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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1281-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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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眼泪悄悄出来,浸湿了蒙在我眼睛上的黑布。    
    马达坐在我身边他抓紧我的手:“龟儿子别害怕,你没问题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问题。    
    黑风在耳边呼啸山林,我知道里面危机四伏。    
    我知道里面有狼,因为我们在夜晚听过狼在互相打招呼,当时我就怕的不行不行的。    
    都下去了。    
    然后轮到我了。    
    我被丢下来,等到我摘下来蒙眼布,那辆小王八吉普车已经走了。    
    我看看四周,我在一个空地上。    
    黑风,丛林,山谷,蓝天,白云。    
    还有什么?    
    就是我一个18岁生日还有半个月的小列兵。    
    你知道什么叫渺小吗?    
    我当时就意识到了。    
    我以前就看过《第一滴血》什么的,但是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这样给丢在一片大山里面。    
    我不敢喊,因为怕招来狼。    
    只剩下我自己了,现在没有人帮助我了。    
    要是有一支81自动步枪我就不害怕了,我说过我是自动步枪速射的高手,我估计狼不会有我的速射快,35秒内,我可以准确的打出30发子弹,而且全部命中100米到50米距离从前面60度角范围内刚刚跳出来的钢板靶。我更换弹匣的速度也很快,最后一发子弹打完的时候,我的左手已经从胸前拔出了备用弹匣,然后空枪挂机的同时备用弹匣已经撬掉了空弹匣直接装上然后就拉栓射击不超过2秒钟子弹就续上了,我相信狼没有那么多,因为我会带150发子弹。——但是我现在只有一把开山刀。    
    泪水流下来。    
    我的腿在发软。    
    我就操这个狗头大队!    
    但是这没有什么意义,因为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    
    我拿出了指北针,拿出了那张狗日的地图。    
    虽然我还流着眼泪。    
    我还没有18岁的时候,就被狗头高中队一个人孤零零的扔到了遮天避日的丛林。而且我还是最后一个被丢下来的,也就是说距离最远。你们说他是不是个鸟人?!    
    而且我还流着眼泪。    
    


第二部分 锻炼第38节 不寒而栗

    很多年后,我想起当时的情景依然是不寒而栗。你想象一下,一个17岁半的孩子,自己被丢在一个有狼出没的原始森林里面是个什么情景?虽然日后我习惯了这样的训练,而且狗日的高中队也真的经常这样操练我们,难度也越来越大,最后不仅动用老队员当假想敌围追堵截抓住就扣分不投降就真的锤你绝对不留情面,动用直升机天上搜索发现了动静就组织搜索分队垂降下来抓你不投降还是真的锤你还是不留情面,甚至还发展到跟警通中队借来了几条乌黑增亮的德国原装进口大狼狗追我们追上了就咬你的胳膊虽然不会很重一般也不会咬伤——这帮狗爷的训练极好不会死咬只要你不跑就只是叼着你但是也不留情面,搞得我们一路狂奔恨不得把整个身子藏在水里不出来,不过那时候我已经不害怕了因为狗毕竟是狗不是狼——这个鸟人真是鸟啊!说他鸟都是轻了。再后来我们知道狗头高中队在越战时候的往事虽然不喜欢但是也就不是那么恨这种训练了,这件往事我留在以后说现在说了不爽不然对不住这么好的小说素材。    
    但是人的第一次的经验,你会记一辈子的。什么事情都是这样,何况是这种特殊的回忆?    
    我流着眼泪拿着指北针和地图在辨别自己的位置,然后决定朝着地图指引的方向走也不知道对不对,只能走走再说了。错了就再走没有法子这就是我自己找的鸟罪!    
    我就把地图和指北针装好,从背上的刀鞘拔出开山刀。当时我还在空地上,但是拔刀不是为了砍树枝子什么的,是为了给自己壮壮胆子——有个家伙在手比没有强啊!    
