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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为乐当及时(就是前面虐的要死,后面宠的要死,最后要死没死,完了.)-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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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两个人好配,像拍偶像剧似的。”
  “是啊是啊,你看那个男的,娃娃脸,好像林志颖。”
  “他比林志颖有味道啦。那个女的也挺可爱。”
  “身高也很搭。”
  一路上他不断听到这样的评价,觉得很新鲜。他从开始想要喜欢一个人,就和秦展扬在一起了,也没有想过要去喜欢女生。更没想过自己跟哪种女生比较搭。今天带小一出来,除了衣服,竟然还有了些别的收获。
  小一大大咧咧的,听到别人误以为他们是情侣,故意拉他的手,缠着他走路,对那些花痴的女人露出得意的笑。他像宠妹妹一样由着她玩。
  逛累了在路边的小馆子吃饭。季为乐从没来这种地方吃过,看着菜单觉得这个也便宜那个也便宜。小一吃惯了,就挑那些实惠又好吃的菜。季为乐笨拙地掰开一次性筷子,吃的那叫一个香。
  小一喝起酒来很豪迈,季为乐是不喝酒的,就用饮料跟她干杯。
  “少爷,我祝你健康快乐,长命百岁!”说完一口喝干。
  这死丫头的嘴巴总是戳人痛处。他也没办法发飙,干巴巴地说:“也祝你青春常驻,嫁个好老公。”
  “少爷,你怎么总是戳我痛处啊!”
  靠……
  “我将真心付给了你,将悲伤留给我自己。我将青春付给了你,将岁月留给我自己……”悠扬的歌声响起。自从上次秦展扬唱《爱的箴言》给他听,他就把手机铃声改了。
  秦展扬的声音跟平时很不一样,他说有重要的事现在要马上见到他。
  “小一你先吃,我有急事要走。你自己打车回家要小心。”给了小一打车的钱他起身穿上外套,出门的时候小一忽然叫住他。
  “少爷……”小一叫住他,欲言又止。
  “我等你回来。”她说。
  “好。”
  然后,很久,他都没有再见到小一。
  日落斜阳,天边像血染一样鲜红,那样红,却照不亮季为乐惨白的脸。
  他站在窗口一遍又一遍地看着日升日落,他想着要不要给自己做个倒计时的牌子,不然都快忘了今昔何昔。
  来到这里已经多久了?所有的通讯设备都被拿走,见不到人,看不到报纸。
  一开始他几乎快疯,这里不是他家,没有满地落叶的院子,没有踩上去咯吱作响的木地板,没有忽然就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飘过来的茶香。这里是华丽的大理石砖,欧式的弹簧床,能把人淹死的浴缸。
  他季为乐可以忍受孤独,可以忍受欺骗,可以忍受贫穷,就是不能没有快乐。
  在这里,他一点都不快乐!
  “林煜城,放我走吧。”这是他每天都会对他说的话。他心情好的时候会给他一个吻告诉他不行,心情不好的时候直接把他丢在床上。
  后来他麻木了。经过那么多事他都可以重新面对,这次为什么不行。至少他还能每天看见他。
  最后一次跟小一分别,他知道秦展扬,不,是林煜城终于要跟他摊牌了,他有预感,答案即将揭晓。
  他们抓到来叔,来叔把林昊明刺成重伤后逃跑未遂。
  季为乐一脸平静,反而是林煜城愤怒莫名。他问他是不是早就知道他是林家的人。他没有否认。林煜城就笑:“原来你一直在看着我演戏,怎么样,看的还开心吗?”他甚至怀疑是不是从一开始季为乐就是故意勾引他。
  季为乐想说他很开心,一辈子没这么开心过。林煜城的脸上是他从来没有看到过的表情,愤怒失望还有强烈的恨意,但他还是从他眼睛里找到了一丝痛苦。
  你到底是在对谁演戏呢。他心里对他这么说。我知道你爱我,我又不是傻瓜。
  “把幼凡给我。”他对他伸出手,不是商量,不是恳求,是不容拒绝。
  他对他伸出手,曾经他在落英缤纷的院子里对他伸手,他在车水马龙的街上对他伸手,在他洗完澡满身香气的时候,半躺在床上,诱惑地对他伸手。他总是安心地把手放进他手中,凭他把自己带去任何一个地方,乃至欲望的天堂。但是现在,他伸手,向他索取他早已经给出的东西。
