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印顺法师-第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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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薅嗦蕖埂H纭覆尢崮静婢筆ra^timoks!a…su^traPa^timokkha…sutta,集成五部,称为「五 经」(17);而一条一条的戒条,不论长短,都只称为学处s/iks!a^pada。以此而例长行,一则一则的佛 'P504' 说,集成文句,也没有称为经的(後代别行,才有称为经的);原始结集而成部类,才被称为「修多罗」,「修多罗」并非略说的意义。『大毗婆沙论』举长行的「诸行无常」等为「修多罗」,不能证明「修多罗」是略说。否则,也不会说「修多罗」是「结集义」、「刊定义」了。
『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特别重视「略说」,想从「略说」中,求得「修多罗」的具体内容。从广分别vibhan%ga,如『中部』的「分别品」,『中阿含』的「根本分别品」等中,抽出所分别的「略说」部分;又依「略说法要」的经文,指为略说部,而推论为古代有这麽一类,就是「九分教」中的「修多罗」(18)。我不是说,略说的不是「修多罗」;而是说,但取略说为「修多罗」,是不足以说明原始集成的「修多罗」的真相。以广分别所分别的略说而论∶ 处、界、谛等,原始集成的佛说,不止於所分别的略说。同样的类似的契经,在『相应部』、『杂阿含』中,显然是很多的。在佛教的开展中,从种种「契经」中,偏依某一(或二、三)经说,用作分别解说的依准,并非只此一经是古说。如非广分别所分别的,就不敢认为「修多罗」那真是取一滴水而弃大海了。至於「略说法要」,依我们所知,出家修学,是以修证为目标的。多闻、胜解,只是闻思功夫。要趣入修证,必须从博返约,才能简易持行。「略说法要」,『杂阿含经』共八经(19),都是从佛请求要约的开示,以作持行的心要。如『杂阿含经』卷一(大正二· 三上──中)说∶ 'P505' 「白佛言∶善哉世尊!今当为我略说法要。我闻法已,当独一静处,修不放逸。修不放逸已,当复思惟所以┅┅为究竟无上梵行,现法作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佛告比丘∶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 「时彼比丘闻佛所说,心大欢喜,礼佛而退。独在静处,精勤修习┅┅时彼比丘即成罗汉,心得解脱」。
「略说法要」,是出发於持行的要求;与先有略说,後有广说的意义,毫不相关。总之,从「略说」中去求「修多罗」的具体内容,是不免歧途易迷的!
三、「修多罗」的具体内容∶古代传说,确指「修多罗」内容的,有觉音Buddhaghos!a 、龙树Na^ga^rjuna、弥勒Maitreya。觉音的传说为(20)∶
「两分别解释、犍度、附随;经集之吉祥经、宝经、那罗迦经、迅速经,及馀佛说而名为经者」。
觉音属於重律的铜 部Ta^mras/a^t!i^ya。有关「九分教」的解说,是以自宗的「三藏」,分配於「九分教」中,这是觉音的根本立场。「律藏」的「两分别解释」(即二部「经分别」)、「犍度」、「附随」──三部分,是属於「修多罗」的。修多罗是法,还是可通於律?这 'P506' 是值得论究的。但以全部「律藏」为「修多罗」,在「修多罗」的成立与发展中,是没有任何根据的。这只能说,为了推重「律藏」,置於首要的地位而已。「律藏」而外,举『经集』中,称为经的部分为「修多罗」。所举的,是偈颂;偈颂是可以称为「修多罗」的,那是「结集义」。『吉祥经』等,当然是可以称经的,但是通称。在与「只夜」等相对的,九分教的「修多罗」中,这是否适当呢!并不能以偈颂的古老,而作为属於「修多罗」的理由。在觉音的分配中,「修多罗」是律藏;而属於法的,仅是少数被称为经的偈颂。反之,一般公认的,长行直说的「修多罗」,却不属於「修多罗」。觉音所作「修多罗」部类的解说,是完全无法接受的。
