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艳福-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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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装术’,这是失传已久的一种奇异的功法,他能随便改变人的声音,身高,容貌。不过,只是暂时性的。听说,如果练习到最高部分的话,可以不借助外界的能力,自由改变身体面貌。
借助外力改变身体面容,只是其中的普通功夫。不过在现代的社会来看,这的确是一件神乎奇技的事情,让许多人难以相信。
“啪,啪,啪。”
凌寒的身体的骨头都出发出一阵奇怪声音,整个人慢慢增高了十厘米。比原来的矮小的身材,简直是天差地别。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凌寒重新走出洗手间,朝着刚才的晚会现场走去。在那里,警察正在做着笔录。
凌寒脸上毫无一丝畏惧的神色,面色不改的接受警察的盘问与记录。随后,笔录结束,她随着做完调查的人群走出天龙工业园。
RH…血型,这种血型万中无一。在一百万人中,大概仅仅会出现两个人携带这类血型。所以,他也被称为最稀有的血型。
护士啪啪啪打开电脑,按下患者姓名:““凌雨。女,住在兰花街二十八弄三幢。电话,五七八九三六四。”
“嘟,嘟,嘟。”
电话中传来的都是无人接听的声音,这让拨打电话的护士小姐非常的沮丧。不过,拯救病人的生命是天职。为此,她还是不厌其烦的拨着那一串号码。
“有电话,我要去接。”
听到了电话声,凌雨艰难的从床头挪动,往放电话的方向摸去。她双目失明,并且连双腿都瘫痪,不能自由行动。由于长年见不到阳光,皮肤也是苍白的毫无一丝血色。虽容貌秀丽,可却缺少一丝活泼的感觉。
她的头发很长,随意的披在了身后,大概已经快到臀部了。一双眼睛虽然黑漆漆的,但里面却毫无神采。长年不能移动,也让她的面容显的很纤瘦。唯一让人感觉放心的是她的脸,始终是那么怡淡,平静而安宁。
“是不是姐姐打回来的呢?”
凌雨终于够到了手中电话,接过电话道:“喂,是姐姐吗,你出差回来了吗?”
护士小姐见终于拨通了电话,欣喜的道:“凌寒小姐吗?我这里是天龙医院,请问您是RH+型的血型吗?您前几天是不是在医院接受过献血。”
“是啊,有什么事情吗?”
“是这样的,我们这里正好有个病人正在急救,缺少RH+血液。请问您有没有亲人或朋友在附近,与您的血液相同。”
“没有啊,我姐姐的血型或许与我相同吧。我也不清楚,不太明白这些事情的。”
“你可以来天龙医院吗?你的血液,或许可以挽救濒临死亡一条人命。”对着电话,护士小姐动情的说道。
凌雨心一软道:“我当然希望救啊,可是我出不了门啊。再说,我的保姆刚刚出去买东西,我没有办法下床。你知道吗,我是一个卢氏综合症患者。”
卢氏综合症患者,这是近年来一种罕见的疾病。这种疾病,缘于血液内一种因子的缺乏。缺少了一种特殊的活性酶之后,患者根本无法合成某些身体必需的养分。这样的话,会导致全身血液运行不通畅,导致下肢血液无法循环,会让人瘫痪。而血液中缺少的成分,也让眼睛无法正常工作。
如果想维持身体健康,保住姓名的话,那就需要在7—12天内换一次血。一般来说,透析所用的高昂费用让一般家庭根本无法承担。再加上这类患者的抵抗力很弱,很少有活到二十岁的年纪。
而眼前这位少女,今年刚好十九岁。医学界有个定论,“卢氏综合症”的患者想活到二十岁,就如同人类想活两百岁,根本没有可能。能活到十九岁,本身就是一件奇迹。在众多的“卢氏综合症患者”眼里,十九岁到二十岁就如同鬼门关,无法跨越的一道鸿沟。
“哇,那我们派人来接你好不好?真的,这次病人真的很紧急需要血液。”在电话内,护士焦急的道。
“恩,好的。”想到自己或许还能救人一命,凌雨高兴的点头道。在她的字典里,帮助人是一件最崇高的事情。
“我好想看看外面的花花世界,我好想下床自由的走动啊。”可是,这一切都是一个梦,一个不切实际的梦啊。摸了摸自己毫无力气的双腿,再看着漆黑一片的眼前,凌雨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悲哀的表情。
“要开心,凌雨,你要笑着面对人生,你一定要像姐姐那样勇敢。面对困难,我们需要战胜他!”
