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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修仙归来-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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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远之所以做道人状,是因为这样的装扮在他两个月步行闲游途中甚是方便,可以减少不少路人对他行的侧目礼;而之所以邋遢,也并不是任远故意要学历史上著名的张三丰道长,而是这样一路走来,风尘仆仆的,注定会变邋遢的。
  一个人在自然当中,那种自由自在的感觉无比美妙,但这感觉还不甚强烈,现在这人在大都市,看到到处都是紧张忙碌整个身心都是提到警戒紧张状的人,对比之下,任远身心的自由自在,味道更浓了。
  小隐于野,中隐于市,是有次序的。
  仙人,从造字法来说,就是山中人,说的其实就是小隐于野的阶段。而仙味真正要出来,还得重回都市,这不,任远往十字街头那么一站,刹那间就与纭纭众生隔绝开来,仙味四溢。
  当然,时尚美女、美妇见着任远绕路走,毕竟是肉眼凡胎,认不得任远这个真仙,其他人也是一般,但毕竟是上千万人口的都市,有一群人,首先敏感到任远的与众不同。
  这些人是都市流浪者,拾荒人,搁在古代就是丐帮。
  有任远在尘而出尘味道,他们是最先感觉。因此,他们投向任远的目光总是有一丝连自己都不明白的景仰。
  任远食宿与都市拾荒者相同,睡在大地,抬头见天。只不过,在都市是睡在水泥地上,抬头见着的是被一幢幢高楼分割的天。
  当然,任远有时候也会找一些公园睡上一睡,那也有泥土的芬芳,而白日,任远偶然也会遭遇到城市的城管追剿。
  任远对这一群人并不太感冒,只是他在那些小商小贩的脸上看到惊恐,才感觉这些人实在有些魔头的味道。
  任远就这样在上海“晃荡”了一个月。
  十多年不见的城市,任远在这一个月中有了更深刻理解。
  这个城市更加繁华了,几乎每一天都有无比精彩的故事在这个城市上演。同时,这是一个激荡中无数人激情、欲望的大炼炉,在任远看来,相当有趣。
  值得一说的是,任远处于这巨大的有着巨大推动力在向前发展的城市当中,其整体的状态受到了某种奇妙限制,也就是任远所具的种种道术威力都会有一个上限值,不能尽情发挥。
  任远知道这是因为这个世界是凝聚无数人力以及智力而成的。
  世界以各“界”形式存在,有天界自然就有地界,有人界。不同的“界”自有不同的规则。天仙在人界,若不行人道,亦不能任意而为。所以,仙在人世经常说的是“游戏人间”而不是“颠覆人间”,就是这个道理。
  在限制的同时,还有更多其他的意味,比如说诱惑,比如说亲近,让处于人界的所有生灵都渐渐认同人界的规则,从一开始的心有抵制到慢慢心甘情愿。任远这个时候知道,古代那些个神仙恋凡尘的故事并不仅仅是故事,并是就文学意义上打动人心的,而是真实存在。就任远而言,上海在他眼里,依然是那么充满了魅力,可谓妩媚与性感并存。
  在结束一个月的“逛荡”之后,任远来到震旦大学。
  凌晨时分,任远“潜入”震旦大学图书馆前银杉树林里。
  他坐在一刻有芳憩园字样的大石头上。
  树林茂密,一片漆黑,任远不担心有人看到他。
  任远这个时候已不是道士模样,头发剔了,胡子刮了,上身是白色衬衫,下身是件牛仔裤。这些衣服是任远在地道口小摊购置的,而钱却是任远这一个月在街头逛荡路人丢给他的。这种时候,路人显然把他当个乞丐了,而其中最大的一笔竟是一千元。
  那是一个公子哥们,大概车内有的女朋友,要表演有多富有,而任远与其它人相比,是道士装。公子哥于是说要和师傅结个善缘,然后就给任远扔这十张钞票。是以,任远袋中还是有些钱的。
  任远这副打扮,若是再夹一个公文包,就像一个在大街小巷之间穿梭不停泼溅口水的推销员。
  这个时分,国庆已过,新生的军训也结束,开始他们正式的大学之旅。
  月光透过细密的树叶缝隙,照在任远身上,留下了细细点点的光亮,过去往来在这一刻奇异地绘织在一起,任远的心湖,不经意之间泛滥起一丝涟漪。
  校园正是一片静悄悄,而学校东头的学生街却是一派热闹。
