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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节

灾星-第14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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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都会感觉有足够的安全感。如果是一个人,可能早就吓得不知如何是好了。 
 
 
 
  
 ~第六章 开枪~
 
  “蓝煜星!这里真漂亮!”林清雅发出了一声赞叹。 
  中国人创造了一个成语,叫别有洞天,指的应该就是眼前的这番景象了。两个人适应了洞里的光线后,发现这里是个很大的溶洞。洞底,一半是水,一半是石,一条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泉水在洞中集了一个潭,潭水很清却黑幽幽的深不见底,头顶和四周,却是怪石峥嵘,千姿百态,石乳、石柱、石幔、石花琳琅满目,美不胜收。洞内非常温暖,外面的气温只有十度,而里面却有二三十度的样子。蓝煜星知道,有不少溶洞都是冬暖夏凉四季如春的,也不奇怪。但有一点很奇怪,就是这个洞有一种非常特殊的现象,在洞里听外面的水声,反而比在外面听起来要清晰得多,蓝煜星观察了一下,估计应该是地质构造比较特殊,山体在掏空以后,声音传到山洞里,可以形成混响,声间就被放大了。 
  林清雅留恋洞中美景,时不时地指着洞中的奇石问蓝煜星:你看,这像不像老虎,这像不像罗汉。蓝煜星不忍心打扰她的兴致,点头说象,心里却仍没有忘记他们进洞的根本目的:找热水。 
  走到洞中的那个小石潭,蓝煜星用手试了一下,水并不凉,蓝煜星的心却凉了。这水,只是和洞内的温度差不多,并不很热。蓝煜星这才明白,他们并没有遇到温泉,只是普通的山泉水而已,因为洞内的气温比较高,水流出以后还是有点热的,然后才渐渐冷却,这就是为什么自己在那个池塘里感觉不到水的温而到了溪口却感觉水越来越热的原因。而且,水温明显被自己的感觉放大了,因为外面比较冷,自己又刚从冰凉的水里出来。现在是不指望有温泉水来烫这条鱼了。 
  不过,蓝煜星很快又想到,他们现在是在洞内,洞很大,却看不到其它方位射出来的光线,应该是密闭的,如果在洞内生火,外面应该发现不了,而且,现在已经是中午了,两个人从昨天开始到现在,一直没有好好休息过,体力没有得到补充,不如在这里休息几个小时,安安心心地睡一觉,到了夜晚再出去,这样也不容易被发现,决心已下,蓝煜星便对林清雅说了自己的打算。林清雅对蓝煜星的想法自然是十分赞同,便说:“那咱们出去捡柴去。” 
  出了洞口,两个人很快捡了两大捆的干柴还有一些软草,用在湖边的方法,生了一堆火,把那条大鱼放在火上烤着,不会,便发出了让人垂涎欲滴的肉香。而且,在火光的照耀下,洞内的景致更加的清晰。美景,美食,美女,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最可贵的是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颠沛流离之后,现在终于有了一点安全感,真有点世外桃源的意思了,蓝煜星竟然体会到了一种久违的幸福感。 
  两个人用一把小刀,切割着酥黄香嫩的鱼肉,不一会,一条四五斤重的草鱼便被两人消灭了大半。林清雅饭量小,吃得也斯文,蓝煜星却是大口大口地猛吃,吃几口还到那个小潭边去喝几泉水。林清雅一边细嚼慢咽一边看着蓝煜星,嘴角带着会心的微笑,男人啊,无论有多成熟,有多刚强,总会有孩子气的一面,他现在就是。 
  吃饭以后,蓝煜星用手绢把剩下的半条鱼包好,这是他们的晚餐,他打算睡一觉,到晚上十点钟左右起来,然后吃完东西上路,他的劳力士表上面带着夜光的指北针,方向不是问题。林清雅吃完以后也到潭边捧了几口水喝了,然后,洗了把脸,又把水潭当作镜子,小心地理了理头发。这个动作也让蓝煜星暗自发笑:女人啊,无论到什么时候,都是不会放弃对自己容貌的修饰的。不过,他很快又想到了另一句话:女为悦己者容。她是为了自己吗?肯定是,这让蓝煜星心中一阵甜蜜又是一阵酸楚。这一年来,小雅吃了这么多的苦,挨了这么多的累,甚至现在又一次死里逃生而又尚未完全脱险,全都是为了自己,自己却无情地拒她于千里之外,于心何忍。蓝煜星感得自己欠她的实在是太多太多,却不知道怎样才能偿还。 
