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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节

风姿物语-第2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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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五郎微笑道:“很有趣喔!我听人说,以前有一个脾气很暴躁的剑客,也是在传授旁人剑术时,发现自己有这方面的嗜好与才能,最後投身教育事业了。你看花二哥教得多麽起劲,说不定也是个为人师表的长才呢!”
  有雪哂道:“哪可能啊!花老二的臭脾气去为人师表,他伪人师婊才是真的……”话才说完,一根树枝夹带劲风飞来,重击在有雪头上,将可怜的雪特人击倒在地。
  不远处则传来惊呼。
  “哎呀!怎麽搞的?我的手为什麽突然滑了一下……你们两个,干什麽用这种怀疑的眼神看我啊?你们想与我为敌吗?不是,不是就给我继续练!”
  源五郎蹲在地上,怜悯地笑道:“那边教人的和被教的都心情紧绷,要命的就别在这种时候去惹他们喔!”
  “我……我不懂。花小子和二哥苦练也就算了,兰斯洛老大又在那边凑什麽热闹啊?”
  “他没办法不练啊!因为到时候比武招亲上,为了减轻若鸿小弟的负担,他也必须参加,这样可以多帮忙撂倒一些敌人,对老大自己的武学修为也大有帮助。”
  “哈!你们这些人都是笨蛋,有福不会享,还主动把危险往身上扛,我真替老大感到可怜。”
  源五郎淡淡笑道:“你不必特别对老大表示悲悯,也不用笑得那麽开心,因为你也要和他们一起去呢!”
  “你说什麽?”
  对着雪特人瞪大的双眼,源五郎不急不徐地解释道:“会打算帮主力参加者减低负担的,怎可能只有我们?石家一定也会采取同样策略。所以为了分散重担,参加的人当然越多越好,阁下雾隐鬼藏乃是东瀛一流上忍,这种小小武斗自然游刃有馀,何足惧哉?”
  “上忍?忍个鬼啊!让我上场和人武斗,不是摆明要我死?”有雪颤声道:“要减低负担,为什麽你们这些高手不动手,要我们这些低手去牺牲,我不干啊!”
  “现在暹罗城的状况暗流不断,如果我和花二哥太早出手,会打破势力均衡,带来更大的动乱,这样反而不美。你既然敢对人自称是白夜四骑士,我们当然也要给你同等待遇,不让你上场又怎麽公平呢?从现在起,花二哥负责训练他们,我负责训练你,我们朝着前八强的目标努力吧!”
  “前八强?我初赛就被人打在地上爬了,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嘛,三哥,饶命……饶命啊……”
  “不可能吗?要让若鸿小弟这种角色,在招亲会上力败群雄,赢回美人,这种事在机率上一样是不可能啊!但花二哥不也在设法了吗?”
  源五郎再次笑了起来,这次的笑意中,散发着罕有的锐气。
  “花二哥能做到的,我有理由会做不到吗?”
  无视於雪特义弟高声哀嚎,源五郎拖着他的衣领往前行,两人身影消失在林木遮蔽中。
  时间转眼即逝,距离公告的比武日期,只剩一日。兰斯洛觅了个空闲,去梅园与风华见面。
  多日以来的练武,花若鸿限於资质,虽然用功甚勤,却没什麽进展,当然比起原来已是大有长进,可和赢得招亲的最低期望值,相距仍有着很长的距离,让花次郎直嚷自己与废物为伍,不如吞豆腐噎死自己,自杀算了。
  相较之下,自己就领悟良多,不,正确来讲不能算是领悟,因为对於花次郎所讲述的那些剑诀、剑意,繁琐的剑招,自己压根儿便一头雾水,更枉论理解。
  但是,每当花次郎讲述完毕,动手试演,甚至实际拆上两招,自己就莫名其妙地将招数学习上手,一切都显得那麽自然,到後来,自己虽仍在五里雾中,但花次郎却反而每每若有所悟,在旁沈思不语。
  说来荒唐,但兰斯洛倒不觉得难以接受。因为,他就曾经亲眼见过,世上确实有个怪物,一切的武学“毋须领悟,已能使用”,彷佛这些武学是她天生下来就该会的一部份,险些吓掉自己下巴。和那种超越人类理解范围的怪物相比,自己这小意思得多了。
  自上趟梅园之会,九日来,自己仅与风华会面两次。一来,是因为醉心於练武,想趁着有明师导引,好好锻炼自己;二来,那日会面时,尽避风华推拒态度坚决,理由充分,但自己却感觉得出,她并非是没有这样的能力,而是不愿意帮自己再解封真气,增加内力。明知道这想法很小气,不是男子汉该有的胸襟,但仍是忍不住起了怨怼之心。
