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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印光大师文钞菁华录-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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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深思子自知。孔子乃生知之圣,读易尚至韦编三绝。以孔子之资格,当过目成
诵,何必又要看文而读。故知看文,有大好处。背诵,多滑口诵过。看文,则一
字一句,悉知旨趣。吾人当取以为法。切不可显自己聪明,专尚背诵也。当孔子
时无纸。凡书,或书于木板,或书于竹简。〖亦竹板也〗易之六十四卦,乃伏羲
所画。六十四卦开首之彖,乃文王所作。每卦之六爻,乃周公所作。此外之上经
彖传,象传,下经彖传,象传,并乾坤二卦之文言,及系辞上传,系辞下传,说
卦传,序卦传,杂卦传,所谓十翼者,皆孔子所作。若约字说,孔子所作者,比
文王周公所作,当多十馀倍。而孔子读文王周公之易,竟至将编书之熟皮绳,磨
断过三次,可以知读之遍数不可计也。吾人能以孔子之恒而读佛经、持佛名,必
能以佛之言之德,熏己之业识心,成如来之智慧藏也。
(续)同上

◎经像之不能读不能供者,固当焚化之。然不可作平常字纸化。必须另设化器,
严以防守,不令灰飞馀处。以其灰取而装于极密緻之布袋中,又加以净沙或净石,
俾入水则沉,不致漂于两岸。有过海者,到深处投之海中,或大江深处则可。小
沟小河,断不可投。
(三)复如岑法师代友人问书


六、劝注重因果

甲、明因果之理
乙、示戒杀之要

甲、明因果之理

◎因果者,圣人治天下,佛度众生之大权也。约佛法论,从凡夫地,乃至佛果,
所有诸法,皆不出因果之外。约世法论,何独不然。故孔子之赞周易也,最初即
曰:积善之家,必有馀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夫积善、积不善,因也。馀
庆、馀殃,则果矣。又既有馀庆馀殃,岂无本庆本殃。本庆本殃,乃积善积不善
之人,来生后世所得之果,当大于馀庆馀殃之得诸子孙者,百千万倍。凡夫不得
而见,何可认之为无乎。经云: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
者是。洪范乃大禹所著,箕子以陈于武王者,末后五福六极之说,发明三世因果
之义,极其确切。宋儒谓:佛说三世因果,六道轮回,乃为骗愚夫愚妇奉彼教之
据,实无其事。断以人死之后,形既朽灭,神亦飘散。纵有剉斫舂磨,将何所施。
神已散矣,令谁受生。在彼断其必无因果,而春秋传、史汉中,每有冤杀者作祟,
蒙恩者报德,种种事实,悉是前贤为佛教预为骗人之据乎。既无因果,无有后世。
则尧桀同归于尽,谁肯孳孳修持,以求身后之虚名乎。以实我已无,虚名何用。
由兹善无以劝,恶无以惩。
(续)标本同治录序

◎佛所说三世因果,六道轮回,乃发挥因果之究竟者。有谓因果为小乘,而不肯
提倡,是皆专事空谈,不修实德者。如来成正觉,众生堕恶道,皆不出因果之外,
何得独目之为小乘乎。其曰:一阴一阳之谓道。此所谓道,果何道也。非诚明合
一之道乎。诚即明德,乃吾人即心本具不生不灭之妙性,乃性德也。由无克复之
功夫,则不能显现,故谓之为阴。即明明德之上一明字。乃朝乾夕惕,兢业修持
之功夫,即修德也。修德之事显著,故谓之为阳。修德功极,性德圆彰。诚明合
一,即所谓明明德而止至善也。前此之功夫,为格、致、诚、正、修。后此之事
业,为齐、治、平。然此诚明合一,明明德而止至善,以迄于齐、治、平,非凭
空即能如是。固自有使之不能不如是者在。何为使之不能不如是者,即所谓三世
因果,六道轮回也。人虽至愚,决无好凶恶吉,幸灾乐祸者。闻积善必有馀庆,
积不善必有馀殃,贤者必益加勤修,不肖者亦必勉力为善。勉为既久,则业消而
智朗,过无而德明。昔为不肖,今为大贤。是知诚明之道,于自修则已具足。于
教人,非以因果相辅而行,亦不易尽人悉各依从也。合因果诚明二法,方为圣人
继天立极,垂型万世之道。亦即自心本具之光,与普照法界之佛光也。
(续)婺源佛光分社发隐

