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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节

大隐-第1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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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提醒过好几次,你不要总是玩弄小聪明,那有意思吗?”
  说这话的是一个矮胖中年人,穿着一件红色花格子外套,脖颈上挂着一串沉重的黄金挂链,他是瓦萨姆的父亲,巴尔德罗家的一家之主。
  在大厅里,除了这对父子,旁边的座位上还坐着两个人,一个十七、八岁,个子很高,身材痩削,好像被风一吹就会倒下,头发则很长,披散着,脸色青白,带着一些病态。另外一个十五、六岁,还只是一个大孩子,和两个哥哥比起来,他就显得有些怯懦。
  “我耍小聪明?”
  瓦萨姆瞪着眼睛,身为家里的长子、绝对的继承人,他一向没有任何畏惧,哪怕是面对着自己的父亲。
  “当初我就不想去那里,既然已经选择立场,就没有必要左右逢源。”
  他教训起自己的父亲来。
  “我是让你去打探情报。”那位父亲也火了,他猛地一拍桌子。
  “你当那些人是傻子吗?”
  瓦萨姆也当仁不让:“不得到那位王子的信任就可以知道的情报,只要花两个铜子找一个士兵完全能够买到,有必要让我去吗?”
  这话让那位一家之主哑口无言。平心而论,他也不觉得大儿子有错,反正大家都清楚,他们一家已经选择大王子西格尔。
  和周边其它领主不同,在他们家的领地里有一座铜矿,当初西格尔王子许诺的是,将来他当上国王之后,就把铜矿的所有权还给巴尔德罗家。这不是虚无缥缈的许诺,而是实实在在的好处。
  和一座在自己领地里的铜矿比起来,菲利普王子的钱就没那么大的诱惑力了。
  “你们两个人说呢?”
  这位家主转而询问另外两个儿子,他是想讨救兵。老三自然是缩着脖子一言不发,老二沉吟了片刻,朝着大哥毫不在意地扫了一眼,然后说道:“我们这一次的做法确实有些不妥,虽然我们早就做出了选择,但是没必要那么早让别人知道。”
  “放屁,想要得到西格尔王子的好感,就必须第一时间响应他的招揽,你懂个屁。”
  巴尔德罗家的长子对弟弟的批评感到怒不可遏。
  “你这个莽夫,这根本和好感没有任何关系,我们和大王子之间只是做了一笔交易,我们支持他继承王位,他把那两座铜矿给我们。我们巴尔德罗家并不欠他什么,别把自己弄得像条狗似的。”
  这个二儿子显然没有兄长的暴躁和强势,但是他多了一丝尖酸和阴沉。
  “妈的,你才是狗。”
  瓦萨姆愤怒地冲上前去,抬起手来,好像一巴掌就要打过去。
  突然,他迅速地收回手,并且连退几步。
  只见他的这个弟弟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抓着一条蛇,那条蛇发出嘶嘶的声响,还吐着黑色的蛇信。北地很少有蛇,因为蛇是冷血动物,天气一冷就要冬眠,而北地的冬天漫长而又寒冷,一般的蛇很难支撑过去。正因为如此,能够活下来的蛇全都是魔兽。
  瓦萨姆可不想被魔蛇咬上一口,那必死无疑,他同样也不认为弟弟只是拿出一条蛇吓唬他,在北地,兄弟相残这种事稀松平常。
  “杜瓦尔、杜瓦尔!”
  那位父亲喊着二儿子的名字,摇了摇头:“我对你说过多少次了?我们是一家人,没必要这样剑拔弩张!”“我也不想这样,可是哥哥他气势汹汹想要揍人。”
  杜瓦尔毫不在乎地说道,他有意无意地朝着兄长挑衅似地看了一眼。
  “瓦萨姆,退回去。”
  那位父亲挥了挥手。
  巴尔德罗家的长子嘟嚷着退后几步,他总算有了个台阶下,再说,他可以对父亲不客气,但是他绝对不敢真的违背父亲的意愿。
  在哥伦安特,一家之主有着绝对的权威,也不需要做别的,只要剥夺他的继承权就可以让他悔恨不已。
  “杜瓦尔,你说说看,我们应该怎么办?”
