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基督徒装备100课-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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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后重生?其实,从圣经所归纳出来的真理乃是:先传道尔后才能听道;先听道尔后才能信道;先信道尔后才会求告;先求告尔后必然得救。基督徒啊!赶紧努力传福音,让世人都听到基督的话,其余则让神来作大工、行奇事吧!
当人听到福音受圣灵感动,且真诚地向神悔改认罪、信靠神子主耶稣基督并他的十架救恩,求告主的拯救,则圣灵重生就发生了!于此同时因信称义、与神和好并成为神儿女的福分必伴随而来。当神的救恩临到,使人有分于永生之中,就是「得救」了。人得救乃源自神白白的恩典!感谢赞美主。不过「得救」只是基督徒的起步,前面要走的路还甚遥远。
得救之后的恩典
神所预备的属灵恩典极其丰富。主耶稣不但要人得生命,且要人得的更丰盛(参约十10)。主不但要洗清信徒一切的罪恶,还要拯救信徒不再犯罪(参罗六6、7)。圣灵不但使人重生、称义,更要教人活出「义的生活」,以至于「成义」、「成圣」(参罗六16、19,八4,十五16),并且「得荣耀」。感谢神,他既要信徒今生能活出他儿子的荣耀形象(参罗八28~30),又要将他在永恒中统管万有的荣耀与我们分享(参罗八17~25)。以下两课将分别说明「成圣」与「得荣耀」的真理。
问题研讨
一、说明圣经中「得救」、「重生」、「得永生」、「称义」、「与神和好」各用词之意义,互相关联,以及达到之途径。
二、「摩西举蛇」(约三15)的典故,有何意义?
三、「进神的国」是何意义?与「得救」有何关联?
四、为何「进天国」与「进神国」是相同的?
五、何以说「信徒」就是「门徒」?
一。信仰篇/黄子嘉 第2 课 成圣
经文:罗六19,六16,六1~11
福音本是神的大能。神大能的拯救不但使人因信服基督而称义,也使信徒因顺从圣灵而得以「成义」(参六16,八4),或言「成圣」(参六19,十五16)。如此,基督徒不但享有随着「称义」而得之「地位上的成圣」,也可享受实际「不再犯罪」之「生活上的成圣」。这正是神大能福音拯救世人之目的。
当罪人接受基督的救赎,罪即得到赦免,被称为义,又能与神和好,并蒙神赏赐圣灵在心中而有新生命(参三24~26,五5、18)。在正常情况下,圣灵会带领基督徒过成圣的生活,可惜有些基督徒并不随从圣灵的引导,以致虽与神有了「义的关系」,却没能够活出「义的生活」。换言之,就是没有成义、没有成圣。甚至有人以为,反正耶稣宝血己洗清了我的罪,我如果再犯罪,他就再洗净;我若多犯罪,他就多洗净。而我们多犯罪岂不把神的恩典更多彰显出来吗?犯罪岂不更有功劳吗?当年,就有人如此质疑说:「这样说来,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然而保罗的回答是:「断乎不可。」保罗认为这是毁谤「因信称义」的人才如此说的(参六1,三7、8)。
保罗从《罗马书》第六章以后,即讲到成圣的问题,强调如何能够不再犯罪,并且福音的大能如何使人活出圣洁的生活。这是非常重要的。事实上旧约有一千三百多次讲到「圣」;新约也用了二百七十多次,常常强调「神是圣洁的,所以我们也要圣洁;神是至圣、至荣、可颂、可畏」;「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先知以赛亚也在宝座异象中,听见天使呼喊说:「圣哉、圣哉、圣哉。」我们信靠的三位一体真神是圣父、圣子、圣灵;并且举凡与神有关的事,几乎都被冠上「圣」字。譬如:圣经、圣诗、圣工、圣职、圣日、圣城、圣地、圣会等。按理说,基督徒应该就是圣徒,且当过成圣的生活。
成圣的意义
圣经论「成圣」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地位上的,一是生活上的。地位上的成圣是一次即已成就的福分;而生活上的成圣是需要天天更新经历的进程。
一、地位的成圣(参罗-7;林前-2;太二十三17、19)
保罗称呼在罗马及哥林多的基督徒为「圣徒」,他们都是在基督里成圣的人。此处的「成圣」不是将来的目标,而是现在「已经拥有的地位」;即使哥林多信徒正在结党、嫉妒、纷争、自高自大,甚至淫乱、诉讼等罪行中,保罗仍称他们为「圣徒」。正因为他们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得到了成圣的地位,而且那是与「因信称义」同时得着的。
