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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国史大纲-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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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说三苗为九黎蚩尤氏之后。【尚书吕刑及楚语。】又谓三苗、九黎皆颛顼之后。【山海经大荒北经。】若然,则三苗与虞夏同族相争矣。史记谓:昌意取蜀山氏女而生颛顼。蜀山殆即涿鹿之山,涿鹿又即蚩尤故国,然则虞、夏与三苗这争,正犹黄帝与蚩尤之争,皆近在今河南西境北及山西两省黄河中游之两岸也。
魏策吴起之言曰:“昔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右洞庭之水,汶山在其南,衡山在其北。”后世误渭在湖湘之间。惟洞庭、彭蠡地位即左右互易,又古衡山不指湖南,且不当在三苗北。古河域亦有名彭蠡者。【见吕氏春秋爱类、淮南人间训。】江北汉水流域亦有名洞庭者。【楚辞所泳洞庭是也。】春秋河东有茅戎,又有陆浑蛮氏,亦称戎蛮子。杜注云:“在河南新城县。”苗与茅、蛮同声。古三苗疆域大率以此为度。正与虞、夏壤地杂处。舜、禹驱逼苗民,渐迁而西,所渭“窜三苗于三危,以变西戎”也。若三苗在湖湘间,不应驱至今甘肃境。旧说又谓:三苗,姜姓之别。尚书吕刑言及苗民制刑,吕国河南南阳,正古代四岳姜姓居地,本古昔苗土,故引以为诫耳。【范氏后汉书西羌传:“西羌之本出自三苗,姜姓之别,其国近南岳。”汉人多指南阳衡山为南岳也。】

又有禹、启与有扈之战事。
启伐有扈,见尚书甘誓、吕览先己诸篇。郑玄以为在魏。大战于甘,即左氏王子带邑也。【见僖二十四年。】地在今洛阳东南。尚书甘誓,墨子引作禹誓,庄子人间世亦云:“禹攻有扈。”吕氏召类云:“禹攻曹魏、屈鷔、有扈以行其教。”是禹时势力东侵已及于扈。汉书地理志:右扶风鄠县古有扈国。特以同音说之,恐不如郑玄以为在东者为信。【高诱注:“有扈乃夏启庶兄,以尧、舜举贤,禹独与子,故伐启。”则与墨子、庄子均不合,恐出后人臆说。】是舜、禹、启以来,虞、夏氏族驱逐苗民以固西陲,又攻有扈以扩东土也。

大抵夏人先起今河南嵩山山脉中,在伊、洛上游,其势力逐次沿伊、洛向东北下游而移殖。一方自河南省西部北渡黄河而达今山西省之南部,东及太行山南端尽头之迤西。
故其地皆称大夏。史记言:“禹凿龙门,通大夏。”又云:“齐桓公伐大夏。”左传祝佗曰:“唐叔封于夏墟。”昔人又谓禹都安邑,皆指山西南部中条山经南沿河一带而言之。

又一方面则沿河南岸东下,渐次达于今山东、河北境,遂与东方黄河下游诸民族势力相接触。
此可以后羿、寒浞与少康中兴之事说之。【此事见左传襄公四年、哀公元年。】后羿本国在锄,【史记正义引括地志:“故锄城在滑州卫城县东十里。”即今滑县东十五里之锄城。】入为夏朝之卿士而迁有穷。【史记正义引晋地记:“河南有穷谷,本有穷氏所迁。”左传定公七年:“单武公、刘桓公败尹氏于穷谷”,文选洛神赋注引华延洛阳记:“城南五十里有通谷”,即其地,后人因“穷”名不美而易之。】因太康之畋于洛表,【水内为汭,外为表,洛表,洛之南。】拒太康而入居斟寻。【史记夏本纪正义引臣瓒汉书音义:“斟寻在河南。”竹出纪年:“太康居斟寻,羿亦居之,桀又居之。”左传(昭二十三年):“郊、寻溃”,杜注:“巩县西南有在名鄩中。”张仪列传正义引括地志:“巩县西南五十八里故鄩城。”】代夏为王,又为其臣寒浞所灭。寒国名,本在东方。【杜预云:“北海平寿县东有寒亭。”今山东潍县东北五十里。】浞即代羿,又灭夏之斟灌。【“斟灌”殆即“武观”,夏后相(太康子)为羿所逼,出依斟灌,见吴世家集解,及左哀元年疏引贾逹说。灌临河津,故亦曰“灌津”。为斟姓之墟,故曰“斟观”。在今山东曹县西故观城。即春秋卫地。其时夏都盖自斟寻东北退至斟灌。】使其二子浇处过,豷处弋。【“斟灌”或作“斟戈”,则戈即灌也。则“过”或即是:“鄩”。盖寒浞灭此二邑而分使二子处之。】而夏后相之子少康出奔有虞,【在河南。左传杜注:“梁国有虞县。
 