◎华严经云:一切众生,皆具如来智慧德相,但因妄想执着,不能证得。是知智
慧德相,乃生佛所同,即性德也。有妄想执着,离妄想执着,则生佛迥异,即修
德也。修德有顺有逆。顺性而修,愈修愈近,修极而彻证,证而了无所得。逆性
而修,愈修愈远,修极而永堕恶道,堕而了无所失。了此,则愚者可贤,贤者可
愚,寿者可夭,夭者可寿。富贵贫贱,及与子孙之蕃衍灭绝,一一皆可自作主宰。
则有凭据者亦可无凭据,无凭据者亦可有凭据。如山之高不可登,人不能由,不
妨凿岩设砌,则绝顶亦可直到矣。古今人,不知随心造业,随心转业之义。多少
大聪明大学问人,弄得前功尽弃,尚且遗害累劫。若不修德,即亲身做到富有天
下,贵为天子,与夫位极人臣,声势赫弈之宰辅地位,有不即世而身戮门灭者哉。
是亲得者皆无凭也。袁了凡颇会此义,故一切所享者,皆非前因所定也,前因,
俗所谓天。天定者胜人,谓前因之难转也。人定者亦可胜天,谓兢业修持,则前
因不足恃。是以现因为因,而消灭前因也。若恣意妄为,则反是。了此,则欲愚
者贤,庸平者超拔,皆在自己之存心修德,与随时善教而已。
(正)复永嘉某居士书六

◎经云:菩萨畏因,众生畏果。菩萨恐遭恶果,预先断除恶因。由是罪障消灭,
功德圆满,直至成佛而后已。众生常作恶因,欲免恶果,譬如当日避影,徒劳奔
驰。每见无知愚人,稍作微善,即望大福。一遇逆境,便谓作善获殃,无有因果。
从兹退悔初心,反谤佛法。岂知报通三世,转变由心之奥旨乎。报通三世者,现
生作善作恶,现生获福获殃,谓之现报。今生作善作恶,来生获福获殃,谓之生
报。今生作善作恶,第三生,或第四生,或十百千万生,或至无量无边劫后,方
受福受殃者,谓之后报。后报则迟早不定。凡所作业,决无不报者。转变由心者,
譬如有人所作恶业,当永堕地狱,长劫受苦。其人后来生大惭愧,发大菩提心。
改恶修善,诵经念佛,自行化他,求生西方。由是之故,现生或被人轻贱,或稍
得病苦,或略受贫穷,与彼一切不如意事,先所作永堕地狱长劫受苦之业,即便
消灭。尚复能了生脱死,超凡入圣。金刚经所谓:若有人受持此经,为人轻贱,
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即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
三藐三菩提者,即转变由心之义也。
(正)与卫锦洲书

◎念佛虽能灭宿业,然须生大惭愧,生大怖畏,转众生之损人利己心,行菩萨之
普利众生行。则若宿业,若现业,皆仗此大菩提心中之佛号光明,为之消灭净尽
也。
(三)复康寄遥书

◎人之修福造业,总不出六根三业。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前五根属身业,后
意根属心,即意业。三业者,一、身业。有三:即杀生、偷盗、邪淫。此三种事,
罪业极重。学佛之人,当吃素,爱惜生命。凡是动物,皆知疼痛,皆贪生怕死,
不可杀害。若杀而食之,则结一杀业,来生后世,必受彼杀。二、偷盗。凡他人
之物,不可不与而取。偷轻物则丧己人格。偷重物,则害人身命。偷盗人物,似
得便宜,折己福寿。失己命中所应得者,比所偷多许多倍。若用计取,若以势胁
取,若为人管理作弊取,皆名偷盗。偷盗之人,必生浪荡之子。廉洁之士,必生
贤善之子。此天理一定之因果也。三、邪淫。凡非自己妻室,无论良贱,均不可
与彼行淫。行邪淫者,是坏乱人伦,即是以人身行畜生事。现生已成畜生,来生
便做畜生了。世人以女子偷人为耻,不知男子邪淫,也与女子一样。邪淫之人,
必生不贞洁之儿女,谁愿自己儿女不贞洁。自己既以此事行之于前,儿女禀自己
之气分,决难正而不邪。不但外色不可淫,即夫妻正淫,亦当有限制。否则不是
夭折,就是残废。贪房事者,儿女反不易生。即生,亦难成人。即成人,亦孱弱
无所成就。世人以行淫为乐,不知乐只在一刻,苦直到终身与子女及孙辈也。此
三不行,则为身业善,行则为身业恶。二、口业。有四:妄言、绮语、恶口、两
舌。妄言者,说话不真实。话既不真实,心亦不真实,其失人格也大矣。绮语者,
说风流邪僻之话,令人心念淫荡。无知少年听久,必至邪淫,以丧人格,或手淫
以戕身命。此人纵不邪淫,亦当堕大地狱。从地狱出,或作母猪母狗。若生人中,
当作娼妓。初则貌美年青,尚无大苦。久则梅毒一发,则苦不堪言。幸有此口,
何苦为自他招祸殃,不为自他作幸福耶。恶口者,说话凶暴,如刀如剑,令人难
受。两舌者,两头挑唆是非。小则误人,大则误国。此四不行,则为口业善,行
则为口业恶。三、意业。有三:即贪欲、瞋恚、愚痴。贪欲者,于钱财、田地、
什物,总想通通归我,越多越嫌少。瞋恚者,不论自己是非,若人不顺己意,便
发盛怒,且不受人以理谕。愚痴者,不是绝无所知。即读尽世间书,过目成诵,
开口成章,不信三世因果,六道轮回,谓人死神灭,无有后世等,皆名愚痴。此
三不行,则为意业善,行则为意业恶。若身口意三业通善之人,诵经念佛,比三
业恶之人,功德大百千倍。
(续)诫初发心学佛者书

