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行记 樱桃版-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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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吃早饭,每人付了一美元饭钱就回到了车里的邮包床上,在烟袋里寻找安慰。在这里,昔日王公般的生活第一次衰落了,我们十分悲痛。卸下那六匹好马,换上六匹骡子,但它们是些墨西哥野种。车夫戴皮手套作准备时,每头骡子前面站一个人,紧紧地勒住缰绳。当车夫最后抓住缰绳,吆喝一声,牵骡子的人猛地跳开,马车象炮膛里打出的炮弹一样从驿站射出去。那发疯的畜牲狂暴地飞奔,劲头一刻不减,一气直奔十到十二英里,来到下一站的茅屋和马厩前面。
我们就这样整天奔驰。下午两点,那依傍北普拉特河逶迤穿过大平原的森林带映入眼帘。下午四点,渡过北普拉特河的一条支流,五点,渡过普拉特河,在卡尼堡靠岸。从圣约出发已有五十六小时——行程三百英里!
这就是十到十二年前的横越大陆的驿东旅行。那时,在全美洲,希望活着见到沿这条线路修条铁路通向太平洋的人,大概还不到十个。但是,现在有铁路了,我在《纽约时报》上读到一则游记,写的差不多就是我说的这个地方,心中涌起成千种奇怪的对照。对这种新奇的事我几乎不能理解:
星期日下午四点,我们开出奥马哈车站,开始了向西部的长途旅行。两小时过后,宣布开晚餐——对于那些想见识在托普曼车轮旅馆里吃是怎么一回事的旅客来说,这可真算是件“大事”。于是,从我们的“寝宫”向前走进下一节车箱,就来到了餐车。星期日的第一次晚餐对于我们来说还是一次新发现。虽然四天以来,我们一直在这里吃饭,共进早餐和晚餐,乘客们仍然交口称赞那些完善的设备和它们取得的惊人的效果。桌上铺着雪白的亚麻桌布,摆着纯银餐具,身着洁白制服的黑人侍者来往如梭,象变戏法一样地摆上菜肴。这样的宴席,就连德尔蒙尼哥本人也不会感到寒碜的,在有些方面,连这位著名厨师也难以配出这样的美膳,因为,除了通常的头等宴席所具有的各个方面外,我们还吃了羚羊排(那个好吃鬼还没有尝过这种东西呢,呸!他懂得丰盛宴席是什么?)可口的山溪鳟鱼,精美的水果和樱桃,以及(开胃的,买也买不到辣酱油!)甜美诱人的草原空气,不是吗?你可以相信,我们对好东西有公正的评价。当我们用满杯泡沫洋溢的克鲁格酒把这一切都冲进肚里的时候,与此同时列车以每小时三十英里的速度向前飞奔,我们承认,这是我们经历过的最快的生活。(两天后,又打破了这个记录,二十七分钟前进二十七英里,而斟满的香槟酒却没有溢出一滴!)晚餐后,我们来到卧车箱,因为是安息日前夜,大家哼着庄严而古老的赞美诗——“赞美我主”,还有“闪光的海岸”,“加冕礼赞”,等等——男女歌手的声音在晚风中甜美地混在一起,同时,火车上那灿烂的波里菲摩斯巨眼划破草原深处,冲进黑夜和荒野。然后,我们回到豪华的卧铺,享受那应得的睡眠。第二天(星期一)早上醒来,我们发现火车正在渡北普拉特河,离奥马哈已经三百英里——才用去十五小时又四十分钟。
第五章
新相识——郊狼——狗的经历——抱憾终身的狗——郊狼的亲属们——天涯海角寻找食物
又过了一个时而宁静,时而喧嚣的夜晚,但早晨慢慢来临了。又一次愉快地醒来,清新的微风,大片平坦的草地,灿烂的阳光,动人的孤寂,四处杳无人迹,也不见一座房屋。大气具有某种神功妙法,把一切都放大了,三英里以外的树木似乎伸手可及。我们脱得只剩内衣,爬到飞奔的马车顶篷上,腿悬在车箱旁边摇荡着,不时地对那些疯狂的骡子吆喝一声,只是为了让它们抿着耳朵蹦得更欢,同时用手把帽子扣紧,以免头发被吹走。我们举目眺望,穷尽视野,扫视四周那无边无际的地毯,搜索着新奇的事物。时至今日,每当想起那种生活,想想在横越大陆旅程中那些美妙的早晨,那种欢快舒畅,自由自在和无拘无束的感觉,血液便在脉管里跳荡沸腾,我禁不住一阵又一阵地激动不已!
