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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节

尸身尖叫-第296节

小说: 尸身尖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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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打开,我又从箱子里面拿出了一个陶罐,以及一柄雪白锋利、寒光闪闪的手术刀。

    这套东西,我每年都要使用三次。

    我拿起手术刀,轻轻在我的手掌上划了一下,掌心立即涌出了暗色的血液。

    随后我揭开陶罐,将血液洒入了里面。

    陶罐里面,立即发出“汩汩”的动静,几个黑色的小泡从里面浮了起来,紧跟着散成了一团黑色的雾。

    我嘿嘿一笑,撕开这个透明的塑料袋,然后从里面拿出那张名片,放到了陶罐的口上。

    那张名片被黑雾一扫,里面立即浮现出了三个人的面孔。

    一个是面容阴鸷的王国梁,还有个是钱大旺,至于另一个,则是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子,想必应该是钱大旺口里的“某商人”。

    这套器皿转化着我身上的尸毒,常年累月下来,其中的尸毒,已经可以用“恐怖”来形容。虽然已经被这陶罐木匣里面的花纹阵势给封住,可威力还是能够扩散到一个房间的范围,被阵势转化成一种绝强的力量。

    所以不论人鬼,除非身上带着我的气息,否则绝对不敢轻易踏足我的卧室。

    一旦带着敌意踏足其中,就必将受到这十数年尸毒的本能攻击。

    画皮能够躺在里面,主要还是因为她当初融合了我的血脉。

    除了她以外,我想,能够随意进出我的卧室而不受这尸毒之力攻击的,应该还有两个鬼(僵)。

    一个是影子尅孢鬼,一个是陈静。

    这两者,从魂魄以及血脉上,分别获得了我的一部分,就相当于我的“分身”,与我本人一样。

    所以说,如果说我是半人半僵,那么还有另外的“半个僵尸”,就应该在这陶罐里。这里面,有着我另外一大半的力量。

    我现在利用的,正是这陶罐的力量。

    陶罐上方浮现的这三个人,正是接触过这张名片的三人,他们的“人气”。

    其中,钱大旺的最淡,因为他已经成为僵奴,身上的人气,自然也就淡了。

    而最旺的,却是那个肥头大耳的大胖子。

    我站起来,伸手抽出我卧室里木桌中的抽屉,在里面翻了翻。

    这里面,放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诸如毕业证啊房产证啊土地证啊医师证什么的,以及一些杂七杂八的小物件。

    我很快就从里面翻出来一个小小的指南针。

    记得当初,我买过一张自行车,偶尔也去环滇骑行一圈,或者跟骑行一族爬一爬野鸭湖的后山,呼吸一下清新的空气,还曾经加入过一个骑行俱乐部呢。

    可惜才有半年的时间,我的单车就在一个艳阳高照的下午,放在银行门口被偷了。

    按说我的东西,没那么容易被偷走的。

    我当时飞快的追了出去,差点就追上了那个小偷。

    只是差一点。

    是我跑不过自行车么?不是。

    是那个小偷在快速骑行的过程中,眼见我追了上来,心一急,对着红灯就闯了过去。

    结果不用说,被三张疾驰而过的车连续撞了上去,别说人,连单车都碾成了一团糟。

    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跟我扯上关系的人,哪怕是偷我东西的人,也是会遭殃的。

    因为我天生就象征着不祥。

    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骑过单车,像指南针这种装备,也就没用上过了。

    看着这个指南针,我笑了笑,回想了当初在骑行俱乐部的日子。

    那种日子,还真的是无拘无束。

    三五个人,或男或女,或是周末,或是节日,骑着自行车在城市里行走,挑战一些看似很难的挑战,还是蛮有意义的。

    甚至偶尔我还会背上我的吉他,以我特有的“轮指”手法,在风和日丽的山头,弹上那么一两曲的。

    记得当时骑行的女孩里,有个皮肤黑黑个子高高、笑起来甜甜的女孩,对我还蛮有感觉的。

    可惜我只能无情的拒绝了她。

    也许什么时候,我可以再去骑行一场?

