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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

风姿物语-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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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木真的存在,遭到人、魔两界彻底封杀,黑色恶魔的故事,成了人们谈而色变的传说,而后世史书中,有着这样的记载:
  天魔肆虐,残暴无道,生灵涂炭,民不聊生,十方人间,刹那焦土,鲜血满空,残尸遍地,炼狱重现。三贤者,愤而挺身,激斗天魔,大气狂啸,山崩地裂,日月失色,天为之哭。一昼夜,天魔伏诛,自此奠定日后战胜基础。
  他们如是说。
  传说中的史实,又翻过了一页。
  《风姿物语》陨星篇完 
  请继续期待《风姿物语》续集 
 
 
 
  
 前传 银河篇 ~楔子~
 
  无限广远的次元,有着数不清的各类世界,其中,有个叫做“鲲仑”的有趣世界。
  鲲仑,由炎、风、水、地四块大陆组成,彼此间以海洋相隔,互通往来。
  风之大陆,一如其余的三块,是个长年纷扰不断的土地。
  自神话时代结束后,大陆上的诸多种族,以人类为首,发展所谓的文明,虽曾受到魔族入侵,爆发九州之战的大浩劫,但在众多英杰之士的合力下,终能驱除外敌,再造盛世。
  目前,大陆上的势力,以艾尔铁诺、武炼、雷因斯。蒂伦为主,三国鼎立,夹杂着诸多小国,三国彼此间的关系,看似融洽,却时有不寻常的暗流。
  而这,就是发生在艾尔铁诺境内,一个小小的故事。 
 
 
 