◎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利人即是利己,害人甚于害己。
杀人之父者,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者,人亦杀其兄。善事其亲者,其子必孝。
善事其兄者,其子必弟,如屋檐水,后必继前。由是观之,孝亲敬兄,爱人利物,
皆为自己后来福基。损人利己,伤天害理,皆为自己后来祸本。人虽至愚,断无
幸灾乐祸,趋凶避吉者。而究其所行,适得其反何也。以其未遇明理之人,为彼
详细发挥因果报应之事理故也。天下不治,匹夫有责。匹夫何能令天下治乎。使
天下之人,同皆知因识果,则贪瞋痴心不至炽盛。杀盗淫业,不敢妄作。爱人利
物,乐天知命,心地既已正大光明,则前程所至,无往不是光明之域。
(续)到光明之路序

◎佛与众生,心体是一,而其所受用,天渊悬殊者,以其用心不同之所致也。佛
则唯以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度脱众生为怀,了无人我彼此之心。纵度尽一切众
生,亦不见能度所度之相。故得福慧具足,为世间尊。众生唯以自私自利为事。
虽父母兄弟之亲,尚不能无彼此之相,况旁人世人乎哉。故其所感业报,或生贫
穷下贱,或堕三途恶道。即令戒善禅定自修,得生人天乐处。但以无大悲心,不
能直契菩提,以致福报一尽,仍复堕落。可不哀哉。是则唯欲利人者,正成就其
自利。而唯欲自利者,乃适所以自害也。
(正)药师本愿经重刻跋

◎天下事,皆有因缘。其事之成与否,皆其因缘所使。虽有令成令坏之人,其实
际之权力,乃在我之前因,而不在彼之现缘也。明乎此,则乐天知命,不怨不尤。
〖若知前后因果,则穷通得丧,皆我自取,纵遇逆境,不怨不尤。只惭己德之未
孚,不见人天之或失。见正编何阆仙家庆图序〗素位而行,无入而不自得矣。
(正)复周群铮书五

◎人生世间,所资以成德达才,建功立业,以及一才一艺养活身家者,皆由文字
主持之力,而得成就。字为世间至宝,能使凡者圣,愚者智,贫贱者富贵,疾病
者康宁。圣贤道脉,得之于千古。身家经营,遗之于子孙,莫不仗字之力。使世
无字,则一切事理,皆不成立。而人与禽兽无异矣。既有如是功力,固宜珍重爱
惜。窃见今人任意亵污,是直以至宝等粪土耳。能不现生折福折寿,来生无知无
识乎哉。
(正)挽回劫运论


乙、示戒杀之要

◎诸恶业中,唯杀最重。普天之下,殆无不造杀业之人。即毕生不曾杀生,而日
日食肉,即日日杀生。以非杀决无有肉故,以屠者猎者渔者,皆为供给食肉者之
所需,而代为之杀。然则食肉吃素一关,实为吾人升沉,天下治乱之本,非细故
也。其有自爱其身,兼爱普天人民,欲令长寿安乐,不罹意外灾祸者,当以戒杀
吃素,为挽回天灾人祸之第一妙法。
(正)劝爱惜物命说

◎须知水陆飞潜诸物,同吾灵明觉知之心。但以宿业深重,致使形体殊异,口不
能言。观其求食避死情状,自可悟其与人无异矣。吾人承宿福力,幸生人道,心
有智虑。正宜敦天父地母,民胞物与之谊,以期不负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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