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摄大乘论略疏-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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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云六十四王伎祕巧術法。又云六十四能。蓋是印度王家所學伎能有六十四故耳。六十四數是八八大數。如六十四音六十四異書六十四有情等。八相義如探玄十一瑜伽倫記九下等明。變化身示受生於天人中。三由可解。○第二重以十義證明法身中二。今初問起。
論曰諸佛釋曰欲引(至)此問法身中自含攝餘身。如前引唯識。○二答釋中二。初鬱陀那頌總攝十義。授別釋十義。今初(會本錯置。今准隋唐釋以改竄之。可知)。
論曰此中(至)佛身釋曰為攝第釋鬱陀那新云嗢陀南。此云總攝。嗢陀南頌有三。一初以一頌總列諸門。後依門釋。二者中間重頌辨法未了。三者辨法竟。總舉重頌總收前義。今乃當初。嗢陀南三別如瑜伽倫記七下(三十四紙)等辨。頌中十義。可知。○二別釋十義。第一明相中二。初總標。後別釋。今初。
論曰若略釋曰若廣(至)相義。○二別釋五相中五。今初法身轉依為相。
論曰五相(至)相故。釋曰法身(至)身相。今譯義趣精緻。餘譯極略。可知。無性釋論文雖簡略。義意明暢。可尋。今譯判三界內外之文異於通途。可知。○第二淨白法為相(隋云白法自體相。唐云白法所成為相)。
論曰二淨(至)得成釋曰一切自在。言四種善者。蓋斯指世間善及三乘善也。於中法身是真實善。是最上無上善。是廣大圓滿善故。是為大白法界。六譯定並以善為相。瑜伽四十三指菩薩修果六波羅蜜言大白法界。法界無差別論以白法所成相為如來藏一相。當知在因焉則名為佛性。在果焉則名曰法身。極善清淨為任修集六度大白法旗之所顯現。是即一切大乘通宗。從始門乃至終極其揆一致矣。後代所譚如來不斷性惡之義。深成矣此大宗。可察。茍欲學佛道者。應須心信澡樂心性是大善具六波羅蜜故修集六波羅蜜大白法旗。則無明黑法所起二種重障滅除轉得大白法界矣。十自在義諸譯率同。文義明暢。可解。○第三無二為相中有三義。今初有無無二相。
論曰三無(至)相故釋曰無二(至)身相文旨分明。可解。○二有為無為無二相。
論曰復次(至)相故釋曰無二(至)無為有為無為是相待法。是分別境故名為非清淨境。真如是有為無為無顛倒離言說法故名為清淨境。此義具如解深密經勝義諦相品中說。蘊○三一異無二相。
論曰復次(至)真如釋曰無二(至)異相諸佛法身一異不可得。可知。新舊文旨稍異。大旨無摺H缡遣灰徊划惸舜蟪耸奸T之說也。可知。○四常住為相。
論曰四常(至)竟故釋曰此下(至)常住。此中以三證成立法身常住。初一是本性常。亦名自性常。後二乃不斷常。相續常。義亦云異門常密意常。至下有辨。無性釋論文義乃然。可見。○五不可思議為相。
論曰五不釋曰法身(至)思議以三因緣明不可思議。文旨炳焉。餘譯極略。無三義別可見。○第二明法身證得中二。初問起。後答釋。今初。
論曰復次釋曰有證(至)云何。有證不得者如遍計所起雜染法。雖是拢撬辗撬梅ü省Q杂修D不證者如自性住佛性雖一切眾生從本成就未嘗樱C故。諸佛如來所得法身最初樱亲C是得。今之所問可知。○二答釋。
論曰是樱ㄖ粒⿷屧粸轱@(至)此知初標證得。次舉眠見五義喻況。配對可解。五修及五修果者如上第十二卷初入因果修差別品中第四修相章明。金剛喻定者如婆沙二十八(初)百五十五瑜伽第十二倫記四下(三十九丁)雜集論第十唯識述記十本(五十紙)大乘義章第九等明。又涅槃經二上第三十云云。
○第三明法身自在中二。今初問起。
論曰此法釋曰欲顯(至)此問○二答中初標。
論曰若略釋曰若廣(至)五種○二別釋中有五。今初淨土現色身無邊音無見頂自在。