  
 ~第一章相识一笑西湖畔~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艾尔铁诺王国杭州近郊
  荒山寂寂,别无人烟,只有啾鸣的鸟语,间关地传送,山林里的微风,轻拂着树干,是一幅极优美的“山野闲景图”。
  蓦地,一声巨响,响彻云霄,鸟兽纷纷惊走,山腹中的某处,发生了大爆炸,浓浓的黑烟,不断地冒上天际。
  “臭小子,有种就不要跑。”
  “死老头,咱们后会无期,你可千万不要想念我啊!哈哈哈哈……”
  一个颇为苍老的声音,和另一个青年,彼此对骂。
  跟着,一道疾若奔马的身影,自山林深处奔出,站定,喘气。
  看着已经渐渐停息的黑烟,他笑了出来,拍拍手掌,他合掌祝祷,“卑鄙无耻下流污龊黑心兼淫贱的师父,您老人家好好安息吧!徒儿会尽快把您忘掉,重新开始新人生的。”
  大笑声中,青年飞奔而去,离开荒山旷野,跑往山下的城镇。
  自四岁那年被死鬼老头掳上山以后,至今已是十五年,在这段时间里,过着与世隔绝,地狱般的生活,今天好不容易逮到机会,趁老鬼练功的时候背后偷袭,才有机会逃出来。
  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就如所有脱出牢笼的人一样,自由的气味,实在太好了,脚下加劲,踢起滚滚尘沙,往山下奔去,他要把这些时间的空白给补回来。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艾尔铁诺王国杭州西湖
  秋风送爽,杨柳轻摇,阵阵的荷叶清香,混合在风中,四处汤漾。
  杭州西湖,是艾尔铁诺帝国的水陆重镇,来往的商旅,都会在此地办货、浏览,使得杭州成了一等一的繁华大都。
  只是,与同为商业兴盛的自由都市相较,此地便多了几分文化气息。
  西湖盛景,名传天下,自来便有无数骚人墨客,在此吟咏作对,相争风雅,“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便是此地之最佳写照。
  时近正午,城西角的红墙下,一群奖金猎人看着刚贴上的布告,议论纷纷。
  所谓红墙,那是指官方贴布告的所在,一般来说,凡是寻人、寻物,捉拿要犯……等等,会依事件的轻重程度,而有着酬劳的不同,若能完成布告上的要求,除了所约定的赏金外,还会得到公开的表扬。
  也因为有着种种的好处,所以这条路子,可说是奖金猎人、甫入江湖,想出人头地的年轻人,为之趋之若鹜的捷径,事实上,也的确有不少成名英雄,是靠红墙出身。
  “最近有什么好买卖啊!”
  “没有啊,最近是淡季,没有什么好生意可做。”
  “去,都是守备队不好,把关把的那么严,让城里一个逃犯也没有。”
  “哈,别抱怨了,和平就是福啊。”
  人们七嘴八舌地,在阳光下闲谈。
  一个布衣青年,负手踱步,眼光在红墙上瞄来瞄去。
  “缉拿类悬赏,头号,雷因斯大盗柳一刀,悬红金币一百。唔,这个看起来好像危险了点,还是换一个吧。”
  摇摇头,他把目光移到寻人类,盯着第一张告示发呆。
  那是一篇寻人通告,发告示的是雷因斯王廷,该国长公主的失踪案,是近几个月来大陆上最轰动的新闻之一。
  “悬红金币一千,啧啧,可真不少。雷因斯可真是凯,不过,连图像也没个一张,这要怎么找人?那些高官贵族,不但办事糊涂,连脑子也不中用了。”
  他再看了看其他布告,转身离去,在人来人往的大道上四处溜达。
  神色好奇,到处张望,仿佛对眼前的一切,都有着初见的新奇。
  洁白的儒士服,穿在他魁梧的身上,显的过于僵硬,很不协调。
  来往的行人,对于这号人物,指指点点,议论不休。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一声暴喝,吓退了周围人群的异样眼光,青年肚里破口大骂。
  “那只该死的笨猪,穿的这是什么别扭衣服,本大爷全身都快被紧死了。”
  十五年的山居生活,从未换过衣服,布料早已腐朽,现在穿的这件,是适才下山时,路上向行人抢夺而来。
  抢来的衣服,不但不合身,兼之不明白衣服的穿法,腰带扣错,衣衽反穿,左手袖子破裂,荒谬百出,一头篙草蓬似的乱发,活像个东瀛浪人,引来许多侧目。
  好在杭州城内,原本就有一批自命新卫的文人,常常衣服裤子反着穿,形式诡异,颇有晋人遗风,人们见怪不怪,倒也没什么奇异的地方。
  正自暗暗恼火,没有注意周遭,猛被人撞了满怀。
  “混帐东西……”
  “啊!对不起。”
  撞人的,是个小男孩,风吹会倒般的身体,瘦弱异常,身上的衣衫,七缝八补,连当抹布都嫌破,浓浓的酸臭味,刺鼻的令人皱眉,头脸之上,满是乌麻麻的尘灰,看不清面目,也不知道多久没洗过澡了,看上去,是个典型的流浪者。
  匆匆道了歉,男孩正要离开,一只强而有力的手臂,抓住了他的肩膀,回过头来,适才的受害者,满脸怒容,本是洁白的绸衫上,多出了老大一块油渍。
  “臭小鬼,就这样就想开溜了吗?”
  “我刚才已经道过歉了。”
  “如果道歉可以解决一切,那就不需要衙门了。”
  儒衣青年指着衣服上的乌斑,怒声道:“赔我的衣服来。”
  “我……我没有钱……”
  似乎被他的暴怒所震慑,男孩吓得退了两步。
  “没有钱,你骗谁啊!快拿出来。”
  “我真的……真的没有钱啊!”
  见到如此狰狞的面孔,男孩几乎要哭出来了。
  “弄脏了别人的衣服,半点悔悟也没有吗?快赔来。”
  “你……你是强盗啊!这样逼人要钱。”
  “哼!你不赔我,本大爷比强盗还要危险啦!”