 


 

”】夏臣伯靡自有鬲氏【水经注:“大河渎西流经西平原鬲县故城西。”地理志曰:“鬲津,故有穷氏后羿国。”】杀寒浞。而少康自纶【汉书续志:“梁国虞有纶城,少康邑。”在今归德。】复国。【少康灭浇于过,至其子杼。又灭豷于戈。寒氏遂亡。】此一事见夏代国家规模已颇扩大。有共主、属邑、分国、敌国等关系,不得仅以游牧民族看待。
而其间自太康失国迄于少康复国,绵延数十年,战争蔓延及于大河南北两岸,诚古代一大事也。【此事史记夏本纪失载,而旁见于吴世家。又楚辞离骚、天问亦言之。】又有夏人与东夷之交涉。【见后汉书东夷传引竹书纪年。】夏之放武观,【见竹书纪年及逸周书。】灭寒浞,逐东夷,皆见其势力之逐步东伸。

商民族亦在东方,初以服属于夏人势力之下,继则起而革命,遂代夏为当时之王朝而称商代。【古史已难详论,然夏、商两代就文化大体言之,似是一系相承,并无甚大显著之不同,则夏、商殆我汉民族之两支,而非两民族也。惟严格言,中华民族之抟成,当在春秋乃至先秦。若言夏国、商国则此时政治组织尚未臻十分凝定。若言夏氏族、商氏族,或夏部族、商部族,则似含义又过狭小。姑以民族称之,经指当时之两种结集,如云“夏人”、“殷人”,可勿以严正的异民族视之。(下言周民族亦然。)】
若以虞夏时代为中国上古史之第一期,【以其始建君位世袭之王朝。】则殷商可谓中国上古史之第二期。【以其在近代已有直接史料发见,较虞、夏之纯属传说追忆者更进一层。】
 

夏王朝建筑在黄河上游,为高地居民所建之王朝,而商王朝则建筑在黄河之下流,为低地居民所建之王朝。
商王朝继夏王朝而起,最近有关于该时代直接史料之发见,对于中国古代史之可信价值有甚大之贡献。
关于殷商一代新发现的直接史料,其主要者为殷墟甲骨文字。其发现在清光绪戊戌、己亥间,出于河南安阳西北之小屯。地在洹水南,洹水三面环之,正合史记项羽本纪所谓:“洹水南殷墟上”也。此等甲骨,大体乃殷帝代帝王【盘庚以后。】用以命卜之辞,刻于龟甲及牛骨之上者。


一、殷代帝系及年历

史记载殷帝王有名字世次,无年数,略如夏代。
史记殷本纪:自契至汤,十四世,【国语周语:“玄五勤商,十四世而兴。”荀子成相:“契玄王,生昭明居于砥石,迁于商。十有四世,乃有天乙,是成汤。”皆与史记合。】汤至纣三十一帝,【除太乙为三十帝。】十七世。【三代世表、古今人物均作十六世。】

大体论之,殷商一代年历,应在五百年左右。
刘歆三统历殷代六百二十九年,竹书纪年【史记殷本纪集解所引。】则谓汤灭夏至纣二十九王,四百九十六年。今以三十年一世推之,商十七世,逾五百年,亦非大远情实。【左宣三年,王孙满言:“商祀六百年。”孟子谓:“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是也。】

最要者,史记所记载,乃为最近新发见之殷墟甲骨文字所证实。
首为此项工作者,为王国维氏之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续考。【见观堂集林卷九。】其最要之发见如次:
一、推证殷人出自帝喾之说。据此则史记殷本纪、世本、山海经、左传、鲁语、皇甫谥帝王世纪种种传说可以参证连贯,均因卜辞之发见而重新估定此等书籍在古代史料上之价值。【可见中国古代书籍记载,不仅如史记等见称为谨严之史书者有其可信之价值,即素目为荒诞不经之书如山海经等,其中亦有可信之史料。而近人乃转谓除直接发现之物证外,上古流传文字记载,皆不可信,岂不颠倒之甚!】又据此知五帝之系统虽出于战国后人之编造,而五帝之个别传说,则各有渊源,决非后人所捏造。如殷帝之出帝喾,即其一例。【虞、夏出颛顼,殷商出帝喾,本属东、西两系统,此后中国渐趋统一,乃谓双方皆出皇帝。古史之新系统,随时代精神之新需要而转变。今殷商出帝喾之说,既有甲骨卜辞为之证实,则夏本纪谓夏人出自颛顼,司马迁亦应有其根据,不得应吾侪未发现此等直接材料,而遂疑其不可信。】
二、发见卜辞有王亥,即史记中之振。【“振”乃“亥”字之讹。】据此则山海经、竹书纪年、吕氏春秋、楚辞、天问、世本、管子、汉书古今人表种种传说记载,尽可参证连贯。
三、又有王亥而发见王恒。【此为史记、世本、竹书纪年所不详。】以卜辞证天问,可以补古史之缺。