  那位父亲问道。他现在有些后悔,在决定站在西格尔王子那边之后,不该那么早暴露这个讯息。
  “我们原本都以为菲利普从小在南方长大,和各位大臣、领主都不太熟,而且性格偏软弱,和西格尔比起来没什么优势,但是现在看来……”
  杜瓦尔看着父亲。
  “我知道,这是我失算的地方,菲利普的眼界高得多,而且他的身边有能人。”
  这位一家之主并不是毫无智慧的人物,北地的领主目光短浅,但是他们不笨。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他有能人帮他出谋划策,他有能人帮他赚钱,他有能人帮他改建城市。”
  杜瓦尔一边说一边上前一步。
  “狗屁能人。”
  瓦萨姆低声骂了一句。
  “不是能人的话,会让菲利普得到那块领地吗?他们还藉这个机会把西格尔也拖下水,逼西格尔不得不接受这场挑战。西格尔的领地如果开发得很慢,甚至开发不起来,他还有什么颜面继承王位?”
  杜瓦尔点透其中的关键。他只谈谋略,至于赚钱和改造城市根本就没提。
  那一箱金币不是假的,也不是拿来装样子用的。其中一半已经兑换成银币,为了兑换这些钱,国库空了三分之一。至于城市改造,最多一个星期就可以见分晓,到时候第一排五幢样板屋应该建好了,大家进去看一眼,再在里面过一夜,就能够知道那群人是不是真有本事。
  巧慧城市就是一堆房子的组合,房子造得好,城市也差不了。
  “你认为西格尔没有机会?”
  那位父亲问道。
  “有,机会就是菲利普倒大楣。”
  杜瓦尔很阴险地笑了一声:“这种事很难说,或许北面的蛮族听说他手里有钱之后,会跑过来看看,或许也有人对这些钱感兴趣,不过那肯定不是我们。”
  “你的意思是让其它人为难那些外来者?”
  一家之主听懂了杜瓦尔的意思。
  在这件事上,他们家原本就有分歧。
  大儿子一向都有些跃跃欲试,想要冲锋陷阵,以便得到西格尔王子更多青睐,虽然不可能获得新的领地,但是给他们一些官职应该不难。而另外两个儿子都趋向保守,一开始就希望先观望观望,别急着做出决定。
  他本人最初的时候和大儿子的看法一致,但是现在,他有些摇摆不定起来。
  “愚蠢,这根本就是把功劳送给别人,别忘了我们现在已经是西格尔王子的人。”
  瓦萨姆看出父亲的动摇,连忙在一旁警告道。
  在哥伦安特站错边并不可怕,顶多就是受到一时的打压,毕竟被夺爵和削减领地的可能性很小。再说就算西格尔王子失败了,也至少拥有伯爵头衔,仍旧保有那片土地,身边还是会有一个小圈子,巴尔德罗家绝对可以在那个小圈子里插上一脚。怕的就是朝三暮四,最后被两边排斥。
  “你想怎么样?”
  那位父亲又犹豫起来,他觉得大儿子的话也有道理。
  “菲利普自己并不怎么样,厉害的是那几个外来的帮手,如果能够把他们除掉,那就万事大吉了。”
  瓦萨姆咬着牙说道:“当然,如果能够把菲利普王子也干掉,西格尔王子肯定会更感谢我们。”
  “你在玩火。”
  杜瓦尔的脸色变得异常阴沉。
  “我不是在玩火,就像你刚才说的那样,蛮族知道菲利普王子很有钱,肯定会打他的主意。所以我们并不需要亲手杀他,只要传递一些消息给蛮族就可以了。”
  瓦萨姆越想越得意,他哈哈大笑起来。
  “你为西格尔做那么多事,他能够给你什么?”
  杜瓦尔轻蔑地笑了起来。让人感到意外的是,巴尔德罗家的长子居然露出得意的神情:“这你就不知道了,大王子殿下亲自召见过我,他给了我一张委任状,上面任命我为哈路克省的行政主官。”
  “你不会是吹牛吧?”
