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 全译-第11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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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人上告薛万均私通高昌女人,薛万均不服,太宗下令将高昌女人交付大理寺,与万均当面对质。魏徵劝谏说:“我听说过‘君主对待臣下用礼节,臣下便会以忠诚事奉君主。’如今陛下让大将军与一个亡国的女子当堂对质男女私情,情况属实的话则得到的很轻微,不属实则失去的很严重。从前秦穆公给盗马的野人喝酒,楚庄王赦免因调戏宫姬被扯断帽缨的臣下,最后都得到加倍的回报,难道陛下道高于尧、舜,而却赶不上秦穆公、楚庄王二人吗?”太宗急忙释放了薛万均及高昌女子。
侯君集马病颡,行军总管赵元楷亲以指沾其脓而之,御史劾奏其谄,左迁栝州刺史。
侯君集坐马的前额被虫子咬伤,行军总管赵元楷用手指沾脓,用鼻子闻其臭味,御史上奏弹劾赵元楷谄媚,降职为栝州刺史。
高昌之平也,诸将皆即受赏,行军总管阿史那社尔以无敕旨,独不受,及别敕既下,乃受之,所取唯老弱故弊而已。上嘉其廉慎,以高昌所得宝刀及杂彩千段赐之。
高昌平定后,众位将领均受到封赏,行军总管阿史那社尔认为没有皇上敕旨,不接受封赏,等到另有敕文下来,才接受,领受的只是一些老弱仆户和残次物品。太宗夸奖他廉正,赐给他从高昌得来的宝刀及各色彩绸一千段。
'20'癸卯,上猎于樊川;乙巳,还宫。
'20'癸卯(十一日),太宗到樊川狩猎;乙巳(十三日),返回宫中。
'21'魏徵上疏,以为:“在朝群臣,当枢机之寄者,任之虽重,信之未笃,是以人或自疑,心怀苟且。陛下宽于大事,急于小罪,临时责怒,未免爱憎。夫委大臣以大体,责小臣以小事,为治之道也。今委之以职,则重大臣而轻小臣;至于有事,则信小臣而疑大臣。信其所轻,疑其所重,将求致治,其可得乎!若任以大官,求其细过,刀笔之吏,顺旨成风,舞文弄法,曲成其罪。自陈也,则以为心不伏辜;不言也,则以为所犯皆实;进退惟谷,莫能自明,则苟求免祸,矫伪成俗矣!”上纳之。
'21'魏徵上奏疏,认为:“在朝的众位大臣中,担当掌管枢密机要的,虽委以重任,但对他们的信任还不够笃诚,所以有的心存猜疑,抱得过且过的应付态度。陛下对大的事情较为宽容,却对小的过失不轻易放过,责怒下来,未免爱憎过于分明。委托大臣操持大事,责成小臣办小事,这是为政之道。如今各委托其职责,则不免重视大臣而轻慢小臣;遇到出了事,则又信任小臣而怀疑大臣。信任所轻慢的,怀疑所重视的,如此怎么能使国家达到大治呢?假如委任做大的官职,却求其小的过失,必然导致那些刀笔吏,顺从旨意诬告成风,舞文弄墨,百般构陷其罪。如果自己陈述呢,则认为内心不服罪;不加说明吧,就会被认为是所犯罪过属实,进退两难,不能辨明,这样就会导致群臣只求免于灾祸,必然矫饰虚伪成为风气。”太宗采纳他的意见
'22'上谓侍臣曰:“朕虽平定天下,其守之甚难。”魏徵对曰:“臣闻战胜易,守胜难,陛下之及此言,宗庙社稷之福也!”
