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中国通史第五卷-中古时代-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下册)-第10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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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马融、郑玄注《尚书》,贾逵、服虔、杜预注《左传》,贾逵、韦昭注《国语》,高诱注《战国策》,徐广注《史记》,服虔、应劭、韦昭、晋灼、蔡谟注《汉书》等。而裴松之的注文,不仅包括上述内容,而且增加补阙、备异、惩妄、论辩等名目,遂为注书开创了一种更加完备的体例。注书的目的是为了保存和提供史料,而且这些史料都经过了注家的精心审核,从而使人能够较多地了解历史真象。无疑,这样注史是一种很好的方法。清人钱大昭认为注史与注经不同,注史应以达事为主,叙事不清,训诂再精也解决不了问题。他称赞裴松之注书博引载籍,增广异闻,是是非非,使天下后世读者昭然可见。但这样注史颇费功力,除注家精通原书外,还要熟悉其他史籍,并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有自己的研究与见解,有综合、分析、考据的能力。后世不少人仿效裴注的体例进行注史,如宋人王暤的《唐余录》、陶岳的《五代史补》、清人彭元瑞的《五代史记注》、吴士鉴的《晋书■注》,但其成就皆不及裴松之,大约和不具备上述的条件有关。
后人对《三国志注》的批评,主要是指斥它的“烦芜”。这些指责虽有偏激之处,但裴注的杂采之弊确实存在。尤其是将一些荒诞不经的事情,凭空阑入,把注文弄成非驴非马,不伦不类。如《明帝纪》在公孙渊为大司马乐浪公下,裴注引《世语》曰“汉故度辽将军范明友鲜卑奴,年三百五十岁,言语饮食如常人”。又引《博物志》说:“京邑有一人,失其姓名,食啖兼十许人,遂肥不能动。”又引《傅子》说:“太原发冢破棺,棺中有一生妇人。”
裴注虽以博详称著,但仍有不少遗漏之处。清人赵翼曾列举了一些例证,说明陈书失载的一些重要史实,裴注也未补入。另外,陈书中还有六十一篇本传或附传,通篇无注,甚至包括不少重要的政治、军事人物。
在写成《三国志注》以后,裴松之先后出仕过永嘉太守、通直散骑常侍、南琅邪太守。元嘉十四年(437),裴松之六十五岁,致仕。不久,又拜中散大夫、领国子博士,后进位于太中大夫。
元嘉二十五年(447),参与修撰本朝历史的著名学者何承天病故,宋文帝命令裴松之继续何承天的工作。到元嘉二十八年(451),他尚未动笔,却因病去世,终年八十岁。
裴松之一生的著作,除《三国志注》外,还有《晋纪》。据《隋书·经籍志》记载,《裴氏家传》四卷、《集注丧服经传》一卷、《裴松之集》十三卷都是他的著作。此外,《文苑英华》卷七五四,又讲他还写过《宋元嘉起居注》六十卷,这是元嘉十二年(435)开始奉命修撰的著作。
裴松之的儿子裴骃,官至南中郎参军,著有《史记集解》一书,为现存《史记》三家注中最早的一种。曾孙裴子野,翦裁刘宋一代史料,写成编年体的《宋略》一书,曾得到刘知几的赞赏。
第三节沈约沈约(441—513),字体文,南朝吴兴武康(今浙江德清县)人,历仕宋、齐、梁三朝,以诗、文、史学称于世,历史上习惯地把他看作梁朝人。在宋、齐两朝的经历沈约出生于宋文帝元嘉十八年(441)。祖沈林子,仕宋官至谘议参军、建威将军、河东太守,卒于永初三年(422),追赠征虏将军。父沈璞,仕宋累官宣威将军、盱眙太守、淮南太守,元嘉三十年(453)在皇室内部斗争中被武陵王刘骏(即宋孝武帝)所杀,时年三十八。自此,沈约家世一度中衰。少年时代的沈约是在“流寓孤贫”中度过的。他曾乞求于宗族乡党的帮助,得米数百斛,因不能忍受同族之人的侮辱,乃“覆米而去”。沈约在孤贫之中却能“笃志好学,昼夜不倦”。他的读书方法是“昼之所读,夜则诵之”。