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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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伯寮其如命何”者,孔子不许其告,故言道之废行皆由天命,虽公伯寮之谮,
其能违天而兴废子路乎!○注“伯寮,鲁人,弟子也”。○正义曰:《史记·弟
子传》云:“公伯寮字子周,鲁人,子路於季孙者。”○注“孔曰:鲁大夫子
服何忌也”。○正义曰:案《左传》哀十三年:“吴人将以公见晋侯,子服景伯
对使者,吴人乃止。既而悔之,将囚景伯。景伯曰:‘何也立後於鲁矣。’”杜
注云:“何,景伯名。”然则景伯单名何,而此注云何忌,误也。○注“有罪既
刑,陈其尸曰肆”。○正义曰:《秋官·乡士职》云:“协日刑杀,肆之三日。”
郑玄曰:“肆犹申也,陈也。”是言有罪既杀,陈其尸曰肆也。言“市朝”者,
应劭曰:“大夫已上於朝,士已下於市。”
子曰:“贤者辟世,(孔曰:“世主莫得而臣。”)其次辟地,(马曰:
“去乱国治邦。”)其次辟色,(孔曰:“色斯举矣。”)其次辟言。”(孔
曰:“有恶言乃去。”)子曰:“作者七人矣。”(包曰:“作,为也。为之者
凡七人,谓长沮,桀溺,丈人,石门,荷蒉,仪封人,楚狂接舆。”)
'疏'“子曰”至“人矣”。○正义曰:此章言自古隐逸贤者之行也。“子曰:
贤者辟世”者,谓天地闭则贤人隐,高蹈尘外,枕流漱石,天子诸侯莫得而臣也。
“其次辟地”者,未能高栖绝世,但择地而处,去乱国,治邦者也。“其次辟
色”者,不能豫择治乱,但观君之颜色,若有厌已之色,於斯举而去之也。“其
次辟言”者,不能观色斯举矣,有恶言乃去之也。“子曰:作者七人矣”者,作,
为也。言为此行者凡有七人。○注“孔曰:色斯举矣”。○正义曰:此《乡党篇》
文也。○注“包曰”至“接舆”。○正义曰:“作,为”,《释言》文。云“为
之者凡七人,谓长沮,桀溺,丈人,石门,荷蒉,仪封人,楚狂接舆”者,谓长
沮一,桀溺二,荷丈人三,石门晨门四,荷蒉五,仪封人六,楚狂接舆七也。
王弼云:“七人: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郑康成云:
“伯夷、叔齐、虞仲,辟世者;荷、长沮、桀溺、辟地者;柳下惠、少连、辟
色者;荷蒉、楚狂接舆,辟言者。七当为十字之误也。”
子路宿於石门。晨门曰:“奚自?”(晨门者,阍人也。)子路曰:“自孔
氏。”曰:“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包曰:“言孔子知世不可为而强为之。”)
'疏'“子路”至“者与”。○正义曰:此章记隐者晨门之言也。“子路宿於
石门。晨门曰:奚自”者,石门,地名也。晨门,掌晨昏开闭门者,谓阍人也。
自,从也。奚,何也。时子路宿於石门,夙兴为阍人所问曰:“汝何从来乎?”