'22'太宗对身边大臣说:“朕虽然平定了天下,但守成却很艰难。”魏徵答道:“我听说取得胜利容易,守住胜利果实较难,陛下说这些话,这是宗庙社稷国人的福气呀。”
'23'上闻右庶子张玄素在东宫数谏争,擢为银青光禄大夫,行左庶子。太子尝于宫中击鼓,玄素叩阁切谏;太子出其鼓,对玄素毁之。太子久不出见官属,玄素谏曰:“朝廷选俊贤以辅至德,今动经时月,不见宫臣,将何以裨益万一!且宫中唯有妇人,不知有能如樊姬者乎。”太子不听。
'23'太宗听说右庶子张玄素在东宫多次行谏,便提升他为银青光禄大夫,行左庶子职。太子曾在宫中击鼓,玄素叩门直言切谏;太子将鼓拿出来,当玄素的面毁掉。太子很久不出宫见属下官吏,玄素劝谏说:“朝廷遴选非常有才能的人来辅佐殿下,如今动辄经过数月,不见宫中臣属,这对将如何使他们对殿下有所裨益呢?而且宫中只有女人,不知是否有象樊姬待楚庄王那样贤惠的呢?”太子不听其谏言。
玄素少为刑部令史,上尝对朝臣问之曰:“卿在隋何官?”对曰:“县尉。”又问:“未为尉时何官?”对曰:“流外。”又问:“何曹?”玄素耻之,出阁殆不能步,色如死灰。谏议大夫褚遂良上疏,以为:“君能礼其臣,乃能尽其力。玄素虽出寒微,陛下重其才,擢至三品,翼赞皇储,岂可复对群臣穷其门户!弃宿昔之恩,成一朝之耻,使之郁结于怀,何以责其伏节死义乎!”上曰:“朕亦悔此问,卿疏深会我心。”遂良,亮之子也。孙伏伽与玄素在隋皆为令史,伏伽或于广坐自陈往事,一无所隐。
张玄素年轻时为刑部令史,太宗曾当朝中大臣的面问他:“你在隋朝时官居何职?”张玄素答道:“县尉。”又问:“县尉之前做何官?”答道:“九品之外未入流。”又问:“是哪一曹的小吏?”张玄素感到羞耻,走出殿门不能迈步,面如死灰。谏议大夫褚遂良上奏疏说:“君主如果能以礼待臣下,臣下才能尽心竭力。张玄素虽然出身寒微,但陛下重视他的才能,擢升他到三品,辅佐太子,怎么可以当着大臣们穷追他的出身呢?抛开往日的恩宠,造成一朝的羞耻,使他心怀不安忧虑,又怎么能责成人家尽忠效节呢?”太宗说:“朕也深深后悔问这些话,你的奏疏正与我的心思契合。”遂良是褚亮的儿子。孙伏伽与张玄素在隋朝都做令史,孙伏伽有时在大庭广众之下自陈往事,丝毫无所隐讳。
'24'戴州刺史贾崇以所部有犯十恶者,御史劾之。上曰:“昔唐、虞大圣,贵为天子,不能化其子;况崇为刺史,独能使其民比屋为善乎!若坐是贬黜,则州县互相掩蔽,纵舍罪人。自今诸州有犯十恶者,勿劾刺史,但令明加纠察,如法施罪,庶以肃清奸恶耳。”
'24'戴州刺史贾崇所辖部下有犯十恶罪的,御史弹劾贾崇。太宗说:“以前唐尧、虞舜圣王,贵为天子,还不能感化他们的儿子;何况贾崇身为刺史,能使其百姓个个行善吗!如果因此事而贬职,就会造成州县间相互掩盖,放纵犯人。从今往后各州有犯十恶罪的,不要弹劾刺史,只是令他们明加纠察,依法治罪,也许这样才可以肃清奸恶的发生。”
'25'上自临治兵,以部陈不整,命大将军张士贵杖中郎将等;怒其杖轻,下士贵吏。魏徵谏曰:“将军之职,为国爪牙;使之执杖,已非后法,况以杖轻下吏乎!”上亟释之。
'25'太宗亲自整治护卫士兵,见队列不整齐,命大将军张士贵杖打中郎将等人;又恼怒其杖打太轻,命拿下士贵送审。魏徵劝谏道:“将军的职务,是国家的爪牙;让他执杖打人,已经不足为后世效法,何况只因为杖打得轻就将他送审呢?”太宗急忙放了张士贵。
'26'言事者多请上亲览表奏,以防壅蔽。上以问魏徵,对曰:“斯人不知大体,必使陛下一一亲之,岂惟朝堂,州县之事亦当亲之矣。”
'26'上书言事的人多请求太宗亲自翻阅表章奏折,以防止被蒙蔽。太宗将此事询问魏徵,魏徵答道:“这些人不识大体,如果必定要陛下一一亲自过目,那么岂止朝堂奏章,各州县的事也应当亲自过问了。”
资治通鉴第一百九十六卷
唐纪十二太宗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中之中贞观十五年(辛丑、641)
唐纪十二唐太宗贞观十五年(辛丑,公元641年)
'1'春,正月,甲戌,以吐蕃禄东赞为右卫大将军。上嘉禄东赞善应对,以琅邪公主外孙段氏妻之;辞曰:“臣国中自有妇,父母所聘,不可弃也。且赞普未得谒公主,陪臣何敢先娶!”上益贤之,然欲抚以厚恩,竟不从其志。
