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惑 作者:亚哲.siliks(鲜网vip2014-05-26完结)-第1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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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眼前的公寓大楼,也再不复当年的崭新,外表因岁月的冲刷,积淀了一定古老气息。
我抬头看着这几栋大楼,不知为了什麽原因,心底沉淀着奇异的情绪,深吸口气,我通过守卫室旁的大门口,进入D栋的电梯,按下七楼的按扭。
这里面,有些地方变了,像全部换新过的电梯,而有些地方却仍旧未变,像电梯口前的红砖道。
到达七楼,走出电梯,我看着面前熟悉的铁门,并没有马上推门走进。
这里可能早已换了主人,毕竟当时的我,并没有亲威可做继承人。
然而,还是习惯性的伸手朝上,在门上方放备份钥匙的地方摸索了好一会,居然真的摸到钥匙。
虽然现在这把可能也无法适用这个可能换过锁的大门,只是,将钥匙插入锁孔後,再一次感到意外,居然没有换锁。
该不会……还在里面吧!
带着做梦般的不真实感,只是木然地转动锁匙,然後推开了门。
当看到里面满是厚厚灰尘与蜘蛛丝的模样後,原本悬高的心,才放了下来。
真是的,我是在想什麽,竟真以为里面会有人等我吗?
那是不可能的,明明松下心,却又感觉到苦涩,到底要多少次,才能让自己不去希望,不再品尝这样的悲哀。
萧菀菀的话并不可信,都已经是这种时候了,我难道还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深吸口气,才踏足进去,发觉里面除了积压太多灰尘外,大半摆设并没有改变。
客厅中的浅绿沙发和大理石长桌,就在门的正前方,在客厅的隔壁不远处,是设有抽风机瓦斯炉及白色厨柜的厨房,甚至连碗橱中的盘子纹路,都是那时习惯的模样。
往前直行转角处,是隐藏在里面的所,再顺着走廊进去,则分别是一间摆杂物的房间,一间书房,及两间卧室。
这一切都没有改变。
唯一奇怪的是,这里虽灰尘密布,但棉被衣物都已被妥善收进箱子中,冰箱也已清空,电源拔掉,就像有人刻意整理过,跟我离开时的情况,并不一样。
带着疑惑,我走入卧房,终於在床头看见一个物品。
那是两个银环,人类的戒指,我伸手将已有些变黑的银戒指拿起来,记忆中,我并没有这项物品。
然後,才发现覆盖在灰尘下方的一封信。
伸手拿起,我拨开这些灰尘,然後看到上面的署名。
『给 晓晴』
拿着信封,我并没有马上拆开,突然,心中的恐慌不停地扩大,就好像菀菀的话会是真的一样。
好不容易,僵硬的手指才能拆开信,将里面用PU袋保护好的一叠纸拿出来,展开时,熟悉的字迹瞬间撞入瞳中,带动出的,是当时让人眷恋的温暖安心感。
『晓晴,第六天了,怎麽样都找不到你,我出一趟远门再到那里去找几天,如果自己回家了,记得别乱跑,先打个电话给我,菀菀的事,我会解决,别自己钻牛角尖,全部都等我回来再说,知道吗?』
这是一张很普通的便条纸,有一只绿色青娃的图案,因已过了数十年缘故,纸质有些沈旧,上面日期标注的是一月七日。
一月七日,是我死去後的六天後,也是菀菀主动投案的那天,有些发楞的,我看着另外几张便条纸。
然後翻动到最前面的日期阅读。
日期一月二日。
『晓晴,菀菀说你摔下悬崖,不过当地警方在湖里什麽都没找到,我是不知道你又在跟她开什麽玩笑,不过这一次过分了,我会再去找看看,回来後,记得打个电话给我。』
