我又坐下了,听著外面那支手杖砰一下、砰一下的乱打声,吓得差一点也想喝酒了。
“不要去听他,我们再来讲灵魂的事。”路斯很习惯的说。
我好似又把她的话听成“我想死”。
“好,路斯,如果你先死,我们约好,你将会出现在我家客厅的那扇门边。如果我先死,我就跑来站在你的床边,好吗?”
“如果我吓了你呢?”
“你不会吓倒我的,倒是他”我指指外面。
我们两个人开始歇斯底里的笑个不停。
“喂,路斯,我在想一个问题。”我说。
“你怕我鬼魂现不出来?”
“对!我在想,如果蚊子的幼虫产卵在水里的,一旦成了蚊子,就回不到水里去。我们一旦死了,能不能够穿越另一个空间沂来呢?这和那个蚊子再不能入水的比方通不通?”
“等我死了再说吧!”路斯笑著笑著。
我跑到厨房去拿了一个干净杯子,倒了少少一点酒、举杯,跟路斯干了。出去安抚一下她的丈夫,把打碎的玻璃给扫干净,就回去了。
十月二十六日,路斯的四十五岁生日整,她死了,死在沙发上。
当我得到消息时,已是十月二十七日清晨六点多。路斯的孩子,达尼埃,跑来敲窗。我们听说路斯死了,先生和达尼埃开车走掉了。他们去镇上找医生,要把医生先拖来,才把这个消息告诉那个心脏不好又还在睡觉的丈夫尼可拉斯。
我,当然睡不下去了,起身把床单哗的一抖,心中喊著∶“路斯、路斯,你就这么走了,不守信用的家伙,怎么死了一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