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恐怖电子书 > 我的盗墓生涯 >

第167节

我的盗墓生涯-第167节

小说: 我的盗墓生涯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张萌敲了下自己的脑袋说道:“天啦!当年诸葛亮七擒孟获,过泸水的时候遇到的不就是这玩意吗?说是要用七七四十九个头颅,让水底下的猖神吃饱,才能相安无事。”

看到锯齿等人有些迷惑,张萌赶紧解释道:在蜀汉建兴三年,诸葛亮采取攻心战,七擒七纵收服了孟获后,班师回朝。大军行到泸水,忽然阴云密布,狂风大作,巨浪滔天,军队无法渡河。诸葛亮精通天文,但这突然的变化,使他也迷惑不解。他忙请教前来相送、对这一带地理气候非常了解的孟获。

孟获说:“这里几年来一直打仗,很多士兵战死在这里,这些客死异乡的冤魂化成猖神出来作恶,凡是要在这里渡水的,必须要用七七四十九颗人头祭供!”

南疆人当时已经习惯了活人祭祀,但对汉族来说,这代价也太大了。

诸葛亮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一个用另一种物品替代人头的绝妙办法。他命令士兵杀牛宰羊,将牛羊肉斩成肉酱,拌成肉馅,在外面包上面粉,并做**头模样,入笼屉蒸熟。这种祭品被称作“馒首”。

诸葛亮将这肉与面粉做的馒首拿到泸水边,拜祭一番,然后一个个丢进泸水。受祭后的泸水顿时云开雾散,风平浪静,大军顺顺当当地渡了过去。从此以后,人们经常用馒首做供品进行各种祭祀。由于‘首’、‘头’同义,后来就把‘馒首’称作‘馒头’,这就是我们今天吃的馒头的来历。

“什么相安无事,如果不给他头颅,我们是不是就会跟那个大个子一样,脑袋会炸开?胖爷身体里现在不会有一只小猖神吧?”

胖子哭丧着脸哀嚎道。

“我哪里知道?这只是典故,要不然我们去找几个猪头狗头鸡头,看看能不能凑七七四十九个,死马当活马医得了……”

张萌也给胖子催得恼了,没好气地说道。

突然,地上大个子的尸体一个抽搐,他大腿猛地一抖,其中半具尸体居然坐直了起来,把众人骇得魂飞魄散。

此刻,那团黑色的东西占据了大个子体内的大半部分,它的躯体好像极为柔软,不管是在胸腔还是在脑袋,都仿佛是液体一样可以到处流动!

叶九突然朝着那尸体走了过去,他抽出快雪刀,朝着那‘猖神’横切了几下,在胸腔的那一坨黑色的粘稠物,顿时就掉了出来。

那东西足有脸盆那么大,不过这一刀切下去之后,‘猖神’的体表之处依旧是光滑一片,似乎没有受伤一样。

“好恶心的东西!”

张萌见叶九上前,也跟在后面看了一下这玩意。

这东西的体表就好像水蛭一样,不过表面很光滑,黑黝黝的,反正找不到它的内脏所在。

“奇怪了,这么大块的玩意,他是怎么钻到大个子体内的?”

小眼镜走过来看着那猖神,不解地说道。

“奇怪的事情多着哩!你看着家伙,要屁…眼没屁…眼,要卵…蛋没卵…蛋,是公是母都分不清。还有,这犊子究竟是怎么吃东西的,这他妈的连个嘴巴都没有啊……”

胖子不知道从哪里捡来一根树枝,这里捅捅那里戳戳的,不料却一点反应都没有。

胖子朝叶九问道:“我说九哥儿,这玩意不会给你弄死了吧?”

“你把他放在火堆里烤成碳,它也不会死。”叶九看着自己的手掌,有些心不在焉地说道。

“妈的,这毛玩意!”

小眼镜气不过,一脚狠狠地踢在那坨肉上面,脚踢到猖神身上,就像踢到一团棉被似得。

张萌只觉得刹那间气氛变得很是诡异,胖子的神情也跟着凝固了,好像是见到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而他也有种怪异的感觉,似乎有人在盯着自己看一样。

张萌低下头看过去,顿时吓得差点岔过气去!

那一大块肉的表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凸出了许多密密麻麻的眼珠子,似乎是给小眼镜刚才那一踢,把猖神给踢醒了一样。

那眼珠子上的瞳孔,是玻璃弹珠大小的黑瞳,周围则是充满了血水,仿佛是一只野兽,从哪个方向看过去,这瞳孔都似乎在死死盯着他们一样。

张萌粗略估算了一下,这些眼珠子遍布在猖神的全身,少说也有十来个,而且每一个都有巴掌大小,看起来无比骇人!

