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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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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怪孔子所至之邦必与?闻其国之政事,故问子贡曰:“此是孔子求於时君而得
之与?抑人君自原与夫子为治与?”抑、与皆语辞。“子贡曰:夫子温、良、恭、
俭、让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诸异乎人之求之与”者,此子贡答辞也。敦柔
润泽谓之温,行不犯物谓之良,和从不逆谓之恭,去奢从约谓之俭,先人後已谓
之让。言夫子行此五德而得与闻国政。他人则就君求之,夫子则德,人君自原
与之为治,故曰:“夫子之求之也,其诸异乎人之求之与!”诸、与皆语辞。○
注“郑曰”至“为治”。○正义曰:云:“子禽,弟子陈亢。子贡,弟子,姓端
木,名赐”者,《家语·七十二弟子篇》云:“陈亢,陈人,字子禽,少孔子四
十岁。”《史记·弟子传》云:“端木赐字子贡,少孔子三十一岁。”云“求而
得之邪”者,邪,未定之辞。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孔曰:“父在,子不得自专,故观其
志而已。父没乃观其行。”)三年无改於父之道,可谓孝矣。”(孔曰:“孝子
在丧,哀慕犹若父存,无所改於父之道。”)
    '疏'“子曰”至“孝矣”。○正义曰:此章论孝子之行。“父在观其志”者,
在心为志。父在,子不得自专,故观其志而己。“父没观其行”者,父没可以自
专,乃观其行也。“三年无改於父之道,可谓孝矣”者,言孝子在丧三年,哀慕
犹若父存,无所改於父之道,可谓为孝也。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
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马曰:“人知礼贵和,而每事从和,不
以礼为节,亦不可行。”)
    '疏'“有子曰”至“行也”。○正义曰:“此章言礼乐为用相须乃美。“礼
之用,和为贵”者,和,谓乐也。乐主和同,故谓乐为和。夫礼胜则离,谓所居
不和也,故礼贵用和,使不至於离也。“先王之道,斯为美”者,斯,此也。言
先王治民之道,以此礼贵和美,礼节民心,乐和民声。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
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是先王之美道也。“小大由之,有所不行”者,
由,用也。言每事小大皆用礼,而不以乐和之,则其政有所不行也。“知和而和,
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者,言人知礼贵和,而每事从和,不以礼为节,亦不
可行也。
    有子曰:“信近於义,言可复也。(复,犹覆也。义不必信,信非义也。以
其言可反覆,故曰近义。)恭近於礼,远耻辱也。(恭不合礼,非礼也。以其能
远耻辱,故曰近礼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孔曰:“因,亲也。言所亲
不失其亲,亦可宗敬。”)
    '疏'“有子曰”至“宗也”。○正义曰:此章明信与义、恭与礼不同,及人
行可宗之事。“信近於义,言可复也”者,复犹覆也。人言不欺为信,於事合宜
为义。若为义事,不必守信,而信亦有非义者也。言虽非义,以其言可反复不欺,
故曰近义。“恭近於礼,远耻辱也”者,恭惟卑巽,礼贵会时,若巽在床下是恭,
不合礼则非礼也。恭虽非礼,以其能远耻辱,故曰近礼。“因不失其亲,亦可宗
也”者,因,亲也。所亲不失其亲,言义之与比也。既能亲仁比义,不有所失,
则有知人之鉴,故可宗敬也。言“亦”者,人之善行可宗敬者非一,於其善行可
宗之中,此为一行耳,故云“亦”也。○注“义不必信,信非义也”。○正义曰:
云:“义不必信”者,若《春秋》晋士モ帅师侵齐,闻齐侯卒,乃还。《春秋》
善之。是合宜不必守信也。云“信非义也”者,《史记》尾生与女子期於梁下,
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柱而死。是虽守信而非义也。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郑曰:“学者之志,有所不暇。”)
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孔曰:“敏,疾也。有道,
