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全集-第40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来发脾气,做父母的实在为难极了。
看信倒是笑了起来,可怜的父亲母亲,出书一向不是三毛的事,她只管写。写
了自己亦不再看,不存,不管,什么盗印不盗印的事,来说了三次,回信里都忘了
提。
书,本来是为父母出的,既然说那是高兴的事,那么请他们全权代享这份喜悦
吧。我个人,本来人在天涯,不知不觉,去年回台方才发觉不对,上街走路都抬不
起头来,丢人丢大了,就怕人提三毛的名字。
其实,认真下决心写故事,还是结了婚以后的事没想到,这么耐不住久坐的人
,还居然一直写了下去。
前住在马德里,当时亦是替国内一家杂志写文,一个月凑个两三千字,著实叫
苦连天。大城市的生活,五光十色,加上同住的三个女孩子又都是玩家,虽说国籍
不同,性情相异,疯起来却十分合作,各有花招。平日我教英文,她们上班,周末
星期,却是从来没有十二点以前回家的事。
说是糜烂的生活吧,倒也不见得,不过是逛逛学生区,旧货市场,上上小馆子
,跳跳不交际的舞。我又多了一个单人节目,借了别人机车,深夜里飞驰空旷大街
,将自己假想成史提夫麦昆演第三集中营大逃亡。
去沙漠前一日,还结伙出游不归,三更半夜疯得披头散发回来,四个女孩又在
公寓内笑闹了半天,著实累够了,才上床睡觉。
第二日,上班的走了,理了行李,丢了一封信,附上房租,写著∶“走了,结
婚去也,珍重不再见!”
不声不响,突然收山远去,倒引出另外三个执迷不悟的人愕然的眼泪来。
做个都市单身女子,在我这方面,问心无愧,甚而可以说,活得够本,没有浪
费青春,这完全要看个人主观的解释如何。
疯是疯玩,心里还是雪亮的,机车再骑下去,撞死自己倒是替家庭除害,应该
做“笑丧”,可是家中白发人跟黑发人想法有异,何忍叫生者哀哭终日。这一念之
间,悬崖勒马,结婚安定,从此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结婚,小半是为荷西情痴,大半仍是为了父母,至于我自己,本可以一辈子光
棍下去,人的环境和追求并不只有那么一条狭路,怎么活,都是一场人生,不该在
这件事上谈成败,论英雄。
结果,还是收了,至今没有想通过当时如何下的决心。
结了婚,父母喜得又哭又笑,总算放下一桩天大的心事。
他们放心,我就得给日子好好的过下去。
小时候看童话故事,结尾总是千篇一律公主和王子结了婚,从此过著幸福
的生活。
童话不会骗小孩子,结过婚的人,都是没有后来如何如何的。白雪公主、灰姑
娘、睡美人,都没有后来的故事。
我一直怕结婚,实是多少受了童话的影响。
安定了,守著一个家,一个叫荷西的人,命运交响曲突然出现了休止符,虽然
无声胜有声,心中的一丝怅然,仍是淡淡的挥之下去。
父亲母亲一生吃尽我的苦头,深知荷西亦不会有好日子过,来信千叮咛万恳求
,总是再三的开导,要知足,要平凡,要感恩,要知情,结了婚的人,不可再任性
强求。
看信仍是笑。早说过,收了就是收了,不会再兴风作浪,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父母不相信女儿真有那么正,就硬是做给他们看看。
发表了第一篇文章,父母亲大乐,发觉女儿女婿相处融洽,真比中了特奖还欢
喜。看他们来信喜得那个样子,不忍不写,又去报告了一篇《结婚记》,他们仍然
不满足,一直要女儿再写再写,于是,就因为父母不断的鼓励,一个灰姑娘,结了
婚,仍有了后来的故事。
婚后三年,荷西疼爱有加不减,灰姑娘出了一本《撒哈拉的故事》,出了《稻
草人手记》,译了二十集《小娃娃》。
《雨季不再来》是以前的事,不能记在这笔帐上,下月再出《哭泣的骆驼》,
中篇《五月花》已在奈及利亚完稿试投联副,尚无消息。下一篇短篇又要动手。总
之,这上面写的,仍是向父母报帐,自己没有什么喜悦,请他们再代乐一次吧。
看过几次小小的书评,说三毛是作家,有说盯,有说坏,看了都很感激,也觉
有趣,别人眼里的自己,形形色色,竟是那个样子,陌生得一如这个名字。
