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大纲-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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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中兴,又减削外朝政府之权力,一移之内朝王室,于是外戚势任愈大。
西汉虽以外戚辅政,而外朝丞相体尊,犹为对峙之局。【汉初以丞相主文,太尉主武,御史大夫为丞相之副。武帝宠太尉为大司马,主内朝,则丞相于外朝为独尊也。王莽之篡,则以王氏久盛,王莽又自为外朝所归向故。】光武躬亲庶务,内朝尚书位微而权重,外廷三公并峙,【以丞相为司徒,太尉为司马,(后又称太尉。)御史大夫为司空,称三公并列;而太尉公序在司徒公之上。(此元帝时三公位已然。)】仅有虚位,无实权。【东汉事无巨细,皆由尚书行下三公,或径下九卿,故东汉九卿权亦重。】故外戚用权于内,外朝即无以相抗。
政府渐渐脱离王室而独立,为当时统一政府文治上之进步。王室削夺政府权任,而以私关系的外戚代之,则显然为统一政府之堕落。
然外戚与宦官较,则外戚犹为稍愈。
五、宦官参加王室之由来
西汉初年,王室、政府界限不清,而当时官吏组织中亦无宦者之特殊集团。
朝廷自皇帝以下,官吏最要者有三公、九卿。
丞相 辅助天子,总理庶政。
御史大夫 副丞相。
太尉 丞相为文官长,太尉为武官长。
以上为三公。
太常 掌宗庙礼仪,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主宰牲牢。】太史、太卜、太医等,此为天子宗庙之守官。太常始名“奉常”,盖即“奉尝”借字。【“宰”本百官之首,此乃以“奉常”为九卿之长官,犹其遗意也。】
光禄勋 掌宫殿掖门户,属官有大夫、郎、谒者等。大夫掌论议;郎宁守门户,出充车骑;谒者掌宾赞受事。“光禄”即古言“大麓”,“勋”则“阍”也。古天子居山邱,则守门者居麓,故曰大麓,即犹后世之阍人。然则光禄勋为天子守宫殿之官。
卫尉 掌宫门屯卫兵,属官有公车司马、卫士、旅贲等。旅贲,虎士成群而奔也。卫尉与光禄勋同掌宫卫,惟卫尉乃武职。然则光禄勋犹大门房,而卫尉则为卫队长。九卿先庙祝而后门房、卫队,此古人敬祖尊先之义。
太仆 掌舆马。皇帝居则需光禄勋、卫尉之侍卫,出则需太仆之车马,故以太仆次此三卿,皆主皇帝之生活。
廷尉 掌刑辟。
大鸿胪 掌诸归化蛮夷。
宗正 掌宗属。对皇帝有犯逆则归廷尉,宾服则归大鸿舻。先中国而后四夷,故廷尉在大鸿脯前。其同宗外戚则属宗正,先公后私,故在廷尉、大鸿胪后。此三卿皆主皇帝之交际。
大司农 掌谷货,主田租之入,以给国家之公费。
少府 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天子之私供养。大司农为大账房,少府为小账房;此二卿皆主皇帝之财务。
以上为九卿。论其性质,均近于为王室之家务官,乃皇帝之私臣,【乃私的仆隶。】而非国家之政务官,非政府正式之官吏。【非公的僚属。】推而上之,可知宰相、御史大夫、太尉三公,其初实亦帝王私臣。【宰相、太尉已论如前;御史者,国策谓:“献书于大王御史”,又曰:“御史在后,执法在前”,其先亦宫职,非府职,是家巨。非朝臣也。故昔人以丞相拟周礼中之太宰,以御史大夫拟小宰,以御史中丞、少府、尚书拟宰夫。少府之下有大长秋,则犹内宰也。】汉政本袭秦旧,【汉臣来自田间,未能创建。】秦廷有些处脱不了古代贵族家庭的遗习,故秦汉初年政府,有几处亦只是一个家庭规模之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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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朝廷,初从家庭状态中蜕化而出,【尤其如九卿中之光禄勋与郎官。】那时自不需另要内廷私臣乃至于宦官。
宦官在当时,与普通士人,亦并不歧视。如赵螅囟朗Γ治芍辛睢K韭砬ㄊ芨毯竽宋惺榱睢8枪耪吖笞褰准吨裕S行倘朔轮匆邸4说刃倘耍蛴煞玻蛞蜃锓#喟胍喑龉笞褰准叮写厦骷家眨市潭弥涞匚唤现ぁ⒓帧⑴⒛烈话闫矫裎摺3圃弧盎隆闭撸卤净卵А⑹嘶拢嵌癯埔病
