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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谈心说识(依昱)-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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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度内去展开其“万法以用显体”的规律和方法。因此,作为显现意识的本质及其作用的识的三性层次,本身必须具备著有自性与无自性的形式。《成唯识论》卷九说:
  即依此前所说三性,立彼后说三处无性,谓即相、生、胜义无性。故佛密意说一切法皆无自性,非性全无。说密意言显非了义。谓后二性,显体非无,而有愚夫於彼增益,妄执实有我法自性,此即名为遍计所执。为除此执,故佛世尊於有及无总说无性。(《大正藏》卷三十,四十八上)
  佛学把人的思想惟划分为两上系统:一是可以借助概念的逻辑形式进行有意识的思惟;一是只能通过非概念的思想方式进行的无意识思惟。前谓:“了义”后谓“不了义”。把有意识之了义和无意识之不了义两个系统的思惟,一起来把握即谓“无性”。此时,人的思想俱备著超意识的自主性、主观性等的限制而获得大自在,故说“佛世尊於有及无总说无性”。唯识学认为,在思惟的领域内,无性是依有性而存在的,离开了意识的各种作用,人就无法进行思惟,也不存在无意识之思惟系统了,故说“佛密意说一切法皆无自性,非性全无”。但由於人们仅习惯於在主体(实我)与客体(实法)互相作用下引起的有意识思惟活动,故佛学特开创依有意识而存在无意识的教法,而这只在不可思议的、非言说的思想实践活动中才能够实现,故说“密意说,非了义”。此中“相、生、胜义无性”,指的是,依识的遍计所执性而存在的观念的本质,谓“相无性”;依识的依他起性而存在的思惟规律的本质,谓“生无性”;依识的圆成实性而存在的知识的本质,谓“胜义无性”。唯识学就通过识的三自性的作用和三无性的本质,来表达“无我”即“空”的思想,并以此去揭示人的思惟活动的奥秘。言意识作用下之思惟者“说有”,言无意识作用下之思惟者“谈空”,空有皆不离识乃唯识理论思惟的一大特色。舍离遍计所执性之妄执、存依他起性之缘生,而证圆成实性之真性,从而悟入“诸法无自性”的理体以契合“中道实相”的妙理,这就是唯识学提出三性三无性说的目的所在。
  三·遍计所执的定义
  遍计的执性,梵语Parikalpita…svabh?va。唯识三自性之一。又被译为遍计所执相、分别性、妄相自性、妄计自性、虚妄分别相、虚妄分别名字相等。
  《解深密经》卷二中云:
  云何诸法遍计所执相,
  谓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别,
  乃至唯令随起言说。(《大正藏》卷十六,六九三上)
  上段经文藏语的意译如下:“所谓诸法的遍计所执相,由於仅是随言说而起,若言诸法自性或差别,只不过是安立在名(namam)和假名(Samketa)表示上。换言之,各种现象的生起,是依因缘而生起,暂时假有无实休可得。吾辈凡夫对此幻象执著其为实有而起分别心。这就是遍计所执相。《解深密经》又云:
  若诸菩萨能於诸法依他起相上,如实了知遍计所搪相即能如实了知一切无相之法。(《大正藏》卷十六,六九三中)
  遍计所执性,遍计,就是周遍计度之意,是在意识上作种种推求的心理活动。指一般凡夫迷惑之妄心。所执性,指在迷心之前所妄现之我相、法相;心执著外界的现象为实有,此当情现相(对著情境而起执著、著迷之相)即叫遍计所执性。其实万法因缘生,何来真实之我、法?所谓,我、法,只是在迷惑心之前才有,并非真有。如在暗夜见麻绳,误以为蛇,蛇乃妄有,理上则无,是心外法,是故必须排除。“杯弓蛇影”的事人皆尽知,把弓箭之影误认为蛇,生起心病,这也就是遍计所执。又凡夫妄执万象,认为实物皆实有,而遍计一切法,是明显的自以为是,如俗云:“一朝被蛇咬,三年畏井绳”;如夜入空屋,妄执有鬼,基於妄执,无中生有,像空中华,在相上是虚幻不实在。这便是周遍计度,妄情所现在实我实法相,称之为遍计所执性。
