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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节

资治通鉴 全译-第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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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说齐国方言一样;经常与不正的人相处,就会变成不正的人,就像生长在楚地的人不能不说楚地方言一样。孔子说:‘从小养成就如同天性,习惯就如同自然。’学习礼义与开发智力同步进行,一起增长,所以无论如何切磋都无愧于心;接受教化与思想见解一起形成,所以道德礼义观念就如同天生本性一样。夏、商、周三代所以能长期维持统治,其原因就在于有教育、辅佐太子的这套制度。到秦朝局面全变了,秦始皇派赵高做胡亥的老师,教他学习断案判刑,胡亥所学到的,不是斩首、割人鼻子,就是灭人家的三族。胡亥头天当了皇帝,第二天就用箭射人,把出以忠心进谏的人说成诽谤朝政,把为国家深谋远虑的人说成妖言惑众,把杀人看做割草一样随便。难道这仅仅是因为胡亥天性凶恶吗?是由于赵高诱导胡亥学习的内容不符合正道。民间俗语说:‘前车覆,后车诫。’秦朝所以很快灭亡,覆车的辙迹是可见的;但如不避开,后车又将倾覆。天下的命运,决定于太子一人,要使太子成为好的继承人,在于及早进行教育和选择贤人做太子的左右亲随。当童心未失时就进行教育,容易收到成效;使太子知晓仁义道德的要旨,是教育的职责;至于使太子在习惯中养成善良的品行,就是他的左右亲随的职责了。北方的胡人和南方的粤人,刚出生时的哭声一样,吃奶的欲望和嗜好也没有什么不同;等长大之后形成了不同的风俗习惯,各操自己的语言,虽经多重翻译都无法相互交谈,有的人宁可死也不愿到那里生活,所以出现这样大的差异,完全是教育和习惯所形成的。所以我才说为太子选择左右亲随、及早进行教育是最为紧迫的事。如果教育得当而左右都是正直的人,那么太子就正了,太子正天下就可安定了。《周书》上说:‘天子一人善良,天下百姓全都仰仗他。’教育太子是当务之急。

  凡人之智,能见已然,不能见将然。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所为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若夫庆赏以劝善,刑罚以惩恶,先王执此之政,坚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四时;据此之公,无私如天地;岂顾不用哉?然而曰礼云、礼云者,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教于微眇,使民日迁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毋讼乎。’为人主计者,莫如先审取舍,取舍之极定于内而安危之萌应于外矣。秦王之欲尊宗庙而安子孙,与汤、武同;然而汤、武广大其德行,六七百岁而弗失,秦王治天下十余岁则大败。此亡他故矣,汤、武之定取舍审而秦王之定取舍不审矣。夫天下,大器也;今人之置器,置诸安处则安,置诸危处则危。天下之情,与器无以异,在天子之所置之。汤、武置天下于仁、义、礼、乐,累子孙数十世,此天下所共闻也;秦王置天下于法令、刑罚,祸几及身,子孙诛绝,此天下之所共见也;是非其明效大验邪!人之言曰:‘听言之道,必以其事观之,则言者莫敢妄言。’今或言礼谊之不如法令,教化之不如刑罚,人主胡不引殷、周、秦事以观之也!人主之尊譬如堂,群臣如陛,众庶如地。故陛九级上,廉远地,则堂高;陛无级,廉近地,则堂卑。高者难攀,卑者易陵,理势然也。故古者圣王制为等列,内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后有官师、小吏,延及庶人,等级分明而天子加焉,故其尊不可及也。

