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第8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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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相迫迮梱緻貌,亦谓丛生也。“栩,杼”,《释木》文。郭璞曰:“柞树也。”陆机《疏》云:“今柞栎也,徐州人谓栎为杼,或谓之为栩。其子为皂,或言皂斗,其壳为斗,可以染。皂,今京洛及河内多言杼斗。谓栎为杼,五方通语也。”鸨鸟连蹄,性不树止,树止则为苦,故以喻君子从征役为危苦也。○传“盬不”至“怙恃”。○正义曰:盬与蛊,字异义同。昭元年《左传》云:“於文皿虫为蛊。穀之飞亦为蛊。”杜预云:“皿器受虫害者为蛊,穀久积则变为飞虫,名曰蛊。”然则虫害器、败穀者皆谓之蛊,是盬为不攻牢不坚緻之意也。此云“盬,不攻緻”,《四牡》传云“盬,不坚固”,其义同也。定本“緻”皆作“致”。《蓼莪》云“无父何怙,无母何恃”,怙、恃义同。言父母当何恃食,故下言“何食”、“何尝”,与此相接成也。○笺“蓺树”至“怙乎”。○正义曰:何知不为身在役所,不得营农,而云王事尽力,虽归既则罢倦不能播种者,以经不云“不得”,而云“不能”,明是筋力疲极,虽归而不能也。
肃肃鸨翼,集于苞棘。王事靡盬,不能蓺黍稷,父母何食?悠悠苍天!曷其有极?笺云:极,已也。
肃肃鸨行,集于苞桑。行,翮也。○行,户郎反,注同。翮,户革反,《尔雅》云:“羽本谓之翮。”
'疏'传“行,翮也”。○正义曰:以上言羽翼,明行亦羽翼,以鸟翮之毛有行列,故称行也。
王事靡盬,不能蓺稻粱,父母何尝?悠悠苍天!曷其有常?
《鸨羽》三章,章七句。
《无衣》,刺晋武公也。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天子之使,是时使来者,○并,卑政反,下注同。为,于伪反。使,所吏反,注同。
'疏'“《无衣》二章,章三句”至“是诗”。○正义曰:作《无衣》诗者,美晋武公也。所以美之者,晋昭公封叔父成师於曲沃,号为桓叔。桓叔生庄伯,庄伯生武公,继世为曲沃之君,常与晋之正適战争不息。及今武公,始灭晋而有之。其大夫为之请王赐命於天子之使,而作是《无衣》之诗以美之。其大夫者,武公之下大夫也。曲沃之大夫美其能并晋国,故为之请命。此序其请命之事。经二章,皆请命之辞。○笺“天子”至“来者”。○正义曰:不言请命於天子,而云请命於天子之使,故云是时使来。使以他事適晋,大夫就使求之,欲得此使告王,令王赐以命服也。案《左传》桓八年,王使立缗於晋。至庄十六年,乃云“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为晋侯”,不言灭晋之事。《晋世家》云:“哀侯二年,曲沃庄伯卒。晋侯缗立。二十八年,曲沃武公伐晋侯缗,灭之,尽以其宝器赂周僖王。僖王命曲沃武公为晋君,列为诸侯,於是尽并晋地而有之。曲沃武公已即位三十七年矣。”计缗以桓八年立,至庄十六年乃得二十八年。然则虢公命晋侯之年始并晋也。虢公未命晋之前,有使適晋,晋大夫就之请命。其使名号,《书传》无文也。或以为使即虢公,当来赐命之时,大夫就之请命。斯不然矣。传称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为晋侯,则虢公適晋之时,赍命服来赐,大夫不假请之,岂虢奉使適晋,藏其命服,待请而与之哉!若虢公於赐命之前,别来適晋,则非所知耳。若当时以命赐之,即命晋之时,不须请也,故笺直言“使来,不知何使”。
岂曰无衣七兮?侯伯之礼七命,冕服七章。笺云:我岂无是七章之衣乎?晋旧有之,非新命之服。不如子之衣,安且吉兮!诸侯不命於天子则不成为君。笺云:武公初并晋国,心未自安,故以得命服为安。