  饱餐一顿,蓝煜星在火堆边又加了一些干柴,现在虽然不冷,过一会还要休息呢,人在睡觉的时候活动少,散发的热量也少,如果没有一堆火,是很容易受凉的。现在他们缺医少药,而且前面还不知道有多少的路要走,万一生病了,小问题也会带来大麻烦的。所以,蓝煜星要把一切都考虑得非常周全才行。 
  大约过了两个小时,蓝煜星从梦中醒来,醒来以后略一定神,却听到外面有脚步声。怎么会有人?是山民还是追踪者?蓝煜星心里暗自揣测,想了想,便拍了下身边睡得正香的林清雅:“喂,醒醒,好像有人。” 
  林清雅被惊醒,睁开眼睛正要说话,蓝煜星早有准备,一把捂住了她的嘴:“嘘!”他把食指放在嘴唇边嘘了一声,示意林清雅不要出声,然后用手指了指外面,林清雅侧耳一听,外面果然有动静,心里也是一惊。两个人都感觉到了危险,便心照不宣地手牵着手轻手轻脚地往洞口走动。蓝煜星把手枪拿了出来,打开了保险,把子弹推上了膛。此时,天已黄昏,红日西沉,一缕霞光透过洞口的草帘,直射进了山洞,在两个人的身上罩了一层金光。蓝煜星避开太阳的直射,慢慢挪到了洞口,却听到了外面传来了异常清晰的说话声。 
  “报告洞幺,报告洞幺,我是洞四,我是洞四,没有发现目标,也没有发现燃烧痕迹,请指示,请指示。”蓝煜星看见,在自己前方大约有二十米的位置,有个人正拿着无线通话器报告着情况。 
  “洞四洞四,我是洞幺,目标应该就在附近,请认真查找,随时报告情况。” 
  “洞四明白,洞四明白。”那个人说完,收起了通话器。一屁股坐在岩石上,口中有点喋喋不休:“娘的,还让找,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哪来的人?就凭他娘的一股清烟就判断人在这个山上,那不成了诸葛亮了,有本事你来找啊。”发着牢骚,屁股坐在了地上,取过腰上的军用水壶,喝了两口,又从背包里取出一块军用干粮,塞在口里慢慢是咀嚼着。 
  蓝煜星看这个人,穿着一身土黄色的山地迷彩服,头戴钢盔,脚穿陆战靴,腰带上挂着手枪,军刺,背后背着个大大的行军背包,连脸上也涂了黄一道黑一道的迷彩。胸前挂着一支黑色的九五式突击步枪,正百无聊赖地坐在石头上吃着东西。心里吃了一惊,果然是特种兵。刚才还是犯了错误了,很可能是在洞里烤鱼的时候烟不知道从哪儿冒出去了,被对方判断出了自己的大致方位,可见,他们的指挥员经验十分丰富。蓝煜星还知道,他们用的无线电通话器传得并不远,如果不出意外,至少有一个人也在附近。 
  “怎么办?”威胁就在眼前,林清雅心下紧张,紧紧地抓往了蓝煜星的胳膊,连身体都在微微的颤抖。 
  “不要慌,他看不见我们。”蓝煜星轻声地安慰着林清雅。自己的心却也在砰砰砰地直跳。这家伙可不是普通人,看他的装备就知道,绝对是一个受过特种训练的战士。目前自己唯一的优势就是躲在暗处,他尚不知情,而且,自己手上还有一把枪,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应该也不会知道,现在,两个人唯一的生机就在于出奇不意,否则,困在这个洞里,很容易被他们来个瓮中捉鳖。 
  但是,在没被他们发现之前,最好的办法就是守株待兔,除此别无他法。蓝煜星想过主动出击,一枪毙了他,距离这么近,他还是有把握的,那样会招来更多的敌人。还不如就这么待着,等他离开,趁夜逃走。做好了打算,蓝煜星的心情也渐渐地平静了下来,身体放松了一些,让自己靠在石壁上更舒服一些。林清雅还是站在他的旁边,紧紧地抱着他的胳膊。 
  十几分钟过去了,那个战士居然丝毫没有要离开的意思,林清雅的两条腿已经有了酸麻感,但又不敢动,担心动了会被那家伙听到。人保持一种姿式时间短并不难受,可时间一长,就会特别难受。蓝煜星还好一点,可林清雅就受了折磨了,又想动又不敢动,真的度时如年。 
