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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

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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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彼以私事使称名,此文使自称曰某,称名与彼相当,故知“使谓使人於诸侯也”。
 
  天子不言出,诸侯不生名,君子不亲恶。天子之言出,诸侯之生名,皆有大恶,君子所远,出、名以绝之。《春秋传》曰“天王出居於郑”、“卫侯朔入於卫”是也。○远,于万反。诸侯失地,名。灭同姓,名。绝之。 
  '疏'“天子”至“姓名”。○正义曰:此一节论天子诸侯有罪,书出、名之事,各随文解之。○“天子不言出”者,天子以天下为家,策书不得言出,所在称君。○“诸侯不生名”者,诸侯南面之尊,名者质贱之称。诸侯相见,祗可称爵,不可称名。○“君子不亲恶”者,谓策书君子,谓孔子书经,若见天子大恶,书“出”以绝之,诸侯大恶,书名以绝之。君子不亲比恶人,故书“出”、“名”以罪之也。○注“天子”至“是也”。○正义曰:案僖二十四年“天王出居於郑”,《公羊》云:“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不能乎母也。“谓不能以孝事於母。此郑注天子言出大恶,用《公羊》义也。案《春秋》庄六年,“卫侯朔入於卫”,朔未为君之时,与其母谗构世子伋,及为君,被逐出,奔齐。王立公子黔牟。朔自齐而入卫,以逐黔牟。《公羊》云:“朔何以名?绝。曷为绝之?犯命也。”谓犯王命。郑注以朔为大恶,亦用《公羊》义也。○“诸侯失地,名,灭同姓,名”。○《春秋》庄十年,“荆败蔡师於莘,以蔡侯献舞归”。《公羊》云:“何以名?绝。曷为绝之?获也。”此失地名也。僖二十五年“卫侯毁灭邢”。《公羊》云:“何以名?绝。曷为绝之?灭同姓也。”此灭同姓名也。故郑总言“绝之”。
 
  为人臣之礼,不显谏。为夺美也。显,明也。谓明言其君恶,不几微。○为夺,于伪反。三谏而不听,则逃之。逃,去也。君臣有义则合,无义则离。 
  '疏'“为人”至“逃之”。○正义曰:案庄二十四年,“曹羁出奔陈”。《公羊传》云:“戎将侵曹,曹羁谏曰:‘戎众以无义,君请勿自敌也。’曹伯曰:‘不可。’三谏不从,遂去之。”何休云“谏有五,一曰讽谏”者,案定十二年《公羊传》云:“孔子以季氏之强谓季孙曰:‘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季孙闻之,堕费邑。”是讽谏也。何休又云:“二曰顺谏,曹羁是也。”即上谏曹君,无以戎敌,三谏不从,遂出奔陈。所谓以道事君,不可则止,此是顺谏也。何休又云:“三曰直谏,子家驹是也。”案昭二十五年《公羊传》云:“昭公将弑季氏,子家驹谏曰:‘诸侯僣於天子,大夫僣於诸侯久矣。”是不辟君僣而言之,是直谏也。何休又云:“四曰争谏,子反请归是也。”案宣十五年《公羊》云,楚庄王围宋,子反、华元乘堙相对语。华元谓子反云:“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子反谓华元:“吾军有七日之粮。”子反劝楚王赦宋而归,楚王不可。子反频谏不听,乃引师去,楚王亦归。是争谏也。何休又云:“五曰赣谏,百里子、蹇叔子是也。”案僖三十三年《公羊》云,秦穆公将袭郑,百里子、与蹇叔子谏。穆公不从,百里子、蹇叔子从其子而哭之。是赣谏也。凡谏,讽谏为上,赣谏为下。事君虽主谏争,亦当依微纳进善言耳,不得显然明言君恶以夺君之美也。○“三谏不听,则逃之”者。听犹从也。逃犹去也。君臣有离合之义,有义则合,无义则离。若三谏不听,则待放而去也。
 
  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至亲无去,志在感动之。○号,户刀反。 
  '疏'“子之”至“随之”。○正义曰:父子天然,理不可逃,虽不从,则当号泣而随之,冀有悟而改之。然《论语》云:“事父母,几谏。”此不云者,以其略耳。《檀弓》云:“事亲无犯。”相互耳。又云:“事君有犯。”故此论其微。《檀弓》言“事亲无犯”,此论其犯,亦互言耳。故注云:“至亲无去,志在感动之。”
 