龙树的『大智度论』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六下)说∶
「直说者,名修多罗,所谓四阿含,诸摩诃衍经,及二百五十戒经,出三藏外亦有诸经,皆名修多罗」。
『智论』明确的以直说为「修多罗」。所列举的内容,通於声闻经与大乘;法与律。「出三藏外」,就是属於「杂藏」,与『小部』相当的长行佛说∶这是大乘学者的传说。『大般涅盘经』说∶「从如是我闻,乃至欢喜奉行,如是一切名修多罗」(21)。这与龙树一样,是依当时的经典实况而作的解说。但求「九分」与「十二分教」中的「修多罗」古义,这一传说,也是不能给予帮助的。 'P507'
属於法的「修多罗」,不能从「结集」或「长行」的定义,去发见「修多罗」的古形。佛教界的传说,一般以原始结集为「四阿含」或「五部」。这麽一来,也不能从这类传说中,去求得「修多罗」的具体内容。好在弥勒的论书中,为我们传下了一片光明的启示,如『瑜伽论』卷八五(大正三0·七七二下)说∶
「即彼一切事相应教,间厕鸠集,是故说名杂阿笈摩。即彼相应教,复以馀相处中而说,是故说名中阿笈摩。即彼相应教,更以馀相广长而说,是故说名长阿笈摩。即彼相应教,更以一二三等渐增分数道理而说,是故说名增一阿笈摩」。
这一传说,「四阿含」是以『杂阿含』的相应教为根本的。其馀的三阿含,是以『杂阿含』 ──相应教的内容,而作不同的组合说明。这一传说,虽不是极明晰的,但表达了一项意见∶首先集成『杂阿含』,其馀的次第集成。这比之原始结集「四阿含」或「五部」的传说,是不可同日而语了。这是说一切有部的古传,而由弥勒论明白的表示出来。说一切有部旧律──『十诵律』,在五百结集的叙说中,举『转法轮经』为例,而泛说∶「一切修!3茭路藏集竟」(22)。没有说结集「四阿含」,正是(「四阿含」没有集成以前的)古说的传承。这一原始结集的古说,在『瑜伽论』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中──下)中表示出来∶
「云何契经?谓薄伽梵,於彼彼方所,为彼彼所化有情,依彼彼所化诸行差别,宣说无量 'P508' 蕴相应语、处相应语、缘起相应语、食相应语、谛相应语、界相应语、声闻乘相应语、独觉乘相应语、如来乘相应语,念住、正断、神足、根、力、觉支、道支等相应语,不净、息念、诸学、证净等相应语。结集如来正法藏者,摄聚如是种种圣语,为令圣教久住世故,以诸美妙名句文身,如其所应,次第安布、次第结集┅┅是名契经」。
『显扬论』说,也与此相同(23)。这里所说的契经──「修多罗」,确指相应教,就是『杂阿含经』的长行部分,略与『相应部』的後四品相当。现存的『杂阿含』与『相应部』,在流传中,部派的分化中,有过不少的增润、改编,但原始结集「修多罗」的内容,仍可以大概的理解出来。『瑜伽论』卷八一(大正三0·七五三上)又说∶
「契经者,谓贯穿义。长行直说,多分摄受意趣体性」。
『显扬论』说∶「契经者,谓缝缀义。多分长行直说,摄诸法体」(24)。这是与『瑜伽论』一致的(25),但译文有倒乱,有脱落。「多分摄受意趣体性」,是什麽意思呢?如『瑜伽论』卷一六(大正三0·三六三上)说∶
「一、思择素 缆义;二、思择伽他义。思择素 缆义,如摄事分及菩萨藏教授中当广说。思择伽他义,复有三种∶一者,建立胜义伽他;二者,建立意趣义伽他;三者,建立体义伽他」。 'P509'
对於诸法的思择,声闻藏方面,是从「修多罗」与「伽陀」两方面去思择的。「修多罗」的思择,如「摄事分」说,确指『杂阿含经』(『相应部』)中,「蕴品」、「处品」、「因缘品」(缘起、食、谛、界)、「道品」──念住等相应。「伽陀」,指『杂阿含经』的「众相应」,即『相应部』的「有偈品」等。思择「伽陀」,从三方面去思择∶一、「胜义」,明空无我等深义。二、「意趣义」,明修行的宗趣。三、「体义」,依颂文而明法的体义。伽陀有这三者,修多罗也是这样,但在这三义中,修多罗是「多分摄受意趣体性」,也就是多数为「意趣义」、「体义」,而「胜义」却不多(这是大乘学者所说)。『显扬论』说应与『瑜伽论』所说一致,不免有些讹略。所说「修多罗」,都是确指「摄事分」所抉择的修多罗部分。