論曰一淨(至)依故釋曰如意(至)自在。無性論云。由轉五蘊依故得五自在。諸聲聞等怖畏苦故永斷諸蘊。如愚埃俗話紊砻H糁T菩薩攝巧方便轉滅有罪色等諸蘊。轉起無罪色等五蘊。如智埃饲笾T良藥轉有病身成無病身。此中由轉色蘊依故得能示現佛土自在。(云云)梵王不見頂緣如法苑殊林等出。餘文可解。○二無失無量大安樂住自在。
論曰二無(至)依故釋曰不為自在其旨可解。○三具足一切名字句正說自在。
論曰三具(至)依故釋曰一切自在。唐譯云。由轉想蘊依故得於名身句身文身辨說自在。以能取相故名為相。由名身等能取其相轉染想蘊還得如是清淨想。○四變化改易引攝大集等自在。
論曰四變(至)依故釋曰未有自在。諸譯率同。可知。○五顯了平等迴觀作事智自在。
論曰五顯(至)依故釋曰如來自在唐譯云。由轉識蘊依故得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此中大圓鏡智者。謂無平等性智忘失法所知境界雖不現前亦能記了。如善習書論光明。平等性智者。謂先通達真法界時得諸有情平等心等。應知此中究竟清淨妙觀察智者。謂如藏主如其所欲隨於何等陀羅尼門三摩地門。作意思惟即得自在無礙智轉。成所作智者。能示現從睹史多天宮而洠酥聊鶚劇7N種佛事皆得自在無性論明轉識得智云轉五識得妙觀察智乃至轉意識故得成所作智等。唯識演祕所引莊嚴論頌曰。智鏡不動三智之所依八七五六識次第轉得故。然考現流莊嚴論第三偈第三句。云八七六五識。又無性論朝鮮本云。轉意識故得妙觀察智。轉五識故得成所作智。由是觀之演祕所引莊嚴偈及現流無性論應是錯本也。雖然佛地論第三(六紙)敘二師釋。初為正義以斥後說。然則其錯本者印度舊來流行。可察。○第四明法身幾法依止中二。初問起。後答釋。今初。
論曰此法釋曰欲顯(至)此問○二答釋中二。初總標。二別釋。今初。
論曰略說釋曰若廣(至)唯三○二別釋中三。今初諸佛如來種種住處依止。
論曰諸佛(至)無量釋曰住有(至)依止。瑜伽論三十八說三住。倫記十上(三紙)明三住四住。四靜懀臒o色定是名天住。四無量定是名梵住。空無相無願住及滅定住名為拢 J桌銍蓝ㄊλ臒o畏不共法等名為佛住。智論第三初說三住四住。其說稍異。可知。唐譯云。佛住依止者。謂佛安住拢√熳〖芭c梵住故言種種。法身為此諸住所依故說名佛住依止與今少異。可知。次說二頌。隋譯云。或有人作是念。諸佛何須現化身。以諸聲聞不證此故。離五喜等(云云)唐譯亦有此意。義意類矣。恐是新語。可考。明五喜五因中初二因由諸譯相似。而今譯意趣趣異。可知。第三明同法美味中全是大乘終門之說。即三乘會師一乘之密意。可知。此一段文頗異餘譯。可檢。第四欲德成。唐譯云。義德俱圓滿。可見。第五喜所因可解。○二種種受用依止。
論曰種種釋曰諸佛(至)依止諸譯同致。可解。○三種種化身依止。
論曰種種釋曰此法(至)依止唐譯云。由若離此下劣信解諸聲聞等應不成熟。言多為者應知攝取勝解行地諸菩薩眾。隋譯云信行地。無性論云。初業菩薩。可知。○第五明法身攝持中二。今初問起。
攝大乘論釋第十七。
論曰有幾釋曰不(至)此問。唐釋云。應知法身由幾佛法之所攝持。○二答釋中三。初總標。二別釋。三結釋。今乃初也。
論曰若略釋曰若廣(至)六種○二別釋中六。今初清淨類法。
論曰一清釋曰滅不(至)類法。無性釋云。謂由清淨佛法攝持法身自性。以其法身體清淨故。淨誰轉誰而得清淨。為答此問說如是言。轉阿賴耶識得法身故。由阿賴耶識執持一切雜染種子。對治起時轉滅。如是一切染種轉得隨順一切無罪圓滿功德。譬如世間阿揭陀藥能變有毒令成無毒故說名轉(至)餘文可解。○二果報類法。
論曰二果釋曰有如(至)類法。此乃由轉五色根得色等智。於盡十方界隨類示現五根五識。雖以根識唯是清淨無垢果報類智。應知如來示現色根色全是無相無垢果報智耳。○三住類法。
