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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

菩萨戒律仪论+堪布益西彭措-第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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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恒
  若许诸法无因无缘而自然产生,则诸法应恒时生。
  申贰、破一切生:
  从一切生,
  并且从一切是因非因而生,且一刹那间均能产生果法。
  未贰(破无者恒时无有等)分二:申壹、应成为果不集因而破;申贰、世间诸法如空花恒时无果而破。
  申壹、应成为果不集因而破:
  世间为求果实故,不应多门收集种,
  无因而生违背现实之理:若无因而生,则世间为求得果实之丰收不应行耕种等事,亦不应由多门劬劳收集种子。
  申贰、世间诸法如空花恒时无果而破:
  众生无因应无取,犹如空花色与香,
  繁华世间有可取,知世有因如自心。
  倘若众生无因,应无可取,即众生之间互不相见言说等,犹如空中鲜花之颜色与香味不被诸根识见闻觉受一样。但此繁华世间实有可取,为根识现量可取之一切世间为因缘所生,如见青色之自心,是由青色所生一样。
  午贰(别破世间无有后世)分二:未壹、顺世外道许无后世之意示为非量;未贰、彼示为倒意。
  未壹、顺世外道许无后世之意示为非量:
  汝论所说大种性,汝心所缘且非有,
  汝意对此尚愚暗,何能正知于他世。
  如汝论中所说:四大种性为分别心的作者,实际上汝心所缘(四大种)的自体尚且非有,汝意对此最粗显义尚因厚重之愚暗而不能知晓,如何能了知最细微的他世之有无呢?
  未二(彼示为倒意)分二:申壹、明顺世外道意与所知性成颠倒识,申贰、彼喻破释妨难:
  申壹、明顺世外道意与所知性成颠倒识:
  破他世时汝自体,于所知性成倒见,
  由具彼见同依身,如计大种有性时。
  在遮破前后之他世时,汝自体之心相续于所知法的本性尚未真实通达,因而形成颠倒邪见,此断灭邪见是依于汝自己有漏身体内所发出,犹如汝前讲大种有实性,亦是依于漏身所生之理相同。
  申贰、彼喻破释妨难:
  大种非有前已说,由前总破自他生,
  共生及从无因生,故无未说诸大种。
  大种非有自性前已说过,由前在总破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时已将一切所知法抉择为本来无生、远离四边八戏的大空性,因四大种是包括在所知法中,故抉择诸法无自性时虽未说诸大种的名称,但已涵盖了诸大种的一切本性。
  卯叁、如是成立义故结尾:
  由无自他共无因,故说诸法离自性。
  以甚深理论观察抉择,无有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故说诸法永离自性。
  寅贰(如是破者妨难)分二:卯壹、破自性诸见之难;卯贰、破无现基名言中亦不应现之难。卯壹(破自性诸见之难)分二:辰壹、明自性不现之因;辰贰、宣说因亦无自性。辰壹(明自性不现之因)分二:巳壹、以何因不能见自性;巳贰、以喻成立彼者。
  巳壹、以何因不能见自性:
  世有厚痴同稠云,故诸境性颠倒现,
  世间众生因相续中具有厚重的无明愚痴无法现见诸法之清净本性,犹如稠云遮蔽晴空使日光不能现见一样。故凡执诸境与有境为自性实有者唯是凡愚分别心颠倒所现而已。
  巳贰、以喻成立彼者:
  如由翳力倒执发,二月雀翎蜂蝇等,
  如是无智由痴过,以种种慧观有为。
  比如患有翳眼的众生,由眩翳力故颠倒执著本无之毛发、二月、雀翎、蜂、蝇等为现量所见境,诸无智愚夫由无明痴心的过患力,又以种种世智辨慧观察有为诸法,于无自性中执有自性亦犹如此。
  辰贰、宣说因亦无自性:
  说痴起业无痴灭,唯使无智者了达,
  慧日破除诸冥暗,智者达空即解脱。
  佛说依于无明愚痴而起诸行业,若无愚痴则业不生,万法即灭,唯使无智者了达此义而增上宣说此教,如日光能遣除冥暗一样,智者通达了缘起性空的究竟本体后即能获得真实解脱。如《般若摄颂》云:“菩萨般若观缘起,了知无生无有尽,如日无云放光明,破无明障证菩提。”
  卯贰(破无现基名言中亦不应现之难)分二:辰壹、真实妨难;辰贰、彼者答破。
  辰壹、真实妨难:
  若谓诸法真实无,则彼应如石女儿,
  于名言中亦非有,故彼定应自性有。
  如果说色等诸法于真实胜义中均无自性,则其应如石女儿,于名言中亦非有自性,但色等自性于世俗名言中有,亦是根识所见闻觉知,故其于胜义中定应自性实有。
  辰贰(彼者答破)分二:巳壹、以喻示难为不定;巳贰、立自性无生与名言显现不相违。巳壹(以喻示难为不定)分二:午壹、略说;午贰、广说。
  午壹、略说:
  有眩翳者所见境,彼毛发等皆不生,
  汝且与彼而辩诤,后责无明眩翳者。
  有眩翳者所见毛发等境,实际上于二谛中悉皆不生,与石女儿的不生相同,如是汝应与彼而辩诤:为什么唯见毛发而不见石女儿?再诘责被无明障慧眼之众生:同是自性不生,为什么唯见山河大地,而不见石女儿呢?