佛教圣典而被称为「修多罗」,原始的意义,是「结集义」。这是可通於「波罗提木叉经」的,所以龙树以「二百五十戒经」为「修多罗」。也就由於这样,「修多罗」有泛称一切佛说的习惯用法。但教法的原始结集,到底是什麽部类?对偈颂而「修多罗」是长行,对广说而「修多罗」是略说;原始「修多罗」的特性,被显示出来。长行的教法,文句简要,是符合从传诵而来,原始结集的实况的。在现有的圣典部类中,简略的长行,有『相应部』与『增支部』,都是无数小经所集成的。然『增支部』为比较新的集成,为近代学者所公认(26),所以简略的长行部分,可推定为原始修多罗的,不能不是『相应部』,即『杂阿含经』中的某些部分。『相应部』的长 'P510' 行,简略而次第多少杂乱,更符合早期结集的实况。所以『瑜伽论』所传的,北方说一切有部的古说,确指『杂阿含经』的某些部分为「修多罗」,比起觉音的传说,应该是可信赖得多!近代学者,不取古传而另辟蹊径,或是为巴梨学者觉音说所左右,想从偈颂中探求原始的修多罗,结果,长行直说的「修多罗」义,被遗忘了。或探求原始修多罗,求到现有圣典以前,这是忽略了结集──共同审定,编类次第的意义。从结集的(简略的)长行去考察,那末『瑜伽论』所传,显然是最可信赖的了!
注【59…001】参考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二二七──二五八)。
注【59…002】高楠顺次郎、木村泰贤合著『印度哲学宗教史』(汉译本三0三──三0四)。
注【59…003】『瑜伽师地论』卷八一(大正三0·七五三上)。
注【59…004】『显扬圣教论』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
注【59…005】『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一(大正三一·七四三中)。『大乘阿毗达磨集论』卷六(大正三一·六八六上)。『显扬圣教论』卷六(大正三一·五0八下)。
注【59…006】『分别功德论』卷一(大正二五·三二上)。
注【59…007】『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五九下)。
注【59…008】『杂阿毗昙心论』卷八(大正二八·九三一下)。 'P511'
注【59…009】『善见律毗婆沙』卷一(大正二四·六七六上)。
注【59…010】Atthasa^lini^(『法集论注』)(望月大辞典五五七下)。
注【59…011】『瑜伽师地论』卷八一(大正三0·七五三上)。『显扬圣教论』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
注【59…012】『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一(大正三一·七四三中)。
注【59…013】『成实论』卷一(大正三二·二四四下)。
注【59…014】『大智度论』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六下)。
注【59…015】『出曜经』卷六(大正四·六四三中)。
注【59…016】『南海寄归内法传』卷四(大正五四·二二八中)。
注【59…017】『摩诃僧只律』卷二七(大正二二·四四八上)。
注【59…018】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二五四)。
注【59…019】『杂阿含经』卷一(大正二·三上──四下)。又卷六(大正二·四0上──中)。
注【59…020】『一切善见律注序』(南传六五·三七)。
注【59…021】『大般涅盘经』卷一五(大正一二·四五一中)。
注【59…022】『十诵律』卷六0(大正二三·四四八下──四四九上)。
注【59…023】『显扬圣教论』卷六(大正三一·五0八下)。
注【59…024】『显扬圣教论』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 'P512'
注【59…025】『显扬圣教论』卷一(大正三一·四八0中)说∶「昔我无著从彼闻,今当错综地中要,显扬圣教慈悲故,文约义周而易晓」。『显扬论』是摄取『瑜伽师地论』中,「本地分」与「摄抉择分」的要义,错综编纂而成。
注【59…026】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