    我想着,摇了摇头,觉得似乎有些不可能了。

    我已经离开了那种平凡的日子,我的世界,已经不再是普通人的世界。

    过去,既然已经过了,那就再也无法回头。

    ……

    我摇了摇手中的指南针,对着指南针轻轻一弹,里面的那颗两头针,立即开始疯狂的旋转起来。

    回头看去,陶罐上的影子,已经只剩下两个了。

    钱大旺的影子实在是太淡,根本不能长久的存在。

    “以旱魃之名,将你封印!”

    我对着眼前悬浮在陶罐上的两个影子低喝了一声,一股奇异的力量立即将那两个影子包裹了起来,随后送入了我手中的指南针里。

    而我手中的指南针,在僵尸之眼的注视下,那两个磁极,很快就变成了两个大头贴的模样。

    一个是王国梁,一个是那个胖子。

    我利用陶罐里的力量,在结合着诅咒之术,做成了一个“活人”指南针。

    这个指南针,可以带我找到指南针托盘里的这两个人。

    这也是我为什么这么有底气,能够在瑞丽找到王国梁的原因。

    这是我从诅咒术中得到的一种手段,这个指南针的效果,从制成之日起可以持续七天,七天以后就会完全失效。

    看着指南针上王国梁的照片,我笑着将它收了起来。

    再然后,我拾起那张名片,翻过来一看,上面写着一个名字:杨林。

    职务是总经理,在个什么叫“慧农”的集团里面工作。至于地址电话号码什么的,我就没有细看了。

    我轻轻用手指一搓,就把这张名片搓成了渣子,丢到了卧室里的垃圾桶中。

    接着,我把木匣陶罐和刀子也放回了原地,这才出了卧室。

    看看时间,差不多已经晚上九点,再过一个小时,徐文琴也应该回来了,我随即去张罗着弄点吃的。

    我俩既非情侣,也不算好朋友,只是简单的在一起居住而已。

    可生活就是这样,这只是一种单纯的互相照顾,如是而已。

    生活不容易,且行且珍惜。



第490章 赌石

    第二天一早,我收拾好一切,和徐文琴一起出了门。

    “你不是手臂受伤,请假了好几天么?怎么今天又摸着去上班了?”徐文琴看着我已经完好如初的左手,好奇的问。

    “嘿嘿,我打算失踪几天,一个人去旅行一段时间。”我神秘的笑着回答道。

    “切!谁信你啊。”徐文琴明显不信我的话。

    我俩一起进了地铁站,只不过方向却孑然相反,她去学校,而我,则是去飞机场。

    我打算直接飞距离瑞丽最近的一趟飞机,先到达芒市,然后从芒市赶往瑞丽。

    我的身上,除了重新用黑绳系上的黑曜石雕像和指南针外,就只有手机、护照和现金了,并没有带多余的东西。

    我倒是打算带上干将剑的,可惜这东西绝对过不了安检,想想还是算了。

    如果王国梁他们今晚深夜出发,而且是自己开车,要是一路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在明天中午或者下午左右,能够赶到瑞丽。

    我的那张qq车,是肯定跑不了这么远的,不光提不起速度,光这全程高速的开过去,估计汽车也颠坏了。

    至于大巴车,那更是墨迹,最少要好比自己开车慢出一倍的时间来。

    所以我只能坐飞机。

    两个小时后,我就出现在了芒市的飞机场。

    踏出机场,一股热浪立即迎面扑来,灼热的空气立即让皮肤很快就表现出干燥的反应。

    这里在地理位置上属于亚热带区域,所以热并不奇怪,只是这种热,不是类似于重庆那边的“湿热”,而是干热。

    重庆市作为四大火炉之一,热是肯定的。不过从网络上的传言来看,重庆多产美女,而这个“美”,主要还是体现在一个“白”上面。

    俗话说“一白遮三丑”,那里的气候湿润,给人的感觉,整天下来浑身都是黏糊糊的,就好像一个大蒸笼,而人则整天在里面蒸桑拿一样。

    干热与湿热又不一样,作为一只僵尸,我能够用出极细的触感去感知周围环境的变化,我甚至能够感觉到脸上皮肤在紫外线的照射下,细胞开始加快代谢的速度。

    忘了说,这里的天,也很蓝,蓝到极度,连一片白云都没有。

    “尸呼,尸呼,给要坐彻,瑞丽还是芒市,都宋你且!”我才走了两步,正四处张望几眼,立即就有几个黑黑的本地人,操着浓重的方言围了上来。

    看远处停着的出租车,这些人应该是跑出租车的。

    我一愣,这里难道连个飞机场都藏龙卧虎,连个出租车司机都能看出来我是僵尸?

