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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蹉跎-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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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刘天的马队离开了搜索范围,王平这才从藏身的树洞中爬了出来,刘天的判断真的没有错,他就是利用火焰切割刀小心的将树皮切割下来后,掏个树洞,将切割出来的木头切成了细长条,在往树林深处走的过程中丢在了树顶上,然后按着脚印往回走到树洞处,把自己藏进去再将树皮放在外面,做成了很简单的隐蔽洞穴,隐藏在里面。
  简单炫/书/网/整理以后,王平漫步往南方走去。这一次,等待着他的是无尽的可能。





    第一卷:挣脱桎梏 第十章 绿心
                           ◆字数:6663◆

        
  阴云、积雪、狗
  狗已经几天没有吃到东西了,瘦的肋骨清晰可见,身上的皮毛土黄土黄的,完全看不出原来的颜色。狗不懂得什么叫死亡,只是在饥饿感的驱使下,它摇晃着干瘪的身躯,努力地左右嗅着,分辨着空气中可能出现的每一丝味道。或许是狗太饿了,完全忘记了现在是白天,也忘记了自己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出现在雪地上。
  “嗖!”狗只感觉脖子一凉,随即身子一松,软到在地上,连哀鸣声都没有发出来就投胎去了。
  放下手中的弓箭,三儿这才感觉肚子里饿的火烧火燎,不管怎么样,这条野狗也够自己吃上三天的,如果省着点吃或许能撑过三天,至于三天以后该怎么办,三儿就不知道了,他只会数到三。
  三儿站起身,先警惕的看看四周,面前空旷的雪原一直延伸到山那头,秋天遗留的野草杂乱的从雪地中冒了出来,却不密集,远处依稀有几棵歪树,至于更远的山上蒙着一层青灰色,阳光下看不太清楚。
  土路本身并不是全由沙土铺成的,有些地方用一种青黑色的东西覆盖,三儿知道这种东西如果天热的话会变软,同时有一种很难闻的味道,镇子里的人说这种东西叫沥青,很多年前的人们用来铺路的,现在大部分被掩埋在雪地下面,三儿对这些东西不太明白,他只是觉得如果没有镇里人经常挂在嘴边的很多年前出现的那种叫“战争”的东西,或许自己就能去一个叫“学校”的地方变的聪明一些。
  回头看看身后,远处零星有几座房子,三儿知道那是附近唯一有人气的地方,也是唯一能找到清水的镇子,一想到清水,三儿舔了舔嘴唇,或许用一半的肉换碗清水也不错的选择。总是喝那些带着酸味的雪水实在很让人难受,尤其是空腹的时候,喝点下去,肚子要难受半天。
  一边胡思乱想,三儿一边小心翼翼地向野狗靠近,他对自己的射箭技术可没多少信心,万一这狗没死透,蹿上来咬几口,可够三儿受的。抽出铁片刀,三儿小心的捅了捅野狗,发现真的死透了,这才欢呼一声,掏出早就准备好的绳子,努力将狗捆起来。三儿虽然没学过什么知识,但是不傻,这么空旷的地方谁知道自己会不会成为下一个“野狗”?还是先找处安全的地方再吃吧。
  或许是常年在旷野讨生活的缘故,三儿刚把狗捆好还没扛在肩膀上就感觉身后有动静,二话不说丢下野狗翻身趴在地上,小心地抬头张望,这才发现远处一个身影正沿着土路走来。
  等三儿看清楚来的是一个人,不由得松了口气,虽然三儿也听说过有些地方饿急了连人都吃,但是眼前这个家伙看起来还没有那么饿,否则走起来不会那么稳当,所以自己应该不会有麻烦。
  来人比三儿高了一头还多,看起来很壮实,一身破烂的黑衣服与一个黑色的头套把来人遮的十分严密,手里拿了捆柴火,身后背着个包裹。
  三儿觉得来人没什么危 3ǔωω。cōm险,就翻身坐到地上,把刚才一时激动弄散的绳子收拢起来,黑衣人走到三儿的身边停下脚步,轻声问道:“祝蘑菇丰收,这位朋友,前面的镇子里有没有说的上话的?”
