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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节

混蛋神风流史-第141节

小说: 混蛋神风流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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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围攻我的二十来个敌人全部放倒,然后趁他们重新完成包围之前,冲到了莎莎的身旁,对她小声说道:“看到山头上那六个穿着黑袍的人了吗?等一会儿你使用隐形术和我一齐冲过去,我假装攻击他们的主帅,你趁机将他们杀死。现在不要问为什么,你只要知道杀掉他们的话,我们就能够取得胜利就行了。”声音虽然很小,但却充满了自信与坚定,使她完全升不起一丝反对的意念。
  于是,一道人影——当然实际上是我和莎莎两个了——如闪电般地向山头冲了过去,沿途十几个意图阻拦的士兵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便被我们一招毙命。在距离目标十几米的时候,敌人终于发觉了我的意图,一齐向我这里冲来,我连出五剑外加六个火球将身边几个人逼退,便向着一个军官打扮的人冲了过去。敌人果然中计,认为我要刺杀他们的指挥官,飞星逐月般地向我追了过来,我三两下就跑到了那名军官的身前,他身后四个剑士打扮的护卫立即将我挡住。我想也没想,「未名」闪处,那四名护卫已经身手异处,未名已经架到了那名人族军官的脖子上。
  几乎与此同时,莎莎不费吹灰之力将那守卫亡灵巫师的四个士兵解决,那六个毫无防卫能力的巫师也瞬间成了刀下亡魂。没有了魔力的支持,骷髅兵们立刻如木头一样倒在地上,战场上的局势也发生了逆转。失去了骷髅兵这一强大后盾,剩下的几百个人族士兵在兽人们的强力攻势下,立即溃不成军,片刻间便四散而逃,但大部分还是被兽人战士们杀死,一场大战顷刻间便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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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蓝这家伙还真狡猾,竟然派一个替身来指挥战斗,害得我白忙了一场。”兽人部落的营帐中,看着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人族军官,莎莎愤愤地说道。原来那个人族军官竟然是冒牌的,怪不得会这么肉脚。
  “哈哈,小妹,你知足吧,要不是维尔老弟,恐怕我们都已经被这个冒牌军官给活捉了。”疾风笑着对自己的妹妹说道:“而且费蓝那家伙也遭受了不小的损失,如今他手下的军队已不足六百了。”
  莎莎瞄了我一眼,脸蛋儿红了一下,迎上我的目光,竟然丝毫不加以回避,大胆地和我对视着,眼中充满了情意。使我不禁心中暗叹,兽人族性情豪爽,没想到连女子也不例外。其他人似乎觉察到了什么,都把目光转移到了我们两人的身上。也许是因为兽人天生就是一个崇尚英雄的民族吧,自从见到我在战场上的表现后,所有的人看我的眼神都与从前不同了。如果说我刚来到这里时,他们对我的热情是出于感激的话,那么现在他们对我的态度,则是打从心底的敬佩与爱戴。
  注意到其他人的异样眼神,我赶紧把目光移向了别处,对疾风说道:“对了,疾风大哥,那个「费蓝」是什么人?还有今天与我们交手的军队到底是哪个国家的?小弟糊里糊涂地「乱打」一气,还不知敌人是何方神圣呢。”
  “哈,维尔老弟连敌人是谁都还没弄清楚,就肯帮我们冲锋陷阵,看来我疾风果然没有看错人啊。那个费蓝是出云山脉隶属兰风帝国的矿区总督,出云山脉自古以来便以蕴藏着丰富的金矿而闻名,人族很早就对这里虎视眈眈,但碍于这里是我们兽人族的领地而不敢妄动。但是二十年前人族的三国联合攻打我们兽人族,我们兽人族战败,这里的矿区便被人族的三国占领,并将其分成了三份,分别隶属于三国,而且将许多兽人变成奴隶在那里充当矿工,成为他们的重要财源之一。而费蓝所管辖的矿区是离我们这里最近的,自从两年前发现我们以后,便时常派兵来攻打我们,企图将我们剿灭,一来可以免去后顾之忧,二来可以为他的矿场增加许多奴隶。但由于我们这里易守难攻,再加上族中弟兄们的英勇善战,他一直没有成功。”疾风对我说道。
  虽然疾风没有点明,但我知道他口中的三国必是指摩斯比、兰风、加斯,原来摩斯比王国也有份。而我知道加斯帝国和兰风帝国正为争夺矿产资源而开战,想来也跟出云山脉的矿产资源大有关系。忽然,我想起了另一件事,于是对疾风说道:“疾风大哥,你刚才说矿场中有许多矿工都是兽人族中的兄弟,但你是否想过将他们救出来以增强族中的实力呢?”