  (唉!我怎麽这样小心眼,和人家大姑娘计较这个……)讲是这麽讲,但是在几次对谈後,兰斯洛吃惊地发现,风华并不是自己原先估计中那样的千金大小姐。
  她生长在几乎与世隔绝的环境,半点红尘不泄,甚至也不与男性接触,这是早就知道的。
  封闭的环境中,易於专心学习,抵得过常人双倍时间。她对医道有神乎其技的技术,并由此延伸,对武学也有相当知识基础,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当话题谈到现实层面,兰斯洛立刻就发现不对了。听着风华对大陆当前的国际情势、江湖势力分布侃侃而谈,隐晦处精微剖析,这哪里像个不知世事的大家闺秀,简直就是个长期在江湖中打滚的机灵老手。
  然而,再深听一层,风华评析的内容虽然极为丰富,见解也切合实际,但说话时的语气却显得稚嫩,许多转折处也十分生硬,与其说她确实对自己讲的一切深切了解,不如说她是把一篇篇硬背下的资料整理说出。
  这绝对不是一般贵族世家会有的教养,要做到这样的教育效果,背後必须有一个特别的组织或势力,拥有各方面知识的专才,并且长期关注大陆上种种演变,将这些东西统合灌输,才会培育出这样的见识。不过,从结果来看,这教育似乎因为严重的偏颇性,导致全盘失败了。
  最明显的证据,是当话题离开国际大势,谈到一般的生活层面,风华她晓得制作火药的成分配方、如何在战阵上发挥最大用处,却不知道节庆时孩童们会将之用於爆竹烟花,愉悦地嬉戏。她学过某样冷僻药材在医道上的应用,对人体产生的神效,却从不知道这药材其实就是民间一道常见的调味蔬菜,广泛地使用在许多菜肴上。
  “连这都不知道?我真怀疑,你长这麽大,脑里装的全是稀饭吗?”
  “对……对不起,可是,我念的书里……我是说,她们念给我读的书里,从来也没有提到这些东西。柳大哥,你可以把刚刚说的放水灯的故事,再说给我听一次吗?”
  据风华所说,因为自身眼盲,所有教师都是将教材内容朗诵,命她全数背下,自我默读,直至学会。
  这种念书法听得兰斯洛头皮发麻,虽然同样都是在封闭环境长大,但从前在山上,老头子只是要自己学着野外求生,闲暇时间不是谈论江湖见闻、英雄故事,就是讲述旅游经历、各地风土,哪曾接受过这等教育法。
  风华说得像是家常便饭,不敢想像,倘若两人易地而处,自己大概在两个时辰内就会歇斯底里,拔刀干掉身边所有人,再学花老二吞豆腐自杀。
  “不是那种问题。知识这种东西,就是要活用才有意义,你念书念成这样,有什麽意义呢?那还不如像我一样,自由自在,多麽快活!”
  大概是被花次郎训得太多,兰斯洛也用同等语气对风华训话,却浑然忘了,自己这辈子不仅没念过书,也从不会活用书本上的知识。
  “真的是很对不起,我也知道这样不好。”不论学习精神,至少在从不回嘴这一项上风华实在优秀太多,风华腼腆道:“都是念书,我就真的很笨,背了那麽多东西,除了医术,什麽也不会用,不过,我有个妹妹,她和我不一样,如果有她那麽机灵,我就不会这麽笨拙了。”
  “你还有妹妹?”兰斯洛大为惊叹,从姊姊的相貌推断,一定又是一名祸国殃民的大美人,就是不晓得是否尚在人间?即使还活着,如果变成了老太婆,那问了也是没意义的。
  “嗯!正确来说,是我义妹,我有好多年没看到她了。”
  风华回忆道:“她和我不一样,人非常的聪明,有主见,知道自己方向在哪里,做起事来胆大又灵活,许多人看到她都头痛,可是,她是个好人,如果我能有她的一半好,就不会像现在这麽笨拙了。”
  说到这名妹妹,风华脸上出现了罕有的盛放笑靥,那表情,像是怀念、喜悦,又带着几分羡慕与盼望,与她一贯的羞涩微笑不同,这是很难得的真情流露。
  听着风华的叙述,兰斯洛心中有一股怪异无伦的感觉,因为自己也认识这种女孩,一个聪慧到心坎里,令身边人又爱又怕的巧黠少女,呃!还是不想为妙。
  不过,风华大可不必去欣羡他人啊!在自己眼中,她也是一名如宝石般美丽珍贵的女子。
  前一刻似乎沈稳博识、洋溢明艳的知性美;下一刻又露出天真童稚,像朵小雏梅般惹人怜爱。变幻无定的魅力,像是一道漩涡,兰斯洛觉得,自己心里像是有某部份,正受着漩涡牵引,慢慢沈了下去。
  (不是小恶魔就是女鬼,我的女性缘还真是奇怪啊!如果再把五郎那个人妖算上,这个桃花劫就劫得太凶了!)走在街上,兰斯洛为自己的境遇而感叹,这时,一声叫唤惊醒了他。
  “大爷!那位大爷!”