'疏'“岂曰”至“吉兮”。○正义曰:此皆请命之辞。晋大夫美武公能并晋国,而未得命服,故为之请於天子之使曰:我晋国之中,岂曰无此衣之七章兮?晋旧有之矣!但不如天子之衣。我若得之,则心安而且又吉兮!天子命诸侯,必赐之以服,故请其衣。就天子之使,请天子之衣,故云子之衣也。诸侯不命於天子,则不成为国君。武公并晋,心不自安,故得王命服则安且吉兮。○传“侯伯”至“七章”。○正义曰:此解指言七兮之意。晋唐叔之封爵称侯,侯伯之礼,冕服七章,故请七章之衣。《春官·典命》云:“侯伯七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皆以七为节。”《秋官·大行人》云:“诸侯之礼,执信圭七寸,冕服七章。”是七命七章之衣。案《春官·巾车》云:“金路,钩,樊缨九就,建大旂,以宾,同姓以封。”注云:“同姓以封,谓王子母弟率以功德出封,虽为侯伯,其衣服犹如上公,若鲁、卫之属。”然则唐叔是王之母弟,车服犹如上公。上公之服九章,此大夫不请九章之服,而请七章者,王子母弟车服得如上公,无正文,正以周之建国,唯二王之后称公,其馀虽大,皆侯伯也。彼云“同姓以封”,必是封为侯伯。侯伯以七为节,而金路樊缨九就,则知王子母弟初出封者,车服犹如上公,故得以九为节。如上公者,唯王子母弟一身,若唐叔耳。其后世子孙,自依爵命之数,故请七章之衣也。○传“诸侯”至“为君”。○正义曰:此解得衣乃安之意。诸侯者,天子之所建,不受命於天子则不成为君,故不得衣则不安也。必请衣者,文元年,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公羊传》曰:“锡者何?赐也。命者何?加我服也。”是王命诸侯,必皆以衣赐之,故请衣也。案《大宗伯》云:“王命诸侯则傧。”庄元年《穀梁传》云:“礼有受命,无来锡命。锡命,非正也。”然则诸侯当往就天子受命,此在国请之者,天子赐诸侯之命,其礼亡。案春秋之世,鲁文公、成公、晋惠公、齐灵公皆是天子遣使赐命,《左传》不讥之。则王赐诸侯之命,有召而赐之者,有遣使赐之者。《穀梁》之言,非礼意也。此武公以孽夺宗,故心不自安,得命乃安也。及《世家》称武公厚赂周僖王,僖王乃赐之命,是於法武公不当赐之。美之者,其臣之意美之耳。
岂曰无衣六兮?天子之卿六命,车旗、衣服以六为节。笺云:变七言六者,谦也。不敢必当侯伯,得受六命之服,列於天子之卿,犹愈乎不。
'疏'传“天”至“为节”。○正义曰:《典命》云:“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亦如之。”是毛所据之文也。云车旗者,盖谓卿从车六乘,旌旗六旒。衣服者,指谓冠弁也,饰则六玉,冠则六辟积。《夏官·射人》云:“三公执璧,与子男同也。”则其服亦毳冕矣。三公既毳冕,则孤卿服絺冕,大夫服玄冕,则《司服》注云:“絺冕衣一章,裳二章。玄冕衣无文,裳刺黻而已。”然则絺冕之服止有三章,而此云六为节,不得为卿六章之衣,故毛、郑并不云章。或者《司服》之注自说天子之服,隆杀之差,其臣自当依命数也。○笺“变七”至“愈乎不”。○正义曰:传正解六兮为天子之卿服,不解晋人请六章之服意,故笺申之。今晋实侯爵之国,非天子之卿,所以请六章衣者,谦不敢必当侯伯之礼,故求得受六命之服,次列於天子之卿,犹愈乎不。愈犹胜也,言己若得六章之衣,犹胜不也。上笺解七章之衣,言晋旧有之。此不言晋旧有之者,晋国旧无此衣,不得言旧有也。检晋之先君见经传者,燮父事康王,文侯辅平王,有为天子卿者,但侯伯入为卿士,依其本国之命,不服六章之衣,故郑答赵商云:“诸侯入为卿大夫,与在朝仕者异,各依本国如其命数。”是其不降本国,不服六章也。郑知然者,以《大车》陈古之天子大夫行决男女之讼,经云“毳衣如菼”,则是子男入为大夫得服毳冕,故知入仕王朝者,各依本国之命。晋之先世不得有六章之衣。实无六章之衣,而云“岂曰无衣六”者,从上章之文,饰辞以请命耳,非实有也。
不如子之衣,安且燠兮!燠,暖也。○奥,本又作“燠”,於六反。暖,奴缓反。
'疏'传“燠,暖也”。○正义曰:《释言》文。
《无衣》二章,章三句。