“啊!”

小眼镜猛然发出一阵惨叫,听声音似乎是遭受到了什么酷刑一般,凄厉的叫声,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不忍心听下去。

在猖神的那些眼珠子之间,突然裂开了一道豁口,一股恶臭的气息顿时喷了出来。映入眼帘的,豁然是一张巨口,里面牙齿犹如瓜刨子一样,一颗一颗整齐的排列着!

这一个口子开得实在是太突然了,小眼镜的脚掌居然被齐根咬断,差不多一直到脚踝位置的所有东西,都给猖神吞进了嘴巴里。

‘咯吱咯吱……’

一阵阵恐怖的咀嚼声从猖神的身体里传了出来。

张萌面色煞白,一切发生的太突然了,他根本就来不及反应。离开猖神的时候他几乎是爬着离开的,生怕这家伙跳起来再朝自己的脑袋咬一口。

“赶紧给他止血!”

病鬼是最先反应过来的,小眼镜的脚裸上喷出大量的血浆,这种速度再过个一分钟,他就绝对没救了!

这会儿阿索还有锯齿才反应过来,他们死死抓住断脚上方的位置,希望能够缓和一下流血的速度,而小眼镜,早已经痛晕了过去。

病鬼拿出绷带死死地缠住小眼镜腿上大动脉的血管,止血药不要钱似得往伤口上撒。不过那伤口实在太大了,任凭病鬼如何努力,也止不住那喷涌而出的血液。

“不行了……”

五分钟之后,病鬼颓然地放开了小眼镜的断脚。

他看了一眼小眼镜的瞳孔,已经毫无生机。

而这时候,在地下的那只猖神缓缓地朝着那堆鲜血蠕动去,似乎是被那些血腥的味道给吸引住了。

张萌现在可不想和猖神来个真情对对碰,想到刚才自己还对这玩意指手画脚的,他就恨不得把自己这对狗爪子给剁下来。他帮阿索把小眼镜的尸体拖了回来,看着那具尸体唏嘘不已。

谁能想到前一秒钟还生龙活虎的人,下一刻就死于非命?

虽然小眼镜和自己关系不太好,但看到他这般惨死,张萌还是产生了一种兔死狐悲般的感觉。

“你们身上有没有伤口?”

叶九看着张萌他们,突然问道。

第293章大悲壮(2更)

张萌和病鬼他们都是摇了摇头,胖子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

“我背上好像有一个,昨晚给我挠出血了,应该没事吧?”

“脱下来给我看看。”

胖子赶紧把衣服全部脱光,就剩个大裤衩子,露出了背上的挠痕。

叶九的两根手指轻轻的摁了一下胖子的肥肉,盯着那个挠痕出了神。

“有两条猖神从你的伤口里进去了!”

叶九突然道,把胖子吓了一大跳。

“九爷,你别吓我啊!”

胖子差点就哭出了,那只恐怖的东西现在还在吮吸地上的血肉呢,想到自己的体内可能藏着两只跟大个子身体里一样的东西,胖子就觉得一阵眩晕。

这他娘的是怪兽版的《天仙配》吗?还凑一对,夫妻双双把家还啊!

叶九突然掰开了胖子的那条挠痕,鲜血顿时从伤口边缘渗透出来,叶九对那些鲜血置之不理,他盯着那伤口处,似乎是看到了什么一样。

张萌心里打了个突,按理说,硬生生的把肉掰裂开来,以胖子这副德性,没有哭爹喊娘这就奇了怪了。

胖子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这反而让张萌有些惶恐。

不会有什么事情吧?

叶九突然闪电般的出手,夹出了两条差不多有手指粗细的条形虫子!

张萌看得毛骨悚然的,这两条虫子分明已经是把在胖子的背上蛀了两个血洞,但是胖子却一点都没有反常的迹象,还有这么粗大的俩条虫子究竟是是怎么进入胖子的身体的。

病鬼在后面赶紧给胖子止了一下血,在酒精的刺激下,胖子总算是有一些疼痛的感觉。

“怎么回事,怎么我背上火辣辣的,你们在干嘛?怎么这么多血的?”

“胖子,你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

“怎么越来越疼了?”

胖子皱着眉头,表情有些痛苦。

张萌有些讶异,好像之前胖子体内存在着麻醉剂一样,随着那些麻醉剂的消失,现在愈发可以感觉到痛楚。

“胖子你看,这是刚才从你体内挖出来的!”

见止住了血,张萌指了指那两条虫子对胖子说道。

“这又是什么东西?”