  《唯识三十颂》云:由彼彼遍计,遍计种种物,此遍计所执,自性无所有。(《大正藏》卷三十一,六十一)
  “遍”有种种的意思,如意识,有思惟、考察的种种行相如是周遍的生起计执,名为遍计。如眼识见各式各样的物相,耳识听各式各样的声音……身识接触各式各样的体相,都全有遍计的作用。因遍缘一切境界,这个遍计心的品类众多,不一,所以说为“彼彼”。“种种物”指的是普遍被计较执著的境界。指的就是被我们妄执实有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这个遍计所执的自性本无自体,但当虚妄分别心,妄执这个无体之物时,当下也会有一些境界现前。如我们看戏时,明知剧中人物和情节是虚构不实,也常情不自禁地进入情况,随著剧情的“悲欢离合”而情绪起伏不定。尤其是看到《红楼梦》中,林黛玉的境遇时,不自觉地会为共坎坷的命运,病弱的身体一掬同情之泪。其实哪一个是真实的呢,待戏终人散,什么王公将相、美女、英雄一切都不存在。而当我们为剧中人流泪、伤心、生气时的心境就是一种遍计所执性。
  《成唯识论》卷八说:周遍计度,故说遍计,品类众多,说为彼彼。谓能虚妄分别,即由彼彼虚妄分别,遍计种种所遍计物。谓妄执蕴处界等,若我若法自性差别。此所妄执自性差别,总名遍计所执自性。(《大正藏》卷三十一,四十五下)
  人的主观精神活动是在意识的作用下进行的,它使人能够在思想上预先构拟出活动成果的全貌,或者在想象中创造出来事物的样式和它们独具的尺度等等。这就是所谓的“周遍计度”。它反映出意识的改造能力,包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由於在人的认识活动中存在著思想的主观意向以及随之形成的客观内容两方面因素的制约,使那些已经被意识到或者终将被意识到的种种现象,首先作为经验的感性的直观映象展现在人们的面前。然而这类映象本身,可能存在著歪曲地表达了事物内部本质联系的属性,因此它直接反映到人的头里所形成的东西,就不可能准确地显示出事物的真相,故说“谓能虚妄分别,即由彼彼虚妄分别,遍计种种所遍计物。”唯识学把这种虚妄分别的主观映象称为“似外境”,它是与现实的“心外境”有一定差别的。这种差别不但来自主观自身的认识差异性,而且来自主观在反映客体时,客体自身的讯息差异性。这就如《成唯识论》所说的“妄执蕴处界等,若我若法自性差别”,它归结於识的遍计所执性的作用。
  常言“心有千千结”,就是因为这颗凡夫心,时常会为外境所转,会执著计度各种现象,所以《摄大第六论》中说有二种遍计,四种遍计,十种遍计;《显扬圣教论》说有六种遍计;《瑜伽师地论》卷七十三说有五种遍计等,今将遍计的种类列举於下一节。
  四·遍计所执的种类
  《成唯识论》卷八云:识品虽二,而有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遍计不同。(《大正藏》卷三十一,四十六上)
  1、二种遍计:
  就是《摄大乘论》所说的自性计与差别计。如该论说:“遍计所执亦有二种:一者,自性遍计所执故,二者,差别遍计所执故,由此故名遍计所执”(《大正藏》卷三十一,一三九下)。《摄论讲记》解释说:“一、自性遍计所执,就是遍计诸法的一一自性,如色声等。二、差别遍计所执,就是遍计色声诸法的差别不同的义用,像色声等的无常义、苦义、空义等。自性遍计,执诸法的自相;差别遍计,执诸法的共相。由遍计诸法的自性及差别,所以有两种遍计所执自性”。《瑜伽师地论》卷七十三同样说有二种遍计执性。如该论说:“云何遍计中自性?谓有二种:一、无差别;二、有差别。无差别者,谓遍计一切法所有名;有差别者,谓遍计名,此名为受,此名为想,此名为行,此名为识。如是等类无量无数差别法中各各别名。复次,遍计所执自性执,当知略有二种:一、加行执;二、名施设执。加行执当知复有五种:(一)贪爱加行故;(二)瞋恚加行故;(三)合会加行故;(四)别离加行故;(五)舍随与加行故。名施设执当知复有二种:(一)非文字所作;(二)文字所作。非文字所作者,谓执此为何物?云何此物?此物是何?此物云何?文字所作者,谓执此为此物,此物如是,或色乃至或识,或有为或无为,或常或无常,或善或不善或无记,如是等”。(《大正藏》卷三十,七O三——七O四)《瑜伽师地论》卷七十四又说二种:“又於依他起自性中,当知有二种遍计所执自性执:一者,随觉;二者,串习气随眠”。