有道德者。正,谓问事是非。”)
    '疏'“子曰君子”至“也已”。○正义曰:“此章述好学之事。“君子食无
求饱,居无求安”者,言学者之志,乐道忘饥,故不暇求其安饱也。“敏於事而
慎於言”者,敏,疾也。言当敏疾於所学事业,则有成功。《说命》曰:“敬逊
务时敏,厥乃来”是也。学有所得,又当慎言说之。“就有道而正焉”者,有
道,谓有道德者。正,谓问其是非。言学业有所未晓,当就有道德之人,正定其
是之与非。《易·文言》曰:“问以辨之”是也。“可谓好学也已”者,总结之
也。言能行在上诸事,则可谓之为好学也。
    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孔曰:“未足
多。”)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郑曰:“乐,谓志於道,不以贫为忧
苦。”)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孔曰:
“能贫而乐道,富而好礼者,能自切磋琢磨。”)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
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孔曰:“诸,之也。子贡知引《诗》以成孔子义,
善取类,故然之。往告之以贫而乐道,来答以切磋琢磨。”)
    '疏'“子曰”至“来者”。○正义曰:此章言贫之与富皆当乐道自也。
“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者,乏财曰贫,佞说为谄,多财曰富,傲逸为骄。
言人贫多佞说,富多傲逸。若能贫无谄佞,富不骄逸,子贡以为善,故问夫子曰:
“其德行何如?”“子曰可也”者,此夫子答子贡也。时子贡富,志怠於学,故
发此问,意谓不骄而为美德,故孔子抑之,云:“可也。”言未足多。“未若贫
而乐,富而好礼者也”者,乐,谓志於善道,不以贫为忧苦。好,谓闲习礼容,
不以富而倦略,此则胜於无谄、无骄,故云“未若”,言不如也。“子贡曰:
《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者,子贡知师励已,故引《诗》
以成之。此《卫风·淇奥》之篇,美武公之德也。治骨曰切,象曰差,玉曰琢,
石曰磨,道其学而成也。听其规谏以自,如玉石之见琢磨。子贡言:贫而乐道,
富而好礼,其此能切磋琢磨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者,
子贡知引《诗》以成孔子义,善取类,故呼其名而然之。“告诸往而知来者”者,
此言可与言《诗》之意。诸,之也。谓告之往以贫而乐道、富而好礼,则知来者
切磋琢磨,所以可与言《诗》也。
    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疏'“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正义曰:此章言人当责己
而不责人。凡人之情,多轻易於知人,而患人不知己,故孔子抑之云:“我则不
耳。不患人之不己知,但患己不能知人也。”

    ●卷二·为政第二
    '疏'正义曰:《左传》曰“学而後入政”,故次前篇也。此篇所论孝敬信勇
为政之德也,圣贤君子为政之人也,故以“为政”冠於章首,遂以名篇。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星共之。”(包曰:“德者无为,
犹北辰之不移而众星共之。”)
    '疏'“子曰”至“共之”。○正义曰:此章言为政之要。“为政以德”者,
言为政之善,莫若以德。德者,得也。物得以生,谓之德。淳德不散,无为化清,
则政善矣。“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者,譬,况也。北极谓之北辰。北
辰常居其所而不移,故众星共尊之,以况人君为政以德,无为清静,亦众人共尊
之也。○注“包曰”至“共之”。正义曰:案《尔雅·释天》云:“北极谓之北
辰。”郭璞曰:“北极,天之中,以正四时。”然则极,中也;辰,时也。以其
居天之中,故曰北极;以正四时,故曰北辰。《汉书·天文志》曰:“中宫太极
星。其一明者,泰一之常居也。旁三星,三公。环之匡卫十二星,藩臣。皆曰紫
宫。北斗七星,所谓‘璇玑玉衡,以齐七政’。斗为帝车,运於中央,临制四海。
分阴阳,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皆系於斗。”是众星共之也。