  午贰(广说)分二:未壹、应成影像等不能显现;未贰、彼故此因(理)不定。
  未壹、应成影像等不能显现:
  若见梦境寻香城,阳焰幻事影像等,
  同石女儿非有性,汝见不见应非理。
  若见到梦境、寻香城、阳焰水、幻师所幻男女诸幻事影像等,如同石女儿一样无有自性,汝唯见彼等而不见石女儿则非应理。
  未贰、彼故此因不定
  此于真实虽不生,然不同于石女儿,
  非是世间所见境,故汝所言不决定。
  此色等诸法于胜义中虽然不生,但不同于石女儿的非为世间所见之境,故汝宗所言“若胜义无,应如石女儿,于名言亦无所见”的说法不决定成立。
  巳贰(立自性无生与名言显现不相违)分二:午壹、明二谛中没有自性生;午贰、明自性无生与名言显现不相违。午壹(明二谛中没有自性生)分二:未壹、真实;未贰、教证。
  未壹、真实:
  如石女儿自性生,真实世间均非有,
  如是诸法自性生,世间真实皆悉无。
  仅从大空性反体而言,万法与石女儿平等。比如石女儿的自性生,于胜义世俗中均为非有,如是色等一切诸法的自性生于世间名言真实性义中皆悉无有。
  未贰、教证:
  故佛宣说一切法,本寂静离自性生,
  复是自性般涅槃,以是知生恒非有。
  故佛陀于经中宣说了诸法本来寂静、远离自性之生,复是自性清净的本来大涅槃,以是当知:所谓的自性生法决定恒时非有。《宝云经》云:“佛转妙法轮,宣说一切法,本寂静不生,自生般涅槃。”
  午贰、明自性无生与名言显现不相违:
  如说瓶等真实无,世间共许亦容有,
  应一切法皆如是,故不同于石女儿。
  如说瓶等色法于胜义中无有,于世俗中亦容为有,一切法皆应如是安立,故胜义中无,决定不同于石女儿之绝无。
  丑贰(是故以理成立唯一缘起生义)分二:寅壹、四边不生故诸法唯缘起生;寅贰、赞缘起理能坏一切劣见。
  寅壹、四边不生故诸法唯缘起生:
  诸法非是无因生,非由自在等因生,
  非自他生非共生,故知唯是依缘生。
  诸法并非是无因自然而生,非由大自在天、时、微尘、自性、士夫、那罗延等为因而生,亦非自生、他生、以及自他和合之共生,故知诸法唯是依因缘和合而生。
  寅贰、赞缘起理能坏一切劣见:
  由说诸法依缘生,非诸分别能观察,
  是故以此缘起理,能破一切恶见网。
  由说诸法依缘起而生之理,诸世俗法得以成立,此缘起性之深义非为承许自他生等诸邪分别所能观察,以此甚深的缘起之理能破除妄计自他生等一切恶见之网,树立殊胜正见。
  丑叁(认定以理观察之果)分二:寅壹、说观察之果;寅贰、明果之因应需观察。寅壹(说观察之果)分二:卯壹、断除分别念之理由;卯贰、除分别念是观察之果。
  卯壹、断除分别念之理由:
  有性乃生诸分别,已观自性咸非有,
  无性彼等即不生,譬如无薪则无火。
  认为诸法有自性是引生各种分别念之因,前已观察抉择诸法自性毕竟非有、无自性,如是则彼等边执分别则决定不生,譬如无薪为因,决定不生火之果。
  卯贰、除分别念是观察之果:
  异生皆被分别缚,能灭分别即解脱,
  智者说灭诸分别,即是观察所得果。
  异生凡夫皆被无始以来的边执等分别疑网所缚,不知诸法法性。若能寂灭内分别识,即能获得解脱安乐,诸大智者们说:破尽分别境,息灭诸分别识,即是龙树菩萨诸中观正理观察所得之果。
  寅贰(明果之因应需观察)分二:卯壹、伺察真实义无误故应观察;卯贰、具有功德故应观察。
  卯壹、伺察真实义无误故应观察:
  论中观察非好诤,为解脱故显真理,
