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姿物语-第2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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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这就变成了最大的失算。如果说出手的事实,代表自己心中某处的确在乎着这对小情人的未来,那麽觑准这点的源五郎,无疑便掌握了有利条件。
“你这家伙也真是不简单啊!挑在这种时候突然说出来……”
“一流的赌徒,总会设法扣上一手好牌,然後聪明地在该用的时候,打出最具效果的那张王牌,我也只不过是奉行了这个原则而已。”
“我从来没有收徒的打算,而且,我记得我说过,不做超过花风流应有能力的事。”
“哦?那您刚才挥剑砍我的时候,怎麽不对自己这麽说说?”
明明是又败一局了,但不知怎地,凝视着源五郎的笑脸,花次郎发现自己胸中已经没有怒气的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种似笑非笑的莞尔。
“不过,花二哥刚刚的表现真是令人激赏啊!您对若鸿小弟的那番鼓励,说得慷慨激昂,不晓得的人,还以为您是过来人呢!”
“你又嫌自己命长了吗?”
“这可不敢当。不过,倘若您非要为支持若鸿小弟的行动找个理由,您那时说的话,不就是最好的答案了吗?”
“……”
“再没有任何理由,比让一对彼此相爱的情侣结成眷属更具有正当性,因为他们相爱,所以我们才给予他帮助,期望有情人终成眷属。和这比起来,什麽武林霸业、权力斗争都是微不足道,这样,不就够了吗?”
聆听源五郎的话语,花次郎无言以对。
有情人终成眷属啊……这个自己曾经一度相信,最後破灭无踪的美梦,如今要寄托在别人身上来完成吗?
真是讽刺极了。
“你把自己当作什麽?月下老人吗?”
“是啊,还是全副武装的月下老人呢!”
源五郎站起身来,回头笑道∶“事情就这麽办吧!传授武功,也不一定要收人为徒啊!假如您真的不愿传武功给那个笨小子,就随便教他几下三脚猫剑招,让他在比武时战死擂台上……总之,这双小情人的将来,就全凭您的打算了。”
有叹气的冲动,花次郎仰首望天,圆圆的太阳,像是嘲讽自己一样,光华炽盛。可笑的是,看着太阳,自己突然发觉这阳光与源五郎的笑脸无比相像,同样都对自己笑得那麽嚣张……
时刻已是正午,兰斯洛再度前往沈家梅园。
风声仍紧,但石存和被自己打成重伤,石存忠大概也为着花若鸿被救一事忙着找人,石家领导阶层乱成一团,正是自己偷跑上街的最佳时机,不趁此时将刀取回,更待何时。
说来也奇怪,与石存和的血战中,自己身中穿腹而过的那一刀,堪称重伤,但为什麽没多久自己又可以像没事人一样,四处活蹦乱跳。
那绝不是单纯的忍耐能力,因为刚才撕下包扎一看,所有伤口已经愈合,连结疤都省掉,肌肉完好得找不出受伤的痕迹,活动也没半点窒碍。
“真古怪!受的伤好像痊愈得越来越快了!”
以前在山上,老头子的教育里,总是鼓励男子汉应该多受伤,他说当肉体适应了受伤的频率,新陈代谢速度提升,伤势就会好得快。因为如此,自己的内外伤向来复原得很快。
可是,这样的情形实在太诡异了,前後不满两个时辰,所有伤口愈合如初,就算自己再怎麽没常识,也晓得这不是人体该有的复原速度。以前痊愈速度快,也不过是比常人少躺上几天,绝不是这样的诡异情形。
莫非是那女鬼的医治手段太过高明?不,这现象从自己离开杭州後,就已慢慢出现,绝非一日之功。
“算了,随便吧!好得快总比好得慢强,先不管了。”
深思远虑并非兰斯洛的个性,既然想不出因由,那就不在这方面多做思考,徒增困扰。
何况现在另外有值得烦心的事。
连续看到花次郎、源五郎的惊人本领,兰斯洛心中也起了极大的波涛。和他们相比,自己没有相应实力的狂妄,显得可笑而虚妄,也难怪花老二整天在那边冷笑。
当源五郎说到要由花次郎负责传授花若鸿武功时,自己甚至有几分欣羡,想跟着一起学。但这样一来,老大的尊严就荡然无存,况且以花老二一贯的冷漠,自己主动上门求教,那大概只会挨到一顿更大声的冷笑吧!
哼!不教就不教,有什麽了不起,武功也是人创的,人家不教,难道就不能自己创吗?
