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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

清净道论-第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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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其他的变化及所得的功德,如修慈中所说一样。
  这是详论舍的修习。

  杂论四梵住

  既知最上梵(佛)所说的四梵住,
  亦应更知此等(四梵住)的杂论。
  (慈悲喜舍的语义)就此等慈悲喜舍的语义,先当说爱而为“慈”,即慈爱之义。或者对友人的态度及关于友谊的行动故名为“慈”。他人苦时,令诸善人的心震动(同情)为“悲”;或者拔除杀灭他人之苦为“悲”,或者“悲”乃散布于苦者以遍满而扩展之。
  “喜”——即对所有之人而喜,或自己喜悦,或仅喜悦之意。弃舍“愿彼等无怨”等的(慈等三者的)所作而至于中立的状态,是“舍”
  的意思。
  (慈悲喜舍的相、味、现起、足处、成就、失败)次于(慈悲喜舍的)相等,先说“慈”以维持有情的利益行相为相。取来有情的利益为味(作用),恼害的调伏为现起(现状),见有情的可爱为足处(近因),嗔恚的止息为(慈的)成就,产生爱著为(慈的)失败。
  “悲”以拔除有情之苦的行相为相,不堪忍他人之苦为味,不害为现起,见为苦所迫者的无所依怙为足处,害的止息为(悲的)成就,生忧则为(悲者)失败。
  “喜”——以喜悦为相,无嫉为味,不乐的破坏为现起,见有情的成功为足处,不乐的止息是它的成就,发生(世俗的)笑则为它的失败。
  “舍”——对有情而维持其中立的态度为相,以平等而视有情为味,嗔恨与爱着的止息为现起,“诸有情的业为自己的所有,他们随业力而成幸福,或解脱痛苦,或既得的成功而不退失”——如是见业为所有为足处,嗔恚与爱着的止息是它的成就,发生了世俗的无智的舍是它的失败。
  (修四梵住的目的)获得毗钵舍那之乐及有的成就(善趣)为此等四梵住的共同目的;破除嗔恚等为(四梵住的)不共(各别)的目的。即破除嗔恚为慈的目的,其余的(悲喜舍)以破除害、不乐及贪为目的。亦即所谓:“朋友,嗔恚的出离,即慈心解脱……。朋友,害的出离,即悲心解脱……。朋友,不乐的出离,即喜心解脱……。朋友,贪的出离,即舍心解脱”。
  (四梵住之敌)于此(四梵住)中各各有近与远二种敌。即:“慈梵住”,(1)以贪为近敌,因其性质(与慈)同类故,好象行近其人的仇敌相似。那(贪)是很容易得有机会侵袭的,所以应该好生保护于慈。(2)嗔恚是远敌,(与慈的)性质不同故,好象一人之敌藏于深山里面相似。是故当以无恐怖(于嗔恚)而行慈。若人行慈而同时起嗔怒是不可能的。
  “悲梵住”,(1)“未得愿望的好乐的爱的悦意的适意的与世间品质相应的眼所识之色,而忆念其未得(而起忧),或者忆念过去已得的而今已成过去消灭及变易的而起忧,此等忧名为世俗的忧”,象此等所说的世俗的忧为(悲梵住的)近敌,因见失败(与悲)
  同类故。(2)害是远敌,(与悲的)性质不同故。是故当以无恐怖而行悲愍。若行悲愍而同时以手等去加害是不可能的。
  “喜梵住”,(1):“所得愿望的好乐的爱的悦意的适意的与世间品质相应的眼所识之色,忆念其所得(而起喜),或者忆念过去已得的而今已成过去消灭及变易的而起喜,此等喜名为世俗的喜”,象此等所说的世俗的喜为(喜梵住的)近敌,因见成功为同类故。  (2)不乐是远敌,(与喜的)性质不同故。是故当无恐怖而修喜。若修喜而同时对诸边远的住处或对(止观等)殊胜的善法而抱不满是不可能的。