  学生街在震旦大学东头,任远那个时代还是主要针对学生群体,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把营业对象转为都市白领。
  学生街有各式各样的酒吧,以及KTV,侍应生基本都是清纯的大学生,但不要想歪了,这是一个相对纯净的地方,经常来这的都市白领有许多就是震旦大学的校友。他们来这里,在母校附近,可以缓解白日紧张工作带来的压力,也可以和一些当年同宿舍的一起青春孟浪过的家伙们追忆那逝水年华。
  任远在银杉树林静待天明时,学生街道白桦林咖啡厅,一间包厢他当年大学宿舍的狐朋狗友们聊着天。
  白桦林的老板与老板娘也是震旦大学毕业的,有近二十年的岁月。他们两个的故事,似乎在一代又一代震旦大学学生口中传诵。两个同样单纯的,不喜社会挣扎的年轻人毕业后都没有天南地北去打拼,而是心甘情愿选择在学校附近租了一家小门店,开始清淡如水的日子。
  生意渐渐做起来,从小炒店发展到现在小有规模的咖啡厅,老板与老板娘十分满足,虽然与他们的同学比起来,他们这点成就实在不值一提,但是,他们绝对是被羡慕。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们幸福。而幸福,并非等于地位,不等于存款。
  白桦林咖啡厅,包厢。
  这个时候,十四年前震旦大学13-113宿舍的两位都到了,还有考古系副教授江尚和妻子袁兰两个。
  113宿舍的猴子,长期在北方工作,这次来上海出差,忙完公事,能挤出个一晚上的时间,正好第二天也是周末,一打手机,就约好了时间,至于地点,自然就选在震旦大学的白桦林咖啡厅。
  猴子和宋明坐在一排,他们对面是江尚与袁兰。
  猴子与宋明都是任远当年大学时代的死党,他们都是化学系的学生。江尚是因为社团活动认识的,比他们长一届,袁兰则是图书文献专业的,现在在震旦大学图书馆工作。
  这几个人,毕业十五六年了,各自忙碌。宋明与猴子不用说,他与江尚袁兰他们虽在同一城市,一年到头也很少见面。江尚是考古专业,一年到头大多时间在外头,宋明化学出身毕业后却考了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改行做了律师,这一行当更是到处跑,把旅馆当家的那种。
  因此,这四个人聚在一起,也是相当不容易。
  一开初,聚会的气氛都有些平静,大家把那平时老练、成熟的样子端着,过了一会,宋明忍不住暴露十几年前的原形,对猴子的身材打趣道:“猴子,你看现在哪还有半点猴子的样子?”
  猴子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啤酒肚,呵呵一笑道:“应酬多就这样,没办法,正琢磨着去减肥了,但是总没时间。”
  宋明的身材却是十多年如一日,并没变化;样子也没什么变,大学时代的他,脸蛋上是花花公子神情初现端倪,现在是标准的花花公子。宋明听得猴子的话,由衷感叹道:“我们这个年纪的人,可能口里说的最多的,就是这‘没时间’了。”说着,又对江尚与袁兰两个,以夸张的羡慕语气:“我是真羡慕你们两个,有你们两个存在,我才相信爱情在这个世界上,依然是存在的。”
  袁兰听得这话,瞪了江尚一眼,说道:“我们啊,只不过是日子还过得而已,爱情嘛,现在就只剩下柴米油盐外带儿子的学业了。”
  江尚皮肤黝黑,过去他要白皙一些,长年的户外工作导致他的皮肤这个样子,他听宋明发出感叹,说道:“宋明,我们四个,就你没解决个人问题,怎么样,有没有最新动向,猴子难得在这里,向组织汇报一下?”
  宋明摇了摇头,道:“难啊,这世界上各式各样有魅力,有个性女人很多,可就是适合做老婆的女人,屈指可数。”
  “切!”袁兰不屑道:“我还不知道你。不过,听说你有新意向?!”
  “你怎么知道?”宋明翘起自己的“丰”臀,脸上流露出十多年前熟悉的贱样。
  “呵呵,招了吧,有人看到了,跟我说的。”袁兰嘻嘻笑道。
  “同行,正追着了,不过没什么希望,因为追她的可以从这里一直排到黄浦江上去。”
  “切,有这么夸张吗?”袁兰说道:“那不是全民皆追。”
  作为女人,听到男人盛赞另外一个女人,多少有些本能的反应,而在宋明面前,袁兰自然不需要表现自己大度知礼的样子。
  宋明拿起杯子,把杯中的啤酒一口干了,然后“砰”的放在桌上,长吸了一口气,说道:“她像一个人?”