  “你……你想做什么?哇!快住手啊!”
  一把将男孩揪起,上下使劲晃动,只听到地上叮叮作响,几枚铜币在摇晃中掉落地面。
  把人放下,这个可怜的小家伙,被摇得头昏脑胀,站不住脚。
  他点了点铜币的数目,感到满意。
  “一、二、三、四、五……咦!”
  他的眼光,停在一个小布包的上头,那东西看起来灰朴朴的,颇为陈旧,却又被包裹的密不透风,显然原本的持有人,对之非常慎重。
  而重点是,半刻钟前,这样东西还在自己的怀里。
  再看到周围散落的,另外几个钱包,他终于明白,发生什么事了。
  回头一看,男孩蹑手蹑脚,正要逃跑。
  “臭小鬼。”
  怒喝一声,犹如平地惊雷,一个箭步抢上,捉小鸡似的,把人牢牢按住。
  “本大爷的东西,你也敢偷。”
  “哇!对不起。”
  “当小偷已经够可恶了,你居然还当了个不长眼睛的小偷。本大爷今天就要你知道,什么叫做坏人。”
  左臂将人提起,右臂高举,便要挥下。
  来往的行人见到这一幕,纷纷视若不见,在大城市之中,这种事情,每日不知道重演多少回,管也管不完,是以每个人早已见怪不怪,无心理会,只要自己没事,管他死的是谁。
  看到老大的一个拳头,在眼前晃动,男孩“哇!”的一声,被吓得放声大哭。
  看到对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哭起来,他反倒是一愣。
  在深山的日子里,每次练功,被师父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却从来没有示弱,总是“死老头、臭老头”的拼命回骂。
  想不到,这里的人却如此不禁打。
  一念至此,兴味索然,再看看对方,也是衣衫褴褛,满身尘污,就像条没人要的癞皮小狗,顿时,起了同病相怜之心。
  “算了,放你一马,以后眼睛睁亮点,别再犯了。”
  随手把人放下,把地上的铜币,塞到男孩枯瘦的小手中,便要离去。
  也不知是惊吓过度,还是怎样的,男孩一个站立不稳,倒在他的怀里,响起了一阵咕噜咕噜的怪声,那是胃部长期与饥饿抗战后,所发出的哀鸣。
  “肚子好饿啊……”
  他呆了一呆,想不到会遇上这等事,本想一走了之,却发现男孩紧紧揪住他的袖子,意识虽然已经半昏迷了,但小手却出奇意料的有力,扯了几下,竟是扯不掉。
  “他妈的……他妈的……真他妈的……本大爷怎么会这么倒楣……”
  嘟囔了几声,将男孩背起,朝街角的饭馆走去。
  “这小鬼是吃什么长大的,一点重量都没有……”
  察觉背上几乎没什么感觉,他不由得有点奇怪。
  走没几步路,感觉到背后有了震动,背的人醒来了。
  “小鬼,你醒啦。”
  “啊……本大爷先生。”
  “什么本大爷先生,胡说些什么?”
  突然的怒喝,后面的人吓的身子瑟缩,不敢作声,好半晌,才怯生生地,低声道:“您不是姓本,名大爷吗?”
  “我哩……本大爷的名字,艺术性与实用性兼顾,优雅气派,雄壮威武,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叫做兰斯洛,不过,像你这样的娘娘腔,当然是不可能理解了。”
  自吹自擂间,好像也没想到,“优雅气派”与“雄壮威武”那完全是两码子事,“闭月羞花”、“沉鱼落雁”,那也不是用来形容名字的。
  兰斯洛这个名字,是古代很有名的骑士,武勇过人,志向高洁,也是大陆上很常见的名字,只是……男孩有些狐疑地看了他一眼,这名男子,和这名字真是一点也不配啊。
  把人放下,兰斯洛大剌剌的走进饭馆,也不看什么菜单,就以墙上贴的价目表,随便点了几道菜。
  负责招待的伙计,瞧见男孩满身肮脏,当下皱起眉头,但看到兰斯洛一脸凶恶样,倒也不敢怠慢。
  再打量兰斯洛两眼,见他身上的绸衫,虽然样式古怪,但质料却是上等丝绸,应该不是个吃白食的恶客,便放心地去张罗了。
  当然,这将是他错的最离谱的一个决定。
  两人找了张桌子坐下,兰斯洛劈头就道:“小鬼,这次是本大爷心情好,算是你运气不错啦!”
  “是……谢谢兰斯洛先生。”
  “什么先生,要叫大爷。”
  “是……谢谢兰斯洛大爷。”
  “嗯……还不错,挺顺耳的。”
  兰斯洛点点头,道:“既然是男孩子,就要有男孩子的样子,动不动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
  她听了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想不到居然有人,会把她当成男孩子,低头看看自己。
  破烂的衣衫,发出阵阵酸臭,在那之下,是一副因为连续挨饿,瘦的只剩下皮包骨的身体。
  原本还算纤细的手腕,现在,就跟条干柴没两样,细致的肌肤,被尘土所掩盖,看起来乌漆嘛黑,难怪会被错认为男孩子。
  “喂!娘娘腔的小鬼,你该不会没有名字吧!”
  “我叫莉……不,我的名字叫小草。”
  仿佛在作某种宣誓般,她抬头说出名字。
  “小草,好没新意的名字啊!”
  兰斯洛大笑道:“光听名字就知道,是成不了大事的料。”
  大事,大事……
  小草的心底,无声轻叹,为什么自己身边的每个人,都只想要做大事,也非逼自己做大事不可呢?
  “兰斯洛先生。”
  “什么先生,一点礼数也不懂,要叫大爷。”
  说这种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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