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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戒律学纲要(选录)-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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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支吾其词,不肯招认。他由於误喝一碗酒,连续犯了五条戒,酒的罪恶,可
谓大矣!

  另有佛陀时代,有一位名叫莎伽陀的阿罗汉,他的神力,能够降伏毒龙,后
於乞食时误受信徒以水色之酒供养,喝下肚去,竟在归途中醉倒了。佛陀见了,
便问弟子们说:“莎伽陀先能降伏毒龙,现在还能折伏一只癞哈蟆否?”

  什么叫做酒?《四分律》中说:“酒者,木酒(果汁酒)、粳米酒、余米酒、
大麦酒、茗有余酒法作酒者是。”(大正二二·六七二上)

  如何算是犯饮酒戒?《四分律》中说:“酒色、酒香、酒味,不应饮;或有
酒,非酒色、酒香、酒味,不应饮;”(大正二二·六七二中)《十诵律》中说:
饮酢酒、甜酒、若麦丰、若糟、一切能醉人者,咽咽波逸提。“若但作酒色,应
酒香无酒味,不能醉人,饮者不犯。”(大正二三·一二一中)《律摄》中说:
“酒变成醋,饮不醉人。”(大正二四·六○二中)无犯。但是《四分律》中说:
“以酒为药,若以酒涂疮,一切无犯。”(大正二二·六七二中)然此必须是医
生的处方,不得自作主张,假名以酒为药。而享饮酒之乐。否则便是咽咽犯可悔
罪。(波逸提,译为“堕罪。”)

  饮酒的罪报很可怕,《四分律》中说有十过,第十过是“身坏命终,堕三恶
道。”(大正二二·六七二上)另有三十六失(《四分律》及《分别善恶报应经
》),可知酒是饮不得的。

  不过,必须具足三个条件,始成可悔罪。

  一、是酒——能醉人的饮料。
  二、酒想——明知是能醉人的饮料。
  三、入口——不得一滴沾唇,入口则一咽,犯一可悔罪。

  从五戒的持犯上说,饮酒一戒是最容易持的,但要永不犯饮酒戒,须到四果
阿罗汉的圣位,才可办到。


第八节 五戒配三业十善

  五戒的内容,讲到这里,大致已经略备。另有通常都将五戒十善分别解释,
故亦有将十善称为十戒的,但在佛戒之中,并未把十善列为戒品。如说受十戒,
一定是指的沙弥十戒,沙弥十戒的内容与十善是不尽相同的。实则十善可以包含
在五戒之中的,所以五戒十善,通常是被连在一起的。修五戒十善,同得人天果
报,十善实即五戒的分化,离开五戒,并不别有十善,这在经典中,有著很多的
根据。

  十善的内容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行(亦称邪淫,但此邪行之中,包括
一切五欲之境的放逸之处,皆属邪行)、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离
贪欲、离嗔恚、离邪见。以类别而言十善分属身、语、意的三业,故亦称为十善
业;持修十善之行,乃为生於善道之行,所以谓之十善业道。

  前面讲妄语戒时,标明妄语一戒含摄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的三善,可知
五戒实即概括了十善的身语二业的七支善戒。至於意业所属的离贪欲、嗔恚、邪
见三支,如果不假身语二业的表现,便不成其为善恶的造作。事实上,意业的三
支,乃是分由身语七支所摄受,意业支配身语二业,身语二业表现意业,意业不
能不假身语二业而有所造作;身语二业,若无意业为其造作恶业的主宰,所造恶
业,亦不会成为重罪,甚至根本无罪。所以,若谈五戒,即以具足十善,若成十
善的反面而为十恶,便是五戒的反面而为五不戒。

  五戒配十善的情形,大致可以用两表说明:

  ………

  上表需要稍加说明:

  表中的饮酒戒,配合贪、嗔、邪见的三意业,似颇牵强,实则不然。依佛法
说,酒有事酒与理酒之分。普通饮酒是有物质形态的事酒;因为酒的性质能够使
人昏沉糊涂而失去理智,所以凡为贪嗔愚痴的心理现象,亦皆称为饮酒,那便是
饮的无明烦恼的理酒,这要等到成佛之后,才能永不复饮。故此贪、嗔、邪见的
三种意业,配为饮酒一戒,并没有错。

  上表以三种意业配合五戒,虽有十善之质,却非十善的形态;因为十善的支
目中并无饮酒戒。但以三种意业,配合五戒的行为造作,乃是绝对正确的。试述
如下:

