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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

情爱厨房-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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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希回到家的时候,一进门就闻到妻在做陈皮骨。妻总絮絮叨叨地说她要花至少4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用九制陈皮和花雕酒来腌制这些小排骨,所以最后陈皮和酒的味道已经深入到了骨髓。每听到或者想到“深入骨髓”四个字的时候,文希的心脏都要紧缩一下。

  他现在站在厨房中央,听任整个屋子都弥漫了一大把芸香科特有的香味。那是他很熟悉的味道,也是他很喜欢的味道。抓了一把陈皮放在鼻端,他想起了在成为陈皮前那甜蜜的果实,是怎样在枝头飘溢着凡俗和美好的芳香。而他一生离不开的两个女人,她们的皮肤深处竟然都散发着这种凡俗而美好的味道。

  如果可以,文希希望这个秘密最好能够埋藏一辈子。

  相信不相信有时候一个秘密都会让人永葆青春?但是事实上确实是这样,有人会为这个秘密笑,为这个秘密流泪,为这个秘密终身想念和等待,即使是时间老去,你仍然能够看到这个始终在青春期的秘密依然生动。

  30你的吻有海洋的味道

  000年以前,淡云没有看到过海。

  她读海子的诗,读到那一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时,心里就禁不住潮湿得一塌糊涂。

  一个生活在内陆的女孩,却偏偏有一颗海洋的心。

  不过,她对海洋的认识不是在梦里,就是在海鲜餐馆那里。一个月里,她总会把自己那点可怜巴巴的薪水奉献到海鲜餐馆里。那些昂贵的龙虾啊羔蟹啊,她也点不起,她只能把享乐集中在那些很便宜的小海鲜上。

  她就在那个时候认识了花甲,一种遍体网状花纹的小贝类。除了那些小蚬、血蚶之外,最价廉物美的就是它了。

  淡云吃过了才知晓,贝类的肉和其他动物的肉吃起来有太大的区别,尤其是海贝。海贝的肉可能是所有肉类中质地最密实鲜嫩的了,既不涩口又有嚼头,而且还有很强势的鲜度和营养价值。

  每次吃花甲的时候,淡云都感觉海离自己特别近。花甲在舌尖上停留的时候,海洋的味道几乎是从七窍里蒸腾出来的,海洋就在前面了,蓝滢滢地一片,咫尺之遥。淡云常常会坏坏地想,那些嗑药的人眼前出现的幻觉也不过如此吧。
 她忘了“嗑花甲”也一样会上瘾。千禧年来临之前,她带着一种末世的恐慌和期待,匆匆辞了工南下,终于在异乡的沙滩上迎来了新世纪的第一天。

  那一天真是她的幸运日,她不仅见到了她梦寐以求的海洋,而且还在满天喜悦的烟花底下见到了她一直在等待的人。他给了她一个有点野蛮但很温情的吻,给她的一生缄上了誓约的封印。

  他不仅教淡云慢慢习惯这个海边小城,更教淡云怎么去挑选她最喜欢的花甲。淡云永远记得他的解说特别言简意赅,但是字字都中要害。他说,花甲是经典贝类,长在干净的沙滩,肚子里的东西是绿色的味道好,壳的颜色淡说明生长区域水清,可以放心吃。这东西容易死,可以挑活的买,炒这玩意不需要放盐,本身已经够味道的了,豆豉炒最好,打汤也不错。肉质脆嫩。不一定要大的,小的也好吃。还有,炒得肉脱壳才算熟。淡云听了,当金科玉律一样暗暗记在心里。

  现在淡云已经能吃到很多品类的海鲜,龙虾和羔蟹都时有机会尝到。她只是觉得龙虾肉太粗,羔蟹太肥腻,两者虽然贵到飞起,但是并不属于鲜美好吃一类。只有花甲,她日日从市场买回来,怎么也吃不腻。

  淡云的老公曾经问她为什么这样专情?

  淡云回答的时候正在用香熏炉的慢火煮花甲做主角的“锅仔浸丝瓜”。她的回答是反诘句,那你应该问一下我为什么会爱上你?

  他只好问,那是为什么?