武帝以雄才大略独揽事权,于是重用内朝尚书,【秦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谓之“尚书”。尚,犹主也。汉初有六尚,属少府。曰尚衣、尚冠、尚食、尚浴、尚席、尚书,可见其职位之卑,然皆由士人为之;后世(除尚书外)则全变为宦官之职矣。】夺宰相权。【其时则赵禹、张汤等为九卿,直接奏事,宰相束手。】
汉御史大夫有两丞,【即两副官。】一曰御史丞,一曰御史中丞。御史中丞亦谓御史中执法,居殿中,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案章。天子事下中丞而至大夫以及丞相。中丞属于大夫,大夫职副丞相,故宫中事丞相无不可制。
文、景时丞相欲诛邓通、晁错,其权拟天子矣。武帝用尚书,中丞不得居中制事,侍御史、部刺史皆废。末年霍光为大司马领尚书事,号“内府”。
宣帝中兴,复旧制,魏相为御史大夫,外遣丞相掾吏按事郡国,不遣中使,内则奏封事不经尚书,去副,又加给事中,得宴见,而霍氏以败。
然元帝时,宦者石显用事,丞相权复尽归尚书。成帝时,何武建言设三公官,御史大夫改大司空,中丞遂为御史台长官,出居外台。东汉中丞遂为台率,始专纠察之任,为后世御史之职所仿。汉初御史大夫副丞相而得统治宫中事,后世御史为天子纠察百寮。盖因政府与王室既分,则二者间权任自有移转也。
晚年又用中书。
武帝晚年常宴游内廷,不复多与士大夫接,遂用宦者主中书,【司马迁曾为之长。】典尚书章奏。
元帝时遂有弘恭,石显,而宦者逐渐用事。【自御史至尚书,又自尚书至宦官,其间凡三折。】光武中兴,宫中悉用阉人,不复参以士流,于是正式遂有一个宦官的集团。
东汉郎官已全为郡国察举“孝廉”到京待转之一阶,则自不能仍以为皇帝内侍。王室与政府之性质既渐分判明晰,则光武之制实不为非。光武又尽并天下财赋于大司农,而少府遂专掌中服御诸物,衣服、宝货、珍膳之属,此亦在王室、政府逐渐分离下应有之调整。故自御史中丞出居外台,光禄勋移至外朝变为闲职,三署郎更不值事内廷,【魏以后即无三署郎,而光禄勋为散官。自唐以后,三署郎全为武职,而光禄寺掌膳食。皆与两汉异。】少府不预闻天下赋税财政,皆两汉间政府组织与体统上之绝大改革也。【光武之病,在轻三公权任而移之尚书。】
宦官亦在当时“王室”与“政府”之判分下得到其地位。
一面是文治政府之演进,一般官吏渐渐脱离王室私人的资格,而正式变成为国家民众服务的职位;一面则是王室与政府【士人。】逐渐隔离而易趋腐化与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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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78。134。*
补缺:(最后一小段)
陈蕃谏桓帝:“采女数千,食肉衣绮,脂油粉黛,不可赀计。”荀爽谏桓帝:“后宫采女五、六千人,从官、侍使复在其外。”此舆西汉初年恭俭为治之王室,乃至东汉初年明、章二帝以儒术自饬之王室,均炯乎不侔。东汉一代外戚、宦官种种事变,亦惟表示此王室之日趋腐败而已。
一 士族政治势力之逐步膨胀
二 东汉之察举与征辟制度
三 太学清议
四 党锢之狱
五 门第之造成
六 东汉士族之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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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士族之新地位【东汉门第之兴起】
在东汉政治上占有地位的,一面是代表“王室”的外戚和宦官;另一面则是代表“政府”的新兴与士族,便是当时之所谓“名士”。
一、士族政治势力之逐步膨胀
士人在政治上占有地位,自西汉武、宣以来,已逐步显著,而到东汉益甚,这里有几层因缘。
一、朝廷帝王之极端提倡。