在圣经中和「圣」相反的有两个字:一是「罪」,一是「俗」。「与罪分别」是指生活上的成圣;而「与俗分别」则是指地位上的成圣。凡归属于神的物,都是分别为圣的。那些不属神的,就是「俗」。所以主耶稣说,牛羊关在家中是俗,若献在坛上,则因祭坛而成圣;黄金戴在颈项上是俗,若献在殿中,则因圣殿而成圣(参太二十三17、19)。
因此,一个远离神的人是在撒但权下且与神无关的,甚至他整个人是存在于世俗之中,与「圣」无份。但是当一个人真正悔改信主、重生得救、因信称义,并与神和好之后,他就归属于神且分别为圣了。此乃所谓「地位上」的成圣。这就是何以哥林多教会问题重重,但保罗仍称呼他们作「圣徒」的道理了。
二、生活的成圣(参罗六19、林后七1)
保罗说:「要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罗六19)以及「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林后七1)从这两节经文中「以至于成圣」和「得以成圣」的用词,即可了解「成圣」是尚未达到的目标、是正在进步的境界。基督徒若能脱离罪恶的权势,除去一切的污秽,就得以在生活上成圣,这是从得着地位上的成圣开始,并且一生不断追求而继续进步的成圣生活。
自从亚当违背神堕落之后,罪的权势就在人生命中作了王(参五2,六12)。一个基督徒既因信称义且罪过得到洁净,那他还会不会犯罪呢?答案是会。然而基督徒应不应该犯罪呢?当然是不应该!那么基督徒能不犯罪吗?保罗回答得很清楚:「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事实上,他认为基督徒是可以不再犯罪的,但前提是要遵照他在《罗马书》第六至八章所讲的方法去实行。若肯如此,必可经历脱离罪的「成圣」,也就是基督徒生活上的成圣。
成圣的途径
保罗从《罗马书》第六至八章中提出不再犯罪的秘诀。有两次他提到「脱离了罪」;其中一次与「死」有关,另一次则与「活」有关。他说:「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六7)又说:「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此处「赐生命」也可译成「生命」,或「活」,八2。)信徒欲脱离罪就会牵涉到「死」和「活」的问题。故保罗在《罗马书》第六章八节强调:「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简单来说,脱离罪的秘诀就是:与基督「同死同活」。
何以说「死」是不再犯罪的方法呢?由于罪的权势要作王统管人,故惟有人死了,才不会受到罪的管辖。「死」就是没有了反应。如果你骂我一句,我回骂你一句,这表示我是活的;但你若责骂一个死人,他却不会作出任何反应。所以,当我们向罪死了,即便罪的权势还在,却任它如何激动我们都不会对它产生反应。故此,「死」是解决罪的第一个办法。
第两个办法是「活」。「活」是指主耶稣基督的生命,进到我们这已死的人里面,而活出一种新的人生。那不仅是不受罪恶影响的生活,更是有大能活出美善的人生,这与主同死同活的真理,就是生活上成圣的秘诀。只是这简单的道理背后,却蕴藏有深奥的意义,就是保罗所论到两种的「死」与两种的「活」。一是客观的;一是主观的。一是神在历史上为你在客观地位上所完成的;一是神在历史中正为你在主观经历上所成就的。一是神在基督里已经作成的;一是神在圣灵中正在运作的。
一、与主同死
「与主同死」可分两方面来说。首先,所谓「客观的死」。《罗马书》第六章六节说:「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这里的动词「同钉」是「简单过去时态」,表明一件在过去历史上已经发生并己经一次完成的「死」。再者,这是一个「被动」语态,是指旧人与耶稣一同「被钉」在十字架上。所以旧人的死不是此刻,而是在耶稣死的时候,就和他一同被钉死了。
当耶稣被钉十字架的那一刻,它不仅代替我们的罪恶受刑罚,也带着我们那个「旧人」一同被钉死了。这不是你我作的,因我们自己无法钉死自己的旧人,这乃是神奇妙的作为,是神在历史上、在基督里所完成的一个客观事实。也许我们会问:「耶稣是将近两千年前死的,那时刻我还未生出,怎会与耶稣同死呢?」
是的,我们想不透!