  “像谁?”袁兰好奇问道。
  “苏夜!”宋明说道,声音有些颤抖。
  袁兰吃了一惊,又问道:“有多像?”
  宋明答道:“不能说五官很像,但是就是感觉很像,或者说她们站在一起绝对是同一级别的,如果让你必须在其中选择一个,绝对最后自己会郁闷至死的那种。”
  袁兰目光一亮,脑海中浮现苏夜的绝代娇容,点头道:“那是可以排队到黄浦江去!”
  宋明呵呵一笑,又喝了一杯,道:“而且,她是苏夜的堂妹。”
  “啊!”袁兰张大了嘴。
  不仅她,江尚与猴子两个对张大了嘴。
  猴子也猛地喝了一口酒,叹道:“人生何处不相逢。”
  江尚手指着宋明,说了一句:“你小子!”
  下一句,自不用说出,在座的都知道宋明同学暗恋苏夜的事,只不过见苏夜与任远两个那时是天拆不散地打不乱的,老早就死了那颗贼心。死归死,却影响英俊潇洒的宋大律师择偶标准。这么多年风流在外虽是这家伙的天性,但也是因为眼界过高的缘故。这会子坦然承认,宋明心里确实是喜欢苏晨。
  袁兰道:“她知道你认识苏夜吗?”
  “哦,我还没说了。”
  猴子在旁敲了一下宋明的手臂,道:“这家伙,准是憋着这一点,造成一个机会让人家大吃一惊,以期留下无比深刻印象。”
  宋明贱笑着,道:“知我者,猴子也!”
  江尚也嘿嘿一笑,道:“我知道,一准是带人家姑娘上门,然后有意无意把咱们大家伙当年的照片摆在显露位置,姑娘一看,自然问起。”
  宋明借着酒意,哈哈大笑起来,好象一副已经得手的得意状。
  这时,袁兰忽然幽幽叹道:“就是可惜苏夜和任远他们两个。”
  袁兰一提到任远与苏夜两个,大家都立刻沉默,一个个都回想到当初惊心动魄的那几夜,那些经历,对他们这些旁观者来说都是终生难忘。
  过了半晌,猴子说道:“他们两个,有个非常非常幸福的开始,但是,结局却不好,但是,我想我如果是他们,这一辈子也是觉得无怨无悔了,因为,毕竟那样的去爱过,而那样的滋味,我们可能永远不能真正品尝到。”
  宋明从刚才大笑状态出来,闷着头喝着酒,眼睛渐渐有些红了。
  连喝了两杯酒后,宋明感觉恢复了一些,叹气道:“任远这个家伙,最后玩一出被剑仙虏去,进山修炼的把戏,可叹我们这些兄弟最后还要为使劲他去圆这个谎。袁兰,苏夜她后来到底有没有相信?!”
  宋明这么一问,袁兰,这个苏夜当年同寝室的好姐妹目现异色,迟疑了片刻,点头道:“她好象真的信了!”
  江尚冷静道:“所谓信,只是自己不愿意不信而已。”
  江尚的话出,总算能换取片刻的沉默,一时间,仿佛往事重放。
  第二卷 最牛钉子户 第二章 那一天的疯狂
  大约十四年前的那一个清晨,华山医院并没有与以往有任何不同。
  六点左右的时候,事实上天还是黑的,华山医院门口出现一位单看其剪影都让人觉得无比美丽的女子。
  这女子若是立在华灯之下,在那歌舞宴会大厅,是何等的明艳?!
  她的眉,她的眸子,她的鼻,她的唇,她身上的每一部分都是女人渴望、男人向往的极致。甚至,她的美,每一个人都无法准确用什么词来形容,如果真要用一句话来形容,那么,此女只应天上有还算是差强人意。
  那时苏夜正有些懊恼,因为这天起来的着实有些晚了。
  苏夜昨晚上不想回去的,就在旁边加一床陪着任远的,但任远非要让她回去。苏夜想,任远说的也对,自己的确是很累,回去好好休息一下把体力补充过来,若是自己也病倒了,任远不知道有多心疼。
  可是,这难得的休息之夜,苏夜并没有休息好。
  躺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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