'1'春季,正月,甲戌(十二日),唐朝廷任命吐蕃禄东赞为右卫大将军。太宗嘉许禄东赞善于应对,欲将琅邪公主的外孙女段氏嫁给他为妻,禄东赞推辞说:“臣在本国中自有妻子,是父母为我聘娶的,不能够抛弃。而且我们的赞普首领还未曾迎娶公主,陪臣我怎么敢先娶呢?”太宗更加赞赏他,然而想要以厚礼隆恩加以抚慰,他最后还是没有从命。
丁丑,命礼部尚书江夏王道宗持节送文成公主于吐蕃。赞普大喜,见道宗,尽子婿礼,慕中国衣服、仪卫之美,为公主别筑城郭宫室而处之,自服纨绮以见公主。其国人皆以赭涂面,公主恶之,赞普下令禁之;亦渐革其猜暴之性,遣子弟入国学,受《诗》、《书》。
丁丑(十五日),太宗令礼部尚书、江夏王李道宗持旌节护送文成公主到吐蕃。吐蕃赞普非常高兴,见到李道宗,完全按婿礼行事,羡慕唐朝的服装和仪仗之美,将公主安置在特意营筑的城郭宫室之内,自己穿戴着精美的丝绸服装与公主见面。吐蕃人的脸上都涂着红褐色、公主感到厌恶,赞普便下令禁止涂面;并且逐渐改变其猜忌粗暴的本性,派遣本族子弟到长安国子学,学习《诗经》、《尚书》等典籍。
'2'乙亥,突厥侯利可汗始帅部落济河,建牙于故定襄城,有户三万,胜兵四万,马九万匹,仍奏言:“臣非分蒙恩,为部落之长,愿子子孙孙为国家一犬,守吠北门。若薛延陀侵逼,请从家属入长城。”诏许之。
'2'乙亥(疑误),突厥俟利可汗开始率部落渡过黄河,在旧定襄城建牙帐,共有三万户,军队四万人,九万匹马,于是上奏言道:“我过分地蒙受恩宠,成为本部落的首领只希望子子孙孙为大唐效犬马之劳,守卫北面的大门。假如薛延陀侵犯逼近,请求允许我方家属进入长城以内。”太宗下诏应允。
'3'上将幸洛阳,命皇太子监国,留右仆射高士廉辅之。辛巳,行及温汤。卫士崔卿、刁文懿惮于行役,冀上惊而止,乃夜射行宫,矢及寝庭者五;皆以大逆论。
'3'太宗将要巡幸洛阳,命皇太子留守监国,并留下尚书右仆射高士廉辅佐太子。辛巳(十九日),太宗车辇到了温汤。卫士崔卿、刁文懿二人厌倦于行进之苦,希望太宗能因偶受惊吓而停止巡行,于是在夜里向太宗行宫射箭,有五枝箭射入寝宫庭院;事发后,二人均以十恶中的大逆罪被处死。
三月,戊辰,幸襄城宫,地既烦热,复多毒蛇;庚午,罢襄城宫,分赐百姓,免阎立德官。
三月,戊辰(初七),太宗巡幸襄城宫,当地天气燥热,又多毒蛇出没;庚午(初九),废除襄城宫的行宫地位,将它分赐给当地的百姓,并罢免了营建此宫的阎立德的官职。
'4'夏,四月,辛卯朔,诏以来年二月有事于泰山。
'4'夏季,四月,辛卯朔(初一),太宗下诏宣布下一年二月份在泰山行封禅礼。
'5'上以近世阴阳杂书,讹伪尤多,命太常博士吕才与诸术士刊定可行者,凡四十七卷。己酉,书成,上之;才皆为之叙,质以经史。其叙《宅经》,以为:“近世巫觋妄分五姓,如张、王为商,武、庚为羽,似取谐韵;至于以柳为宫,以赵为角,又复不类。或同出一姓,分属宫商;或复姓数字,莫辨徵羽。此则事不稽古,义理乖僻者也。”叙《禄命》,以为:“禄命之书,多言或中,人乃信之。然长平坑卒,未闻共犯三刑;南阳贵士,何必俱当六合!今亦有同年同禄而贵贱悬殊,共命共胎而寿夭更异。按鲁庄公法应贫贱,又弱短陋,惟得长寿;秦始皇法无官爵,纵得禄,少奴婢,为人无始有终;汉武帝、后魏孝文帝皆法无官爵;宋武帝禄与命并当空亡,唯宜长子,虽有次子,法当早夭;此皆禄命不验之著明者也。”其叙葬,以为:“《孝经》云:‘卜其宅兆而安厝之,’盖以窀穸既终,永安体魄,而朝市迁变,泉石交侵,不可前知,故谋之龟筮。近岁或选年月,或相墓田,以为一事失所,祸及死生。按《礼》:天子、诸侯、大夫葬皆有月数,是古人不择年月也。春秋:‘九月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是不择日也。郑葬简公,司墓之室当路,毁之则朝而窆,不毁则日中而窆,子产不毁,是不择时也。古之葬者皆于国都之北,兆域有常处,是不择地也。今葬书以为子孙富贵、贫贱、寿夭,皆因卜葬所致。夫子文为令尹而三已,柳下惠为士师而三黜,计其丘陇,未尝改移。而野俗无识,妖巫妄言,遂于擗捅之际,择葬地以希官爵;荼毒之秋,选葬时以规财利。或云辰日不可哭泣,遂莞尔而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