    子曰:“《诗》三百,(孔曰:“篇之大数。”)一言以蔽之,(包曰:
“蔽,犹当也。”)曰:‘思无邪。’(包曰:“归於正。”)
    '疏'“子曰”至“无邪”。○正义曰:此章言为政之道在於去邪归正,故举
《诗》要当一句以言之。“《诗》三百”者,言《诗》篇之大数也。“一言以蔽
之”者,蔽,犹当也。古者谓一句为一言。《诗》虽有三百篇之多,可举一句当
尽其理也。“曰:‘思无邪’”者,此《诗》之一言,《鲁颂·篇》文也。
《诗》之为体,论功颂德,止僻防邪,大抵皆归於正,故此一句可以当之也。○
注“孔曰:篇之大数”。○正义曰:案今《毛诗序》凡三百一十一篇,内六篇亡,
今其存者有三百五篇。今但言三百篇,故曰篇之大数。
    子曰:“道之以政,(孔曰:“政,谓法教。”)齐之以刑,(马曰:“齐
整之以刑罚。”)民免而无耻。(孔曰:“免,苟免。”)道之以德,(包曰:
“德,谓道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格,正也。)
    '疏'“子曰”至“且格”。○正义曰:此章言为政以德之效也。“道之以政”
者,政,谓法教;道,谓化诱。言化诱於民,以法制教命也。“齐之以刑”者,
齐,谓齐整;刑,谓刑罚。言道之以政而民不服者,则齐整之以刑罚也。“民免
而无耻”者,免,苟免也。言君上化民,不以德而以法制刑罚,则民皆巧诈苟免,
而心无愧耻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者,德,谓道德;格,正也。
言君上化民,必以道德。民或未从化,则制礼以齐整,使民知有礼则安,失礼则
耻。如此则民有愧耻而不犯礼,且能自而归正也。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有所成也。)四十而不惑,(孔
曰:“不疑惑。”)五十而知天命,(孔曰:“知天命之终始。”)六十而耳顺,
(郑曰:“耳闻其言,而知其微旨。”)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马曰:
“矩,法也。从心所欲无非法。”)
    '疏'“子曰”至“逾矩”。○正义曰:此章明夫子隐圣同凡,所以劝人也。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者,言成童之岁,识虑方明,於是乃志於学也。“三十而
立”者,有所成立也。“四十而不惑”者,志强学广,不疑惑也。“五十而知天
命”者,命,天之所禀受者也。孔子四十七学《易》,至五十穷理尽性知天命之
终始也。“六十而耳顺”者,顺,不逆也。耳闻其言,则知其微旨而不逆也。
“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者,矩,法也。言虽从心所欲而不逾越法度也。孔子
辄言此者,欲以勉人志学,而善始令终也。
    孟懿子问孝。(孔曰:“鲁大夫仲孙何忌。懿,谥也。”)子曰:“无违。”
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於我,我对曰,无违。”(郑曰:“恐孟孙不晓
无违之意,将问於樊迟,故告之。樊迟,弟子樊须。”)樊迟曰:“何谓也?”
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疏'“孟懿”至“以礼”。○正义曰:此章明孝必以礼。“孟懿子问孝”者,
鲁大夫仲孙何忌问孝道於孔子也。“子曰:无违”者,此夫子答辞也。言行孝之
道,无得违礼也。“樊迟御”者,弟子樊须为夫子御车也。“子告之曰:孟孙问
孝於我,我对曰,无违”者,孟孙,即懿子也。孔子恐孟孙不晓无违之意,而懿
子与樊迟友善,必将问於樊迟,故夫子告之。“樊迟曰:何谓也”者,樊迟亦未
达无违之旨,故复问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
以礼”者,此夫子为言无违之事也。生,事之以礼,谓冬温夏清昏定晨省之属也。
死,葬之以礼,谓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之属也。祭之以礼,
谓春秋祭祀以时思之、陈其簋而哀戚之之属也。不违此礼,是无违之理也。不
即告孟孙者,初时意在简略,欲使思而得之也。必告樊迟者,恐孟孙以为从父之
令是无违,故既与别,後告於樊迟,将使复告孟孙也。○注“孔曰”至“谥也”。
○正义曰:《春秋》定六年《经》书“仲孙何忌如晋”,《传》曰“孟懿子往”,
是知孟懿子即仲孙何忌也。《谥法》曰:“温柔贤善曰懿。”○注“郑曰”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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