  这时的天色已渐昏黄,夕阳西斜,路上行人不多,街旁几名小贩正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由於露出真面目,会被人当作柳一刀追杀,兰斯洛戴着毡帽遮脸,又顾忌碰上石家亲卫队,多惹事端,所以换了打扮,变成左眼戴上眼罩,脸上多贴几条假刀疤,再配上一副八字胡的新相貌,会在路上被人叫住,实在是蛮奇怪的。
  “那位大爷!那位仪表不凡、英气勃勃的大爷!”
  再次寻觅,终於发现了声音出处,一名蹲缩在墙下,前头摆着地摊的小贩,对己招手叫唤。看他挺会拍马屁的份上,就姑且赏光他的生意。
  那名小贩的穿着甚是污浊,像个乞丐似的,一顶破旧校罕盖住头发,手脚头脸都给一层墨黑污垢遮掩,瞧不清本来面目,就只露出一双滴溜溜的灵巧眼眸,慧黠无瑕,让人为之一奇。
  “这位大爷!帮忙光顾一下生意吧!”很稀奇地,这小贩连声音都很沙哑。
  “你……”兰斯洛有点疑惑,某种直觉告诉他,这小贩有问题,难道是石家的刺客?没道理啊!自己的化妆这麽完美……
  “大爷,来看一看吧!我这里一定会有你想要的东西喔!”小贩笑嘻嘻地说道,与其污黑肤色不同,两排贝齿却是十分洁白。
  兰斯洛看看他摊子上的摆设,主要都是生活日用品的杂货,小镜子、发簪、剪刀、针线包、胭脂盒……等,样式都只是一般的三流货色,没啥稀奇的东西。
  “大爷,看您行色匆匆,又是柔情满面,一定是要去与女伴会面吧!”小贩笑道:“送个礼物给您的女伴吧!女儿家都喜欢小东西,您送她个礼物,一定能讨她欢心的。”
  小贩说得动听,兰斯洛想想也对,相识至今,自己还未曾送过风华什麽东西,趁此之便选蚌小礼物,她应该会挺高兴的。
  看看摊上大小物件,没什麽特别的东西,自己又不懂女儿家心理,委实难以选择。当反覆看到第三遍,才看上一柄梳子。这木梳样式简单质朴,很适合风华自然不做作的气质。记得那日自己曾对她的一袭秀发赞叹良久,这礼物既可梳理,又可充当装饰,应该很适当。
  “哦?大爷,你真有眼光,这柄琳西薇之梳是百年古物,您选了它,一定会带给您和您的女伴好运的。”
  “少来!一柄烂木梳也扯什麽来头,本大爷的钱不是那麽好骗的,十五铜币,不要拉倒!”
  “这……您还真是慷慨。”
  “钱在这里……唔!等会儿只是聊天,太也没趣,喂!我闻到你身上有瓜子味,是不是揣了包瓜子在怀里啊?就当作是买东西的赠品,把那包给我!”
  “哇!十五铜币买了梳子还要赠品,你是强盗啊?”
  “说对了!我就是强盗头子,现在抢到你了。梳子给我,瓜子给我,铜币也还我,否则本大爷手起刀落,立刻叫你人头不保!”
  结果,兰斯洛花了五枚铜币的代价,取走木梳,外加揣了一大包炒瓜子,扬长而去。也是在他背影消失在巷尾後,另一道充满压迫感、浑身萦绕死寂气氛的身影,在小贩身旁浮现。
  “唉!初见面时就是强盗,现在还是强盗。”不用再行遮掩,低语的是甜美嗓音,“不过,从强盗变成了强盗头子,就这点来说,我的夫君还是很知上进的。”
  旁边的沈默男子无语,对女主人存心偏袒的评论法,有着仰天叹息的冲动。一国女王之尊,在地摊上兜售杂货,雷因斯就快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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