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论 之作者及其翻译-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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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印順法師
頁次:9…70
枺阶诮萄芯康冢财冢1990。10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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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本文之作,算是對近世學界伲伞捍笾嵌日摗蛔髡邌栴}的一個總
回應。
『大智度論』(以下簡稱『智論』),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的
釋論,目前梵本無存,僅有漢文譯本,為鳩摩羅什(Kumarajiva)所譯
。
『智論』作者,向來傳是龍樹 (Nagarjuna)。但是近代學者如比
利時的 Lamotte,日本的干潟龍祥、平川彰和加藤純章,對此定論或
則否定,或則修正。否定者如 Lamotte,認為『智論』並非龍樹所作
,而係某一西北印度說一切有部而轉學大乘之學者所造。修正者如干
潟龍祥,雖仍肯定『智論』為龍樹所作,但是以為鳩摩羅什在漢譯過
程中已有所增修。加藤純章甚至認為:作者不但不是龍樹,而且很可
能來過西域,在此完成;羅什也參與此一著作。這些觀點,詳見於左
列論文:
1。Lamotte 著,郭忠生譯:『大智度論之作者及其翻譯』 (『諦
觀』第六二期,七九年七月,頁九七─一七九)。
2。干潟龍祥著:『大智度論?作者????』 (『印度學佛教學
研究』第七卷第一號,昭和三三年十二月,頁一─十二)。
3。平川彰著:『十住毗婆沙論?著者????』 (『印度學佛教
學研究』第五卷第二號,昭和三二年三月,頁一七六─一八一
)。
4。加藤純章著,宏音譯:『大智度論的世界』 (『諦觀』第五二
期,七七年元月,頁一一四七)。
對於龍樹造論的古說,學者們不同程度的否定性結論,我覺得值
得商榷。審視其論議,往往未能把握論典的特色,未曾考量翻譯的過
程,所以錯铡畬映霾桓F。但八六老僧,已是衰病餘生,不能完成寫作
的心願了!虧得昭慧法師願意發心,所以特為他提貢些資料,敘說些
我的意見,由他整理,寫出,發表,以盡中國佛弟子應盡的一分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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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從論典的著作與翻譯兩條線索,將這些錯铡戈惓鰜恚_
成與諸學者不同的結論:贊成龍樹造論的古說,否認羅什增修甚或參
與造論的說法。
第一章分四節,談『智論』翻譯的相關問睿5谝还澫葟墓糯
典漢譯的程序談起。古代的譯經,是集體事業;口譯、筆受,各有其
人。是故若因『智論』內文有些疑似非龍樹原文,就想像為羅什之所
「加筆改變」,那是對譯經程序太過隔閡了。『智論』之筆受者為僧
叡等,譯本縱有增修,也斷非出自羅什手筆,這是可以肯定的。
第二節針對『智論』廣本「千卷」的傳說,及學者進一步的重重
铡猓岢霰嬲N乙詾椋磺姓‘解,源於對「經論會編而成百卷,
論文實有七十卷」以及「一般釋論,皆先廣而後略」此二事實之忽略
。『智論』二品以下,確是「三分除二」的略譯;廣本則約有百三十
六卷,絕無「千有餘卷」之可能。
第三節針對干潟龍祥的「羅什加筆」之說,提出不同看法。『智
論』中許多「秦言」、「天竺語法」之類按語,固非本論之原文,卻
也絕非羅什個人獨出心裁的增益,而是故代譯經者為便於國人閱讀而
夾裕嗟膽T例。而且這些夾裕В膊皇橇_什「加筆」,而是僧叡等
所附加上去的。
第四節述介『智論』的口譯者鳩摩羅什與筆受者僧叡。羅什向莎
車王子學習大乘,這有罽賓大乘佛法的學統;明乎此,則對羅什大乘
學之傳承與其漢譯『智論』之事,當不會感覺離奇。僧叡有文學素養
,玄理之悟性亦高,但他對事相的分辨,往往失之粗糙,所以會有『
智論』「千有餘卷」的铡畟鳌4送猓凇褐钦摗蛔g文方面,名相用
語也往往前後不一,這種情形,出在同一論本上,是不太理想的。