这辈子是去年回台才被人改名三毛的,被叫了都不知道回头,不知是在叫我。
书评怎么写,都接客观存在,都知感恩,只是“庸俗的三毛热”这个名词,令人看
了百思不解。今日加纳利群岛气温二十三度,三毛不冷亦不热,身体虽不太健康,
却没有发烧,所以自己是绝对清清楚楚,不热不热。倒是叫三毛的读者“庸俗”,
使自己得了一梦,醒来发觉变成了个大号家庭瓶装的可口可乐,怎么也变不回自己
来,这心境,只有卡夫卡小说“蜕变”里那个变成一条大软虫的推销员才能了解,
吓出一身冷汗,可见是瓶冰冻可乐,三毛自己,是绝对不热的。
再说,又见一次有人称三毛“小说家”,实是令人十分难堪,说是说了一些小
事,家也白手成了一个,把这两句话凑成“小说家”。仍是重组语病,明明是小学
生写作文,却给她戴上大帽子,将来还有长进吗?这帽子一罩,重得连路都走不动
,眼也看不清,有害无益。
盲人骑瞎马,走了几步,没有绊倒,以为上了阳关道,沾沾自喜,这是十分可
怕而危险的事。
我虽笔下是瞎马行空,心眼却不盲,心亦不花,知道自己的肤浅和幼稚,天赋
努力都不可强求,尽其在我,便是心安。
文章千古事,不是我这芥草一般的小人物所能挑得起来的,庸不庸俗,突不突
破,说起来都太严重,写稿真正的起因,“还是为了娱乐父母”,也是自己兴趣所
在,将个人的生活做了一个记录而已。
哭著呱呱坠地已是悲哀,成长的过程又比其他三个姐弟来得复杂缓慢,健康情
形不好不说,心理亦是极度敏感孤僻。
高小那年开始,清晨背个大书包上中正国小,啃书啃到夜间十点才给回家,佣
人一天送两顿便当,吃完了去操场跳蹦一下的时间都没,又给叫进去死填,本以为
上了初中会有好日子过,没想到明星中学,竞争更大。这番压力辛酸至今回想起来
心中仍如铅也似的重,就那么不顾一切的“拒”学了。父母眼见孩子自暴自弃,前
途全毁,骂是舍不得骂,那两颗心,可是碎成片片。哪家的孩子不上学,只有自家
孩子悄无声息的在家闷著躲著。那一阵,母亲的泪没干过,父亲下班回来,见了我
就长叹,我自己呢,觉得成了家庭的耻辱,社会的罪人,几度硬闯天堂,要先进去
坐在上帝的右手。少年的我,是这样的倔强刚烈,自己不好受不说,整个家庭都因
为这个出轨的孩子,弄得愁云惨雾。
幸亏父母是开明的人,学校不去了,他们自己提起了教育的重担,英文课本不
肯念,干脆教她看浅近英文小说国文不能死背,就念唐诗宋词吧钢琴老师请来
家里教不说,每日练琴,再累的父亲,还是坐在一旁打拍子大声跟著哼,练完了,
五块钱奖赏是不会少的。喜欢美术,当时敦煌书局的原文书那么贵,他们还是给买
了多少本画册,这样的爱心洗灌,孩子仍是长不整齐,瘦瘦黄黄的脸,十多年来只
有童年时不知事的畅笑过,长大后怎么开导,仍是绝对没有好脸色的。在家也许是
因为自卑太甚,行为反而成了暴戾乖张,对姐弟绝不友爱,别人一句话,可成战场
,可痛哭流涕,可离家出走,可拿刀片自割吓人。那几年,父母的心碎过几次,我
没算过,他们大概也算不清了。
这一番又一番风雨,摧得父母心力交瘁,我却干脆远走高飞,连头发也不让父
母看见一根,临走之前,小事负气,竟还对母亲说过这样无情的话∶“走了一封信
也不写回来,当我死了,你们好过几年太平日子。”母亲听了这刺心的话,默默无
语,眼泪簌簌的掉,理行装的手可没停过。
真走了,小燕离巢,任凭自己飘飘跌跌,各国乱飞,却没想过,做父母的眼泪
,要流到什么时候方有尽头。
飘了几年,回家小歇,那时本以为常住台湾,重新做人。
飘流过的人,在行为上应该有些长进,没想到又遇感情重创,一次是阴沟里翻
船,败得又要寻死。那几个月的日子,不是父母强拉著,总是不会回头了,现在回
想起来,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没有遗恨,只幸当时还是父母张开手臂,替我挡住了
狂风暴雨。
过了一年,再见所爱的人一捶一捶钉入棺木,当时神智不清,只记得钉棺的声
音刺得心里血肉模糊,尖叫狂哭,不知身在何处,黑暗中,又是父亲紧紧抱著,喊
著自己的小名,哭是哭疯了,耳边却是父亲坚强的声音,一再的说∶“不要怕,还
有爹爹在,孩子,还有爹爹姆妈在啊!”