  “舍梵住”,(1):“愚者、痴者、凡夫、未能制胜(烦恼)者、未胜异熟者、不见(恶法的)过患者无闻的凡夫,以眼见色而起舍,这样的舍是不能超越于色的,故名为世俗的舍”,象这样所说的世俗的无智的舍是(舍梵住的)近敌,因为不能辨别过失与功德而视同类故。(2)贪与嗔是远敌,因性质不同故。是故当无恐怖而行舍。
  若行舍而同时贪求及嗔害是不可能的。
  (四梵住的初中后)于此等(四梵住)中,以欲行之愿为初,镇伏(五)盖等为中,安止定为后。
  (增长四梵住的所缘)依假法的一有情或多数有情为(四梵住的)所缘。获得近行定或安止定的时候而增长所缘。其增长所缘的次序如下:譬如善巧的农夫先把所耕的田地划一界限而耕之,如是先以一住所为界限,对此(一住所之)内的有情,以“愿此住所之内的有情无怨”等的方法而修慈。于此一处令心柔软而适合于工作之后,再以二住所为界限。此后次第以三以四、五、六、七、八、九、十、(住所)以一街、半村、一村、一县、一国、一方乃至扩大至一轮围界,或者更过之,对于其中的有情而修慈。如是悲等亦同样。
  这是增长四梵住的所缘的次序。
  (四梵住的等流关系)例如无色定是十遍定的等流(果),非想非非想处是(色界及下三无色)定的等流(果),果定是毗钵舍那(观)的等流(果),灭尽定是止观的等流(果)。如是于四梵住中的舍梵住是前三梵住的等流(果)。譬如(建屋)不安柱子不架栋梁,而于空中放置椽桷是不可能的,是故缺乏前(三者之)中的第三禅去修第四禅是不可能的。
  (关于四梵住的四个问题)这里有几个问题:(1)为什么此等慈悲喜舍名为梵住?(2)为什么(梵住)有四?(3)此等(四梵住)的次序如何?(4)为什么在阿毗达磨之中称(梵住)为无量?
  (1)答道:先依最胜之义及无过失而了解梵住之意。即此等住是以正当的行道而对诸有情故为最胜。譬如诸梵天以无过失之心而住、与此等(四梵住)相应的瑜伽者则等于诸梵天而住,所以说依最胜之义及无过失而称为“梵住”。
  其次对于“为什么(梵住)有四”等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清净道等而有四,
  依利益等的行相有这样的次序。
  对无量之境而起,
  故有无量。
  (2)即于此等(四梵住)中,慈为多嗔恚者的(清净道),悲为多害者的(清净道),喜为多不乐者的(清净道),舍为多贪者的清净道。是故对诸有情有四种(清净如理的)作意:(一)取来(他人的)利益,(二)拔除(他人的)不利,(三)喜悦(他人的)幸福,(四)以无关心。譬如母亲对于幼儿、病者、青年、自能谋生者的四位儿子。(一)对幼儿希望其成长,(二)对病者希望其病的痊愈,(三)对青年希望其永久保持青年的幸福,(四)对于自谋生活者则没有什么关心。以无量而住者,亦应以慈等而对一切有情,是故依清净道而有四无量(住)。
  (3)欲修习此等四(梵住)者,(一)第一须以维持利益的行相对诸有情而行(慈);且慈有维持他人的利益的特相。(二)其次若见若闻若思希望获得利益的有情为苦所逼恼,当起拔除他们的苦恼(而对他们行悲);且悲有拔除他人的苦恼的行相为特相。(三)如是(修习者)若见希望得利益及希望拔除苦恼的彼等(有情)而获得成功,当以喜悦他们的幸福(而对他们行喜);且喜有喜悦(他人幸福)的特相。(四)此后更无所作故当以称为舍置的中立态度而行(舍);且舍有维持中立的行相的特相。是故说依利益等的行相而第一为慈、其次为悲、为喜、为舍,是他们的次序。
  (4)其次此等一切(四梵住)是对无量之境而起,因为无量的有情是此等(四梵住)的境界。甚至就一,有情说,亦不采取“仅对一部分身而修慈等”的这样限量,须以遍满全身而起(慈等)。是故说道:
  “依清净道等而有四,
  依利益等的行相有这样的次序。
  对无量之境而起,
  故有无量”。
  (四梵住与色界诸禅的关系)如是无量之境虽然为此等(四梵住)的同一特相,但前面三(梵住)仅属于(四种禅中的前)三禅及(五种禅中的前)四禅。何以故?彼等与喜相应故。怎么与喜相应呢?因为出离了自忧等而起的嗔恚等之故,而后者(舍梵住)则仅属于其余的一禅(第四禅或第五禅)。何以故?与舍受相应故;因为(舍梵住)是对诸有情以中立的行相而起,所以梵住舍若无舍受则不起。