    不过很快我就醒悟过来,他这是喊我“师傅”呢。

    没等我回答,旁边另一人也用一种憋着半生不熟的普通话问我:“老表,咋个说,昆明人嘎,给事要克瑞丽?我老家也是昆明呢嘎,克么阁你打各八折,给走?”(克,在这边就是“去”的意思)

    这家伙的语气让我想笑,总感觉是舌头在嘴里打了个结一样。

    这种话,在这边有个称呼,叫作“马普”。

    在昆明有这么一种说法,“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德宏的老表说普通话”,那是一件很折磨人的事情。

    看这个势头,如果我不坐车,那是肯定要被这家伙喋喋不休在耳边唠叨半天的。

    “好吧,去瑞丽多少钱?”我直接问他。

    这家伙一看我回答,立即大喜,随即右手伸出一个巴掌,在我面前晃了两晃,左手又加出一根手指:“老表,只要陆十块钱,就阔以到瑞丽哦。”

    六十?

    挺便宜的嘛。

    我原先就简单查询了一下,芒市到瑞丽差不多有一百公里的路程,这个价,不算很贵。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了他的价格。

    这个黑老表立刻就一把拉住我的胳膊,把我往他的车上带:“走走,过克先坐起来再说。”

    而旁边的其余几个人,则明显露出了失望的语气。

    看来生意不好做啊,连出租车司机都要出来抢人拉客了。

    黑老表带我几步就赶到了他的车上,然后打开车门,示意我进去:“你先等捉一哈哈,我再克喊两个人过来就走嘎。”

    这也在我的意料之中,诸如火车站、汽车站等地,出租车司机不打表、同时载好几拨人,这都是常有的事情,这几乎已经是变相的潜规则了。(所以大家出门坐车,特别是去外地,千万不要在车站附近打车啊,铁定是要挨宰的。)

    等了好半天,才见黑老表带着两个女孩走了过来。

    一高一矮,高个子的女孩戴着白色的大沿遮阳纱帽,穿着休闲碎花连衣长裙,穿着一双橘黄的凉鞋,愈发显得个子修长。

    矮个子的女孩虽然个子要比高个子的矮了一个头,可身材却要好上不少,应该说,要均匀不少,属于那种大众型的美女,街上随随便便走着都能让人想多看两眼的美女。

    同样的,她也戴着一顶帽子,一顶印着朵红色小花的棒球女士帽,染成淡金色的头发顺着棒球帽的后面扎成了一个马尾,随着行走之间来回晃动。身穿一套蓝色的运动服,显得朝气蓬勃,愈发彰显美妙的身材。

    “喂,师父,你不是说两百块包送我俩去赌石市场么,怎么车上还有其他人呢?”戴棒球帽的女孩一见到我,明显表示了不满,用一口标准的普通话道。

    “顺路,顺路,二位就将就那么一下下的啦,反正前面的座位空着也是空着,少收两位二十,怎样?”黑老表在旁边连忙赔笑着回答。

    高个子戴大檐帽看不清容貌的女子这时候拉了棒球帽女孩一下,低声说了一句。

    我听得清清楚楚,她说的是:“算了,市场马上要开门了,早点去。”

    她的声音很弱,却带着一种不容回绝的味道。

    “懒得跟你计较,赶紧走吧。”戴棒球帽的女孩一甩脑袋,伸手拉开了车门。

    然后,两个女孩先后钻了进来,淡淡的香水味立即充盈了整个出租车里。

    这是一种淡淡柑橘的味道。

    大伯为了让我早日找到女朋友,给老杨家传宗接代,时不时就传授我一些与女孩沟通的本事,甚至他还送过我一本书,叫作“香水与性格”。

    大伯说的好:正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要了解一个女孩,不光从外貌上去了解,你还得从性格上去了解。

    而这点,除了长时间的接触外,从一些细节性的东西,诸如香水,也能够看出她的性格来。

    不得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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