  “嗯,想是想过,但这又谈何容易?光是矿区的驻军就绝非我们所能应付的。”疾风有些无奈地说道。
  “以前是不行,但现在不正有一个天大的好机会吗?”我神秘地说道。
  “你是说——”疾风讶然地望着我,我笑着向他解释道:“不错,如今兰风帝国的军队刚刚被我们打败,他们矿区内的驻军只剩下六百人不到,而且士气低落。我们虽然在兵力上只有他们的一半,但气势正旺。再加上矿场中的工人都是被强迫去当奴隶的,而且大多是兽人,定然不甘服从于他们,如果我们能派人进去把他们组织起来,里应外合的话——”说到这里,我故意将语气拉长。
  “嗯,派人进去倒不难,但我族现今的兵力似乎还少了些,不少战士都受了伤……”一个族中的长老有些担忧地说道。
  “这不难,我可以为这些受伤的战士治疗,现在就请疾风大哥将受伤的战士集合起来,我可以让他们马上恢复战斗力。”我笑着说道。
  “什么?你?”在场的人都大吃一惊,连疾风与鲁顿也露出不信的眼神。我微微一笑对疾风说道:“大哥,请你相信我。”疾风将信将疑,吩咐下去将受伤的兄弟们都叫到帐篷前来,一刻钟之后,一切都准备就绪,我们一起走出营帐,只见受伤的兽人战士足有四五百之众。
  疾风等人都一起望向了我,我微微一笑,双手结成莲花置于胸前,念念有词道:“生命之神啊,请以你的仁慈,为你神圣光芒照耀下的人们去除伤痛——神圣之光。”只见一道耀眼的光芒从空中照耀下来,照射在受伤的兽人族战士身上,片刻之后,光芒渐渐隐去,而那些原本受伤极重只能躺着的兽人族战士却都一下子跳了起来:“好了……我的伤完全好了……”
  “你看……我也是……一点都不痛了……”在「神圣之光」的照耀下,他们所受的伤完全恢复了,兽人族天生就不适合学习魔法,难怪他们这么吃惊了。疾风的脸上更带着一丝惊喜,他激动地说道:“维尔老弟,你到底是什么人?”
  “疾风大哥,我不是告诉你了嘛,我的名字叫维尔。兰迪。”我笑着说道。
  “老弟,真有你的。”疾风拍着我的肩膀说道:“没想到你的魔法同样这么出色,真是没有想到啊,我疾风真是服了你啦。”其他几位长老也一同点着头,一副深有同感的样子。
  “呵呵,大家过奖了。”我呵呵笑着说道,疾风却认真地说道:“维尔兄弟,虽然我兽人族人少力微,但只要你有用得着我们的地方,我们一定会誓死追随你的。”他这句话等于是代表全族向我宣誓效忠,不待我推辞,他接着郑重地说道:“维尔老弟,你具有一个优秀统帅所具有的勇猛与果断,也具有一个政治家地高瞻远瞩和敏锐思维,你完全具备成为一个优秀王者的素质。我们与你结盟,也是为自己的部落的将来着想。只有一个好的领导者,才能带领我们的族人走出苦难,我这么说,你应当明白了吧。”
  听了他的话,我心中兴奋异常,激动地说道:“既然大家对我如此信任,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我维尔。兰迪今天在此发誓,一定要带领兽人族的兄弟走出苦难,过上和平与安宁的生活,若违此誓,有如此杯。”我并指为掌,向桌上排了下去,一个铜制的酒杯立刻被我的掌力震成了粉末。没想到我竟然会当众立下重誓,帐内的人都激动异常,疾风也随后立下了向我效忠的血誓。大陆历7992年2月15日,「圣王」维尔。兰迪与兽人族首领疾风,在出云山脉的兽族部落中结盟,史称「出云之盟」。
  一切结束后,我们的话题终于又回到了如何攻打兰风帝国矿场的这件事上。面对众人询问的目光,早已胸有成竹的我向大家神秘一笑,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站在部落中央的广场上,迎着凛冽的北风,我低声说道:“野心家的帮凶们啊,就用你们的鲜血来纪念我们的盟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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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我与疾风带领二百名兽人战士来到了兰风帝国矿区的外围。