所以要先把刀拿回来,人家都说内力是武学的基本,自己身上的内力能如斯深厚,再配上一柄罕有神兵,说不定也能创出什麽一流刀法来。
当然想到这点,兰斯洛也有些泄气,毕竟身上的内力除了震伤自己之外,鲜少发挥什麽用途。喷血重创石存和的那招堪称妙着,但总不能每次都靠喷血伤人吧!要是对方人多,自己岂非就此狂喷鲜血而死。
想着想着,已经来到沈家梅园,确认左右无人後,翻墙而入,依记忆中路径来到後方梅园。只是入眼尽是昏暗一片,枝木错杂中,没有见着那袭白色倩影。
那女鬼说过,自己是寄宿在後园一处古井之中,兰斯洛四周寻觅,终於在东首的一簇梅树间找到了古井。井底黑黝,微有水波,但看来已乾涸大半。
兰斯洛张口欲唤,对那鬼物仍隐有些胆怯,但既是光天化日,鬼物再厉也是有限,而那女鬼看到自己总是一副胆颤心惊的模样,自己如果还对她心存畏惧,那就真的笑掉人家大牙了。
“姑娘,小姐,你在里面吗?”
唤了几声,井底纹风不动,反倒是後头响起人声,冰冰凉凉的感觉,吓人一跳。
“你……你又来了,身上的伤还好吗?移动太过,当心伤口啊!”
回转过身,窈窕倩影俏立在前,美丽娴静的脸庞上,透露着温柔的关怀,兰斯洛见她这般关心自己,开口第一句就是探问伤势,心下也是感动,原本的几分怯意消失大半。
风华伸手探向兰斯洛小肮,似想确认一下伤口,指未到,一股沁凉寒意令兰斯洛汗毛倒竖,下意识往旁一闪,谁知风华这一下扑空,整个身体往前跌去。
(鬼也会跌跤?真荒唐!)
兰斯洛感到好笑,所剩的几分怯意完全消失,本能伸手去扶,只是在伸手之後才突然想起,自己与风华的触碰只会从中穿过,扶也扶不着。
不过,这次却又失算了,因为当手掌与那幽体接触的一刻,轻软触感立刻在掌心出现。
(咦?)
方自错愕,耳边响起惊呼声,兰斯洛这才察觉着手处竟是女儿家胸口。
他吃惊,对方的反应只有更甚,像只受惊的白兔,慌乱想站直身子,却因为目不视物,仓皇间反而整个身体都往後跌去,全贴靠在兰斯洛怀里。
跌来的劲道不重,可是冰寒刺骨的感觉却让兰斯洛往後退去,两具人体就这样跌坐在井边。
很难去形容那是什麽感觉,无疑她的身体极冷,但搂在怀里的感觉,却不像抱一块大冰那麽死板。或许是天生丽质,风华的肌肤细致幼滑,碰起来像是细细的雪沙,是种触觉上的至高享受,教人期待倘若这样的肌肤能有微温,那是多麽一件美事。
回忆伸手误碰的那一瞬,感觉是出乎预料的饱满结实。与外表看来的纤弱骨感不符,这女鬼似乎有副值得骄傲的好身材。想到这些,兰斯洛心头一荡,侧目看去,怀中大美人羞得两颊晕红,像是天边晚霞映着白玉壁,更添艳色。
惊艳的美感,甚至是让人舍不得将目光移开片刻。
“你的味道……很舒服……”
咦?什麽意思?
两人靠在一起的当口,风华忽然冒出来的一句,教兰斯洛摸不着头脑。
“平常我听见陌生人的声音,心底都要害怕,可是不知道为什麽,只有你和他们不一样。”风华怯声道∶“你的胸口……有山的味道……和……你在一起,就像和小动物相处一样,让我很安心……”
这几句话,让兰斯洛更觉得没头没脑,浑然不解其意,但看着怀中美人羞态,被她喜欢总比被她讨厌要好,当下也就含糊过去。
“沈……沈姑娘!”
“嗯!我不姓沈耶!”
兰斯洛奇道∶“这梅园是沈家的,你不姓沈,那姓什麽?”
风华摇头道∶“我不知道,我不姓沈,也没有姓,就是叫做风华。”
“这就奇了,那你是怎麽来到这里的?”