小姑娘一边给自己打气,一边重新让脸上绽放出笑容。
“叮冬,叮冬!”
仅仅用了三分钟,杨彪就赶到了凌雨家,按响了门铃。作为一个保镖,他最大的天职就是保护主人不受伤害。可是,这次他却失败了。为了挽回杨逍的生命,他决定不惜一切代价。“无论任何,我不会让你死,主人!”
凌雨按下自己身边的电话,声音通过电话传到门外的小扬声器道:“你是谁?来我家干什么?”
对着麦克风道:“我是来接你去天龙医院的,我家的主人正在抢救,需要RH+血液的帮助。请问,您是凌雨小姐吗?”
凌雨道:“是的,你等等,我保姆马上就要买菜回来了。我躺在床上,不能下床,所以没办法开门。望你见谅。”
她话刚说完不久,铁门防盗锁啪嗒一下的就开了。杨彪很轻易的从门外走进她的房间,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对于那些防小蟊贼的伎俩,作为高级保镖的杨彪来说,更多不值得一提。就算是给他一个密码锁,估计用不了几分钟,他也可以打开。当年在特种部队学习过几年的他,手底下的功夫非常出色。
“哇,你怎么进来的?”
听到有人走到自己面前的脚步声,凌雨好奇的问道。
“没什么,一点点小意思而已。”杨彪声音丝毫没有波动或夸耀的表情,淡淡的道。然后,他轻轻的对凌雨道:“小姐,我马上抱你上车,送你去医院,救我家的主人,可以吗?”
“恩。”
杨彪抱起眼前的这位少女,不禁有一些诧异她身体的分量。她就像是一团棉花,丝毫没有分量,轻飘飘的。
凌雨发现杨彪的手轻轻一颤,自我解嘲道:“觉得奇怪吧,不明白为什么我一个人在家吃了睡,睡了吃,怎么还不长肉吗?嘿嘿,告诉你,这是减肥的秘诀。”说完,她竟爽朗的笑出了声音来。
看着自己眼前这位遇到如此困难都毫无一点气馁,脸上还仍然那么阳光的少女,三十岁的杨彪突然对她感觉到了一丝敬佩。这样坚强的人,现在是越来越难找了。换做是他自己,与凌雨调个身份,他恐怕一天都呆不下去。
“恩,蛮好的减肥秘诀。”
杨彪轻轻了点了点头,将凌雨抱上车,将车子飞快的朝着天龙医院开去。可惜走的时候匆忙,这两个人都忘记了留下什么纸条。
这都是不重要的事情,护士,杨彪与凌雨都似乎忘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接受输血过的人在十五天不能输血给别人。
因为每个人的抗体都不一样,血液需要在体内有个适应期。这个时候把血再输给别人,会让两种血液生产排斥,事倍功半,毫无效果。
第一卷 第015章 妙手回天
特护病房内。
杨逍的双眼紧闭,呼吸极其微弱。在心跳记录仪上,每隔两秒钟才能看见他的心电图微弱的跳一次。挂在他床边的血浆袋中的血浆慢慢的减少,眼看就要见底。
“医生,患者已经血压降低到平均线以下,呼吸已经停止。”护士一边记录着各项数据,一边对着旁边的医生说道。
“心跳还在继续,应该还没有死亡。真奇怪,为什么没有了呼吸,这心跳仍然在继续呢?”医生百思不得其解的看着自己眼前的心电图。
他不知道,这是杨逍家传的武功之一,龟息功。这种功法最特别之处,就是可以不用口鼻进行呼吸。他可以像很多动物一样,利用身上的毛细血管进行呼吸气。这样的话,可以使心脏内的血液流动量减小,降低心脏的运动负荷。
在古代,这种功法是用来延年益寿的。而对如今的杨逍来说,这却是救命的功法。因为心跳减慢,他身体的血液流动就变慢的很多,进出心脏的血液的量一减少,他伤口的失血也开始流慢了很多,本来三角型的伤口上方,血液的流动速度也是越来越慢,并开始有结痂的趋势。
“奇迹啊!”
