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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

清净道论++修订版(简体版)-第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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蛆虫、如蚯蚓虫、如多罗形虫、针口虫、如布丝虫与绦虫等三十二种的虫聚在蠢动,当没有饮食的时候,它的跳动叫唤,侵害心脏之肉,当饮食之时,它们张口向上,把最初吞下的二三口(食物),很快的便争夺去了。胃实为它们的生家、便所、病室与坟墓。这胃里面,又譬如旃陀罗的村庄门口的污水池,在暑热之时,倾盆大雨,因水而泛滥出来的尿、粪、皮、骨、腱等的碎片及唾、涕、血等的种种污物,落于(池)中集合,混杂泥水,过了两三天之后,便生蛆虫,更由日光的热力蒸曛,起了一个又一个的水泡和气泡,变成了青黑色,极臭而极厌恶;这时(那些污物)即走近去一看也无价值,何况去嗅或去尝呢?同样的,种种的饮食,用牙齿的杵来粉碎了它,用舌的手来搅转它,混杂以唾液,在那一刹那,便已失去了原来的色香及美味等,然后如织者的浆,如犬的吐泻之物,落下(胃中)混杂以胆汁、痰与风等,以及胃中的消化热的煮蒸,杂以虫聚,起了一个又一个的水泡及气泡,成为极污极臭而极厌恶的状态;那样的(胃中物),即闻之而对饮食亦有不快之感,何况以慧眼观察。又落下(胃中)的饮食被分为五分:一分给生物(虫聚)吃了,一分给胃中的消化热烧了,一分成尿,一分成粪,一分成液体即增长血肉等。

    “界限”——以胃膜及胃中物的部分为限。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与发相似。

    (19)“粪”即大便。它的“色”大部是吞下的食物之色。“形”——是粪的处所之形。“方位”——在于下方。“处所”——在熟脏(结肠的S状部及直肠)中。

    “熟脏”的位置在脐之下及脊椎的根(荐骨及尾闾骨)之间,是肠的最后部分,高约八指(约八寸)如竹笋相似。犹如下雨于高地之上,而水下流于低地储蓄;如是饮食落到胃中,以胃的泡沸的消化热煮烧,如以磨石研碎而变软物,然后经肠管而下,如压入竹节中的黄色的粘土,积集于(熟脏)中。

    “界限”——以熟脏膜及粪的部分为限。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与发相似。

    (20)“脑”是在头盖腔内的髓聚。它的“色”是白的,如蛇菌团的颜色,亦可说如未成于酪的状态而腐败了的牛乳之色。“形”——即如脑的处所之形。“方位”——居于上方。“处所”——在四缝合线所接合的头盖腔之内,如结合的四个麦粉团放在那里相似。“界限”——以头盖里面及脑髓的部分为限。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

    “他分的界限”与发相似。

    (21)“胆汁”有停滞胆汁及流动胆汁两种胆汁。此中停滞胆汁的“色”,如浓的末头迦的油色;流动胆汁,如萎了的阿拘利花之色。

    “形”——两者都和它们的处所同形。“方位”——停滞胆汁生于上方;余者生于二方。“处所”——流动胆汁除了发、毛、齿、爪(等)的无肉之处及坚硬干燥的皮肤之外,弥漫于其他的全身,犹如油滴(弥漫)于水上相似;如果(流动胆汁)激动之时,则两眼变黄而动摇,以及四肢战动。停滞胆汁,寄于心脏及肺之间,依于肝的肉,储藏于象丝瓜的囊的胆囊中;如果(停滞胆汁)激动之时,则有情发狂,生颠倒心,弃舍惭愧,作不应作,说不当说,思不应思。“界限”——以胆汁的部分为限。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与发相似。

    (22)“痰”身体的内部约有一钵的痰。它的“色”是白的,如那伽跋罗的叶的汁色。“形”——如它的处所之形。“方位”——生在上方。“处所”——在胃膜之中,当吞下食物之时,譬如水面上的苔及水草,丢下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子之时,则分裂为二,但展开而又合为一,如是食物吞下(胃中)之时,裂(痰)为二,但展开而又合为一;于(痰)衰弱之时,则胃发生了如成熟了的脓疱坏了的鸡蛋极厌恶的坏尸一样的臭,亦从那里上升有臭气的呃,连口也臭得如坏尸一样。那样将使人对他说:“走开些!你吐出很臭的气”。如果痰厚厚的增加,则如厕所的盖板相似,而得防止胃的内部的污秽之物的臭气。“界限”——以痰的部分为限。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与发相似。