  一、杀生有三种:(一)贪欲而杀:为贪肉食的美味,为贪因杀生贩卖而得
的利润,为贪因杀生而得的代价或报酬。(二)嗔恚而杀:为报仇泄愤,为恼羞
成怒,为去除障碍。(三)邪见而杀:为求福报,为求功德,为祈平安,为祷丰
收。比如祭神祀鬼的屠杀畜类,甚有野蛮民族以猎取人头,作为谢神的祭品者。
此类杀业,皆属邪恶知见之所促成,故称邪见杀。

  二、偷盗有三种:(一)贪欲偷盗:见利忘义,为求发财,为求享乐,为求
生活得好些,为求贪心的满足。(二)嗔恚偷盗:嫉妒他人的财富,不满他人发
财,或为报复他人,而使他人遭受财物的损失,或为受了刺激,因而迁怒他人,
致使偷盗以及损毁他人的财物。(三)邪见偷盗:为求平安,为求愿望的达成,
比如我的乡间,新婚的妇女或是久婚不孕的妇女,喜欢到寺院中偷窃出家人的鞋
子以及佛前的庄严供具,拿回家去,压在枕头下面睡觉,她们以为如此做法,便
会生儿子了,此可算是邪见偷盗的一种。

  三、邪淫有三种:(一)贪欲邪淫:为贪淫欲的享受,不论和奸、诱奸或强
奸,乃至淫业的买卖,但为贪图淫乐而与夫妇之外的男女发生超友谊的关系者,
皆是贪欲邪淫。(二)嗔恚邪淫:为了怨仇而奸淫他人的母女姐妹与妻妾。记得
在抗日战争期间,凡少数日军下乡,往往被中国游击队“吃”了,埋了,日军察
觉之后,便大肆下乡扫荡,见到房子就烧,见到男人就杀,见到女人,统予强奸
或轮奸,奸淫之后,就是一刺刀!这就是嗔恚邪淫的一种了。(三)邪见邪淫:
为求功德,为求福报,为求子息,为求长生,乃至为求解脱而行邪淫者。古时有
许多迷信的低级宗教,比如中国的道教,有“房中术”的说法,认为采阴可以补
阳,采阳可以补阴,男女交媾是长生不老的修炼法门。印度教中也有类似的邪见,
以为可在男女的淫乐之中解脱,说什么“性命双修”啦,“身心双修”啦!还有
一种邪见,一些婚久不孕的男女,有借胎借种的行为。其实,想从纵欲的方法中
得到长生、禅定、解脱、功德、福报,乃至子息者,那是绝对荒唐的事。

  四、妄语有三种:(一)贪欲妄语:为贪名闻利养,为贪酒色势力等。(二)
嗔恚妄语:为使怨家受骗,为使一切恼乱於已及障碍於己的人与非人乃至畜生,
受到损害,故作妄语者;因嗔而恶口与两舌者,最为普遍。(三)邪见妄语:以
为说谎可以避难,骂人可以消灾。比如中国乡下人感冒之后,有用纸条写著:“
出卖重伤风,一念就成功”的字样,贴在路旁的树上或墙上,那就是邪见妄语的
一种了。

  五、饮酒有三种:(一)贪欲饮酒:为满口腹之欲,贪图酒精的刺激,为求
引导色欲的兴奋(醇酒与美人,往往不可分)。(二)嗔恚饮酒:所谓“借酒浇
愁”,人在愤怒或失意之时,往往愿意用酒来麻醉自己。其实,岂不听说:“借
酒浇愁愁更愁”吗?(三)邪见饮酒:为求养生,为求羽化,为求生天而饮酒者。
比如一般人以为饮酒有益於健康;有人以为李太白饮酒,终成酒仙;有的低级宗
教,以为酒能通神,群神之中,也有酒神;印度的裸体外道,甚至以为酒能帮助
解脱。这些都是邪见,都是颠倒之见。别说旁的,但问读者之中,你们见到一个
面色铁青(或面色通红),满眼血丝,酒臭冲人的醉汉或酒徒,会有什么感想,
以为可恶,抑是可亲?