他母亲担心他用功过度,有伤身体,常以减少灯油、息灭炭火的办法来限制他的夜间读书。沈约后来自述说:“十三而孤,少颇好学,虽弃日无功,而伏膺不改。”①他深知父亲死于皇室纷争之中,自己一时难得仕进,但并不因此而荒废学业。经过刻苦读书,他“博通群籍”,又写得一手好文章。沈约在二十几岁时,常常想到“晋氏一代,竟无全书”,产生了撰写晋史的意图。宋明帝即位初,他得到征西将军蔡兴宗的帮助,代为启奏,明帝敕许他撰写晋史,并让他做了奉朝请这样的散官。后蔡兴宗外任郢州刺史、荆州刺史,皆以沈约为记室参军。蔡兴宗很器重沈约,曾对其诸子说:“沈记室人伦师表,宜善事之。”明帝泰豫元年(472),蔡兴宗卒于官。此后,沈约先后任晋安王刘子勋的属官和尚书度支郎。
入齐以后,沈约仕途畅达。齐初,为文惠太子属官,一直做到太子家令。后以本官兼著作郎,不断升迁,至齐武帝时官至御史中丞,转车骑长史。这期间,沈约曾有机会校阅皇家所藏四部图书,这对他的撰述晋史大有裨益。他自宋明帝泰始初年始撰晋史,至武帝永明五年(487),已历二十一二年了,撰成《晋书》120 卷,自谓“条流虽举而采掇未周”,并在永明初年丢失了第五帙。可他从齐高帝建元四年(482)起,就被敕撰国史,齐武帝永明二年(484)又奉命撰次起居注,实已不能专心于晋史的撰述。永明五年(487)春,沈约奉诏撰《宋书》,次年二月撰成纪、传70 卷。这20 年左右,是沈约的史学活动比较活跃的时期。
沈约有浓厚的门阀意识。永明八年(490),他因风闻东海王源嫁女与富阳满璋之一事,上书奏弹王源,认为:王源虽然“人品庸陋,胄实参华”,而“璋之姓族,士庶莫辨”;“王满连姻,实骇物听”。他建议以此事而免去王源所居之官,“禁锢终身”①,即永远禁止其参与政治活动。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已污之族,永愧于昔辰;方媾之党,革心于来日”。士庶与门第之别,是政治和婚姻中的大事,这是门阀时代的社会特点。沈约的思想,突出地反映了这个社会特点。
齐明帝时,沈约任国子祭酒。齐末,为征虏将军、南清河太守。他跟萧① 以上见《梁书》卷一三《沈约传》、《宋书》卷一○○《自序》,以下凡引此,不另注。① 沈约《奏弹王源》,见《文选》卷40。
衍过往甚密,被引荐为骠骑司马,所任将军如故,做了萧衍的属官。
宣扬“神不灭论”
齐、梁更迭之际,沈约是萧衍谋取帝位的主要策划人物之一。他甚至引用谶语“行中水,作天子”,以证萧衍(按“衍”字即是“行”中有“水”)上应“天心”、下符“人情”,当作天子。
萧衍称帝(即梁武帝)后,沈约始终受到重视,不断升迁。天监九年(510),他做到左光禄大夫、侍中、太子少傅,后又赠特进,地位显赫。沈约在齐永明六年(488)上《宋书》表中说“所撰诸志,须成续上”,说明《宋书》的志当时还没有完成。《宋书》志的撰写,是又经过十几年至梁初才最后完成的①,它有八篇三十卷。
齐、梁之际,中国思想史上发生了一次“神灭”和“神不灭”的激烈的论争。沈约是“神不灭”论的积极维护者。
南朝时期,佛教盛行,但也出现了反佛的斗士。刘宋时期的史学家范晔是一位无神论者,“常谓死者神灭,欲著《无鬼论》”,确信“天下决无佛鬼”②。萧齐时,竟陵王萧子良“精信释教”,而他的属官、无神论思想者范缜则“盛称无佛”。萧子良质问范缜:“君不信因果,世间何得有富贵,何得有贱贫?”范缜回答他:“人之生譬如一树花,同发一枝,俱开一蒂,随风而堕,自有拂帘坠于茵席之上,自有关篱墙落于粪溷之侧。。。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在何处?”范缜还进一步批评佛教的“因果”论,阐述他的“无佛”思想,以问答的形式,写出著名的《神灭论》,认为:“神即形也,形即神也,是以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也。”“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是则形称其质,神言其用,形之与神不得相异也,”③此论一出,“朝野喧哗”,萧子良“集众僧难之而不能屈。”范缜还表示绝不“卖论取官”。