“不知道。我只记得那天眼睛闭上以後,身体就飘呀飘的,醒过来就身在这里,再也离不开了。”
兰斯洛心中暗叹,这女的生前必是个糊涂人,才会连死了都做糊涂鬼。只是现在当然不好意思对她直说,反正知道称呼,有得叫就行了。
“柳公子……”
“呃!别叫得那麽文诌诌的,我会不习惯。我看这样吧!我就叫你风华,你叫我柳大哥,这样我们都省事点。”兰斯洛迳自道∶“对了,几个时辰前我离开的时候,把配刀留在这里了,你有看到吗?”
“嗯!我帮您收起来了,现在交还给您。”也不见风华有什麽动作,手一展,自袖中将刀取出,递还兰斯洛。
拔刀看看,锋刃透着寒光,兰斯洛满意地点点头,有了神兵在手,心中又踏实多了。
“这柄宝刀不是一般的凡品,更绝不应流於世俗,柳大哥是从哪里取得的呢?”
从获得这柄无名宝刀以来,因为觊觎它的锋锐,前前後後不知惹来多少麻烦,但像风华这样给予如此高度评价的,倒是头一遭,不过,此刀是兰斯洛在离开杭州後,於一次异遇中所得,他本身对此刀并无所知,所以只有支吾其词的混过去。
“这柄刀的本身,沾泄了极大的不祥与杀气,是完全为了杀戮而铸造的凶器,但是,在漫长的岁月里,它又几乎没有沾过血腥,反而被另一种伟大的心灵力量影响,升华了刀的灵气,使之不致祸及其主,柳大哥能持有它,真是一件难得机运。”
兰斯洛呐呐说不出话,刀上的血腥,多半是到自己手上後才添上的,换言之,在上任主人手里,这柄刀搞不好从没伤过人命。
只是,这些事风华又怎麽会知道呢?难道真是鬼物通灵,能自动与神兵有所感应?真是好玄的一件事啊!
“持有宝刀虽然幸运,但如果持有者自负武力,凡事恃之争勇斗狠,多惹伤亡,最後自伤其身,那麽拥有神兵反而是一种灾祸了。”风华轻声道∶“柳大哥,我之前两次遇着您,您都身上带伤,这样很不好啊!”
没想到温柔娇怯的风华,突然说出这种观世深沈的语调,兰斯洛一时也答不上话,胡道∶“这个啊,没事的啦,我的伤好得很快,就算有什麽伤也是三两下就好了,你看,几个时辰前你包扎的伤,现在已经完全好罗!”讲完,才想到人家是个瞎子,如何能看?
但风华却对这番话大感惊奇,伸手到兰斯洛早前几处伤口一探,果然愈合如初,没半点受伤痕迹,心下大奇。
“怎会这样……这不合医理啊……柳大哥,在这几个时辰里,你可有服用或是擦用什麽特殊药物?没有吗?那麽,是不是有神官帮您施用过回复咒文之类的法术呢?”
连续几个问题,兰斯洛都答没有,结果风华在一番沈吟後,问道∶“柳大哥,您与雷因斯白家的高人相熟吗?”
“没有啊,为什麽这麽问?”
“我以前听教导讲师提过,雷因斯的白字世家,从回复咒文里钻研出一种叫做乙太不灭体的奇功,能疗伤祛毒,催愈患部,当功力修练到绝顶,无论受多麽重的伤,都能在瞬间重组肉体,不死不灭。您的愈合速度异於常人,又没有服用特殊药物,或是接受回复咒文,所以我才猜想柳大哥是否修练过这门奇功。”
“没有,我既不认识姓白的,也没练过这种东西。”兰斯洛摇头道∶“其实这算什麽奇功?真正要练,就该去练那个袭击我们的玩蛇变态的功夫,刀怎麽砍也砍不进去,这才是有用的真功夫!”
“你说的,那是护身硬功,当今世上的护身硬功,除了已失传的睥世金绝,就以大地金刚身最为优胜,也流传最广,主要的道理,是凭高密度的真气硬化肉体,修为越强,肉体的硬化程度也越高,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风华娓娓道来,兰斯洛大感惊奇。如果这些剖析,出自花次郎、源五郎之口,那便不足为怪,甚至由阅历丰富的雪特人来讲,那都算正常,可是现在说出这些的,是个生前活在封闭环境里,对外务几乎一窍不通的傻女鬼,怎麽她会知道这些东西呢?
“风华,你讲的这些是从哪知道的呢?”
风华轻轻一笑,“也还是有些书能让瞎子看的。”
没尝过当瞎子的滋味,对风华说的东西,兰斯洛只感觉难以想像。
突然,一个想法出现在脑际。从前几次看来,风华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