当医生再一次将目光投向了杨逍的伤口,不禁惊讶的说道,眼里露出了狂热的光芒。如果不是顾忌杨逍天龙公司董事长的身份,他恐怕会仔细的观察伤口,甚至对伤口进行解剖,研究杨逍的生理构造。
赵刚这位三十岁就当上了天龙公司外科首席大夫的医生,原本就是一位医学狂人。他的口号是宁愿医死一个人,也要换下千千万万人的生命。病人,在他的眼睛里就一件实验的工具,一件他实验室的小白鼠。
只是,医术精湛的他很少有失误的时候。很多时候,他研究出的医疗办法既疯狂与大胆,却能够收到最好的医疗效果。这点,也让他声名鹊起,成为了新的医疗界新星,天龙医院的首席医师。
“好啊,果然奇怪!”
赵刚拿起手边所有的可以用的器械,对着杨逍的身体,开始一轮又一轮的检查。
赵刚这位疯狂的医生,一边在杨逍的身体上进行检查,一边口中念念有词道:“不错,好身体,好奇怪的体质。”
原来,他发现杨逍虽然失血很多,可是身体的各个部分的机能仍然旺盛,身体的各个部分仍然在有条不紊的运转。如果是换做普通人,早就下去见阎王了。
“医生,我们找到了那个RH…血液的病人了。”杨彪气喘嘘嘘的推开门,一脸兴奋的对着病房内的赵刚说道。
赵刚放下了手中的器械,转头对着杨彪问道:“她在哪?”
杨彪赶紧将凌雨推进了病房里。原来,杨彪见凌雨行动不方便,特地向医院借来了一个轮椅,好方便凌雨行动。毕竟,他一个男人老是抱着一个女孩子,也不是那么的方便。
“你得了卢氏综合症?”
赵刚一眼就看见了凌雨身体的异常,再一看她的身体的异常,毫不困难的就判断出了她身上所的得的疾病。
凌雨虽看不见东西,但眼前浓浓的药味还是让她判断出来这地方应该是医院病房,只得答道:“是的,医生。请问,我是不是现在就需要献血,好救那个危急的病人?”
赵刚推起轮椅,与凌雨往化验室走去,心中抑制不住的激动,道“等下,我要抽取一下你的血液做一下检查。请跟我去化验室。”
卢氏综合症,这种奇特的病症是他大学研究的课题之一。这种疾病,非常的罕见,非常的难治疗,几乎没有患者可以活到二十岁。这种疑难杂症,对天生好奇的赵刚有抑制不住的吸引力。
可是,他研究了半年还是没有得到什么成果。无奈之下,他只能放弃这方面的研究,将精力集中到了外科方面。
赵刚抽取了凌雨身上5CC的血液,将他们放在小试管内,送进了血液分析仪器。随着检验仪器不断的旋转,巨大的离心力将血液中的各个部分急速分离了出来。在显微镜下,血液逐渐分离成了血浆、血小板、血红蛋白等物质。
显微镜下,一部分的血液因子显的很活跃,而另外一部分则是非常的沉闷,毫无生机。赵刚知道,这其中有一些血液是最近输进来的,所以带着活力。而另外的一部分,则是凌雨自己的身体制造出来的。
随后,赵刚又将刚刚凑过来的一小试管杨逍的的血液放进了血液分析仪。经过了分离,他又将他们放了显微镜下。
只见,这些血液细胞却是非常的活跃,非常杂乱无章,到处碰撞。比起凌雨的血液,不知道活跃了多少倍。
“不对啊,这应该不对啊。怎么回事?”
赵刚又取出了一些普通人RH+血型的血液,放在了显微镜下,移动速度与活跃程度却是比杨逍身上的血液因子移动速度慢很多,但却比凌雨的又活跃不少。
赵刚的眼睛里露出了一丝狂热,将两个试管的血液融合在一起道:“如果我将两种血液混合在一起,会不会有什么新的情况呢?”
在显微镜下,只见那个小试管里的血液因子刚刚混合在一起,就如同百年没见的情人,牢牢的融合在了一起。
本来一个活跃的因子的身边,沾着一个死气沉沉的血液因子,两个因子就是嵌在一起,牢牢的分不开。
过了一会,这两种因子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大大的细胞。再一一会,这一个大细胞又分裂成两个细胞。再看这些血液因子,已如平常那些RH+血液一样,在活跃程度上已经大大的减低。
这两种血液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