    (23)“脓”是依坏了的血而起的脓。它的“色”如萎了的黄叶之色,于尸体内(的脓)如坏了的浓粥的泡沫之色。“形”——象它的处的形。“方位”——生于二方。“处所”——在那里积集便在那里,没有一定的处所可说;在身上那些给树桩所击或棘或火焰等所伤的部分,血被停止在那里而化了脓,或者生成了脓疱或疮等,(脓)便在那些地方。“界限”——以脓的部分为限。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与发相似。

    (24)“血”有积聚血和循环血两种血。此中积聚血的“色”如煮了的浓的虫漆汁的色;循环血则如清的虫漆汁的色。“形”——两者都如其所在的处所之形。“方位”——积聚血生在上方,余者生在两方。“处所”——循环血,除了发、毛、齿、爪等无肉之处及坚固干燥的皮肤之外,随于静脉网而遍在全身;积聚血约有一钵之量,装满肝脏所在处的下方,在心脏、肾脏、肺脏的上方,一点一点的滴流下去而滋润于肾脏、心脏、肝脏及肺脏。如果肾脏及心脏等不得(血)滋润之时,则有情成为渴了。“界限”——以血的部分为限。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与发相似。

    (25)“汗”是由毛孔渗出的水界(液体)。它的“色”象清的胡麻油的色。“形”——如汗的处所之形。“方位”——居于二方。“处所”——汗的处所是没有固定的,不象血的常在。如果因为火的热力、太阳的热力、气候的变化等而身体发热之时,则自一切的发与毛孔流出(汗)来,犹如一束从水里拔起来而没有切平的莲的须根及白睡莲的茎相似(滴下水来)。是故(汗的)形亦得依发与毛的孔而知。取于汗的瑜伽者可对充满于发及毛的孔的汗而作忆念。“界限”——以汗的部分为界。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

    与发相似。

    (26)“脂肪”是凝固的脂膏。它的“色”如分裂了的郁金之色。“形”——先就肥大的身体说,在皮肤与筋肉之间,如郁金色的(纤细的)陀拘罗的布片之形;瘦小的身体则附著在他的胫肉、腿肉、脊椎附近的背肉,胃的周围之肉等处,象折成二重三重的郁金色的陀拘罗的布片之形。“方位”——生于二方。“处所”——遍满肥大者的全身,附着于瘦小者的胫肉等处。虽称为肪,但也是非常厌恶的,所以(人们)不拿(脂肪)作涂头的油,也不用作鼻油的。“界限”——下以肉,上以皮肤,横以脂肪的部分为限。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

    “他分的界限”与发相似。

    (27)“泪”是从眼中渗出的水界(液体)。它的“色”如清的胡麻的油的色。“形”——如它的处所形。“方位”——生在上方。“处所”——在眼孔中。然而这泪并不是象胆汁在胆囊中那样常积集于眼孔之中的。当有情心生欢喜而大笑之时,或生悲哀而哭泣之时,或吃了特殊的食物之时,或因烟及灰尘等侵入眼中之时,则(泪)与喜、悲或特殊的食物及气候等共同生起而盈满眶或渗出眼孔之外。取于泪的瑜伽者当取充满于眼孔的泪。“界限”——以泪的部分为限。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与发相似。

    (28)“膏”——是溶解的脂膏。它的“色”如椰子油的色;亦可说象撒布于粥上面的油的颜色。“形”——如在沐浴之时,脂膏之滴撒布于清净的水上浮动的形态。“方位”——生于二方。“处所”——大多在手掌、手背、足蹠、足背、鼻孔、额与肩等之处。然而膏在这些地方,并非常是液状的;当火热、太阳热、气候的变化,(体内地水火风四)界的变化之时,而在此(掌)等之处也变化了,此时则如沐浴之时的脂膏之滴撒布于水面上相似,在各处浮出膏来。“界限”——以膏的部分为限。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与发相似。