又是那两张手臂,在我成年的挫折伤痛里,替我抹去了眼泪,补好了创伤。
台北触景伤情,无法再留,决心再度离家远走。说匣来时,正是吃饭的时候,
父亲听了一愣,双眼一红,默默放下筷子,快步走开。倒是母亲,毅然决然的说∶
“出去走走也好,外面的天地,也许可以使你开朗起来。”
就这么又离了家,丢下了父母,半生时光浪掷,竟没有想过,父母的恩情即使
不想回报,也不应再一次一次的去伤害他们,成年了的自己,仍然没有给他们带来
过欢笑。
好不容易,安定了下来,接过了自己对自己的责任,对家庭,对荷西的责任,
写下了几本书,心情踏踏实实,不再去想人生最终的目的,而这做父母的,捧著孩
子写的几张纸头,竟又喜得眼睛没有干过,那份感触、安慰,就好似捧著了天国的
钥匙一样。这条辛酸血泪的长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怎不叫他
们喜极又泣呢。
也是这份尘缘,支持了我写下去的力量,将父母的恩情比著不过是一场尘世的
缘份,未免无情,他们看了一定又要大恸一番,却不知“尘世亦是重要的,不是过
眼烟云”,孩子今后,就为了这份解不开、挣不脱的缘份,一定好好做人了。
孩子在父母眼中胜于自己的生命,父母在孩子的心里,到头来,终也成了爱的
负担,过去对他们的伤害,无法补偿,今后的路,总会走得平安踏实,不会再叫他
们操心了。
写不写书,并不能证明什么,毕竟保守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保真妈妈小民写
信来,最后一句叮咛守身即孝亲这句话,看了竟是泪出,为什么早两年就
没明白过。
八月八日父亲节,愿将孩子以后的岁月,尽力安稳度过,这一生的情债,哭债
,对父母无法偿还,就将这句诺言,送给父母,做唯一的礼物吧!
收 魂 记
我有一架不能算太差的照相机,当然我所谓的不太差,是拿自己的那架跟一般
人用的如玩具似的小照相盒子来相比。
因为那架相机背起来很引人注视,所以我过去住在马德里时,很少用到它。
在沙漠里,我本来并不是一个引人注视的人,更何况,在这片人口是稀少的土
地上,要想看看另外一个人,可能也是站在沙地上,拿手挡著阳光,如果望得到地
平线上小得如黑点的人影,就十分满意了。
我初来沙漠时,最大的雄心之一,就是想用我的摄影机,拍下在极荒僻地区游
牧民族的生活形态。
分析起来,这种对于异族文化的热爱,就是因为我跟他们之间迅著极大的差异
,以至于在心灵上产生了一种美丽和感动。
我常常深入大漠的一段时间,还是要算在婚前,那时初抵一块这样神秘辽阔的
大地,我尽力用一切可能的交通工具要去认识它的各种面目,更可贵的是,我要看
看在这片寸草不生的沙漠里,人们为什么同样能有生命的喜悦和爱憎。
拍照,在我的沙漠生活中是十分必要的,我当时的经济能力,除了在风沙里带
了食物和水旅行之外,连租车的钱都花不起,也没有余力在摄影这件比较奢侈的事
情上花费太多的金钱,虽然在这件事上的投资,是多么重要而值得呵!
我的照相器材,除了相机,三角架,一个望远镜头,一个广色镜头,和几个滤
光镜之外,可以说 数不出什么东西,我买了几卷感光度很高的软片,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