  “人的智力,能认识已经发生的事,不能认识将要发生的事。礼的作用在崐于将某一行为在它即将发生之前给以制止,法律则是对已发生的行为进行惩罚。所以法律的作用易见,而礼的作用难知。用奖赏来奖励善行,用刑罚来惩治罪恶,先王推行这样的政治,坚定如金石;实施这样的法令,准确无误如春夏秋冬四季;有了这一公正的原则,政治才能像地载天覆一样无偏无私;怎能认为先王不使用奖赏和刑罚呢?然而,人们一再称赞的礼,可贵之处在于能将罪恶杜绝在尚未形成之前,从细微之处推行教化,使天下百姓自己不知不觉地日益趋向善良、远离罪恶。孔子说:‘审理讼案,我与别人一样;然而我一定要使讼案不发生!’为君主出谋划策,首先应审定选择什么,抛弃什么,取舍标准在内确立,相应的安危后果就会表现于外。秦始皇想尊奉宗庙安定子孙后代,这与商汤和周武王是相同的;但是,商汤、周武王广泛推行德政,他们建立的国家得以保存了六七百年;秦始皇统治天下只有十多年就完全覆灭了。这里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因为商汤、周武王决定取舍很慎重,而秦始皇决定取舍不慎重。国家政权,本来就是一个大器物;现在人来安置器物,把它放在安全的地方就安全,放在危险的地方就危险。治理国家的情况,与放置器物没有什么不同,关键就在天子把它安置在什么地方。商汤、周武把天下安置在仁、义、礼、乐之上,子孙相传数十代,这是天下人所共知的;秦始皇把国家安置于法令、刑罚之上,几乎祸及自身,而子孙被灭绝,这是天下人有目共睹的。这不是充分证明了取舍不同后果就明显不同吗!有人这样说:‘要判断某人所说的道理正确与否,必须观察事实,那样,说话的人就不敢胡言乱语了。’现在,有人说,治理国家,礼义不如法令,教化不如刑罚,君主为什么不拿商朝、周朝、秦朝盛衰兴亡的事实去观察、分析呢!君主的尊贵,如同大堂,群臣好像堂下的台阶,百姓如同平地。所以,如果有九层台阶,堂的边角远离地面,那么,堂就显得很高大;如果台阶没有层,堂的边角接近地面,堂就很低矮。高大的堂难以攀登,低矮的堂屋就容易受到人的践踏,情势就是这样。所以古代明君设立了等级序列,朝内有公、卿、大夫、士,朝外有公、侯、伯、子、男等封爵,下面还有官师、小吏,一直到普通百姓,等级分明,而天子凌驾于这个等级序列的顶端,所以,天子的尊贵是高不可攀的。

  里谚曰:‘欲投鼠而忌器。’此善谕也。鼠近于器,尚惮不投,恐伤其器,况于贵臣之近主乎!廉耻节礼以治君子,故有赐死而无戮辱。是以黥、劓之罪不及大夫,以其离主上不远也;礼:不敢齿君之路马,蹴其刍者有罚,所以为主上豫远不敬也。今自王、侯、三公之贵,皆天子之所改容而礼之也,古天子之所谓伯父、伯舅也;而令与众庶同黥、劓、髡、刖、笞、、弃市之法,然则堂不无陛呼!被戮辱者不泰迫呼!廉耻不行,大臣无乃握重权、大官而有徒隶无耻之心呼!夫望夷之事,二世见当以重法者,投鼠而不忌器之习也。臣闻之:履虽鲜不加于枕,冠虽敝不以苴履。夫尝已在贵宠之位,天子改容而礼貌之矣,吏民尝俯伏以敬畏之矣;今而有过,帝令废之可也,退之可也,赐之死可也,灭之可也;若夫束缚之、系绁之,输之司寇,编之徒官,司寇小吏詈骂而笞之,殆非所以令众庶见也。夫卑贱者习知尊尊者之一旦吾亦乃可以加此也,非所以尊尊、贵贵之化也。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废者,不谓不廉,曰‘不饰’;坐污秽淫乱、男女无别者,不曰污秽,曰‘帷薄不修’;坐罢软不胜任者,不谓罢软,曰‘下官不职’。故贵大臣定有其罪矣,犹未斥然正以呼之也,尚迁就而为之讳也。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闻谴、何则白冠牦缨,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罪耳,上不执缚系引而行也。其有中罪者,闻命而自弛,上不使人颈而加也。其有大罪者,闻命则北面再拜,跪而自裁,上不使人抑而刑之也。曰:‘子大夫自有过耳,吾遇子有礼矣。’遇之有礼,故群臣自;婴以廉耻,故人矜节行。上设廉耻、礼义以遇其臣,而臣不以节行报其上者,则非人类也。故化成俗定,则为人臣者皆顾行而忘利,守节而伏义,故可以托不御之权,可以寄六尺之孤,此厉廉耻、行礼义之所致也,主上何丧焉!此之不为而顾彼之久行,故曰可为长太息者此也。”