    丛林在前面等着我。    
    我就走进树林,向着那个方向过去,然后开山刀就派上用场了。但是不到半个小时手就开始起泡了,因为我没有在山地丛林行军的经验——我刚刚当了半年侦察兵啊,只参加过比武连野营拉练都没有参加过啊!我疼的滋滋直抽冷气,就换了左手,一看自己的右手手心已经是血泡破裂一片模糊了——虽然我的手已经全是老茧,但是使用开山刀是个什么概念只有用过才知道。我身上也没有带什么急救包,但是必须得包扎不包扎不行啊不然在这种亚热带丛林气候如此适宜细菌生长绝对是感染没有跑的!我看看四周,也没有什么办法,就脱掉外衣用刀割下自己的迷彩短袖衫上的一个半截袖子给自己包了起来。然后我就不敢用这种开山刀开路了,就是用手使劲拨开这些挡住我的枝蔓,实在不行我宁愿绕道走——要知道手是我现在除了刀以为最珍贵的武器和工具了!    
    我虽然在大山里面当兵,但是这样的原始森林还真的是第一次走。我们一般训练都在部队附近的山上,那儿已经有固定的训练场了;侦察兵比武也不会是人迹罕至的地方,因为要评分要观摩要这要那所以一定是有个意思就行了只是难度大的多而已。脚走在堆积满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落叶上面软绵绵的没有声音,不时踩断枯树枝咔吧一声开始我还吓一跳后来就无所谓了。阳光剑一样从茂密的枝叶间射进来,把我目光所及之处全部分割成不规则的方格。    
    我在电脑前面写的时候,那种潮湿的味道再次在我的鼻子前面围绕。腐烂的枝叶和动物尸体粪便的味道,亚热带丛林谷底里面低气压的味道,雾气的味道,还有什么味道?对了,还有兰花的味道。    
    是的,我看见了兰花。    
    我不知道是什么兰花至今不知道因为后来学的野外生存课程上面的植物谱上也没有——人类对大自然的了解是有限的,但是我真的看见了。    
    就在一棵几个人都抱不住的大树的中间,有一束小小的兰花。    
    白色的,在微风中轻轻摇摆。阳光洒在它的身上于是我看的如同冰山雪莲一样纯净。    
    我要把它摘下来!    
    我要送给小影!    
    我把刀插进自己的刀鞘,然后往手里吐两口唾沫,开始抓住粗粗的藤条爬树。这些藤条缠绕着大树犹如群蛇,树干潮湿藤条潮湿一切潮湿但是我还是要爬上去因为我要摘给小影!    
    我往上面爬,一手露水和植物分泌的黏液但是我顾不上了。    
    我的缠着迷彩短袖衫的布的右手终于快要够着了这束小小的兰花!    
    我拼命伸手够着。胶鞋紧紧扣死藤条的缝隙左手紧紧抓住藤条我不能再往上爬了因为上面有突出的很粗的树干挡住了我的道路。我要是爬到这个树干上就耗费了太多的力气了!而我还要去爬上那座山!这个狗日的高中队!    
    终于够着了兰花的根茎。    
    我一使劲拽结果脚底下一滑在藤条里面一别疼了一下啊的叫了一声,手里面也一滑就这么滑下去然后由于太滑手就松开了!    
    然后我就一头栽下去在空中坠落但是我手里还紧紧抓着兰花!    
    我从3米左右的树上重重的摔到了地上,但是腐败的层层的落叶太厚了所以我没有晕过去就是脚腕子一阵一阵生疼。    
    我就要站起来,结果站起来的时候左脚腕子就很疼不能着地。    
    我急忙坐下把裤子卷起来,然后把袜子往下褪褪。    
    我看见了自己发肿的脚腕子。    
    我忍疼摸了摸,只是肿了,按照我学的战场救护的知识,并没有骨折。    
    我的泪水啪嗒啪嗒下来了,我知道这就意味着我绝对不可能及格了!    
    我倒不怕回不去,因为要是我到时间回不去的话狗日的高中队就得把全中队拉出来找我直升机也会在天上团团转,因为狗头大队也是解放军不能草菅战士的性命不然狗头高中队绝对要扒掉这身军装!我有把握坚持到明天晚上然后再过一晚上甚至几天,毕竟是经过侦察兵比武集训而且又在狗头大队被锤了半个月了。那时候我根本想不到自己的疼,不像现在切菜的时候手指头划了个口子都觉得疼。——唉!什么叫时过境迁啊——    
    但是我的成绩是不会及格了!    
    一想到这个我就想起了我的苗连我的陈排,我要是及格了我不留下是我牛逼,但是要是不及格被发回去我怎么见我的苗连我的陈排啊!    
