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基督徒装备100课-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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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经文一方面强调圣父与圣子「位格」不同,一方面也说明圣子甘愿虚己顺服圣父直到永远。故虽然圣父与圣子在「本质上」完全相同,但在「事工秩序」之安排上,圣父乃是大于圣子的。
圣灵是神
新约中论到「圣灵」共212次,而旧约中加上「耶和华的灵」与「主耶和华的灵」则有50次。许多经文显示圣灵具有位格之特性。譬如:思想(参林前二10、11)、情感(罗十五30)、意志(参林前二12)等。也具有位格之「行动」。诸如:圣灵能够指教(参路十二12)、说话(参太十20)、带领(参太四1)、作见证(参徒十三4)、默感(参彼后一21)、印证(参弗一13)等;又能接受位格之对待。好比:亵渎(参太十二31)、被欺骗(参徒五3)、被抗拒(参徒七51)等。再有,也有多处经文论到圣灵具有「完全的神性」。诸如:无所不在(参诗一三九7)、无所不知(参林前二10、11)、无所不能(参林前十二4~11;路一35~37)、无穷永远(参来九14)等。此外,圣灵亦是创造与扶持万有的主宰(参创一至三章;诗一零四29、30;伯三十三4),以及圣灵与神可互相交换用。譬如,欺哄圣灵就是欺哄神(参徒五3、4),从圣灵生就是从神生的(参约三5、7,一13)。旧约的主耶和华在新约中被称为圣灵(参徒二十八25~27;来三7~9)。圣经又经常把圣父、圣子、圣灵三位相提并列(参太二十八19;林后十三14;彼前一2)。故此,圣灵绝非只是神的能力或影响力或作为而已,乃是「永恒三位一体神」的第三位。
圣灵是由圣父「出来」,奉圣子之差遣而实施救恩在世人身上(参约十五26,十四16、17)。圣灵光照人悔改认罪(参约十六7、8),感动人认信耶稣为主(参林前十二3),让人重生并赐下永生(参约三1~16),永居信徒心中而印证、安慰、指教、引导其人生(参弗一13;罗八14~16;徒九31;约十四16、17、26,十六13),帮助信徒治死身体的恶行(参罗八13),释放信徒脱离罪和死的律(参罗八2),成全信徒结满美善的果子(参加五22),赏赐信徒各样属灵的恩赐(参林前十二7~11),充满信徒彰显上头的能力(参路二十四49;徒一8,二1~4)。三位一体真神的第三位――「圣灵」,将「圣子」所完成的荣耀救恩,实现在世人身上,成就了「圣父」所预定的美意(参弗一4…9)。
三位一体难以测度
若有人问,为什么神是三位一体的存有呢?答案是:圣经如此指示。人虽不知何竟如此,但圣经启示独一真神是三位一体的。
有何比喻能清楚讲述三位一体之真理呢?答案是:恐怕没有!勉强可用一个正三角形来思想。正三角形的三个角永远相等共存,但也只是一个三角形。此一比方的缺点,是无法表明圣子可以降世为人的真理。再者,或许可以使用「有限条件下」的「水、冰、汽」来揣摩。但假设这三位同时并存,但却能够永远不互相转换。这就表现出同一「氢二氧一」本质的三者并存。
圣父是完全的神、圣子是完全的神、圣灵是完全的神,然而神是独一的真神。「独一」并非一位,乃是「三位一体」。是「三个位格,一个本质」;是「三个位格不相混淆,一个本质不相分别」;是「三位有自主思想、情感、意志之圣父、圣子、圣灵,一个完全神性本质的存有」。圣父、圣子、圣灵乃是同永恒、同现存、同等次、同尊荣、同本质、同权能、同行止、同意旨、同事工……
圣徒应该认清圣父、圣子、圣灵他们之间的正常关系,以及我们与圣父、圣子、圣灵之间的适当关系。并且按这些关系而与三位一体的神有敬拜、赞美、祈祷、相交之活动。那些对于「三位一体真神」的认知混淆,以及不当的赞美和祈求,应该予以调整并改正(诸如:「天父啊!感谢你为我们钉十字架流血舍命」。「主耶稣啊!惟有你是独一的真神,是我们在天上的父。」「主圣灵啊!感谢你差遣圣子主耶稣基督降世救人。」等)。
问题研讨
一、说明撒伯流主义的错误及如何正确解释「我与父原为一」。
二、说明亚流主义的错误及如何正确解释「父是比我大的」。
三、说明圣子「反倒虚己」的意义。
四、说明为何圣灵是神?