梁武帝天监六年(507),范缜的《神灭论》公诸于世,产生了更大的影响。梁武帝是一个佞佛的皇帝,他动员王公朝贵六十余人著文围攻范缜,范缜在理论上终不后退,显示了他的无神论思想的坚定性。在这次激烈的思想辩难中,沈约先后写了《答释法云书难范缜神灭论》、《形神论》、《神不灭论》、《难范缜神灭论》、《六道相生作佛义》、《因缘义》等文①。沈约申言:“神本不灭,久所服膺;‘神灭’之论,良用骇惕。”(《答释法云书难范缜神灭论》)他在《神不灭论》中辩解说:“生既可夭,则寿可无夭,夭既无矣,则生不可极,形、神之别,斯既然矣。然形既可养,神宁独异?神妙形粗,较然有辨。养形可至不朽,养神安得有穷?养神不穷,不生不灭,始末相较,岂无其人。自凡及圣,含灵义等,但事有精粗,故人有凡圣。圣既长存,在凡独灭。”沈约用寿、夭来说明形神之别是一种诡辩;宣扬“养形可至不朽”,更是荒谬之论。但他说的“神不灭论”却又带着浓厚的世俗等级色彩,即“圣① 《宋书·符瑞志》称“鸾鸟”为“神鸟”,是避齐明帝萧鸾的讳;《律历志》称“顺”为“从”,是避梁武帝父亲萧顺之的讳;《乐志》称邹衍为邹羡,是避梁武帝萧衍的讳。这说明《宋书》志的撰写是经过齐末而定稿于梁武帝即位以后。参见《宋书》中华书局点校本“出版说明”(1974 年版)。② 《宋书》卷69《范晔传》。
③ 《梁书》卷48《儒林·范缜传》,并见《南史》卷57《范云传》附《范缜传》。① 见《广弘明集》卷22,严可均校辑《全梁文》卷28 至卷30,二书在篇名上稍有不同。人”之“神”可以“长存”,而“凡人”之“神”还是要堙灭的。这显然是为了用“神不灭论”来“证明”现实等级社会的“合理”。宗教观念和等级观念在这里是结合在一起了。沈约所撰的《内典序》、《佛记序》等文,也都是在反复宣扬这些观点。这种观点在《宋书》中,有的是直接以佛教灵验的故事出现的,有的是以“天命”所归的说教出现的。
《宋书》的成就与局限沈约撰《宋书》,是在继承前人著述所得的基础上,进一步整理、补充而成的。
前人著述所得,主要包括何承天、山谦之、苏宝生和徐爰的述作。早在宋文帝时,科学家何承天以著作郎身份撰写国史,写出了一部分纪、传和《天文》、《律历》、《五行》等志。后来,有山谦之、苏宝生相继撰述。宋孝武帝大明六年(462),徐爰续作宋史,撰成65 卷,上起东晋之末,下迄大明年间,奠定了《宋书》纪、传的基础。沈约对《宋书》纪、传的整理、补充,一是确定了“立传之方”,对晋宋之际的人物入传有所取舍;二是补叙了宋前废帝永光以后十余年史事。
《宋书》本纪十卷,记武帝、少帝、文帝、孝武帝、前废帝、明帝、后废帝、顺帝八朝共五十九年史事。它的上限,从东晋隆安三年(399)写起,下限写到萧齐建元元年(479)顺帝之死,时间跨度首尾达到八十年。《武帝纪》占了三卷,是本纪中记载最详尽的。它称赞宋武帝“清简寡欲,严整有法度”,认为这是他“光有天下,克成大业”的重要原因。它又从东晋的“君道虽存,主威久谢”的政治局面,分析了宋武帝成功的必然之势①。《文帝纪》称赞宋文帝统治时期“纲维备举,条禁明密,罚有恒科,爵无滥品。”这些评论,说明了作者能够从政治得失的一些重要方面来看待刘宋的统治。
《宋书》的传共六十卷,其中杂传四十九卷,类传有《后妃传》、《孝义传》、《良吏传》、《隐逸传》、《恩倖传》,此外还有《索虏传》、《鲜卑吐谷浑传》、《夷蛮传》、《氐胡传》、《二凶传》以及作者《自序》。《宋书》的传开创了家传的形式,这是它的一个突出特点。以往的“正史”,于列传中一般很少附记传主的后人和亲属。《宋书》一改此例,首开以子孙之传附于父祖之传的风气。如卷42《刘穆子传》附有“长子虑之”、“虑之子邕”,“穆之中子式之”、“式之子瑀”、“穆之少子贞之”、“穆之女婿蔡祐”等人的传记;卷77《沈庆之传》附有“子文叔”、“庆之弟劭之”、“庆之兄子僧荣”、“僧荣子怀明”、“庆子从弟法系”等人的传记。这种家传的传记形式,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地主崇尚家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