有莎莎的帮忙,我们很容易就解决了散布在各处的哨所,再加上我们刻意隐秘行藏,所以即使我们已经到了距离主矿场不到一里的树林内,仍没有被敌人发现。与其说是主矿场,倒不如说是一座要塞,驻扎了大量的士兵。经过十几年的扩建,这要塞在规模上已经相当于一座小型城市了,只是没有居民而已,里面住的除了士兵就是大量的奴隶矿工。本来这里有一千五百名驻兵,但由于昨日的惨败,这里的驻军只剩下五百人左右,就算加上逃回来的士兵,最多也只有六百人。但仗着厚厚的城墙,要攻克它仍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
  “疾风大哥,我们潜进去的人都准备妥当了吗?”我轻声问道。
  “嗯,都准备好了,只要我们一开始攻城,他们就立刻发起暴动。”疾风回答道。
  “好,疾风大哥,等会儿我们一起冲向城门,不要攻击城墙,等我用魔法将城门轰散后,再一齐冲进去,准备了——”我沉着地发出了命令。
  而此时在兰风帝国矿区地要塞内部,两个士兵正在城墙上闲聊着:“队长,你听说了吗?我军昨天派去围剿兽人的部队几乎全军覆没,只逃回了不到一百人。”
  “嗯,听说啦,据说费蓝大人正因此事而暴跳如雷呢,连两个逃回来的小队长都被处决了,这两天要塞内正人心惶惶呢?”
  “哎呀,你说兽人们会不会攻到这里呢?听说他们很野蛮的,捉到的俘虏一律处决,我家里可还有老婆孩子等着我养活呢。”
  “放心,不会有事啦。我们这座要塞坚如磐石,就算几万大军同时来攻打,也能守他个把月的,那些兽人才有多少?”
  “可是——啊?队长,你看城外,那是什么?”
  “啊——不好,有敌袭。汉森,赶快通知城内,叫他们派出援兵,其他人加强防守。”不愧是队长,危急时刻能够临阵不乱,颇有些大将风度,但接下来的事却让他张大了嘴。
  “报告队长,城内的矿工突然暴动,主营无法派出援军。”
  “什么?”就在这时,「轰」的一声,一颗巨大的火球飞了过来,击在城门上,包着厚制铁皮的巨大城门被炸出了一个巨大的口子。紧接着,两百名兽人战士在我和疾风的带领下,手持着巨斧长剑冲了上来,如狂飙般的涌入城内,肆意地砍杀,许多站在城门口的人族士兵连一合都不到便被斩成了两截。一时间,到处是残肢断臂,血流成河,整个要塞成了一个修罗场。
  “放箭,用弓箭射他们。”刚刚那名队长大声喊道,但马上他就被一把突然出现在空气中的刀,割断了喉咙。
  “莎莎,干得好。”已经杀红了眼的疾风大声叫道,同时大剑一挥,将一名人族士兵的头颅砍了下来。在近乎单方面的屠杀下,守在要塞外围的两百多名士兵片刻间便被我们杀的一个不留,胜利之神已完全向我方倾斜。
  “疾风大哥,你带领大队人马去支援矿工们,我和几个兄弟去收拾费蓝那个家伙。”为了速战速决,我决定兵分两路,于是对疾风说道。
  “好的。”疾风答道:“让莎莎也跟你去吧。”莎莎是暗杀与追踪的高手,有她在身边,即使是一只苍蝇也别想逃过,我点了点头,欣然接受:“大哥,保重。”
  “你也小心,费蓝那家伙很难缠的。”于是,我们兵分两路,向着自己的目标行去,走在通往总督府的路上,我对莎莎说道:“莎莎,等一会儿可能会有危险,你要小心一些。嗯,你最好先隐藏起来,不到危急之时不要现身。”
  “是的,公子。”莎莎答道,身行一闪便「消失」在空气中。经过两天的相处,我们两人已经混的很熟了,我发现她除了有些调皮外,实际上是一个很乖巧的女孩儿,虽然在面对敌人时毫不留情。但不知为什么,她总是喜欢叫我「公子」。我没办法,只能由着她了。我又嘱咐了那些已经杀红了眼的兽人弟兄们几句,一行人继续想前行去。
  与此同时,疾风一行人已经到达了战斗现场。他们并未遇到什么激烈抵抗,这主要归功于矿工们的奋力冲杀,他们虽然都戴着手镣脚铐,而且也没有什么正规武器,但仍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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