論曰三住釋曰如來(至)類法。唐云安住。言四不護者。瑜伽五十雜集論十四(八紙)說三不護(云云)次卷說四不護即於身口應命說四不護。如來三業清淨現行無不清淨三業可須覆藏。謂勿他知我之過非。又離一切邪命等緣心恒清淨。寂慧初應無有铡А9试撇蛔o也。○四自在類法。
論曰四自釋曰於一(至)類法○五言說類法。
論曰五言釋曰如來(至)類法。唐譯云。轉世間見聞覺知言說戲論得於見聞覺知自在。由此證得能令一切眾生心喜智自在故(文)○六拔濟類法。
論曰六拔釋曰是諸(至)類法。世間法中有救濟災橫事法。對治起時轉捨蘊所有拔濟法。轉得不可思議最勝力拔濟一切眾生粗細三道大災慧妙智自在故云類法。寂曰。若據大乘終極之說則於此類法頗有深祕。學者應思。○三結釋。
論曰如此釋曰此六(至)此知暫利者謂世間益。永利者謂出世間益。可知。○第六明法身無差別有差別中二。今初問起。
論曰諸佛釋曰十方(至)有異。○二答釋中有三。一明法身。二明受用身。三明變化身。今初。
論曰由依釋曰諸佛(至)有差別。諸譯大旨相同。可知。○二受用身。
論如法釋曰諸佛(至)有差別。此中初明無差別。後明有差別。明有差別中本末稍異。唐譯云不由依止無差別故無量依止差別轉故。無性釋云。此說意樂及業無別。不說依止無有差別。無量依止差別轉故。謂於一切別世界中諸佛國土眾會名號身量相好受法樂等名不同故。此乃法身中具三。即攝法應化以為法身。故法身之中明三無差。受用之中唯說意樂及業。此與今譯義意稍異。可知。今譯明受用中言依止業。而不言意樂者。於義允當。何以故。以應化有他依心無自依心故。○三變化身。
論曰變化釋曰由依差別。隋唐無譯。可知。○第七明法身功德中二。今初問起(會本錯铡?芍
論曰此法(至)功德相應釋曰此身(至)此問○二答釋中大分為二。初明大小共功德相應。後明大乘不共功德相應。初中有二。初總標。後別釋。今初。
與最清淨(至)諸法相應○二別釋。於中二十一。今初明四無量相應。
論曰此中(至)頂禮釋曰偈有(至)二益此中二釋。可知。四無量定出於婆沙八十一(十四紙)俱舍定品。顯揚四雜集十三(十七紙)大乘可知。○第二八解脫相應。
論曰解脫釋曰此一(至)劣心。八解脫藏如婆沙八十四。瑜伽論第十二·第十五·五十六·七十三。顯揚四雜集十三智論二十一等。凡拢ň秩缰褂^私記九(三十六紙)明。○第三八制入相應。
論曰降伏釋曰此句(至)是佛八制入亦云八勝處。如俱舍定品雜集十三等明。○第四明十一切入。
論曰應知釋曰心於(至)解脫十一切亦名十遍處。是亦哪婆沙俱舍雜集等論明。心解脫下結。二三功德。可知。○第五無諍三摩提相應。
論曰諸眾釋曰此偈(至)愍心。無諍三昧如婆沙百七十九(六紙)雜集十四等明。○第六願智相應。
論曰無功釋曰此半(至)無著願智如婆沙百七十八(十三)雜集十四(初)等明。○第七四無礙解。
論曰一切釋曰此下(至)說者。四無礙解如於婆沙百八十(九紙)瑜伽四十五(二紙)顯揚四(六紙)大乘義章第十一等明。○答八六通慧相應。
論曰攝壽釋曰此偈(至)自在。通慧義如婆沙九十九至百三·及百四十一·百四十九·百五十·百八十六。瑜伽三十七。倫記九下。雜集三(四紙)十四(六紙)智論二十八及四十(十三紙)等明。今此偈中初句明留住捨專。留捨壽行如婆沙百二十六(初)俱舍第三(八紙)唯識述記八末。倫記二十一下(十七紙)明。次二句釋文。可解。定通自在可討上所引論等也。○第九三十二大人相。第十八十小相二功德相應分頌。
論曰諸眾釋曰此一(至)淨心。三十二相出於大般若三百八十一。智論二十九·八十八(終)婆沙百七十七(十紙)等。八十小相如般若三百八十一。智論八十九(初)涅槃經二十四(十六紙)等明。可尋。○第十一四種一切相清淨相應。
論曰故隨釋曰此偈(至)此能雜集十四云。清淨者謂四清淨。一依止清淨。二境界清淨。三心清淨。四智清淨。如是四種一切相清淨唯佛世尊及得大神通菩薩摩訶薩所得。依止清淨者謂依止靜懀ъ峨S所欲依止取住捨(云云)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