  “俗语说:‘欲投鼠而忌器。’这是一个很好的比喻。老鼠靠近器物,人们尚且怕砸坏器物不敢扔东西打它,更何况对于那些接近皇帝的亲贵大臣呢!君主用廉耻礼义来约束君子,所以对大臣可以命令他自杀而不能刑杀和侮辱。正因为如此,刺面的黥刑、割鼻子的劓刑都不施加到大夫身上,因为他们就在君主身边;按照礼的规定:臣子不敢察看为君主驾车的马 的年龄,用脚踢了为君主驾车的马所吃的草料,就要接受惩罚,这样做是为了及早防止臣下对君崐主有不敬行为。现在诸侯王、列侯、三公这些高级官员,都是天子要改容礼待的人物,相当于古代天子所称的伯父、伯舅;而现在却使他们与平民百姓一样接受刺面、割鼻、剃须发、断脚、笞打、辱骂、斩首示众等刑罚,这样不正如同堂没有台阶了吗!遭受杀戮凌辱的人不是太迫近皇帝了吗!不提倡廉耻,那些手握大权的大臣,不是就要虽有朝廷大员的地位却像刑徒罪隶那样毫无羞耻之心了吗!望夷宫事变,秦二世被判重罪,就是投鼠而不忌器的惯习。我听说:鞋不管怎样光鲜,都不能放在枕头上,帽子不管怎样破旧,不能用来垫鞋底。如果一个人,曾经出任过高级官员,天子曾庄重地对他以礼相待,吏民曾对他俯伏表示敬畏,现在他有了过失,陛下免去他的官职是可以的,斥退也可以,命令他自杀也可以,诛灭也可以;如果陛下下令让人用绳子把他捆绑起来,押送到管理刑徒的官府,罚他做官府的刑徒,管理刑徒的小吏可以对他责骂笞打,这些恐怕是不应该让百姓见到的。如果卑贱的人熟知达官贵人一旦犯罪被贬责,我也可以对他进行凌辱,这是不利于提倡尊重高官、礼敬显贵的。古代大臣有因为不廉洁而被罢废的,不说他不廉洁,而说是‘不饰’;有犯了污秽淫乱、男女杂居罪名的,不说他淫秽,而是说他‘帷薄不’;有因为软弱无能不能胜任的,不说他软弱无能,而说他‘下官不职’。所以,显赫的大臣即是确实犯了罪,仍不直接点破他所犯的罪过,还是迁就他,为他避讳。所以那些罪在严谴、斥问范围的大臣,听到严谴斥问就身穿丧服,白帽悬挂毛缨,带着盛水的盘和佩剑,自己来到专用于官员请罪的请室,接受处置,君主并不派人去捆绑牵引他。其中有犯了中等罪行的,听到了判决罪名就自杀,君主不派人割他的脖子。犯有大罪的,听到判决旨意之后,就面向北方叩拜两次,跪着自杀,君主不派人揪着他的头发斩下首级。君主可以说:‘您自己犯有过失,我对您是以礼相待的。’君主对臣以礼相待,群臣就会自爱;君主以廉耻约束臣子,臣子就会重视气节品行。如果君主以廉耻、礼义对待臣子,而臣子却不用气节品行报答君主,那他就不像个人了。这种习俗如果蔚成风气,那么做臣子的都只考虑操行,而不去考虑利益,坚守气节而尊重大义,所以君主可以放心地委托臣子掌管治国大权,可以把尚未成人的君位继承人托付给大臣辅佐,这就是推行廉耻、提倡礼义带来的结果,君主有什么损失啊!放着这样的事不做,却长期地实行戮辱大臣的错误办法,所以我说,这是值得深沉地叹息的。”

  谊以绛侯前逮系狱,卒无事,故以此讥上。上深纳其言,养臣下有节,是后大臣有罪,皆自杀,不受刑。

  贾谊是因绛侯周勃先前被逮捕下狱,直到最后也没有查出罪证,所以用这样的话来讽劝文帝。文帝认真地采纳他的建议,注意用礼义气节对待臣下,从此之后,大臣犯罪,全都自杀,不受刑杀的凌辱。

七年(戊辰、前173)

  前七年(戊辰,公元前173年)

  '1'冬,十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无得擅征捕。

  '1'冬季,十月,文帝下诏令规定:对列侯的母亲、夫人、诸侯王的儿子以及二千石以上的官吏,不经批准,不得擅自逮捕。

  '2'夏,四月,赦天下。

  '2'夏季,四月,大赦天下。

  '3'六月,癸酉,未央宫东阙罘灾。

  '3'六月,癸酉(初二),未央宫门前的东阙上的楼阁罘发生火灾。

  '4'民有歌淮南王者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帝闻而病之。

  '4'民间传唱着有关淮南王的歌谣:“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文帝听了感到不安。

八年(己巳、前172)

  前八年(己巳,公元前172年)

  '1'夏,封淮南厉王子安等四人为列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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