    我的泪水就吧嗒吧嗒的。    
    好在兰花还在!    
    小影!    
    我又想起了小影。    
    我把兰花握在手里看着,闻到了它的芬芳和小影的身上脸上手上一样一样的。    
    我知道小影在想着我。    
    我的心里有点勇气了。这种勇气随着芬芳在增加着    
    我操他姥姥!就是爬我也要在规定时间爬回去!    
    


第二部分 锻炼第39节 咬着牙站起来

    我咬着牙站起来,左手拿着开山刀砍下一根坚硬的树枝子削掉上面的树叶和小树枝,当作拐杖撑着自己咬着牙右手拿着那束兰花一步一步向丛林深处走去。    
    兰花就象小影陪着我一样。    
    我顶不住的时候就闻闻。    
    然后就有勇气了。    
    疼吗?我好像真的不记得了。    
    多少年后我回想起来,其实在逆境中最重要的是什么?真的是精神的力量。譬如我现在看关于非典治愈的报道,很多人不相信,但是我相信。因为我知道,人在逆境中精神的力量比什么都重要。你相信你会挺过去,你就能挺过去;你要是自己绝望了,就什么都完了。我很多年后翻佛学的书,当时在写一个关于弘一法师的小文章,我就看看,虽然我不喜欢佛学。但是有句话我愣了半天:“佛祖有云——不是旗动,不是风动,是你的心在动。”    
    你自己绝望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你自己有信心,就什么都可以挺过去,哪怕挺不过去,毕竟你是在和命运的抗争中失败的!虽败犹荣!    
    我不是费半天劲头说什么非典,实话说那不干我这个小说蛋子事情。    
    我只是想说,在很多年前,一个18岁不到的小兵咬着牙左手撑着拐杖右手血肉模糊拿着一束小小的兰花在原始森林里面艰难的走着,穿着被露水和潮气完全津湿的迷彩服,忍着崴了脚腕子的疼痛虽然不时停下来看看地图和指北针或者喝一口树叶上的露水还是雨水我也不知道,但是一直在走向目标没有停止过前进!目标是70公里外的一个什么劳什子叫特种大队新训队的地方。走得到要走走不到也要走就是爬也要爬回去就是死也要死在前进的道路上。    
    因为他的手里有兰花。    
    因为他的心里有爱情。    
    很多年后,这个小兵想起来仍然是泪花汪汪……    
    那是个什么年代啊!    
    在真正的亚热带山地丛林行军10000米的话,体力的消耗是日常10000米武装越野感觉的好几倍还不止。不用说什么崎岖不崎岖了因为根本就没有道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没有人来过你说有什么道路?关键是气压低——本身就潮湿,再加上又是谷底,空气的流通不好,很快你就觉得喘气比较困难了。而且真的是空气里面那种湿乎乎的动植物腐烂味道实在是不好受,开始不觉得有什么,但是你走得久了,好像整个肺里面都是这种味道——枝叶真的是实在太密集了,风只能在树林上面的部分流通,底下呢?你想想就知道,我都怀疑几百年没有什么空气的流通了。    
    所以,每次我经过长满低矮灌木的林间小空地的时候都是赶紧停下来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换换肺里的味道。然后再继续前进,没有别的办法。    
    脱水自然是很严重的,走不了多远就会是一身一身的汗。在这种亚热带低气压酷热的丛林里面走,身体总是湿漉漉的,但是嘴唇总是干的要命,我不时的舔着自己的嘴唇,但是很快就觉得没有什么用了——因为连你的舌头自己都觉得没有水分了。    
    这个时候你不得不舔食大的树叶上的积水或者露水,当然细菌绝对是孳生的——不过真的是当兵的时候命贱什么都喝什么都吃胃跟铁打的一样,譬如我现在只喝纯净水,因为觉得连烧开的自来水味道都不舒服;但是那个时候是有活水就可以,管是什么味道呢。——不过那时候是没有经验的,以后连这个都不敢随便喝了。    
    迷彩服不用几个小时就会始终是半干又湿,干是因为身体热量的蒸发,湿是因为环境和你自己出的汗,你可以清楚的看见上面的汗一点点变成白色的斑——这叫什么该是什么名词呢?好像是汗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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