  杜瓦尔看了看兄长,又看了看父亲。一家之主点了点头:“你哥哥说的是真的,西格尔王子亲自来过这里,他签署了不只一张委任状,不过这些委任状全都要等他登上王位之后才能够兑现。”
  这话让杜瓦尔沉默了下来。
  许诺和委任状是两回事,前者完全可以抵赖,顶多就是名声不好听,会背上“言而无信”的骂名,后者就不同了,到时候不能兑现的话,他们就可以拿着委任状,联名控告这位新国王,甚至有可能掀翻王座,让这位国王下台。
  ……
  在贝尔格郊外的树林里,一群人骑着马悠闲地漫步而行,在他们的前面,一群猎狗正在狂奔着,时不时还能听到一连串狗叫声。
  这些狗看似乱跑,实际上全都训练有素,牠们绕着弧形跑动,形成一个包围网。
  从被包围的那片林子里窜出一群撞子,牠们被赶得四处乱跑。
  现在是秋季,正是各种动物拚命进食的时候,牠们要积蓄脂肪度过漫长的冬季,这同样也是打猎的好日子。
  走在队伍最前列的是菲利普王子那八个护卫,他们现在全都是王子殿下的直属骑士,拥有勋爵的头衔。菲利普王子在队伍的中间,尼斯和他并肩而行。
  “你的箭术最为高明,想必这次打猎,你的收获也会最多。”
  菲利普王子微笑着说道,他这是提醒尼斯。
  在北地,光有智慧不行,必须有实力才会被人看重,而且还必须是能够将别人打倒的实力,辅助类的神术魔法就算再高明,也得不到这里人的认可。
  突然一阵犬吠声从前面传来,紧接着大片灌木丛哗啦啦地乱抖起来,灌木丛中隐约可见飞窜的身影。
  “猎物过来了。”
  走在队伍最前面一个骑士大声喊道。菲利普王子连忙举起弓,第一箭肯定要由他来射。菲利普王子同样也苦练过箭术,他没尼斯那样精通,打猎却没有问题。他用的是一把长弓,这传承自北方的蛮族。搭上箭,拉开弓,随着一声弓弦响,箭矢如闪电般地钻进树林里。
  只听到一阵凄厉的长鸣,一只獐子歪歪斜斜地往前跑了几步,然后一头倒在地上,那枝箭矢穿透牠的脖颈。
  这一箭就如同信号,只见跟随王子一起前来打猎的那些附近领主子弟,全都举起手中的弓。
  这些人用的弓,大部分也是长弓,这种武器在北方已有两千年历史。也有一些人用的是复合弓,这是从东方传过来的。
  一枝枝箭矢飞射而出,耳边只听到一阵弓弦声和箭矢破空的飕飕声。
  这让尼斯见识到北地骑士和南方骑士的不同。
  在南方,弓箭并不是一种受到重视的武器,那里的骑士箭术都很一般,在这种密林里射箭,大部分箭矢都会钉在树上。而眼前这些人箭术全都不差,很少有人射偏。
  好在尼斯对自己的箭术同样有信心。
  尼斯用的仍旧是连珠箭,他的右手抓着五枝箭,如同弹琴一般拨动弓弦,箭矢像天女散花一般飞了出去,每一枝都瞄准一头獐子。
  他的箭不但快,而且走的是弧线,因为有三头獐子躲在树木后面,用一般的箭术是没办法射中的。尼斯正感到得意,突然“夺”的一声轻响,一棵两个人才能环抱过来的大树,被一道白光打穿。
  那道白光是一枝箭,一枝凝聚斗气的箭。
  拥有斗气并不算太稀奇,但是能够将斗气运用在远程武器上就不简单了。尼斯急忙转头看去。
  让他感到惊讶的是,射出这一箭的是一个年纪比他稍微大一些的年轻人。那个年轻人并没有把弓放下,射出一箭之后,他又不紧不慢地抽出一枝箭矢。他射箭又是另一种风格,每一箭都异常沉稳,松弦之前总是要聚气,出手的瞬间,箭矢的尖端凝聚起斗气的锋芒。
  又是一道白光射出,又是夺的一声轻响,另外一棵树上也多了个窟窿。这一箭势不可当,杀伤力绝对不次于附着穿透、破魔、重击之类特性的魔法箭。
  “那是桑巴尔德兰的天弓秘技。”
  菲利普王子知道尼斯对这有兴趣。
  “桑巴尔德兰?”
  尼斯对这个名称不是很熟悉,甚至不知道这是地名,还是某个人的名字,但是他对这种箭术非常在意。
  之前阿萨克斯灾难之夜,他就感觉自己的暗器缺乏威力,所以一直都希望能够弥补这个弱项。
  “那是北面的一座岛屿,是蛮族的三大圣地之一,天弓是其中一个流派,一听名字就可以猜到,他们擅长的就是弓箭,最强的箭技称为‘射落星辰’,据说一箭就能够让星辰泯灭。”
  王子在一旁解释着。
  尼斯觉得有些不太对,随即问道:“我记得蛮族不用斗气。”
  “万变不离其宗。”
  王子在武技方面绝对不外行,直接向尼斯解释起来:“蛮族所谓的暗劲,其实和斗气是差不多的东西,只不过暗劲从气血中来,存于气血之中,随气血流转,斗气则出自脏腑,散布于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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