胖子一开始还不信,见到张萌没有开玩笑的神情,这才打量起那两条细长的虫子。

“猖神!”

叶九低声说道,他用手指头戳了一下那只白色的虫子,那虫子居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体内泛起一层黑色的色素,很快的整条虫子就变得和猖神的色泽一模一样。

“你们看这些东西。”

叶九指了指自己的手掌,那里有许多差不多蚯蚓大小的白色虫子在他的手上盘绕成一个小球,那模样赫然正是从胖子体内弄出来的那种,只不过更为幼小。

“我在另外一个地方见过这种东西,只要有伤口,这些虫子就会爬入伤口里,在里面吞噬血肉。它体表会释放出毒素,所以你在给它啃食的过程中是不会有任何反应的,而且他会避开那些身体要害的位置,尽可能地多寄居一两天……”

“你说,那只猖神,就是这小东西长大的?”

胖子睁大了双眼,有点不敢置信。

“只要给他足够多的血肉,它就可以一直代谢生长下去,一旦没有血肉,它的身体就会随着代谢逐渐干瘪,一直到这种最小的形态。那个人体内的这只猖神应该是呆了有一段时间,所以才会长得那么大。”

叶九淡淡的说道。

“小心那些瘴气,那里边湿气极重,我怀疑我之前看到的东西就是一大团密密麻麻的猖神。到时候身体没有伤口还好,若是有一个伤口,那就是死路一条!”

张萌突然想起了大块头那时候头上有伤口,碰到了那些瘴气之后还长了一个大包,只不过当时病鬼只是把脓水弄了出来,没想到已经有只可怕的东西进入了大个子体内。

而且他记得叶九曾经和他说过,在瘴气之内有一张人脸,莫非那也是大量的猖神汇聚而成?

看着大块头的尸体,张萌赶紧问道:

“那这虫子有没有能够防备的地方,或者说他们一般都是在哪里出没的?”

“很难说,只要是湿气重的地方,这种虫子都有可能存在。瘴气,水潭,甚至空气这些都可能有。如果有伤口的话,一定要尽早处理,要不然一直给吞噬血肉进入体内,到了很深的位置就没有办法了。”

叶九摇了摇头。

张萌听得头皮发麻,这要是真的给猖神钻入体内,那还不如死了得了,省的还遭受那些罪。

“唉哟疼死我了,不行真受不了了,鬼叔你赶紧给我想想办法。”

胖子这会儿疼得眼泪都飙出来了,他起码给那只猖神咬掉了一手指头的肉,又被病鬼用酒精活生生地消毒了一番,现在只觉得那刺痛的感觉都钻入神经里,再疼下去恐怕就发晕了。

“别喊了,我给你吃点止疼药吧,这疼劲过去了就没事。”

病鬼皱着眉头道,看来胖子也是疼得够呛,可是没彻底消毒的话病鬼又不放心。

吃了两三颗止疼片,胖子总算才好受了一些。

“难怪这种东西要给苗人弄成神物,它们可以钻入人的小脑,在没有破坏大脑的情况之下,可以控制人的动作。就跟大块头刚才突然伸脚一样,这种东西自然是给人当成神迹,很有可能以前这猖神是大量分布在苗族生长的地方,这才有了之前的这种祭拜风俗。”

赖子点了点头,有些恍然大悟。

他听光头酋长说过,祭拜猖神的时候,水面上的动物尸体跟活过来一样,水浪翻滚,阴风阵阵。这么看起来,倒是完全相符。

“现在怎么办,继续走还是回去?”

阿索低沉着声音问道,此刻他们的团队,就剩下他,锯齿,还有看车的小黑和辉仔一共四个人。

他们是一路打拼过来的,替兄弟挡过子弹挨过刀,这种情谊比那些文人骚客真不知道浓了多少,现在他反而有种心灰意冷的感觉。

“先挖个坑把人埋了吧。”锯齿满脸凝重,摆了摆手说道。

看着阿索一个人拿着工兵铲在刨着土坑,张萌看着有点心酸,他招呼了一下胖子也前去帮忙。

阿索低声道:“谢谢。”

张萌叹了口气,他刚才注意到,这个一直笑眯眯的年轻人似乎在流泪,也许那两个人跟他的关系不错,也许这些人是跟他一样抱着发财的懵懂梦想来到这里,但是这一切今天却都成为空谈。

忙活了大半个钟头,总算是把一个大坑挖好,把两人的尸体一起放进去。

阿索扒开了自己的水壶,把那些水在坟头倒了下去:

“两位哥哥先在这里将就一下,若是我有幸能够出去,一定让人把你们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