其实,有许多事让人永远都想不透。就像约在两千年前,耶稣就已经为我的罪死了,但那时我根本还没有犯罪!再说就连明天我犯罪,耶稣也已经为那个罪死了。神所作的事,常常令人无法测透。然而「旧人已被钉死」此一客观事实,乃是你必须「知道」(六6),必须「相信」(六8),必须「看待」(六11)的千真万确之事实!其次,是所谓「主观的死」。若单单认知客观的死是不够的,更要经历「主观的死」,也就是今天实际发生在你我身上的死。
论到「主观的死」,保罗也分成两方面来讨论。一方面是基督徒自己的主观「看待」(六11),另一方面是神藉着圣灵的实际「治死」(八13)。当基督徒知道旧人已被钉死,就应该相信此一客观的事实,并要主观地看待自己的旧人是已经死了。
所以说,「向罪看自己是死的」(六11)。然而如此「看待」并不足够,还要不断经历圣灵实际来「治死」身体的恶行,也就是神在历史中正在为你主观成就的死。
《罗马书》第八章十二至十三节提到「靠圣灵治死」,此处使用的是现在时态的动词。希腊文的现在时态也包含现在进行时态,是指「线」的动作、是正在持续不断进行中的动作。一个悔改信耶稣被神称为义的入,即蒙神赐下圣灵并长住心中,带来新生命。那么圣灵都做些什么呢?至少很清楚的一件事,就是时时要治死我们身体的恶行。换言之,就是治死我们肉体的表现。圣灵要让我们真正主观地经历「与主同死」的事实。于此有两个问题应先说明:一是「旧人」与「肉体」之关系;其次是「客观」与「主观」之关系。
论到旧人与肉体的关系,《罗马书》第六章讲旧人破钉死;第八章讲身体的恶行(即肉体的表现)被治死。那么,「旧人」和「肉体」是什么关系呢?旧人是名称,是客观的称呼;而肉体是实际的表现、是主观的行动。惟二者是一件事情的两面。
因为亚当堕落了,所以神的创造变成了旧造。活在旧造中的人有罪性,故名字叫「旧人」。旧人实际的表现有:嫉妒、纷争、污秽、淫乱、虚谎、恼恨等,这些也叫作「肉体的表现」或「身体的恶行」。事实上,「肉体」在圣经中有六种用法之多,它可指人的器官,指人,指宗族等。不过在《罗马书》第六至八章中的「肉体」,是专指被罪恶统管、受罪性辖制的人,和「旧人」有相同意义,是针对堕落的世人而言。其名称是「旧人」,但实际表现是「肉体」。
当然,「旧人」与「肉体」两者仍略有不同。举例来说,一位广东女子嫁给一个山东人,从此就搬到山东去住,过山东人的生活,名义上她就成了山东人。不过,虽名称上由广东人变成山东人,但实际生活表现仍然是广东式的。好比广东人喜爱饮茶、好吃烧卖和虾饺:而山东人却喜欢喝豆浆、啃烧饼、吃水饺。这位由广东人转变成山东媳妇的,尽管嘴里吃的是水饺,心中想念的却是虾饺:口里啃的是烧饼,心里难忘的仍是烧卖。由此可见,名分改变是一件事,而实际生活的改变又是另一件事;名分改变可以迅即发生,然而实际生活上的改变却是渐进成就的。
世上的人皆因亚当堕落而成为「旧人」,但人若悔改信耶稣,就立即得以脱去旧人(或说旧人已被钉死),而穿上新人(或说圣灵重生)。按理说「新人」既是照着神的形像所造,且有真理的仁义与圣洁,就理当活出新人的样式。然而事实却非如此,我们反倒不时会活在嫉妒、纷争、污秽、虚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