  她说,那是因为你的吻,和花甲一样,有海洋的味道。

 光中在他的诗里说,小时候,乡愁是一张小小的邮票……

  对绿绿而言,乡愁是一段小小的腊肠。

  同居密友青衣总是笑她馋,还没到春节就眼巴巴地盼望着妈妈寄腊肠过来,其实他哪知道她根本不是嘴馋,而是心馋——馋一切和故乡沾边的东西。出来太久了,乡愁已经不再浮于表面,而是深入骨髓。平时看起来波澜不惊,实际上动不动就开始汹涌个无休无止。

  这些,她都无法说给不是异乡人的青衣听。

  对了,青衣不是她普通意义上的男友,只是真正的同居(分别同居于一个套间的两个房间)+密友=异性合租而已。

  本来绿绿和青衣的缘分也就到此为止的,如果青衣没有不小心吃掉绿绿珍藏的腊肠的话。

  青衣从来没有看见过一向看起来很温柔的绿绿,生起气来竟然这么凶猛得像个小老虎。粉拳个个都很实在地招呼在他的身上,还真的生疼。

  也不过就是一个庆祝他可以去巴黎留学的PARTY,他只是忘形了些,在公共冰箱里拿酒和零食时看到了她放在保鲜盒里的腊肠,不知道为什么嘴就跟着咽口水了。他把腊肠从厨房里一端出来,那紫红油亮的椭圆形薄片散发着扑鼻的腊香,分明有一段烟熏火燎的岁月沉淀在里头。好多人都欢呼起来。有人拍着他肩说,这样纯手工的腊肠恐怕快要失传了吧?你在哪里搞到的?青衣这才想起这些腊肠的珍贵,渐渐地有点后怕。就算他已经做足负荆请罪的充分准备,还是被绿绿这样猛烈的反应吓住了。

  最后没了章法的青衣只得把张牙舞爪的绿绿镇压在了公共客厅的沙发上。这一“镇压”不要紧,要紧的是青衣发现了身体底下的绿绿像蛇精一样软腻柔滑,脸儿红扑扑地让他想奋不顾身地咬上一口。他终于禁不住咬了下去,一颗心也跟着沦陷,平生第一次开始像爱情小说上看到的那样缠绵悱恻起来。

  这样的结果导致他乐呵呵地跟着绿绿在春节来临前夕DIY家乡腊肠。现在青衣是彻底了解绿绿为什么宝贝那些腊肠了。从备料到灌制再到晾干和熏烤,每一环节都很严谨也很复杂,简直是差之毫厘,味道就完全两样了。更何况还出于遥远的慈母之手,腊肠内承载的感情早就超过了它作为物质的价值。经历了此次做腊肠的过程,青衣算是永远记得了他为了寻找一块可以熏腊肠的空地,不知道被别人驱赶了多少次,有一次还差点引来了城管和消防警。最后还是他的小学老师给他行了方便,让他可以在小学操场上完成这项旷日持久的伟大工程。工程结束的那一天,他和绿绿在操场上像孩子一样追逐,追逐对方身上那些烟熏火燎后的BBQ气息。

  可惜他还没吃完和绿绿一起做的情侣腊肠,就去了还在飘雪的巴黎。

  在那个所有人都认为是浪漫之都的巴黎,青衣却第一次遭遇到乡愁的啃噬。他几乎夜夜失眠,听着雪花落在窗棂上的声音。只有绿绿塞进他包里的家乡腊肠时不时地给他一点小小的慰藉。

  每到这里,他的眼前就会有一个女孩小老虎般地冲他挥拳,他会冲那个幻影笑一下,然后落入更深的乡愁。

 容易地,就把一个夏天忘了。莼现在拼命地去回想那个夏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是很不幸的是,她能够回忆起的也就是一些非常非常零碎的记忆。

  对于莼来说,记忆应该是由很多碎片组成,尤其是那一个夏天。是由冰块、椰香鸡、椰汁、《茶花女》、镜子、破裂的水管,还有……还有那个小麦肤色,睫毛长得跟黑蝴蝶翅膀一样的年轻男孩子。

  莼时不时怀疑那个夏天的存在,也许只是一场幻觉。

  也许是那个炎热的夏天里,她太寂寞了。

  看完了整整一本英文版的《茶花女》,她还是寂寞。

  在等待签证出国做陪读夫人的日子,她就这样一直被寂寞煎熬煎熬煎熬。

  但是那个水管破裂的下午,她的寂寞突然消失了。

  那时莼准备做一个椰香鸡,水管却突然裂了。她做不了半锅椰子冰水,也烧不成煮鸡的半锅水。正在烦恼之际,男孩就出现了,标准的美少年,不仅有小麦色的皮肤,还有一双深深的有长睫毛覆盖于其上的黑眼睛,而且救她于水深火热。第一眼看到他时,她很直觉地想,这样长相的男孩子干这份工作真是可惜了。攀谈中她还知道男孩24岁,她想,我正好比他大10岁。

  可能是对比自己小的人总是缺乏戒心,也可能是太过于相信自己对抗寂寞的定力。她基本上想也没想,就留这个看起来很迷人的水电工吃饭,她给自己的借口是——反正那一只鸡一个人也吃不完。