五、试用你自己的话来说明三位一体的意义。并批判「正三角形「及「水、冰、汽」之比喻。
一。信仰篇/黄子嘉 第5课 圣灵的洗和充满
许多人都认为,论到圣灵有关的题目,最困难的是「圣灵的洗」,而最重要的则是「圣灵充满」。基督徒都需要亲身经历「圣灵的洗」与「圣灵充满」。然而什么才是圣经所论的正确含义呢?信徒是在什么时候及怎样的情况下,才会领受圣灵的这些恩典呢?很可惜,两千年来的教会历史,竟常出现为此「灵恩」相互争吵彼此攻击,甚至「老死不相往来」,诚然只让「亲者痛,愁者快」。但愿众信徒都以圣经为基础,顺从在圣灵默感下的圣经教训,以求明白这重要的真理。
首先要说明,除了在五旬节那天「圣灵的洗」与「圣灵充满」是同时发生之外(参徒一5,二1~4),其余经文皆分别二者为不同之事件。「圣灵的洗」是一次过之经历,而「圣灵充满」则是一生之久常常要经历的。
圣灵的洗
全部圣经只用七次「圣灵的洗」这词句。其中五次皆预指五旬节的圣灵降临(参太三11;可一8;路三16;约一33;徒一5,前四次是施洗约翰的预言,第五次是主耶稣的预告),第六次指圣灵降在哥尼流一家人的身上,使他们重生得救(参徒十44~48,十一14~17)。最后一次乃保罗论到所有哥林多的信徒,全都「一次过」地领受了「圣灵的洗」,致使他们成为基督的身体(参林前十二13)。另外还有二处经文论到「受圣灵」(参徒二38,十九2,很可能就是「圣灵的洗」),也当一同研讨。这其中最值得思考的问题如下:
一、圣灵重生与圣灵的洗是一件事(即灵生等于灵洗)呢?或是两件事(即先灵生后灵洗)呢?(有关圣灵重生之意义,详见第1课。)
二、「灵洗」是否定然伴随着特殊的现象?如:说方言、说预言、见异象、仆倒、蹦跳、大笑、大哭、吼叫、神医等。
三、圣灵的洗与圣灵充满有何关联呢?
第一个问题的正确答案,是「圣灵重生」即等于「圣灵的洗」。但有两个特殊的例外。一是,五旬节受圣灵洗的门徒,可能是已经先被圣灵重生的信徒(参徒二1);另一是;撒马利亚的信徒,在受洗归主之后,经使徒按手才「受圣灵」(参徒八4~17,虽未用「圣灵的洗」这词句,但「圣灵降临」及「受圣灵」之用法应指此而言;再参徒十44、47)。至于为何有此二特例,则容后再述。而其他各处之经文皆支持「灵生」既是「灵洗」。
首先,主后三十年,由五旬节当天悔改信主的三千门徒来看,他们都是听了福音,被圣灵感动而觉扎心,以至悔改认罪、信主受洗、并且领受了所赐的圣灵(参徒二37~41)。经文虽未明言,但应该就是受「圣灵的洗」。在他们的经历中,「灵生」就是「灵洗」,二者同时发生,并且没有说方言或说预言等的特别表现。
其次,约在主后三十八年,当该撒利亚的哥尼流一家人正听福音时,圣灵降临在他们身上,叫他们悔改信主并得救;以后彼得对此加以说明,那就是收了「圣灵的洗」(参徒十一15~18)。这情况同样是圣灵等于灵洗,而且二者同时发生,并且有说方言和称颂神为大的表现。
第三,大约主后五十二年,以弗所城里有十二位只知道约翰洗礼的门徒,聆听保罗传讲信靠主耶稣之道而受洗归主,当时就有圣灵降在他们身上(参徒十九1~7)。若这可称为「圣灵的洗」,则又是灵生等于灵洗,也是同时发生,并且有说方言及预言之特别表现。
最后,约在主后五十五年,保罗由以弗所写信给哥林多教会,说明了「圣灵洗」的基本神学含义,那就是「成了一个身体」,并强调所有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不分是犹太人或外邦人,都已经一次过地受了「圣灵的洗」(参林前十二13)。但事实上,当圣灵重生一个人时,也就是他与基督产生了生命的关连,并已经成了基督身上的肢体了。
因此,「圣灵的洗」与「圣灵重生」乃是同一件事,而且不一定会有任何特殊的表现。因保罗在下文明白地说:岂都是说方言的?岂都是翻方言的?岂都是行异能的?岂都是恩赐医病的?(参林前十二29、30)既然这些答案全都是否定的,更遑论那些圣经中未曾提到大的怪异经历了!事实上,「都从圣灵受洗」之动词是简单过去被动式,意指过去一次成就的动作,故那是指初信主时的那一次「圣灵重生」了。