  若有解释真实义,他宗破坏亦无咎。
  中观诸论中敷演了诸多观察的理论,非为好诤论或伏他宗而说,是为令众生获得解脱,故尔演说中观的观察理论,显示万法真理。因外道的诸多偏执乃为真理之障,若解释真实义时,他们的所有教理无法真实建立,纵然破坏此等偏执见解,我等亦无好诤之咎。《中观四百论》云:“诸佛虽无心,说法摧他论,而他论自坏,如野火焚薪。”
  卯贰、具有功德故应观察:
  若于自见起爱著,及嗔他见即分别
  是故若能除贪嗔,观察速当得解脱
  若因好诤而说观察理论,于自宗见解起爱著之心,嗔斥他宗见解等,即是分别束缚,终不得解脱,若能遣除贪自嗔他的执著,而善以正理观察抉择,必定速当获得解脱。如《六十正理论》云:“智者无诤论,彼即无所宗。自宗尚非有,云何有他宗。”
  子贰、(以理抉择人无我)分二:丑壹、求解脱者应先破我;丑贰、宣说彼破之理证。
  丑壹、求解脱者应先破我:
  慧见烦恼诸过患,皆从萨迦耶见生,
  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师先破我。
  以正慧观察,便见贪等烦恼的诸大过患皆从执我、我所有之萨迦耶见而生,如经云:“萨迦耶见为根本,萨迦耶见为因,萨迦耶见为集。”诸有智者由了知我是彼我执之所缘境,以慧观知彼境上无所执之我,从而断执萨迦耶见,寂灭无明烦恼、解脱轮回苦海,故瑜伽师首先破除我执。如《学集论》云:“若善成立补特伽罗空,由根本断故,一切烦恼皆悉不生。”
  丑贰(宣说彼破之理证)分二:寅壹、破许实有之我,寅贰、承许假立之我。寅壹(破许实有之我)分三:卯壹、破许我蕴异体;卯贰、破许我蕴一体,卯叁、破许我蕴一异体何者亦不可言说。卯壹(破许我蕴异体)分二:辰壹、叙计,辰贰、彼破。
  辰壹、叙计:
  外计受者常法我,无德无作非作者,
  依彼少分差别义,诸外道类成多派。
  外道数论派所妄计的神我为恒常而无有变异,是受者,是常法,无喜、忧、暗三德,遍一切故无作用,非变异的作者。依彼神我的少分差别义,诸外道类形成了很多支派。
  辰贰(彼破)分二:巳壹、无有如此之我,巳贰、离蕴无我。巳壹(无有如此之我)分二:午壹、总说能破之理,午贰、以理能破其它常我。
  午壹、总说能破之理:
  如石女儿不生故,彼所计我皆非有,
  此亦非是我执依,不许世俗中有此。
  彼诸外道所计之我皆非实有,如石女儿不生,此我亦并非是俱生我执的所依境,非但胜义中无,世俗中亦不许有此恒常实有之我。
  午贰、以理能破其它常我:
  由于彼彼诸论中,外道所计我差别,
  自许不生因尽破,故彼差别皆非有。
  由于数论等彼彼诸论典中,外道所计我之一切差别,以彼自许之不生因同于石女儿之喻,以此便能尽破彼等妄计之我的自性实有,由此彼诸差别亦皆非有。
  巳贰、离蕴无我:
  是故离蕴无异我,离蕴无我可取故,
  不许为世我执依,不了亦起我见故,
  有生傍生经多劫,彼亦未见常不生,
  然犹见彼有我执,故离五蕴全无我。
  离开了自相续的五蕴之外无有异体之我,以离五蕴别无单独之我可取。因而不许异蕴之我为世间有情无始以来我执的所依境,以不了知外道所计之我亦不起彼行相的执著。有虽历经几多大劫亦未出离旁生的有情,因极愚痴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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