“子路曰:自孔氏”者,子路答阍人,言自孔氏处来也。“曰:是知其不可而为
之者与”者,晨门闻子路云从孔氏,未审孔氏为谁,又旧知孔子之行,故问曰:
“是知其世不可为,而周流东西,强为之者,此孔氏与?”意非孔子不能隐Т辟
世也。
子击磬於卫,有荷蒉而过孔氏之门者,曰:“有心哉,击磬乎!”(蒉,草
器也。有心,谓契契然。)既而曰:“鄙哉,乎!莫己知也,斯己而已矣。
(此者,徒信己而已,言亦无益。)深则厉,浅则揭。”(包曰:“以衣涉
水为厉。揭,揭衣也。言随世以行己,若过水必以济,知其不可则当不为。”)
子曰:“果哉,末之难矣!”(未知己志而便讥己,所以为果。末,无也。无难
者,以其不能解己之道。)
'疏'“子击”至“难矣”。○正义曰:此章记隐者荷蒉之言也。“子击磬於
卫”者,时孔子在卫,而自击磬为声也。“有荷蒉而过孔氏之门者,曰:有心哉,
击磬乎”者,荷,担揭也。蒉,草器也。有心,谓契契然。当孔子击磬之时,有
担揭草器之人,经过孔氏之门,闻其磬声,乃言曰:“有心契契然忧苦哉,此击
磬之声乎!”“既而曰:鄙哉,乎!莫己知也,斯已而已矣”者,既,已也。
,鄙贱貌。莫,无也。斯,此也。荷蒉者既言“有心哉,击磬乎”,又察其
磬声,已而言曰:可鄙贱哉,乎!无人知己,此者,徒信已而已。言无
益也。“深则厉,浅则揭”者,此《卫风·匏有苦叶》诗,以衣涉水为厉。揭,
揭衣也。荷蒉者引之,欲令孔子随世以行己,若过水,深则当厉不当揭,浅则当
揭而不当厉,以喻行己,知其不可,则不当为也。“子曰:果哉,末之难矣”者,
孔子闻荷蒉者讥已,故发此言。果,谓果敢。末,无也。言未知已志而便讥己,
所以为果敢。无难者,以其不能解己之道,不以为难,故云无难也。○注“蒉,
草器也。有心,谓契契然”。○正义曰:“蒉,草器”,见《说文》。《小雅·
大东》云:“契契寤叹。”《毛传》云:“契契,忧苦也。”○注“包曰”至
“不为”。○正义曰:“云以衣涉水为厉。揭,揭衣也”者,《尔雅·释水》文
也。孙炎曰:“揭衣,褰裳也。”衣涉濡也。
子张曰:“《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何谓也?”(孔曰:“高
宗,殷之中兴王武丁也。谅,信也。阴,犹默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
人皆然。君薨,百官总己,(马曰:“己,百官。”)以听於冢宰三年。”(孔
曰:“冢宰,天官卿,佐王治者,三年丧毕,然後王自听政。”)
'疏'“子张”至“三年”。○正义曰:此章论天子诸侯居丧之礼也。“子张
曰:《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何谓也”者,“高宗谅阴,三年不言”,
《周书·无逸篇》文也。高宗,殷王武丁也。谅,信也。阴,默也。言武丁居
父忧,信任冢宰,默而不言三年矣。子张未达其理,而问於夫子也。“子曰:何
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总己,以听於冢宰三年”者,孔子答言:“何
必独高宗,古之人皆如是。”诸侯死曰薨。言君既薨,新君即位,使百官各总己
职,以听使於冢宰,三年丧毕,然後王自听政。○注“孔曰”至“默也”。○正
义曰:云“高宗,殷之中兴王武丁也”者,孔安国云:“盘庚弟小乙子名武丁,
德高可尊,故号高宗。”《丧服四制》引《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善
之也。王者莫不行此礼,何以独善之也?曰:高宗者,武丁。武丁者,殷之贤王
也,继世即位,而慈良於丧。当此之时,殷衰而复兴,礼废而复起,故载之於书
中而高之,故谓之高宗。三年之丧,君不言也。”是说不言之意也。云“谅,信
也。阴,默也”者,谓信任冢宰,默而不言也。《礼记》作“谅ウ”,郑玄以为
凶庐,非孔义也,今所不取。○注“孔曰”至“听政”。○正义曰:云“冢宰,
天官卿,佐王治者”者,案《周礼·天官》:“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
王治邦国。”《叙官》云:“乃立天官冢宰,使帅其属,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
国。治官之属,大宰卿一人。”郑注引此文云:“君薨,百官总己以听於冢宰。
言冢宰於百官无所不主。”《尔雅》曰:“冢,大也。冢宰,大宰也。”变冢言
大,进退异名也。百官总焉,则谓之冢;列职於王,则称大。冢,大之上也。山
顶曰冢,故云“冢宰,天官卿,佐王治者也”。云“三年丧毕,然後王自听政”