日期一月三日。
『晓晴,仍然没找到你,我承认这一次你作弄到我们了,不过都已经第三天,也该回家了吧!冰箱有饭菜,热过再吃,若回来了记得先打电话给我,我在警局那里。』
日期一月四日。
『晓晴,已经是第四天了,依你的性子,就算是开玩笑也不至於到这种程度,是菀菀跟你说了什麽,所以不想见我吗?不管如何,你都要跟我好好谈谈,就算你想分手或是做什麽,也要面对面跟我谈一次!回来後,一定要打电话给我,我到警局去。』
日期一月五日。
『晓晴,爸爸妈妈都已经在问我们到底闹了什麽别扭,居然三天以上没回家看他们一次了,算我求你,别自己一个人胡思乱想,我再去那座湖看看,回来记得打电话给我。』
日期一月六日。
『晓晴,昨天警方跟我说了一个可能性,那座山地形复杂,说不定你是迷路在里面了,我今天加入了搜索队,可能很晚才回来,如果你回家来,记得打电话给我。』
然後是一月七日,共六张便利纸。
才六天,接下来呢?再接下来发生了什麽事。
捏着便条纸,莫名的焦躁不安,让我失去冷静思考的能力,只能茫然四顾,最後目光才停在桌上的电话机上面。
对了!要打电话。
我捉起话筒,想也不想就拨下那熟悉的十个数字。
「对不起你拨的号码是空号──对不起你拨的号码是空号──」只是,从话筒另一边传来制式的回覆女音,让我清醒过来。
我真是……都已过了数十年,这个号码怎麽可能又会留着。
放下话筒,我只觉脑中一片空白。
接下来,一月七日後到底发生了什麽事,这个疑问,如蚁啃般煎熬着我的内心。
突然之间,刚刚进来前在中庭看过的老人脸孔,出现并定格在脑中,那张脸,无疑的……
我马上打开窗户,顺风跃落於地,然後飞奔到榕树下,果然,那个五官模样是齐瑞的大哥齐云,当初虽交集不多,但身为大哥的他,为齐瑞跟我的结婚准备,帮了很多的忙。
这间公寓也是经由他介绍入手的,没想到後来他竟也搬到这里来住。
我正要上前,耳中却因补捉到他们的谈话,驻足在原地。
「我说,老齐啊!七楼那间能不能借我侄子住个几天,他昨晚打电话说要带朋友过来,但我家房间实在不多。」
「暂住几天是没关系,但里面的东西可别乱动,保持原样。」
「放心吧,我侄子是毛躁了些,但很守规矩,别人的东西是不会乱动的。」借屋的老人拍胸保证道,「不过,老齐啊!都已经数十年过去了,你还要为你弟弟留着这屋子吗?」
齐云苦笑了笑。
「那有什麽办法,谁叫他是我唯一的弟弟,那天他离开,把屋子托给我时,就千交代万交代,一定要好好保护好,说要留着让晓晴有个回去的地方。」他嘘唏不已,「毕竟是他最後的遗愿,我又怎麽能放下不管,只是我老了,也拿那些小辈没办法,等死後,大概就随他们乱搞了吧!」
遗愿?
不知怎麽的,我已走到他面前,然後开口问:「那天出门後,齐瑞发生了什麽事?」
「你是……?」
心急之下,我也不想多做解释,直接盯着他的双眼。
「告诉我!」
如同大部分人类的反应,齐云露出恍惚的神色,老实说出问题的答案。
「小瑞他,在出门後过一天,一月八日时被上山的游客发现陈尸在悬崖边,法医说,可能是山上突然变冷,引起心脏功能失调……」
死了?
我一时呆住,找了许久的答案终於陈列在眼前,所以梭鱼才找不到人,因为他……在我死去後的七天後,就已经死去。
在去找我的时候,死掉了。
所以,菀菀才会捉着我问他在哪里,所以,当时的菀菀才会发疯。
看着因陷入回忆,老泪纵横的齐云,我并未阻止他述说着当时他们家人有多麽震惊、悲伤与难过。
听着他述说到,最後把齐瑞葬在那座春天便会开满紫花的公墓山丘,因为他小时候,最喜欢那种野花,就连第一次约会,也带喜欢的女孩子去看这种花。
紫花霍香蓟,外表甚至连花都不像,他却喜欢得要命,最後成为被我好几次拿来取笑的事情。
真的是很可笑的花!