  我拿什么给你啊秦展扬。
  要是在我爱上你后你就直接告诉我多好,要是在你没有间接害死老头子又打残来叔之前告诉我多好,要是你没有给我演出受伤的戏码多好。只要你要,我就会给你。
  可是,你不相信我,你认为我不会爱你爱到把幼凡双手奉上。你认为,我没有灵魂。
  “你戏演的真的很精彩,但我不会把幼凡当报酬送给你。”
  要恨就恨我吧,我宁愿你恨我。我不是什么圣人,我这辈子唯一精通的就是怎么取悦自己。而你是我快乐的源泉,与其让你知道真相痛苦,不如让你恨我。我们彼此折磨吧,我没心没肺了那么多年,连比别人少活五十年都没让我痛苦,现在让我也体验一下乐就乐到极致,痛也痛的彻底的感觉,这样的人生也值了。
  “季为乐,我不想让你恨我。虽然一开始我是有目的的接近你,但我对你的感情是真的。我想在尽量不伤害你不让你知道的情况下得到幼凡,但事已至此,我只能尽量把对你的伤害减到最低。所以,把幼凡给我吧。我只想用它救我的母亲,你留着有什么用呢,你已经有了这么特殊的体质。给我吧,别任性。”林煜城越说越心软。他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天。他一向果断决绝的性格竟然也有期待侥幸的时候。
  感情真的没有对错,发生了就是发生了,无关乎恩怨情仇、利益荣辱。可是爱了,就不再有退路。把感情当筹码的,只有绝对无情无欲的人才能游刃有余。而再怎么修炼,真正做到无情无欲的早已羽化成仙,留下我们这些世俗凡人受着俗世的煎熬。
  林煜城环过他的腰,把脸贴近他的,看着他眼睛里湿润一片。
  “好吗?”他说,充满了宠溺的恳求。
  季为乐破涕一笑,倔强地昂起头,说:“我绝对不会给你,你不配。”他的金发那么刺眼。
  之后,他就被带走,关在这栋豪华别墅最顶楼的房间。
  麻木以后,他开始给自己找乐子。他把床单折了又折,想凭记忆做出一个女人的样子,像他高中时参加创作大赛做过的那样。试了几次,终于成功,一个人欣赏着傻呵呵地笑。
  林煜城进门时看到的就是他这副傻呵呵的样子。他想起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那个玩世不恭的开朗少年。心里涌上潮水般的沉窒。
  他一把把他推到地上,撕开他的睡衣,在这间屋子里,他只能穿睡衣。
  即使做了那么多次,他身体那些妖媚的地方依然是粉红色的。他还是像以前一样爱在他身上抚摩,舔他的茱萸,轻咬他的耳垂,只是比以前用力。
  他要让他疼!他愤怒的不仅仅是他不把幼凡交给他,他更愤怒的是他对他的不屑和冷淡。他母亲在床上奄奄一息,他竟然还在想着他,想看到他,想抱着他,想进入他想的发狂!
  他只好让他疼,他要让心里的愤怒得到宣泄。
  “啊!”季为乐的耳垂又被咬破了。他毫不忍耐地放声大喊。你看,我在疼,你安慰了吧。
  林煜城咬的更用力,季为乐雪白剃透的皮肤上布满了青青紫紫的吻痕和齿印,有的甚至在往外渗着血。他痛得脚趾都蜷缩了起来。他怕痛,非常怕。而痛觉这种东西最可怕的地方就在于,你永远别想对他麻木,刺激多了反而会对他越来越敏感。现在只要被林煜城微微用力捏住□,他都能疼的直冒冷汗。被他毫无准备的突然进入几乎让他疼的想死。他这辈子对死最忌讳,这还是他第一次动过死的念头。
  呵呵,遇到林煜城以后,他真是多了很多第一次。还是那个字,值!
  林煜城在他身上驰骋,极度痛苦中的人居然还发出一声轻笑,于是他把他的腿分开到一个极限的姿势,把自己更深的埋进他体内。他感到他脆弱的肠壁一阵紧缩,把他吸得舒服非常。小腹一阵痉挛,他失控地冲刺。
  季为乐感到一股热流喷射进他身体深处。终于结束了。
  现在他的身体一定惨不忍睹,但是不用到明天,身体又会恢复柔白光洁,好象之前的残酷虐待根本没有在他身上发生过。好象一切痛苦的、伤心的、绝望的事根本没有在他身上发生过。不管怎么对他,他都会是从前的那个季为乐。至少林煜城对他就有这样的错觉。
  被抱进温热的水中,季为乐支撑不住身体滑到池底,他想求救,叫不出声。身边的人只是看着,在他窒息得就快昏过去的时候,林煜城像算准了时机把他从水里抱出来。他一只手拥着他湿滑的身体,另一只手轻柔地帮他清理自己留在他体内的东西。手指的动作故意放的很慢,在因为摩擦已经破皮的内壁上留连。看他痛苦无力的样子,爱怜地舔舔他的嘴角,说:“上个星期汪来从二楼摔了下去,一直在昏迷,我安排人在医院照顾他,你想不想去见见你的来叔?”