早饭后过了一小时,我们见到了第一个草原犬鼠群落,第一只羚羊,第一只狼。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后者是名正言顺的“郊狼”。如果千真万确是它的话,那这种草原深处的畜牲既不好看也不可敬。由于后来我同这东西打过多次交道,可以很有把握地介绍一下。郊狼是一副身架细长,惹人讨厌而又可怜巴巴的骷髅,披着灰色的狼皮,那条勉强还看得过去的毛松松的尾巴,却永远带着丧家之犬的倒霉相,向下垂着,眼睛又狡猾又邪恶,脸又尖又长,嘴唇向上翘起,露出牙齿,总是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郊狼是饥饿的、活的、有生命的代名词。它永远吃不饱,永远可怜巴巴、不幸而孤独。最下贱的动物也不理睬它,甚至跳蚤也会抛弃它而宁愿去叮儿童三轮车。它是那么精神不振,胆小怯懦,尽管它那暴出的牙齿装出一副吓人的样子,脸上的其余部分却同时在表示道歉。它多么难看!——瘦骨嶙峋,肋骨毕现,皮毛粗糙,形象可鄙。它一看见人就咧开嘴唇,现出一排牙齿,一下子跳开,微微低下头,穿过山艾树丛,轻身一跃,啪地一窜老远,一次又一次地扭过头来看你,一直跑到手枪打不到的地方,然后停下来,慎重地打量你一番。它会跑五十码,停下来,再跑五十码,又停下来,最后,它那流线型的灰色身躯和灰色的山艾树丛融合在一起,不见了。你无意伤害它,它就会这样。要是你有那种意图,行动就会灵活得多,它立即发动四条腿,就象通上了电似的,在它和你的武器之间便丢下一大段距离。你举起武器时,觉得要有一支短程步枪就够了,瞄准时,你觉得需要一门加农炮,到你开火时,你会十分清楚地意识到,这时什么武器也无济于事,除非是一条特长而蜿蜒的闪电才能打到它那个地方。如果你放出敏捷的猎狗去追,尤其是一条自我感觉良好,生来就受到训练,对速度有清晰概念的猎狗,那时,你就可以大饱一下眼福了。郊狼会用轻捷的快步斯文地跑开,欺骗猎狗上当。它边跑边扭过头来温和地一笑,给那狗儿鼓起饱满的勇气和十足的野心,使它头放得更低,脖子伸得更长,气喘得更急,尾巴绷得更直,更加暴躁地移动它那发狂的腿,卷起的尘烟愈来愈宽,愈来愈高,愈来愈浓,在那平坦的草原上划出一条长长的航迹!在追击中,猎狗一直紧跟在郊狼之后,距离只不过短短的二十英尺,猎狗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为什么不能靠得更近一点,它开始冒火了。郊狼跑起来是那么轻松自如,象是在滑行一般,既不喘气,又不流汗,还不停地微笑,这使它越看越恼火;原来那沉着、轻松自如的大步完全是个卑鄙的骗局,猎狗发现自己被一个素不相识的家伙这样无耻地戏弄,更是火上加油;然后,它注意到自己已累得不行了,郊狼还得放慢脚步才能和它保持那个距离———于是,这个城市狗儿真的发疯了,它开始玩命、叹气、咒骂、爪子把沙刨得更高,竭尽吃奶的气力不顾一切地去追赶郊狼。这一“冲刺”使它离那滑行的仇敌只有六英尺了,而离它的朋友们已经两英里远。这时一个新的不切实际的希望使它喜形于色,郊狼又扭过头来对它和蔼地一笑,似乎是在说:“好了,我们不得不分手了,小兄弟——正事归正事。成于这么鬼混可不行。”——接着就是一次猛冲,一阵长长的破裂声划过空中,再看那只猎狗已经是孑然一身,被孤独地留在这广阔的荒野之中了。
猎狗昏头转向了,停下来,向周围瞧了瞧,爬上最近的山丘,若有所思地摇了摇头,一声不吭地转身回到它的队伍中去,在最后一辆马车下面捡个最低下的位置卧下来,显得说不出的下贱和羞惭,尾巴下半旗一周。以后一年里,每当听到追捕郊狼的喊叫声,那条狗只不过朝那个方向望一望,一动也不会动,显然它在告诫自己,甭想吃那馅饼。