转过身,我离开这名悲伤的老人,朝他说的地方行去。
每当春天,便会开满紫花霍香蓟的山丘,并没有花上多久时间,我就已经找到了,在这小小地区里的公墓。
站在前方,我的目光怔怔地盯着其中一个墓碑上,然後也不知怎麽才迈动步伐,走到墓前,失神地看了许久,才喃喃自语了一句。
「原来,你是在这里啊!」
这是第一次,我完全看不见前方的道路是什麽,满满的,都是眼前刻有齐瑞之名的斑驳墓碑。
我一直以来,到底是在做些什麽呢?
这世界上,确实有真实的爱情、友情与亲情,只是我绝对得不到,因为他们背叛了我,所以不能再相信任何人,所以我要一个人走,所以绝不能接受任何人。
一直以来,到底是在做些什麽!!
跪倒在地上,我伸手碰了碰墓碑,看了许久,身子才向前倾去,额头抵在碑上不再动弹,鼻间尽是石头与墓土的冰冷气息。
「我打过电话的,可是没有通。」低声的,我向他说道,「让你找不到我,真是对不起。」
良久过去,仍没有回应。
我在想什麽,当然不可能有回应的,是绝对不可能有回应的,那个男人已经──
想到这里,脑中的思绪像遇上最巨大的洪流般,破破碎碎,再无法完整。
眼前像弥漫起浓浓的大雾,什麽都看不清,看不见。
「没关系……」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异常冷静的响起,「我就在这里陪着你,就在这里。」
终於写到这里了,我写这篇文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布这个局,虽不是什麽大局,可这就是这篇文的主旨,看过很多前世遭背叛的女子,穿越後变得不相信爱情(虽然持久度不高,不知为什麽才没多久又变相信了,真的很神奇),那时就在想,如果换个角度来看会如何,如果并没有想像中的背叛呢?
坚持的信念会因此崩毁。
对朱华来说,这是足以致命的,因为她存在的意义,就是不去相信任何人而活着,结果到最後,却告诉她是错误的,一开始,她所认定的一切并不存在,我还真过分(突然的感悟)
☆、(33鲜币)妖惑 七十九
自那一天开始,身周就弥漫着浓浓大雾,从未消散过,时间的流逝也特别缓慢,没有产生过任何变化。
「朱华。」
不知过了多久,才听到叫声,我转头看向一旁,只见全身被浓雾弄得几近全湿的漾真,站在一旁,美丽脸上的神情,是从所未有的严肃,然後,向我伸出手。
「我们回去吧!」
我盯着那只手看,没有任何反应。
「拜托,不然你会死的。」
死?
是了,这种什麽事都很无谓的感觉,提不起任何情绪,是因为厉鬼魂正在消散。
厉鬼魂失去了执着的理由,而我也已经到达极限。
「这样也好。」
我转回头,盯着墓碑,心中不再有当初对死亡的恐惧,反而是感到轻松。
「你说什麽?」反倒是漾真,脸上流露出恐惧的表情,就连向我伸出的手,都不停地颤抖着。
看着她,我眼神微暗,伸出手覆上她的手,然後向旁推开。
一直以来,明明一直伤害着他们,将她的手推开後,雾气似乎更浓了,连她的眼中,都聚集起相当的水气。
「漾真,回去吧!」
「不!」
「我累了。」
「才不是,你只是在逃避。」
对这一句话,没有反驳的必要,因为我确实是在逃避。
活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力量。
她仍继续说下去。
「如果真的觉後悔,应该是好好忏悔,然後努力地活过每一天,那个男人一定……」说到这里,她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