  五戒配合十善,已经说明如上,明白了五戒的内容之后,我们可以介绍如何
来纳受五戒的戒体了。


第二章 求受五戒的方法及其功德     

第一节 如何纳受五戒

  前面说过,受了三归依的人,如想更进一步求得信佛学佛的实益,必须求受
五戒,才算是学佛所学,行佛所行的开始,归依三宝,仅是入门而已。如果入门
以后,老是驻脚在门房的廊下,而不登堂入室,而不登楼参观,而不更上一层,
乃至登峰造极,那只能算是“玩票”式的三宝弟子(中国唱戏的有票友,虽是会
唱几折,但不专业从事,用近代语说,便是“业余”的),因此,奉劝已经归依
了三宝的人,最好能受五戒,成为标准的在家佛子——优婆塞与优婆夷。闻说佛
法,可以见道,受持五戒,可以证道,最高可证三果阿那含,进入不还位,死生
净居天,修成罗汉果。所以五戒的功能,最少可以作为人间与天上的护照,最高
能够作为超越生死大海的宝筏,既然信佛学佛,何不求受五戒?其实不受五戒而
仅受三归者,也不是真实的优婆塞(《毗尼母经》卷一:“优婆塞者,不止在三
归,更加五戒,始得名为优婆塞也。”大正二四·八○二中)。

  因为不知五戒的内容,虽受戒,亦不得五戒,所以首先说明五戒的意义及其
内容,现在既已大略明白,自可求受五戒了。

  可是,求受五戒也不简单,根据《优婆塞戒经》的规定,需要受了三归六个
月以上,始允於考查合格之后,予传五戒。(大正二四·一○四九上)也有主张
於三归之后,须有三年或一年,最少四月,方许进受五戒的。但在佛陀时代,在
家弟子信佛之后,三归五戒,乃是接连并受的。比如佛陀最初的优婆塞弟子,是
耶输伽的父亲,信佛之后便是这样说:“我今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唯愿世
尊,听为优婆塞;自今已去,尽形寿不杀生,乃至不饮酒。”(《四分律》〈受
戒犍度〉之二,大正二二·七八九下)以此可见,三归之后,不必经过四月六月
乃至三年的时间。因此,也有人说,佛时的利根人可以如此,末法时代的钝根人
则不可如此,实际上,我们一般的状况,并不讲究这一问题。有人归依三宝一辈
子,也不求受五戒,有人刚进佛门,适巧遇到传戒的机会,也就三归五戒一齐受
了。这在泰国,更有不同,他们的在家弟子,每逢佛日(斋日)进寺院,每次必
受三归五戒,我想那是为使戒品的坚固,绝非为了失戒而予重受的。此在中国不
妨也可仿效。这与修持中的六念很有关系,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
天,六念应常念,所以三归五戒,应该经常受持。

  受五戒在律中所见,均为向师自说(如耶输伽的父亲,即是一例),不由从
师而受,如要成为五戒优婆塞或五戒优婆夷,向一阿舍梨一说即可,并无任何仪
式的铺张。但是中国的祖师如读体大师,他以为:“当斯末运,迥异圣时,须假
胜缘,助生正信。”(见《授三归五戒八戒正范》)所以他也编了一部《授三归
五戒八戒正范》,直到现在仍为许多戒场的传戒蓝本。这於律法不行的近代中国
佛教,不啻是一线传承戒法的慧命。

  五戒的传授,有很多不同的说法:有的可以自说受,有的可以向非佛弟子受
(如《佛说戒消灾经》中,有一啖人鬼之妇,以啖人鬼说出三自归五戒,即受持
得戒)有说可以向五众出家人前受,乃至於没有出家人的时地,可以向白衣受五
戒,有的则以为,需要仪轨,至少也得在上座比丘前受。最折衷的意见是:有上
座长老比丘时,应向上座长老比丘受,否则应向一位清净比丘受;若无清净比丘,
可向清净比丘尼受;若无清净比丘尼,可向清净式叉摩那(中国佛教已经无这一
众)受;若无清净式叉摩那,可向清净沙弥受;若无清净沙弥,可向清净沙弥尼
受,若无清净沙弥尼,可向白衣乃至非佛弟子及旁生异趣受。如今的中国,现比
丘相的,仍然大有人在,五戒自应向比丘前受了。

  五戒的随分受与全部受,也有不同的说法:《优婆塞戒经》〈受戒品〉中说:
“若受三归,受持一戒,是名一分;受三归已,受持二戒,是名少分;若受三归,
持二戒已,若破一戒,是名无分;若受三归,受持三四戒,是名多分;若受三归,
受持五戒,是名满分。”(因为戒由三归而得,故皆列举三归,大正二四·一○
四九上)这是许可五戒随分受持的,但看各人的能力,可受几戒即受几戒,不要
勉强受了,受后再破,罪就大了。所以说“持二戒已,若破一戒,是名无分。”
实则若持五戒,但破一戒,也算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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