  或者有人问道:世尊在(增部)第八集中关于四无量是以无区别而说的;“比丘!汝当修习这有寻有伺定,亦应修无寻唯伺(定),修无寻无伺(定),修有喜(定),修无喜(定),修乐俱(定)及修舍俱(定)”——所以四无量应属于四种禅及五种禅(的一切)。
  (答)他不应作如是说。如果象他这样说,那么,身随观(身念处)等亦应属于四种禅及五种禅?然而连受随观等(后三)亦全无初禅,更不必说第二禅等了。切莫只取字句之影而诽谤世尊!佛语甚深,常亲近阿阇梨而习取其真意。当知这才是那经中的真意,因为那比丘这样的请求世尊说法:“尊师!如果世尊为我略说法要,则幸甚矣!我闻了世尊之法后,当独离愦闹不放逸热心自勤精进而住”,然而此比丘以前已经闻法,但仍然住在那里不去实行沙门之法,是故世尊呵责他说:“兹有痴人,只是请我(说法),我说了法,他却只想随从我(不去修行)”!然而又因为他具有得阿罗汉的近依(强因))所以世尊又教诫他说:“然而比丘,当如是说:我要集中而善建立我的内心,使已生的恶不善法不在心内取着,比丘!你应该这样的学”。这只是教诫他以自己的内心(一刹那的)一境性的(初步的)根本定而说。
  此后则指示不要仅以此(初步的根本定)而生满足,当增长那定说:“比丘!你的内心既已集中而善建立,使已生的恶不善法不在心内取着,那么,比丘!此后你应这样学:我要修习多作常作实地作确立熟练善修慈心解脱,比丘!你应这样学”!这是对他说以慈的修习,继之又说:“比丘!自从由你修习多作如是之定,故此后比丘,汝应修习这有寻有伺的根本定……乃至亦修舍俱定”。它的意思是这样的:“比丘!如是以慈修习此根本定之时,你不仅以此根本定为满足,亦于其他的(地遍等)所缘修习有寻有伺等定而获至四种及五种禅”。这样说了之后,再指示他以悲等其余的梵住为先导而于其他的(地遍等)所缘修习四种禅及五种禅说:“比丘!因你如是修习多作此定,故比丘,其次你当这样学:我以悲心解脱”等等。
  如是指示了以慈等为先导而修习四种及五种禅,再指示以身随观等为先导说:“比丘!因你修习多作此定,故比丘!其次你当这样学:我于身观身住等”,又说,“比丘!你要修习此定而善修习已,此后比丘!则你行于何处必得安乐行,立于何处必得安乐立,坐于何处必得安乐坐,卧于何处必得安乐卧”,这样以阿罗汉果的顶点而结束其说法。
  是故慈等(的前三梵住)仅属于(前)三禅及(前)四禅,而舍梵住仅属其余的一禅。
  这在阿毗达摩(《法聚论》的心生品等)中亦同样解说。
  (四梵住所达的最高处)如是依照(前)三禅及四禅并依照其余的一禅而成立为二种的四梵住,当知根据其最高的清净(解脱)等是有互相不同的特殊的威力的。即如郁金布经中依照此等(四梵住)的最高的清净(解脱)等而区别的说:“诸比丘!(1)我说慈心解脱以清净(解脱)为最上:诸比丘!(2)我说悲心解脱以空无边处为最上……诸比丘!(3)我说喜心解脱以识无边处为最上……诸比丘!(4)我说舍心解脱以无所有处为最上”。
  为什么此等(四梵住)要这样说呢?因为是它们的近依(强因)之故。即:
  (1)慈住者是不厌恶有情的。当他(对有情)熟练不厌恶,而专注其心于不厌恶的青等的遍净之色时则他的心进入那(遍净色)中而无困难了。如是则慈为清净解脱的近依(强因),更无过上,所以说(慈)以清净解脱为最上。
  (2)悲住者,是对于为杖所击等的色相而观有情之苦生起悲愍的,故能善知色的危险。当他熟悉了色的危险,离去任何地遍等,而专注其心于出离了色的虚空之时,则他的心进入那(虚空)而无困难了。·如是则悲为空无边处的近依,更无过上,所以说(悲)以空无边处为最上。
  (3)喜住者,因为随观由于各种可喜的原因而生喜悦的有情的识而生起喜,所以他的心是非常的理解于识的。当他次第的超越空无边处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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