  三儿没抬头,右手却一直攥着那把铁片刀,随口回答:“老鼠满仓,有啊,你说的是李爷啊,你到镇子中央的酒吧里就能找到他。”
  “谢谢”,黑衣人点点头,向镇子走去。
  三儿如果现在抬头,就会发现那人走路很奇怪,每一步的大小都一样,似乎是量好的,只是,三儿实在是太饿了。
  在永生城外的遭遇让王平更加小心的选择行进路线,这也让他明白自己的身体也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幸好冬天的寒冷天气让荒野上的跋涉变的简单许多,尤其是王平这样不需要生火,也不需要携带太多食品的特殊人物。
  按照王平生活那个年代的城镇密集程度,应该不时的碰见一些文明遗迹或者别的什么,但是一路走来,除了公路外,能居住的遗迹真的很稀少,很多都早已坍塌或者有明显的战火摧残的痕迹,路途中也遇到过看起来相当于县城甚至是城市的遗迹,可惜王平一靠近那里,盖格计数器就开始报警,辐射量超过正常标准的报警声让他不敢冒险,毕竟自己的身体是否防辐射在辅助计算机里可没有明确说明。
  回想苏醒过来的生活,似乎没有什么太值得惊讶的地方,或许是因为自己的身体有百分之九十以上都不是人吧?回想这些天,被人杀,杀过人,人杀人,似乎都见识过了,为什么没有那种紧张感呢?王平在行走中不断的在思索,似乎自己醒来后就不再是自己了,或者说自己更换了躯体后少了人味,更甚至说是重生?转世?
  远方的小镇映入眼帘,搜索结果已经显示镇子里有二百四十一人,王平的思绪却被一天前的遭遇所吸引。
  在荒野中跋涉遇到生命信号对王平来讲已经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一般他都会停下来等待该信号移动出他的搜索范围,或者根据情况选择适当的隐藏方式,但是一个生命信号在被他发现后保持原地不动超过半个小时就有些希奇了,王平考虑许久还是决定过去看看。
  不出意外,他所看见的仍然是片修罗场地,满场的尸体与鲜血,王平在一个翻到的简易马车里发现了一个还有口气的小男孩,大概十二岁左右,虽然马车蓬为他遮挡了大部分的冷风,但是零下的温度也让他奄奄一息了。
  男孩的双手手被绑在了,下身赤裸,双腿上多处划伤,有些伤口深可见骨,显然是某人为了增加快感而做出来的,惨不忍睹。
  听到声音,男孩睁开了眼睛,那双没有被成人污染过的眼睛是如此纯净,王平苏醒后多日来平淡的心境突然被怒火点燃!
  他不顾辅助计算机不断的提示脑内分泌失调的警告,强忍怒火问道:“谁做的?”
  老酒保悠然地坐在吧台后面,已经一上午没有客人上门,他到也乐得清闲,反正方圆几百里只有他这里能弄到新奇的玩意,也只有他才会摆弄这些新奇的东西,只要李爷在镇子上还能罩的住,老酒保就不会有什么麻烦,当然,如果李爷有一天罩不住了,他只需要第一时间投靠顶替李爷的人也一样能活下去。
  老酒保其实并不算老,也就四十多岁,但是早年的走南闯北在他身上留下了太多沧桑的痕迹,再加上一次从污染区死里逃生的{炫经{书历{网 ,使得老酒保看起来就象六十多岁的老人。
  酒吧的角落里坐着的就是现任“镇长”李爷和他的两个手下,李爷三十多岁,看起来很精明,也很结实,毕竟在这里混智力与武力少一样都不成,对于镇子中的几百号人来讲,李爷就是镇子里的法律,李爷就是他们的保护伞。今天他的心情看起来不错,听说又有一批家伙被绿心的传说吸引过来,让李爷好好做了笔买卖。
  李爷的手段大家都是见过的,除了对上一任“镇长”狠了点,到上老鼠油点了天灯,接任后李爷还是很任劳任怨地替大家“服务”,凡是在镇子里闹事的,只要喊一嗓子,李爷肯定会第一时间赶到替镇子里解决麻烦。镇子里的电网也是李爷手下的两个人看管,自然,每个月的孝敬也是不能少的,比如老酒保收到什么奇特东西都要第一时间给李爷看看,镇头按摩店里的那几个妞只要李爷需要也是随时随地地送货上门。
  总体来说,李爷是个好人。
  只是,好人往往命不长。
  清脆的门铃声总是让老酒保精神一震,毕竟这个时候镇子里的人多数还在忙活自己的生计,来的多数都是外地棒槌,那些热衷挖掘战争遗迹的家伙,没准能换到什么好东西呢?等看清楚来人,老酒保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虽然他早年也算是{炫经{书历{网 (炫)丰(书)富(网) ,但是这样的人物还是头一回见到。
  这人戴着黑色的头套,老酒保看不出他的长相,身上穿着早已经看不出颜色的上衣和帆布裤子,外加一条旅行者常带的黑色披风,右手拎着捆柴火。让老酒保震惊的是他的眼睛,两只眼睛完全没有活人的生气,好象是雕刻出来的一样,如果说是假眼,看他的行动又不象瞎子,老酒保第一时间判断出这个人恐怕不是普通旅行者这么简单。
  “祝蘑菇丰收,这位大爷要点什么?”老酒保满脸堆笑,脸上的皱纹堆积出无数的细碎沟壑,简直比哭还难看,“我们这里有附近最清洁的淡水,还有美味的活肉。。。。。。”
  “木柴翻倍”黑衣人声音不大,带着一种金属般的冷酷,“枪。要好的。”
  “这。。。。。。”老酒保为难了,大战过后四处荒芜,枪这种好东西是谁都想要的,土制的火枪随便什么地方都有,好枪可就难找了,这么多年老酒保也就见过几次,他手头有一把六轮子,但那是他保命用的,自然不能出售。
  “这位朋友从山里来啊?”李爷也看出黑衣人似乎不太对劲,出言问道:“想要枪不难,总要说明为什么吧?我这里就有一把,不知道朋友用什么换呢?”