  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尝度其所堪。○度,待各反。医不三世,不服其药。慎物齐也。○齐,才细反。 
  '疏'“君有疾饮药”至“医不三世,不服其药”。○正义曰:凡人病疾,盖以筋血不调,故服药以治之。其药不慎於物,必无其征,故宜戒之,择其父子相承至三世也。是慎物调齐也。又说云,“三世”者,一曰黄帝《针灸》,二曰神农《本草》,三曰素女《脉诀》,又云夫子《脉诀》。若不习此三世之书,不得服食其药。然郑云“慎物齐也”,则非谓《本草》、《针经》、《脉诀》,於理不当,其义非也。
 
  儗人必於其伦。儗犹比也。伦犹类也。比大夫当於大夫,比士当於士,不以其类,则有所亵。○儗,鱼起反,注同。亵,息列反。 
  '疏'“儗人”至“其伦”。○儗人必於其伦。○正义曰:儗,比也。伦,匹类也。凡欲比方於人,当以类相并,不得以贵比贱,则为不敬也。
 
  问天子之年,对曰:“闻之,始服衣若干尺矣。”既不敢言年,又不敢斥至尊所能。问国君之年,长,曰:“能从宗庙社稷之事矣。”幼,曰:“未能从宗庙社稷之事也。”问大夫之子,长,曰:“能御矣。”幼,曰:“未能御也。”问士之子,长,曰:“能典谒矣。”幼,曰:“未能典谒也。”问庶人之子,长,曰:“能负薪矣。”幼,曰:“未能负薪也。”皆言其能,则长幼可知。御犹主也。《书》曰:“越乃御事。”谓主事者。谒,请也,谓能摈赞出入,以事请告也。《礼》:“四十强而仕,五十命为大夫。” 
  '疏'“问天”至“负薪也”。○正义曰:此谓幼少新立之王,或有远方异域人来,不知王年大小,问朝廷之臣。○“对曰,闻之,始服衣若干尺矣”者,臣为答之,必有法则。《礼》:“齿路马有诛。”而至尊体贵,故臣不可轻言君年及形长短与才技所堪,故依违而对也。但云“闻之”,谦不敢言见也。云“始服衣若干尺”,既不敢指斥,即云服衣若干尺,谓或五尺,或六尺,随长短而言之也。幼则衣短,长则衣长。问者闻之,则知玉之长幼也。古者谓数为若干,故《仪礼·乡射》、《大射》数射筭云“若干纯”、“若干奇”。若,如也。干,求也。言事本不定,常如此求之也,故云若干也。○“问国君之年”者,亦谓幼少新立为君,而他人问其臣也。○“长,曰,能从宗庙社稷之事矣。幼,曰,未能从宗庙社稷之事也”,不言闻之及衣,而言所能主国者,辟天子也。国保宗庙社稷,故以所保答之也。人君十五有养子之礼,长则能主国,闻其能主国,则知十五以上为长也。若闻未能主国,则知十四以下是为幼也。○“问大夫之子”者,亦他国人问此大夫之子长幼於大夫之臣也。天子诸侯,继世象贤,其年不定,故问其年;而大夫五十乃爵,故不问大夫而问其子。○“长,曰,能御矣。幼,曰,未能御也”,御谓主事也。官有世功,子学父业,故有御事之因也。举其所能,则长幼可知也。大夫子卑,长幼当以二十为限也。○“问士之子”者,亦谓他国人来问此士之属吏也。四十强而仕,故问其子也。○“长,曰,能典谒矣。幼,曰,未能典谒也”,谒,请也。士之子年数长,则言能主宾客告请之事,幼则言未能也。士贱无臣,但以子自典告也。○“问庶人之子”者,庶人谓府史之属,亦有同僚或他国人问其同僚府史。熊氏云:“庶人年无长幼,亦问其子者,顺上大夫士而言之。”○“长,曰,能负薪矣。幼,曰,未能负薪也”者,《少仪》云:“问士之子长幼,长则曰能耕矣,幼则曰能负薪、未能负薪。”谓士禄薄,子犹以能农事为业也。与此不同者,亦当有田无田之异。此所言之士者,是有田者,故子免耕负薪而典谒。○注“《书》曰:越乃御事。谓主事者”。○正义曰:引《大诰》证御事是大夫礼。“四十强而仕,五十命为大夫”,《曲礼》文。引之,释所以不问大夫士庶人之身,而问其子之义也。以大夫士其年既定,故不假问其年,而问其子也。
 