郊狼主要生活在最荒凉的沙漠上,晰蝎、大耳野兔和秃鹰为伍,过着一种无规律的,朝不保夕的,自食其力的生活。它的食物主要靠移民队里掉队而死的牛、骡、马的尸体,落地腐败的水果,还有那些富足的、有好东西享用而不致于吃那该死的军用熏肉的白人有时留下来的残羹剩饭。世界上的任何东西,凡是郊狼的嫡亲——经常在沙漠上生活的印第安部族——要吃的东西,它都能吃,而印第安人又什么都吃得下去,只要咬得动。这真奇怪,印弟安人是历史上仅有的吃得下硝化甘油的动物,如果吃了不死,就还要吃。
落矶山脉那边的郊狼日子特别不好过,因为它的本家印第安人和它一样善于第一个闻到微风送来的诱人的气味,并且循着气味抢先找到那发出味道的死牛烂马。这时,它只好无可奈何地蹲在一旁,远远望着印长安人把可以吃得的每一部分都带走。然后,它和那些等候着的秃鲨才去剔骨架,啃骨头。有人认为,郊狼、令人恶心的秃鹫和沙漠上的印第安人互相十分信赖地,单密无间地居住在地球上那些荒凉的地区,它们仇视一切别的动物,渴望参加它们的葬礼,这就证明它们具有血缘关系。郊狼不在乎跑一百英里去吃早饭,跑一百五十英里去用晚餐,因为它明白,它要三四天才能弄到一顿饭吃。它可以四处游荡,观赏风景,也可以躺着,无所事事,给父母增加负担。
不久,我们就熟悉了郊狼那尖厉可怕的叫声,它常在夜间走过黑沉沉的平原,打断我们在邮袋上的睡梦;想起它那副可怜相和它的艰难的命运,我们衷心希望它一天的辛劳能够得到恰当的报酬,第二天能找到吃不完的美味。
第六章
处长——押车——车夫——一百五十英里无眠的跋涉——教训下属的方法——我们的老朋友杰克和一个香客——本·哈利德和摩西的比较
新上来的押车已经二十小时没睡觉了。这种事情是家常便饭,乘马车从密苏里州的圣约瑟夫到加利福尼亚的萨克拉门托约一千九百英里。通常要用十五天的时间(现在乘汽车只用四天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依照邮政合同的规定,可用十八、九天时间,这是为冬天的暴风雪天气和其它无法避免的耽搁而留出的余地。驿车公司把一切都置于严格的纪律和卓越的管理之下,每二百五十英里设一名代办或主管,赋于他极大的权力。他那二百五十英里线路或辖区,就叫做“处”。他购买马匹、骡子、马具和人畜的粮草,并根据需要随时分配到各个驿站。他还负责修建驿站房屋,挖掘水井,发放驿站看守、马倌、车夫和铁匠的工钱,并可随意解雇他们——他是他的“处”里的非常、非常伟大的人物——有几分印度苏丹莫卧儿大帝的气派。只要他在场,人们的一言一行都得谦恭有礼,只要他一瞪眼,连那气壮如牛的车夫都会化成铜钱那么大一点儿。在这条线路上,共约有八个这样的君王。
在地位、级别上仅次于处长的就是“押车”。他的辖区和处长一样长——二百五十英里,他和车夫坐在一起,(必要的时候)还得日夜兼程完成那可怕的行程,只能在那飞驰的马车顶篷上打个盹、大家想一想吧!他对邮包、急件、乘客和马车负完全责任,直到将责任移交给下一押车,扯了回销。总之,他得是个聪明、果断、谨慎干练的人。通常,押车是个沉着、快活而忠于职守的人,一个绅士派头十足的人。处长并非必为绅士,有时也的确不是绅士,但一定得是个具有统帅才能的将军,意志紧毅而行为果断的硬汉子——否则,对这条线上那些无法无天的下属们的领导权就屁也不值,而不过是一个月的威风和苦恼,最后吃一颗子弹,得一副棺材的同义语罢了。每天各段发出一辆车,每辆车上一个押车,因此,整条大陆驿车路上共有十六到十八个押车。
在职权、官衔和重要性方面都次于押车的,就是我津津乐道的车夫——实权虽在其下,却显然威风得多——我们已经知道,在一般马夫眼中,车夫之与押车,犹如海军上将之与旗舰舰长。车夫出一次车的路程相当长,有时在驿站上睡觉的时间很短。因此,就他的煊赫的地位来说,他的生活真算是可怜、艰苦而乏味的。我们每天或每晚都换上一个新的车夫(因为他们在原路上成天不停地跑来跑去),因此,我们同车夫一直没有混得像我们同押车那样熟。话说回来,他们一般也不屑于同乘客这些废物搞熟。不过,每当换班的时候,我们还总是渴望见到新换上来的车夫,因为对不受欢迎的车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