且所证者均在成汤之前,因此所载夏代古史,亦可同样提高其可信之地位。
史记自契至汤十四世,而夏代自禹至桀,亦十四世。桀与汤同时,则禹与亦可略同时。史记所载殷代汤以前事,即有甲骨文为之证明,则史记记载夏代桀以前事,虽此时尚无同样直接之史料为之作证,而史记之非向壁虚造,则可不证自明矣。【尚书尧典说禹与契同在虞廷,史记五帝本纪说夏、商同出黄帝,此等说法可出后人伪造。然史记记载夏、殷历世帝王名字、世次,干燥无味,未必亦出后人之伪造。史记可以有漏说,有讹误(例如前举),而大体则可信。此即前节所辨,“传说”有来历,与凭空假造不同也。】

至成汤以下之世系大略,史记与卜辞亦可相证。
继王氏研治殷墟甲文以证论古史者有郭沬若氏。郭氏疑王氏之考证不可信,其说有三:【见郭氏中国古代社会研究。】
一谓自盘庚迁殷至纣,殷本纪凡八世十二君,而竹书纪年言有七百七十三年,推算不合。
二谓卜辞中有多数人名疑如帝王,如祖丙、祖戊、小丁、小癸等,均为殷本纪所无。
三谓盘庚以下世系年数既可疑,以前更不敢遽信。此三点中最要在第一点。史记殷本纪集解引竹书纪年云:“汤灭夏至受四百九十六年。”又惟一条又云:“盘庚至纣七百七十二年。”此两条自相矛盾,知其中必有误字。【朱右曾竹书纪年存真,径自改盘庚至受为“二百七十二年”,并无根据,而殊近情理。】郭氏据此一条【有误字的。】而推翻王氏之论证,实嫌证据不充分。第二点则根据第一点而来,王氏于此已有解说。谓殷人王位兄终弟及,故诸兄弟虽早世未践君位,而祭亦与君同祀,其推想殊近情理。第三点又根据第一、第二点而来,而前两项既有解答,第三疑自难成立,据此史记记载殷代帝王世系实大致可信,即无从推翻夏代的,谓是全不可信也。【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发见。】

 

 


 


二、殷人居地之推测

殷人居地,大率似在东方。自汤以前,大体皆在今河南省大河南岸商丘【所谓“宋”。】之附近。
帝喾居地毫【史记五帝本纪集引皇览:“帝喾冢在东郡濮阳顿丘城南毫野中。”】与汤居之毫,【汉书地理志臣瓒注:“山阳郡薄县,汤所都。”】均即宋地。契居蕃,【见世本。】即汉书地理志之鲁国蕃县。史记殷本纪谓“契封于商”,则宋国商邱。【邱,虚也。商邱,即商墟也。】相土居商丘,颛顼之虚,又谓帝丘,即春秋之卫。左传【定公四年。】祝佗曰:“取于相土东都,以会王之东搜”是也。旧说汤以前八迁,大率皆东方地。【史记六国表谓“汤起毫,在西方”,后颇有主之者。纬书(商颂正义引雒予命,又艺文类聚引尚书中候。)有“天乙(即汤)在毫,东观于洛”之说。然纬书后起不可信。郑玄云:“契封商,在太华之阳。”即战之商于地,今陕西商县。)然古本竹书纪年谓:“秦封卫鞅于邬,改名曰商。”(水经浊漳水引。)则陕西商地,其名后起。孟子:“伊尹耕于有莘之野。”东方宋地亦有莘。然则谓殷起于西方,惟史记一说,孤证难立。】

至河亶甲居相,祖乙迁耿,乃至大河之北岸。
亶甲城在安阳县西北五里洹水南岸,【帝王世纪。又吕览音初篇:“殷整甲徒宅西河。”此西河在卫地,整甲即亶甲也。】自是殷人始北迁。耿【史记殷本纪作“刑”,即左宣六年及魏策之“刑丘”杜注:“河内平皋县。”】亦在河北,今河南省温县东二十里。【史言纣“广沙丘苑台”,沙丘、刑丘,是自河亶甲、祖乙、盘庚至纣,其实皆在数百里间之地也。】

至盘庚徒殷,【即汉书项羽传所谓“洹河南殷墟”,今甲骨出土地也。此据竹书纪年。史记则谓,盘庚重迁河南,居毫,至武乙始迁殷。】至纣更不迁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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