《有杕之杜》,刺晋武也。武公寡特,兼其宗族,而不求贤以自辅焉。○宗族,本亦作“宗矣”。
'疏'“《有杕之杜》二章,章六句”至“辅焉”。○正义曰:言寡特者,言武公专任己身,不与贤人图事,孤寡特立也。兼其宗族者,昭侯以下为君於晋国者,是武公之宗族,武公兼有之也。武公初兼宗国,宜须求贤,而不求贤者,故刺之。经二章,皆责君不求贤人之事也。
有杕之杜,生于道左。兴也。道左之阳,人所宜休息也。笺云:道左,道东也。日之热恒在日中之后,道东之杜,人所宜休息也。今人不休息者,以其特生,阴寡也。兴者,喻武公初兼其宗族,不求贤者与之在位,君子不归,似乎特生之杜然。○阴,於鸩反,又如字,本亦作“荫”,同。彼君子兮,噬肯適我?噬,逮也。笺云:肯,可。適,之也。彼君子之人,至於此国,皆可求之我君所。君子之人,义之与比。其不来者,君不求之。○噬,市世反,《韩诗》作“逝”。逝,及也。比,毗志反。中心好之,曷饮食之?笺云:曷,何也。言中心诚好之,何但饮食之,当尽礼极欢以待之。○好,呼报反,下同。饮,於鸩反,下文同。食音嗣,下同。
'疏'“有杕”至“食之”。○正义曰:言有杕然特生之杜,生於道路之左,人所宜休息。今日所以人不休息者,由其孤特独生,阴凉寡薄故也。以兴武公一国之君,人所宜往仕。今日所以人不往仕者,由其孤特,为君不求贤者故也。因教武公求贤之法:彼君子之人兮,但能来逮於我国者,皆可使之適我君之所,何则?君子之人,义之与比,故求则得之。今不求者,由君之不求之耳。君欲求之,当如之何?君当中心诚实好之,何但饮食而已,当尽礼极欢以待之,则贤者自至矣。○笺“道左”至“杜然”。○正义曰:《王制》云:道路,男子由右,妇人由左。言左右,据南乡西乡为正。在阴为右,在阳为左,故传言道左之阳。笺以为,道东也,物积而后始极,既极而后方衰。从旦积暖,故日中之后乃极热。从昏积凉,故半夜之后始极寒。计一岁之日,分乃为阴阳,当以仲冬极寒,仲夏极暑,而六月始大暑,季冬乃大寒,亦此意。○传“噬,逮”。○正义曰:《释言》文。逮又别训为至,故笺云“君子之人,至於此国”,训此逮为至也。○笺“肯,可。適,之”。○正义曰:“肯,可”,《释言》文。《释诂》云:“之、適,往也”,故適得为之。
有杕之杜,生于道周。周,曲也。○周,《韩诗》作“右”。
'疏'传“周,曲”。○正义曰:言道周绕之,故为曲也。
彼君子兮,噬肯来游?游,观也。○观,古乱反。中心好之,曷饮食之?
《有杕之杜》二章,章六句。
《葛生》,刺晋献公也。好攻战,则国人多丧矣。丧,弃亡也。夫从征役弃亡不反,则其妻居家而怨思。○好,呼报反。攻音贡,又如字。丧,息浪反,注同,又如字。思,息嗣反,或如字。
'疏'“《葛生》五章,章四句”至“丧矣”。○正义曰:数攻他国,数与敌战,其国人或死行陈,或见囚虏,是以国人多丧,其妻独处於室,故陈妻怨之㖞以刺君也。经五章,皆妻怨之辞。献公以庄十八年立,僖九年卒。案《左传》庄二十八年传称“晋伐骊戎,骊戎男女以骊姬”。闵元年传曰:“晋侯作二军,以灭耿、灭霍、灭魏。”二年传云:“晋侯使太子申生伐东山皋落氏。”僖二年,“晋师灭下阳”。五年传曰:“八月,晋侯围上阳。冬,灭虢。又执虞公。”八年传称“晋里克败狄于采桑”。见於传者已如此,是其好攻战也。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兴也。葛生延而蒙楚,蔹生蔓於野,喻妇人外成於他家。○蔹音廉,又力恬反,又力俭反,徐又力剑反,《草木疏》云:“似栝楼,叶盛而细,子正黑如燕薁,不可食。”予美亡此,谁与独处!笺云:予,我。亡,无也。言我所美之人无於此,谓其君子也。吾谁与居乎?独处家耳。从军未还,未知死生,其今无於此。
'疏'“葛生”至“独处”。○正义曰:此二句互文而同兴,葛言生则蔹亦生,蔹言蔓则葛亦蔓,葛言蒙则蔹亦蒙,蔹言于野则葛亦当言于野。言葛生於此,延蔓而蒙於楚木;蔹亦生於此,延蔓而蒙於野中,以兴妇人生於父母,当外成於夫家。既外成于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