者,谓卒哭除服之後,三年心丧已毕,然後王自听政也。知非衰麻三年者,《晋
书·杜预传》云:“大始十年,元皇后崩,依汉、魏旧制,既葬,帝及群臣皆除
服。疑皇太子亦应除否,诏诸尚书会仆射卢钦论之。唯预以为,古者天子诸侯三
年之丧始服齐斩,既葬,除丧服,谅ウ以居,心丧终制,不与士庶同礼。於是卢
钦、魏舒问预证据。预曰:“《春秋》,晋侯享诸侯,子产相郑伯,时简公未葬,
请免丧以听命,君子谓之得礼。宰亘归惠公仲子之,《传》曰吊生不及哀。
此皆既葬除服谅阴之证也。书传之说既多,学者未之思耳。《丧服》,诸侯为天
子亦斩衰,岂可谓终服三年也?”预又作议曰:“周景王有后、世子之丧,既葬,
除丧而宴乐。晋叔向讥之曰:‘三年之丧,虽贵遂服,礼也。王虽不遂,宴乐以
早。’此皆天子丧事见於古也。称高宗不言丧服三年,而云谅ウ三年,此释服心
丧之文也。讥景王不讥其除丧,而讥其宴乐已早,则既葬应除,而违谅ウ之节也。
尧崩,舜谅ウ三年,故称遏密八音。由此言之,天子居丧,齐斩之制,非杖带,
当遂其服。既葬而除,谅ウ以终之,三年无改於父之道,故曰:百官总己以听冢
宰。丧服既除,故更称不言之美,明不复寝苫枕块,以荒大政也。《礼记》云:
‘三年之丧,自天子达。’又云:‘父母之丧,无贵贱一也。’又云:‘端衰丧
车皆无等。’此通谓天子居丧,衣服之制同於凡人,心丧之礼终於三年,亦无服
丧三年之文。天子之位至尊,万机之政至大,群臣之众至广,不得同之於凡人。
故大行既葬,祭於庙,则因疏而除之。己不除则群臣莫敢除,故屈已以除之,
而谅ウ以终制,天下之人皆曰我王之仁也。屈已以从宜,皆曰我王之孝也。既除
而心丧,我王犹若此之笃也。凡我臣子,亦安得不自勉以崇礼。此乃圣制移风易
俗之本也。”议奏,皇太子遂除衰麻而谅ウ丧终。是知三年丧毕,谓心丧毕,然
後王自听政也。
子曰:“上好礼,则民易使也。”(民莫敢不敬,故易使。)
'疏'“子曰:上好礼,则民易使也”。○正义曰:此章言君上好礼,则民莫
敢不敬,故易使也。
子路问君子。子曰:“已以敬。”(孔曰:“敬其身。”)曰:“如斯而
已乎?”曰:“已以安人。”(孔曰:“人,谓朋友九族。”)曰:“如斯而
已乎?”曰:“已以安百姓。已以安百姓,尧、舜其犹病诸!”(孔曰:
“病,犹难也。”)
'疏'“子路问君子”至“病诸”。○正义曰:此章论君子之道也。子路问於
孔子,为行何如可谓之君子也。“子曰:已以敬”者,言君子当敬其身也。
“曰:如斯而已乎”者,子路嫌其少,故曰:“君子之道,岂如此而已?”“曰:
己以安人”者,人,谓朋友九族。孔子更为广之,言当己,又以恩惠安於亲
族也。“曰:如斯而已乎”者,子路犹嫌其少,故又言此。“曰:已以安百姓”
者,百姓,谓众人也。言当己以安天下之众人也。“已以安百姓,尧、舜其
犹病诸”者,病,犹难也。诸,之也。孔子恐其未已,故又说此言,言此已以
安百姓之事,虽尧、舜之圣,其犹难之,况君子乎!
原壤夷俟。(马曰:“原壤,鲁人,孔子故旧。夷,踞;俟,待也。踞待孔
子。”)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贼谓贼害。)
以杖叩其胫。(孔曰:“叩,击也。胫,脚胫。”)
'疏'“原壤夷俟”至“其胫”。○正义曰:此章记孔子责原壤之辞。原壤,
鲁人,孔子故旧。夷,踞也。俟,待也。原壤闻孔子来,乃申两足,箕踞以待孔
子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者,孔子见其无
礼,故以此言责之。孙,顺也。言原壤幼少不顺弟於长上,及长,无德行,不称
述,今老而不死,不礼教,则为贼害。“以杖叩其胫”者,叩,击也。胫,脚
胫。既数责之,复以杖击其脚胫,令不踞也。○注“马曰”至“孔子”。○正义
曰:“原壤,鲁人,孔子故旧”者,《檀弓》云“孔子之故人曰原壤”是也。云
“夷,踞;俟,待也。踞待孔子”者,《说文》云:“踞,蹲也。”蹲即坐也。
礼,揖人必违其位。今原壤坐待孔子,故孔子责之也。
阙党童子将命。(马曰:“阙党之童子将命者,传宾主之语出入。”)或问
之曰:“益者与?”子曰:“吾见其居於位也,(童子隅坐无位,成人乃有位。)
见其与先生并行也。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包曰:“先生,成人也。并
行,不差在後,违礼。欲速成人者,则非求益也。”)
'疏'“阙党”至“者也”。○正义曰:此章戒人当行少长之礼也。“阙党童
子将命”者,阙党,党名。童子,未冠者之称。将命,谓传宾主之语出入。时阙
党之童子能传宾主之命也。“或问之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