    (29)“唾”是在口内混以泡沫的水界(液体);它的“色”白如泡沫色。“形”——如其处所之形,亦可说如泡沫形。“方位”——生于上方。“处所”——自两颊边下流于舌上。然而此(唾)并非常积聚在舌上的;当有情看见或忆想某种食物之时,或把任何热、苦、辛、咸、酸等味放到舌上之时,或者心脏(对某特殊食物)厌倦及对任何种类而生厌恶之时,则唾生自两颊之侧而下流止于舌上。在舌端的唾是淡的,在舌根的是浓的。把磨了的米或饭或任何其他硬食放到口里的时候,犹如在河堤的沙中掘的****,不断的渗出水来,(唾)亦不尽的流来而得滋润(食物)。“界限”——以唾的部分为限。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与发相似。

    (30)“涕”——是从脑上流来的不净。它的“色”如嫩的多罗果(椰子果)内心的髓(肉)的颜色。“形”一如其处所之形。“方位”——生在上方。“处所”——充满在鼻孔之内。然而涕亦不是常积聚在鼻孔内的;譬如有人用荷叶包凝乳,在下面用针刺穿一小孔,凝乳的澄液便从小孔流落于外。如是当有情哭泣之时,或因特殊的饮食及气候的变化而内界发生动乱(四大不调)之时,则从头中的脑变成一种象腐败了的痰状的东西流下经过口盖的上部的开孔流入及充满于鼻孔,或流出(鼻孔)之外。取于涕的瑜伽者,当取充满在鼻孔的涕。“界限”——以涕的部分为限。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与发相似。

    (31)“关节滑液”——是身体的关节内部的滑的污秽的东西。它的“色,象迦尼迦罗的树脂之色。“形”如它的处所之形。“方位”——生于二方。“处所”——在一百八十的关节之内,行滑润骨节的工作。如果(关节的滑液)少者,则起立,坐下,行走,转身,屈身与伸直之时,它的骨都作“格答格答”之声,如弹指声;他纵使一二由旬的道路,亦因风界激动而觉四肢疼痛。然而(关节滑液)多者,则于起坐等时,他的骨不会作“格答格答”之声,虽走长路,亦不会激动风界及不觉四肢疼痛。“界限”——以关节滑液的部分为限。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与发相似。

    (32)“尿”——它的“色”如曼率豆的硷质性的汁的颜色。

    “形”——如倒置的水瓮内部流出来的水的形状。“方位”——生于下方。“处所”——在膀胱的内部。“膀胱”即小便袋。譬如投入污池而无口的罗梵那瓮,而污水进入(瓮中),然而看不出(瓮水)所入之道,同样的从身体进入(膀胱中)的尿,也看不出它的所入之道,但放出之道是明白的,当(膀胱之中)的尿充满之时,有情便说:“我要小便”而忙于小便了。“界限”——以膀胱的内部及尿的部分为限。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与发相似。

    如是于发等部分中,确定了他们的色、形、方位、处所、界限之后,依(前说的)次第,不过急等(十种作意善巧)的方法,以色、形、香、所依、处所的五种而作“厌恶!厌恶!”的忆念者,最后则超越(发等的)假名(而修习),譬如有眼的人,看见有三十二种颜色的花而结在一根线上的花蔓,一切的花是不分何始何终的同时显现,如是作“此身有发毛”等的观身之人,对于彼等(三十二分)的一切法亦不分何始何终的显现。所以在(前面的)作意善巧论中说:“初学者于发作意,去(彼于发)作意已,至最后的尿的部分而止”。如果(瑜伽者)对(自身之)外部(的其他的身体)专注作意,以及如是于(他人的)一切部分都明了之时,则对游行的人与畜等(于瑜伽者的眼中)舍了有情的行相,只是现起一堆(三十二)部分的积聚而已;若(见)彼等(人或畜)吞下饮食之时,亦仅现起如投(食物)于(三十二)部分的积聚之中相似。(于三十二分)以次第撤去等而作“厌恶!厌恶!”的次第忆念者,得以次第生起安止定。那里依发等的色、形、方位、处所、界限而得现起“取相”;依(发等的色、形、香、所依、处所五种的)一切行相的厌恶(考察)而得现起“似相”。那(似相)的修习者,依照如(十)不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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