  又过了几分钟,蓝煜星一回头,发现了林清雅痛苦的表情,很快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对她说:“你可以动一动,没事的,轻一点就成。” 
  林清雅点了点头,想把脚轻抬起来换个位置,没想到不动还好,一动却感觉脚像是被胶在地面上一样,根本动不了,而两条小腿却全部失却了知觉,脸上的表情便益发的痛苦。 
  “怎么啦?麻啦?”蓝煜星轻声地关心着。 
  “嗯。”林清雅的哼声像蚊子,头却重重地点了几下。 
  蓝煜星只好蹲下来,用手在林清雅的小腿上轻轻地揉了了几下,虽然隔了几层衣服,却依然可以感觉那圆滑的曲线和细腻的肌肤。这一天多来,两个人形影不离,血气方刚的蓝煜星始终在经受着强烈的诱惑,眼下,不禁又是一阵耳热心跳。 
  搓揉了几下,林清雅感觉舒服了一些,但总是这么站着,肯定过一会又要麻痹,得换一个舒服一点的姿势才行,便小心地蹲了下来,回头看了看,后面有一块石头,既光滑,又干静,便坐了上去。没想到这一坐不要紧,可能是那块石祼露在外的时间久了,边缘已经风化,这一受力,居然掉了一个角,一块小石头“叭塔”一声掉了下来,然后顺着山洞滚了回去。 
  动静虽然不大,可以说,传到二十米开外,声音应该非常细微,可这还是引起来那个特种兵的警觉性,只见他如猫一般,迅速做了一个隐蔽的战术动作,良久,见没有动静,这才探出身子,抱着突击步枪,一步一步的向声源处,也就是洞口接近着。 
  快要到洞口了,相距最多不过五米,特种兵的脚步每迈一下,都象踩在蓝煜星的心坎上,他把两只手举了起来,手枪的准星一直在敌人的眉毛、鼻子的位置晃动。对面特种兵的突击步枪也抱在肩头,来回摆动,手指正搭在板机的位置,随时都有可能开枪,好几次,蓝煜星都看到了黑洞洞的枪口。而林清雅,正在紧紧地抱住蓝煜星的腰,身体不由自主地瑟瑟发抖。 
  “叭嗒!”又是一声,原来又有一块小石头,被溪水冲过来,碰在了岸边的大石上,发出的声音和刚才林清雅坐落的那一块石头落下来的声音非常相似。似乎感觉自己多疑了,特种兵放松下来,把枪扛在肩上,捡起那块小石头看了看,重新扔进了水里。然后靠在了小溪边的石头上。 
  危险似乎暂时解除了,“吁…”,蓝煜星长出了一口气,紧握着枪的胳膊也放松了不少,感觉抱着自己的林清雅的胳膊也松弛了下来。 
  “咦?”蓝煜星的好日子没过几秒钟呢,那个特种兵似乎又发现了什么,原来是洞口的草帘子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在看帘子下面流出的水,不过,身体并不是处在战斗状态,这一下可能是纯属好奇吧。蓝煜星举起了枪,心里默默地念着:“小子,好奇心不止能够杀死一只猫,还能杀死一个特种兵呢,千万别碰那个帘子,否则你会没命的,千万别碰,兄弟,我可不想开枪杀人啊。” 
  没用。这个特种兵显然是铁了心要探个明白了。他把枪管伸了过为,在草帘上轻轻地拨动了一下…… 
  “呯!” 
  “呯!”静静地山谷里,两声枪响在回荡着,久久不散。 
  在他伸出枪来拔草帘子的一刹那,蓝煜星就知道,自己的枪是非开不可了。显然,对方的火力比自己要猛得多,九五式突击步枪下面挂着榴弹发射器呢,身上有没有其它的武器还不明白,别的不说,就算是在外面往洞发那么一颗榴弹,自己和林清雅也会很轻易地被炸死。更何况,这些身经百战的特种兵的战斗素养也不是自己可以相比的,哪怕是他怀疑这个帘子后面有人,只要有那么一点点的警觉性,自己和林清雅肯定也要死于非命。 
  不过,这是蓝煜星一生中第一次开枪杀人,第一枪瞄得很准,打得也很坚决,正中那个特种兵的额头,随后又补了一枪,可能是因为六四式手枪的后坐力,同时,那个特种兵被击中以后身体在后仰,近在咫尺蓝煜居然没有打中,太紧张了! 
  枪响,人倒下,林清雅却被吓得花容失色,只是自己拼命捂住自己的嘴才没叫出来。这是她一身中第二次看见开枪杀人。第一次是二月十四号那天在法庭上,但那次很遥远,这次却大不相同。她几乎是眼睁睁地看着这个特种兵战士抱着枪一点一点地接近自己,甚至连他的目光都看得清清楚楚,蓝煜星在瞄准的时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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