第二章分八節以證明古說--『智論』確為龍樹所造。第一節先
宏觀『智論』對佛法的根本立場:諸佛以無量方便力,為種種眾生說
種種法門。無智則由此開展種種異說而互不相容;有智則於一切法門
,莫不能知諸法實相。論主本此立場以出入諸家,包容異說而抉擇深
義,其中所涉,涵括當時全印各學派的一切法門,絕不止於說一切有
部義。
此下兩節,分析『智論』對當時部派論義的看法。第二節「『大
智度論』與毗曇門」,分成二項,論其與說一切有部及犢子部的關聯
。在說一切有部方面,『智論』名相大抵採取『品類足論』的說法;
對主流學派的『發智』、『大毗婆沙』論義,常是採取嚴厲批判的態
度,反而傾向非主流的西方師或外國師。由此肯定作者決非由正統有
部之迦濕彌羅師而轉入大乘。在犢子部方面,『智論』取其以五法藏
攝一切法之說;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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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說」或「受假施設」亦源於犢子部義,只是後者單約「我」而說,
『智論』則通約「我、法」而論。因此平川彰以為『十住毗婆沙論』
採五法藏說,而『智論』卻採批判立場,兩論立場相摺纱硕鴮
論作者同為龍樹之說審慎存疑,這可說是一種铡狻
第三節分述『智論』取空門之「法空」義,而揀別方廣道人的惡
取空,取□勒門論(優波提舍)之釋經方法。此二門皆與大眾部思想有
關,且論主又採大眾部之佛陀觀等思想。由此可知:Lamotte 認為論
主「對大眾部表現出無言之輕蔑,而在其著作中未置一詞」,由此推
定他可能為西北印說一切有部之比丘,殊屬不當。
第四節論「三藏與四藏」,說一切有部不立雜藏,而對偈頌與傳
說,採保留態度。由此看出『智論』充分引用偈頌傳說以為佛法定量
之風格,與有部截然不同;亦知Lamotte 將『智論』所引當作是「說
一切有部之雜藏」,為一大錯铡!褐钦摗凰Y集律藏內容,採自
有部之『十誦律』,故論主應是從有部『十誦律』系而非從採取『根
有律』之迦濕彌羅系出家。
第五節將佛教的「中國」與「邊地」定義作一述介。釋尊所不曾
撸Щ貐^,即為「邊地」或「弊生處」。干潟龍祥以為:『智論』
將南印文化大國安陀羅(Andhra)作為「弊生處」,顯係羅什面對中華
文化國之豪奢生活而作此稱。這其實是不知「邊地」定義而引起的铡
解。以此證明羅什「加筆」是不成的。
第六節「南天竺與北天竺」。Lamotte 以為『智論』偏好採用北
天竺的傳說故事,以此推論作者為西北印學者。其實此類傳說,往往
為一切部派之所共有,人名、地名則依部派流傳而容或不同。而『智
論』所引本生、譬喻,普及全印,雖於北印地區極為熟悉,卻絕不限
於述北天竺事,反而與南印度有密切關係--從其對南印四十二字母
之解說可知。是故對於『智論』作者是「案達羅王朝時南印度人龍樹
」之古說,應予以信賴。
第七節「『大智度論』與大乘經論」,先針對平川彰所提『十住
毗婆沙論』與『智論』之「五種異義」加以分析,以證明二論作者同
為一人,毋須「存疑」。其次,由於龍樹高壽,故『智論』引述弟子
提婆(Aryadeva)及再傳弟子羅□羅(Rahulabhadra)之作品,亦非絕無
可能。末後對 Lamotte列舉『智論』所引大乘經之資料稍事更正,並
附帶一提早期大乘經中之「如來藏」思想,其集出年代,並不晚於龍
樹。
最後在第八節,述介龍樹其人其事。其前期著作,如『中論』等
,重在遮破異執,並開顯三乘不二之深觀;後期著作如『智論』等,
則依不二深觀廣明菩薩大行。二者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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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不同,並不能據此以斷定『智論』作者絕非『中論』作者;Lamotte
卻有如此結論,未免過於輕率。
至於『智論』不為印、藏後期中觀學派諸師所知,這是由於龍樹
學一度中衰的緣故,不能以此證明『智論』非龍樹所造。
而經論原文,在流傳中每不免有所增刪,但『智論』無其他版本
可資比較,也就無從決定;但這決非等於鳩摩羅什之所加筆。
『大智度論』對千餘年來的中國佛學,影響極其深遠。早年研讀
斯論,曾將相關論義,分別類集,對本論用心不少。也曾有意依此寫
就專篇,說明龍樹對佛法的完整看法,但因時間不充分,這一心願未
能完成。