  男孩主动要求帮着莼做清凉椰香鸡,看着他把手探进椰子深处取肉和分汁,痕痒就像电击一样扫过了她的身体,她忍不住地发出了一声呻吟,眼睛都快滴出水来。她转身洗鸡时,男孩的身体无声无息靠上来贴上了她的背,手在水里大胆地覆上了她的手;等到莼把做好的椰香鸡给男孩尝的时候,他吮住了她的手指……她从来没有想到过一个椰香鸡的烹饪过程可以如此风月无边,而她也从来没有想过一个初次谋面比她小10岁的男孩会轻易把自己俘虏。 她被拉下去的刹那,眼前一会是艳红一会是绛紫。

  一个季节就此模糊起来,剩下的只有羽化和飞升。

  重新落入凡间时,她发现自己一个人待在洗手间里,像个被掏空了内芯的破布娃娃被人遗弃在了屋角。莼轻轻地低低哭泣起来。

  没有空调的洗手间很闷很热,残留的激情让镜子布满了一层水雾,男孩已经离开了,他的手指拨开那些水雾,写下了“我会永远怀念你”。

  莼抹去那行字,然后就在那面落地镜子里看到一具情欲横生的躯壳和一双更寂寞空洞的眼。她原本以为欲望是可以填满身体和灵魂里的虚空,赶走折磨她很久的寂寞:只是没想到最后的结果是不仅没有填满,而且寂寞更广袤更深刻。

  在关于那个夏天的记忆消失前,她曾经反复地问自己:明明清凉椰香鸡是一道消暑解毒的菜,自己是怎么放任它变成春药毒药的?

  没有得到答案之前,她就把那个夏天完全遗忘了。

 子没有收麦兜做男朋友前,麦兜其实有个很文绉绉的名字,叫麦文斗。

  为此,被唤作麦兜的麦文斗不敢怨自己老爸老妈,只好把那只红得发紫的也姓麦的小猪翻来覆去地骂上个千遍。后来唤惯了,麦文斗也就真当自己是麦兜了。

  很多朋友都不太明白叶子那样堪称一流的美女怎么会和麦兜这样无权无钱的三流男子守到一起,而且还守得乐滋滋的。

  后来朋友们合伙设计把麦兜灌醉了,麦兜酒后吐真言,才道出了他只凭一道叫“香熏猪肚”的菜就把大美女放倒的秘密。

  其实麦兜和叶子从高中到大学都是同学。只是麦兜在叶子的身边混了很多年,也就混上个毫无进展“蓝颜知己”。那时候,叶子因为工作压力大而患上了慢性胃炎,整天按着胃跟个病西施似的。不想让叶子就此靠化学药品为生,麦兜就想到用食疗好好帮她调养虚弱的胃。 麦兜看了很多书,问了很多人,最后锁定的药引就是猪肚。因为不少的医书都认为它性微温、味甘,入胃经,功能健脾胃,补虚损,通血脉,利水,除疳……但是叶子从来不吃猪肚,主要是受不了那种怎么都去不掉的气味。

  尽管在很多菜单上猪肚被美化成了“龙肚”,但是没几个能受得了它极其浓烈的腥味和膻味,所以不要说吃,连处理都成了一件很艰难的工作。那些天里,麦兜一会觉得自己像拯救爱人的黄药师,一会像那个追求梦想的菠萝油王子,在自家厨房里挥汗如雨,像巫师一样调动各种配料,然后把全部功力都用到一味猪肚上。就算是受再多再重的苦,一想到是为了佳人也忍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叶子突然发现自己成了关于猪肚的专业试吃员。麦兜时不时过来她的公寓里做菜,做的都是些白胡椒猪肚汤、甘菊猪肚汤、白果腐竹猪肚汤之类。只是马不停蹄地试了不下十几种,却没有一样能让叶子能动第二筷子。

  这下,麦兜也终于悟出了凡是猪肚煲汤都始终不能去味,要改用别的办法了。他选用了香叶、砂姜、大小茴香、柠檬叶这一类香气很冲的香料,又选了很容易入味的粗粒海盐,最后用熏的手段完全将香味逼入到猪肚的深处。

  当“香熏猪肚”出现在叶子面前时,叶子终于对那个实在貌不惊人而且难闻的药引,改变了固有的看法。整整一小碟猪肚,被切成了一溜儿细长条,她一口气吃完,然后意犹未尽地说,香、嫩、脆、鲜;原来猪肚也可以这样好吃。

  这一刻,菠萝油王子终于遇见了玫瑰。叶子看见麦兜熬的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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