  黑衣人听声转身,那双毫无生气的眼睛看了李爷一眼,似乎也知道自己的眼睛吓人,随即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说道:“您怎么称呼?来路上我遇到点麻烦,枪丢了,琢磨着还要走远路,就来这里碰碰运气看看有没有好货。”
  虽说黑衣人的声音听起来别扭,但话还算顺耳,李爷给手下打了个眼色,两个手下点点头,意思是早就在桌子下面用枪指着这家伙,不用担心。李爷这才懒洋洋地说道:“我是这里的镇长,大家看得起我,都叫我一声李爷,我这里有一把不错的家伙,军用黑星,五成新,你打算用什么换?”
  黑衣人还是没有抬头,淡淡地说了三个字:“你的命!”
  砰!酒吧的窗户突然破碎,吓的老酒保一缩脖子蹲在吧台的后面,随即而来的枪声却没有响起,老酒保偷偷探出头,发现李爷和两个手下呆坐在椅子上,三人眼睛几乎突出眼眶,脖子处都扎着把锈铁片磨成的飞刀,李爷手中的枪冒着青烟,另两个人连开枪的都来不及,就一命呜呼了。看来李爷手不慢,枪开的很快,可惜只打碎了玻璃。
  好快的刀!老酒保也是见惯生死的人了,想起刚才黑衣人杀死李爷竟然那么淡然,还是有些后怕。
  黑衣人走到李爷的尸体前掏摸了一下,拿出一把五四改手枪掖到腰带上,接着又掏出四梭弹匣,伸手又拽下李爷脖子上的项链,依旧收好,至于那两个手下带的火药枪,黑衣人看来没有兴趣,转身出了门,从飞刀杀人到他走,黑衣人都没有再看老酒保一眼。老酒保望着黑衣人离开,这才发现自己的后背布满汗水。
  小镇又要换新镇长了。
  王平解决外李爷后,就知道自己没那么容易离开小镇,刚刚出门,扫描器显示五十米范围内出现多个生命体信号,虽然辅助计算机显示的还是文字信息,不过王平已经可以很熟练的通过变化搜索范围分辨来人行走速度和大概方向了。
  ‘六人,不,增加到八人了,看来出手还是不够快,枪声引来的麻烦。’王平在检讨自己的过失,随即镇定心神,将五连发猎枪拿在手中。现在他就躲在酒吧外一处只坍塌剩地基的房屋里。
  第一个倒霉的往往是有小聪明的人,这话不假,悄悄上房的家伙刚刚露头,就被王平一枪轰了下来。辅助计算机在精确操作方面确实帮了不小的忙。
  “李爷在酒吧里,谁去看看!”喊话的人躲在酒吧斜对面的一处木屋的拐角,被王平直接穿墙轰成了筛子。
  这么精准的两枪显然将剩余的六个人吓唬住了,半天没有人出声,王平默默估算着六个人的方位,身后三十米开外有两个人,应该是躲避在那几棵树后,十二点方向的木头屋子后有一个。三点方向的水泥屋子里有两个,其余三个在十点方向的烂垃圾堆后面藏着。还有一个在三点钟方向慢慢往水泥屋子靠近。
  “朋友!李爷这么半天没从酒吧出来,是被你干掉了吧?”垃圾堆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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