外國學者對『智論』作者的看法,我近來才透過期刊譯文而得悉
其詳。他們能突破語文障礙,而研究這部僅存漢譯的大乘重要論典,
其資料蒐羅之豐,其用力之勤,皆殊為難得。我雖完全不同意他們的
論點,卻因此一增上緣而促成本文的撰述,少分達成早年的心願。這
只能說是「因緣不可思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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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大智度論』之翻譯
一、從佛典漢譯的程序談起
晉代佛教拢涞姆g,與現在的個人翻譯是不同的。如『增壹阿
含經』的翻譯,依道安的『增一阿含經序』說;經是「外國沙門曇摩
難提(Dharmanandin)」所誦「出」的。「佛念譯傳,曇嵩筆受。。。。。
余與法和共考正之,僧略、僧茂助校漏失。」(裕1)
這是洠в需蟊荆蓵夷﹄y提背誦出來的。「佛念譯傳」,是翻譯
梵文為中國語文的,也還是口說。將它筆記而成漢文的,是曇嵩。再
由道安與法和考正文義,僧略與僧茂助校漏失。所以,雖睿鳌笗夷
難提譯」,其實他只是誦出而已。在古代,譯經是集體事業。
依梵本(古稱「胡本」)而譯出,也是集體完成的。如鳩摩羅什 (
Kumara jiva) 譯諸經論 (當然包括『大智度論』),羅什也只是將原
文口譯為中國語文,其中筆受的、證義(即論證義理)的、潤文的人,
還真不少呢!所以,因『智論』是羅什所(口)譯出的,見到某些可疑
,就想像是羅什所「加筆改變」的,那是大大的铡畷g經的實際情形
了。
『智論』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的譯論,所以羅什是先譯經,
後譯論,而又同時譯成的。「經」的譯出,如『出三藏記集』卷八『
大品經序』(大正五五.五三中)說:
「弘始五年,歲在癸卯,四月二十三日,於(長安)京城之北,
逍遙園中出此經。(羅什)法師手執胡本,口宣秦言。兩釋異音
,交辯文旨;秦王躬樱f經,驗其得失。。。。。。。與諸宿舊義業
沙門釋慧恭。。。。。。道悰等五百餘人,詳其義旨,審其文中,然
後書之。以其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盡;校正檢括,明年四月二十
三日乃訖。(引文中括號內之文字為作者所加,下同。)
『大品般若經』的譯出,當時的秦王姚興,親自參加,又有五百
多位義學沙門,詳審文義;「執筆」寫成漢文的是僧叡。當時的譯場
,是相當莊嚴鄭重的!接著就翻譯『釋論』,如僧叡的『大智釋論序
』說:「經本既定,乃出此釋論。」(裕2) 但論後的「後記」卻說是
弘始「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乃訖」(裕3) 。「後記」與僧叡的「論序
」,時間上似乎有點不合。我以為:「後記」作者會編經論為一了。
先譯經,後譯論,在『智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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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過程中,發現經文與論文不合的,就加以改正。如『大品經序』
說:「以釋論撿之,猶多不盡,是以隨出其論,隨而正之;釋論既訖
,爾乃文定。」(裕4) 經與論先後譯出,論訖而後經定。經論會編為
一,也就不妨說經與論同時譯出了。
僧叡的『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釋論序』(大正二五.五七中-下)說
:
「(羅什)法師於秦語大格,唯識一往,方言殊好,猶格而未通
。」
「進欲停筆爭是,則交競終日,卒無所成:退欲簡而便之,則
負傷於穿鑿之譏。以二三唯案譯而書,都不備飾,幸冀明悟之
賢,略其文而挹其玄也。」
羅什留住姑臧(今甘肅省武威縣)十九年,才來到長安。對「秦語
」--中國語文,他是能說能寫的。但佛典的譯出,是給中國人讀的
;不但要文義通順明確,還要有漢文的文學意味,這樣才能引起讀者
的愛好,使佛法廣大流通。從這一觀點來看,羅什的「秦語」,還是
不夠水準;對漢文的特色,文學的優美(「方言殊好」),是洠в猩钊
通達的。如早期譯出的『百論』,由於譯得太差,弘始六年又重新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