光武天凤中至长安受尚书,略通大义,其自身本为王莽时代之太学生,故在军中犹“投戈讲艺,息马论道”。【樊准语。】其一朝功臣,亦多属儒生。邓禹为光武同学,寇恂、冯异、马援、贾复、祭遵、耿弇诸人,大半皆通儒。光武子明帝及其同母弟东平王苍皆深受儒学之陶冶。明帝为太子时,师桓荣,【荣亦习尚书。】止宿宫中五年,荐门人胡宪侍讲,始得出入。永平二年临辟雍,引师桓荣及其弟子升堂,明帝自讲说,诸儒执经问难,园挢门听讲者万数。章帝师张酺,【酺亦习尚书,其祖先充,光武同学也。酺又师事桓荣。光武、明、章一家三代尚书之学,盖深受王莽时代之影响。】元和二年东巡,张酺为东郡太守进谒,先备弟子礼,使张酺讲尚书一篇,然后再修君臣礼。当时王室外戚、功臣子弟,下及期门、羽林之士,莫不受学。【匈奴亦进子入学。】朝廷对儒术之极端提倡,较之西汉远过。
二、民间儒业之普遍发展。
陈留刘昆治易,王莽世,教授弟子恒五百余人。南阳洼丹传易,王莽时,避世教授,徒众数百人。乐安欧阳歙,八世为博士,传尚书,光武时为汝南太守。在郡教授数百人,征为大司徒。发觉在汝南赃罪千余万,下狱。诸生为求哀者千余人,至有自髡剔者。平原礼震年十七,自系求代死。书奏,歙已死狱中。【赃罪至千余万,而为之求哀者尚多至千余人,可见当时儒生在社会地位之崇高。】济阴曹操曾从歙受尚书,门徒三千人。乐安牟长,少习欧阳尚书,诸生讲学者常千余人,著录前后万人。山阳丁恭习公羊严氏舂秋,教授常数百人,建武时为少府,诸生自远方至,著录数千人。北海甄宇习严氏春秋,教授常数百人。沛桓荣,少学长安,习欧阳尚书,事博士九江朱普,王莽篡位乃归。会朱普卒,荣奔丧九江,因留教授,徒众数百人,后复客授江、淮间。【以上桓荣见本传、余见后汉书儒林传。晋阳刘茂习礼经,教授常数百人,哀帝时察孝廉。东郡索卢放以尚书教授千余人,更始时、以敢言显名。(见独行传。)赵翼陔余业考有“两汉时受学者皆赴京师”条,谓:“及东汉中业以后,学成而归者各教授门徒,每一宿儒,门下著录者至千百人,由是学遍天下。”今以刘茂、刘昆、洼丹、索卢放之事观之,可知民间学风,自西汉哀、平下迄王莽时已大盛,光武、明、章亦自受此等风气之熏染也。其它又如范升、郑兴、(从刘歆让讲正左氏大义。)陈元、(父钦为王莽左氏师。)贾逵、(父徽从刘歆受左氏春秋。郑、贾学行数百年,为诸儒宗。)杜林、(从张竦受学。)卫宏,(从谢曼卿受毛诗。)此等皆东汉初年大儒,皆成学在王莽世。】
三、博士弟子额之日益增添。
博士弟子武帝初设仅五十人;昭帝时百人;宣帝末二百人;元帝好儒,增至千人;成帝末至三千人,岁余复如故。王莽秉政,奏起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五经博士领弟子员三百六十人,六经三十博士,弟子一万八百人,主事高弟侍讲各二十四人。学士同舍,行无远近皆随檐,雨不涂足,暑不暴首。
而尤要者则在当时之地方察举以及公府征辟制。
二、东汉之察举与征辟制度
地方察举与公府征辟,为东汉士人入仕之两途。此两制皆起于西汉。
两汉的察举制,大体可分为在先的“贤良”与后起的“孝廉”两大项。
汉廷每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 ,简称则曰“贤良”。其制初意,似仿战国招贤,于世胄赀选外别开一格。【高帝十一年诏“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即此诏最先之滥觞也。文帝十五年始亲策试。】此制无一定之斯限,所举大抵为现任官,汉士颇慕应其选,一时号得人,如晁错、董仲舒、严助、公孙弘,皆贤良也。汉诏又有举“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武元光五年。】“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域者”、【元封五年。】“文学高第”、【昭始元五年。】“明阴阳灾异者”、【元初元三年。】“可充博士位者”、【成阳朔二年。】“勇猛知兵法者”【元延元年。】等,皆可与“贤良”归入一类,皆为朝廷特意延访此类人才也。“孝廉”为孝子廉吏之简称,【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是为汉室令举孝廉之始。元朔元年诏:“朕深诏执事,举孝,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其议不举者罪。”可见举孝、兴廉,系属两事。】乃由朝廷设意奖进此项风气,与延访人才咨询政事之意各别。【宣帝地节三年诏:“朕既并举贤良方正,而俗化阙焉,其令郡国举孝弟有行义者各一人”,亦可证此议。】其先文帝十二年,已诏:“孝悌、力田、廉吏,朕甚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