那么为何会有五旬节及撒马利亚的两个特例呢?首先,五旬节时的门徒有许多位已跟从主耶稣两三年,并也真心相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和死而复活的救主。虽说五旬节之前,圣灵尚未正式降临,但他们很可能是已经奇妙地被圣灵重生了的信徒。因主耶稣曾确切地说:「信他的人有永生。」(约三15、16,五24,六40等)但为何那些已经得到「灵生」的人还要接受「灵洗」呢?主要原因是教会要在五旬节那天「有形地」被成立起来。神要藉圣灵「公然正式的降临」而形成基督的身体,并使分散在十五个地区之犹太归国侨民,以后也因信基督耶稣而加入这崭新合一的团体。故不论门徒是否已经被圣灵重生,都要藉五旬节之圣灵的洗而形成一个「身体」。故这先灵生后灵洗的情况是一个特例。
其次,「撒马利亚信徒」(参徒八4~17)也是一个不得已的特例。由于撒马利亚人与犹太人互相为仇已有五六百年,彼此之间隔阂极深,若无发生像五旬节圣灵降临之特别情景,实难将撒马利亚信徒和犹太信徒连结成一个身体。故神让撒马利亚的信徒先得着圣灵重生,再特别藉彼得与约翰为他们按手(或许这也是应验主耶稣的预言:要把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及把天国的钥匙交给彼得,让他在各族群中开始教会),使他们经历到特殊现象之「受圣灵」(应该就是「圣灵的洗」),而让犹太信徒与撒马利亚信徒,在彼此心灵中真正成为一体,而且是「合而为一」的基督教会。
总之,除在耶路撒冷及撒马利亚刚成立教会时,有两个可能是「先灵生后灵洗」的特例之外,其后教会开始发展并逐渐定型,灵生与灵洗乃为同一件事。都是圣灵感动人悔改认罪,信靠耶稣,得着神的生命,并连结成为「基督的身体」;并且可能有说方言、说预言之表现,但也可能都没有。因为这些都是圣灵按照自己的意思所要分给各人的恩赐(参林前十二11),信徒自己不应该错误地强求某一特别的表现。
事实上,有关属灵恩赐之表现,最重要的原则是:「举凡圣经曾有的经历,都常被尊重;举凡圣经没有的现象,都不要羡慕。尤其特例不可当成通例;个人之特别经验,也不可要求人人都要有。一切属灵的恩赐,都要让圣灵作主。」故此,凡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不必再切慕追求圣灵的洗,因他已经在圣灵重生的同时得到了圣灵的洗,虽然不一定有特殊的表现。然而基督徒应当持续切慕常常被「圣灵充满」,好使自己不仅有丰盛的生命与果子,也有属灵的恩赐和能力。
论到圣灵的洗与圣灵充满的关系。首先要注意的是,圣灵的洗是一次过的。而圣灵充满是一生之久常要经历的。在新约书信中惟一出现圣灵充满的地方是《以弗所书》第五章十八节:「要被圣灵充满。」保罗于此使用的动词是现在时态(表示持续发生)、命令语气(表示必须如此),又是多数形态(表示全部信徒)和被动语态(表示圣灵作主)。圣经中仅在五旬节那天圣灵降临时,讲到门徒同时经历到「圣灵的洗」与「第一次的圣灵充满」。固然以后《使徒行传》中,门徒仍然常被圣灵充满,但并没有人再接受第二次的圣灵的洗。
圣灵充满
全本圣经使用「圣灵充满」这个词共有十九次。其中四次在旧约。前三次论到摩西的巧匠,有智慧建造会幕及相关用品(参出二十八3,三十一3,三十五31);后一次是描写摩西的接班人约书亚,有智慧带领百姓(参申三十四9)。这四次无须特别研讨。然而在新约的十五次中,也有较特别的四次,亦不在此申论'即施洗约翰在母腹中被圣灵充满(参路一15);施洗约翰的母亲歌颂主(参路一41);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