  2、三种遍计者
  有说一我、二法、三用的三种;有说一自性、二随念、三计度分别的三种。《对法论》第二说:“自性分别者,谓於现在所受诸行自相行分别;随念分别者,谓於昔曾受诸行追念行分别;计度分别者,谓於去来今不现见事思构行分别”。有关我、法、用的三种遍计,在《瑜伽师地论》卷七十三说:“或依境中体用差别,开体令用分之为三,谓我、法、用体用相随。”
  3、四种遍计者
  就是一、计自性;二、主差别;三、计所取;四、计能取。《瑜伽师地论》卷七十三说这四遍计的差别:“谓计三科诸法自性,名1、计自性;谓计色等一切诸法有见无见、无漏、漏等一切差别种种道理,名2、计差别;谓计色等一切诸法,是彼各各三界、三性、漏、无漏等心心所取,名3、计所取;谓计色等能取色等及计心心所取诸法,名4、计能取”。《摄论》说四遍计,除了自性计、差别计的两种,更加有觉计、无觉计的二种。无性后二计说:“善名言者,谓自意趣在语前,行领解具足,故名有觉;与此相违说外无觉”(《大正藏》卷三十,四O四中),世亲摄论释后二计说:“善名言者,谓解名言,不善名言者,谓牛羊等。虽有分别,然於文字不能解了”。
  4、五种遍计者
  《摄论·所知相品》云:“如是遍计复有五种:一、依名遍计义自性,谓如是名有如是义:二、依义遍计名自性,谓如是义有如是名;三、依名遍计名自性,谓遍计度未了义名;四、依义遍计义自性,谓遍计度未了名义;五、依二遍计二自性,谓遍计度此名此义如是体性”。(《大正藏》卷三十一,一三九下)
  印顺导师的《摄论讲记》解释说:
  一、依名遍计义自性,听到某一不知意义的名字,就去推度那名下所诠的义是什么,以为如是名有如是义,这叫依名遍计义自性。二、依义遍计名自性,现见某一义相,不知它的名字,就去推想那义的能诠名是直么,以为如是义有如是名,这叫信义遍计名自性。三、依名遍计名自性,依已经了解所诠义的名,遍计度未了义的名,如听见一译名,譬如说阿赖耶,根本不知它的意义,现在用我国习知的名字去译它,说阿赖耶就是藏,依藏名去计度阿赖耶名,这样的遍计,叫依名遍计名自性。四、依义遍计义自性,依已知名称的义,遍计度未了名的义。如初见电灯,不知它是什么东西,见它能放光,知放光是灯名的所诠义,因此,以灯义去推度这电灯,这叫依义遍计义自性。五、依二遍计二自性,就是以已了义的名,及已了名的义,推求未了知的名义,或因名而推想到义,或因义而推想到名,遍计度此名此义,如是体性,这叫依二遍二自性。
  5、六种遍计者
  《显扬圣教论》卷十六云:“由有六种遍计差别故,遍计所执自性亦有六种。何等名为六种遍计?一、自性遍计,谓遍计色等实有自相;二、差别遍计,谓遍计色等决定实有有色无色,有见无见等诸差别相;三、觉悟遍计,谓善名言者所有遍计(如成年人能用言语表达所认识的,叫做善名言的觉悟遍计);四、随眠遍计,谓不善名言者所有遍计(如婴儿的咿呀,及牛羊等不能以言语傅达它的意境,叫不善名言的随眠遍计);五、加行遍计,此复五种(就是前说的贪爱加行等的五种);六、名遍计,此复二种:(一)文字所起;(二)非文字所起者。非文字所起者,如有计执此为何物?云何此物?此物是何?此物云何?文字所起者,中有计执此为此物,此物如是,或色乃至识,或有为或无为,或常或无常,或善或不善或无记,如是等”(《大正藏》卷三十一,五五八上)
  6、七种遍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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