  问国君之富,数地以对,山泽之所出。问大夫之富,曰:“有宰食力,祭器衣服不假。”问士之富,以车数对。问庶人之富,数畜以对。皆在其所制以多少对,宰,邑士也。食力,谓民之赋税。○数,色主反,下“数畜”同。畜,许又反。郑注《周礼》云:“始养曰畜。” 
  '疏'“问国”至“以对”。○正义曰:谓问诸侯之臣,求知其君封内土地所出也。云富者,非问其多金帛,正是问最所优饶者也。不问天子者,率土之物,莫非王有,天下共见,故不须问,而诸侯止一国,故致问也。○“数地以对”者,首芰地广狭对之也。“山泽之所出”者,又以鱼、盐、蜃、蛤、金、银、锡、石之属,随有而对也。晋文公谓楚成王曰“羽、毛、齿、革,君地生焉”是也。○“问大夫之富”者,亦他国人问其臣也。○“曰,有宰食力”者,答之也。宰,邑宰也。有宰,明有采地,即“公山弗扰为季氏宰”是也。“食力”谓食民下赋税之力也。○“祭器衣服不假”者,谓四命大夫也。衣服,祭服也。若四命大夫,得自造祭器衣服,故云“不假”。若三命以下,有田者造而不备,则假借也。○“问士之富,以车数对”者,士有地不多,亦无邑宰,故其属吏但以其车数对也。上士三命,则得赐车马也,副车随命。中士乘栈车,无副车也。○“问庶人之富,数畜以对”者,谓(又鸟)豚之属。《闾师》云:“凡庶民,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祭无盛,不树者无椁,不蚕者不帛,不绩者不衰。”故以畜数对。郑注《周礼》云:“始养曰畜,将用之曰牲。”引《春秋》云:“卜日曰牲。”
 
  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徧。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岁徧。大夫祭五祀,岁徧。士祭其先。祭四方,谓祭五官之神於四郊也。句芒在东,祝融后土在南,蓐收在西,玄冥在北。《诗》云:“来方禋祀。”方祀者,各祭其方之官而已。五祀,户、灶、中霤、门、行也。此盖殷时制也。《祭法》曰天子立七祀,诸侯立五祀,大夫立三祀,士立二祀,谓周制也。○徧音遍,本亦作遍,下同。句,古侯反。芒音亡。蓐音辱。冥,亡丁反。禋音因。霤,力救反。 
  '疏'“天子”至“其先”。○正义曰:此一节论天子以下祭祀尊卑不同,并论神有废置之事,各随文解之。○“天子祭天地”者,祭天谓四时迎气,祭五天帝於四郊,各以当方人帝配之。《月令》春曰“其帝太皞”,夏曰“其帝炎帝”,季夏曰“其帝黄帝”,秋曰“其帝少皞”,冬曰“其帝颛顼”,明为配天及告朔而言之。其雩祭亦然,故《月令》孟夏云:“大雩帝,为命祀百辟卿士。”既云“祀百辟卿士”,明五方人帝,天子亦雩祀之,其夏正郊感生之帝,周以后稷配之,其於明堂总享五帝,以文王、武王配之,故《孝经说》云“后稷为天地之主,文王为五帝之宗”是也。周人祭明堂时,又兼以武王配之,故《祭法》云周人宗武王是也。知方丘之神是昆仑者,案《地统书·括地象》云:“地中央曰昆仑。”又云:“其东南方五千里曰神州。”以此言之,昆仑在西北,别统四方九州,其神州者,是昆仑东南一州耳。於一州中更分为九州,则《禹贡》之九州是也。其配地之神,《孝经纬》既云后稷为天地之主,则后稷配天南郊,又配地北郊。则周人以喾配圆丘,亦当配方泽也。○“祭山川”者,《周礼》:“兆五帝於四郊,四望、四类亦如之也。”○“祭五祀”者,春祭户,夏祭灶,季夏祭中霤,秋祭门,冬祭行也。。○“岁徧”者,谓五方之帝迎气雩祀明堂及郊,虽有重者,诸神总徧,故云“岁徧”。○“诸侯方祀”者,诸侯既不得祭天地,又不得总祭五方之神,唯祀当方,故云“方祀”。○“祭山川”者,《王制》云“在其地则祭之,亡其地则不祭”是也。○“大夫祭五祀”者,大夫不得方祀及山川,直祭五祀而已。○“士祭其先”,不云岁徧者,以士祭先祖,岁有四时,更无馀神故也。“天子祭天地”者,天地有覆载大功,天子王有四海,故得总祭天地以报其功。其天有六,祭之一岁有九。昊天上帝,冬至祭之,一也。苍帝灵威仰,立春之日祭之於东郊,二也。赤帝赤熛怒,立夏之日祭之於南郊,三也。黄帝含枢纽,季夏六月土王之日,亦祭之於南郊,四也。白帝白招拒,立秋之日祭之於西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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