  季为乐连一个“想”都说不出来。缓缓地点了下头。头低着就没抬起来。
  林煜城亲亲他的发旋说:“见了他之后再想想要不要把幼凡给我。我母亲的病情最近又开始恶化,我父亲被汪来这老家伙伤了一直没有康复,我有点等不及了。你能理解我的心情吗?”
  此时的季为乐连点头的力气都没有。
  连着两天林煜城都没有出现。
  季为乐恢复的很快,连□的伤都完全好了。他给自己找到乐子,研究目所能及的所有房子的屋顶。很多高层的屋顶都是做天台用,有一些矮房的红顶、绿顶藏楼群中,要仔细分辨才看的出来。看到零零散散的一些青瓦尖顶的房子后,他判断自己应该是在江南水乡。这里是林家的故乡。
  可是看了那么多屋顶,他始终不知道这间囚禁着自己的房间的屋顶是什么样子。就像不知道自己的结局将是什么样子一样。
  无非一死,可关键是怎么死。林煜城绝对不会等他五年,林家其他人也不会放过他。究竟会怎样发展呢。日子太无聊,他竟然对怎么死去这种以前从来不关心的事情感兴趣。
  林煜城再出现的时候给了他一套体面的衣服让他换上跟他出门。他穿上发现刚好合身。原来他对他的身体熟悉到这种程度了。要是他死了,他会难过的吧。
  那就让他再恨我一点吧!出门前,季为乐对镜子里的自己自信一笑。
  
                  第十三章(囚禁)
  
  白色的墙,白色的衣服,到处都是消毒水的味道。
  他有多久没来过医院了。
  林煜城走在他身边,拉着他的手。服了幼凡后,他的手比以前温暖很多。再也不需要他把它们放在自己脸上焐了。
  “少爷。”病房前的两个保镖对林煜城恭敬的行礼。
  林煜城微微点头。这又是他没有见过的林煜城。威严中含着一丝冷漠,恰倒好处的距离让人对他尊敬的同时不感到压迫。他突然好怀念那个假装风趣温柔又不经意会流露出高傲冷漠的秦展扬。
  来叔,安静地躺在病床上。他几乎认不出那是来叔的脸,他跟自己开玩笑说那是他见到的第二个长的像猪头的人。
  “来叔。”他唤道。床上的人没有反应。只有透过玻璃口罩发出的浑浊的呼吸声。
  林煜城站在病床的对面,庸懒地把身体靠在氧气瓶旁边的架子上,修长的手指在氧气的阀门上划过,像他不经意地划过季为乐的嘴唇。
  “他潜进我母亲的房间想拔她的氧气管。可惜没成功。自己从二楼跳下来,勇气可嘉。”
  他侧了侧身,饶有兴趣地看着氧气瓶。
  “他没做完的事,我来做做如何?”他的手指在氧气瓶上一拧。季为乐的心也是一拧。
  他随即又拧回去说:“真是简单。他怎么连这么简单的事都失败了。”
  “你……让我考虑一下。”季为乐直接了当地说。他不忍心看来叔受苦,只有先答应下来再想办法。
  林煜城亲密地挽着他的腰说:“好,你考虑一下。时间不要太久。”带着他向门外走去。
  “少爷。”首在床边的看护发出一声惊呼。
  他们同时回头看,他们看到床上身受重伤的老人奇迹般地睁开眼睛。
  “来叔!”季为乐冲到床边,确信他是真的醒了不是他眼花。
  来叔花了很久才把失焦的眼睛对准季为乐,看到他当儿子一样看大的少爷,露出一个哭一样的笑容。
  医生很快赶来,查了他身体的各项指标连说奇迹。
  季为乐喜极而泣。林煜城冷眼看着他们,指节泛白。
  来叔嘴唇动了动想说些什么。季为乐小心翼翼拉下他的氧气罩。来叔长长地吸了口气,缓缓地用一个根本不像病人会有的清晰嗓音说:“为乐,你要好好活着。”
  季为乐开心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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