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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

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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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僭称公”者,据《左传》、《世本》文也。名诸梁,字子高,为叶县尹。楚
子僭称王,故县尹皆僭称公也。
    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郑曰:“言此者,劝
人学。”)
    '疏'“子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正义曰:此章劝
人学也。恐人以己为生知而不可学,故告之曰:我非生而知之者,但爱好古道,
敏疾求学而知之也。
    子不语怪、力、乱、神。(王曰:“怪,怪异也。力,谓若荡舟、乌获举
千钧之属。乱,谓臣弑君、子弑父。神,谓鬼神之事。或无益於教化,或所不忍
言。”)
    '疏'“子不语怪、力、乱、神”。○正义曰:此章记夫子为教,不道无益之
事。怪,怪异也。力,谓若荡舟、乌获举千钧之属也。乱,谓臣弑君、子弑父
也。神,谓鬼神之事。或无益於教化,或所不忍言也。李充曰:“力不由理,斯
怪力也。神不由正,斯乱神也。怪力乱神,有与於邪,无益於教,故不言也。”
○注“乌获举千钧”。○正义曰:乌获,古之有力人。三十斤为钧,言能举三万
斤之重也。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言
我三人行,本无贤愚,择善从之,不善改之,故无常师。)
    '疏'“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正义曰:此章言学无常师也。言我三人行,本无贤愚相悬,但敌体耳,然彼二
人言行,必有一人善,一人不善,我则择其善者而从之,不善者而改之。有善可
从,是为师矣,故无常师也。
    子曰:“天生德於予,桓其如予何!”(包曰:“桓,宋司马。天生德
者,谓授我以圣性,德合天地,吉无不利,故曰其如予何。”)
    '疏'“子曰:天生德於予,桓其如予何?”正义曰:此章言孔子无忧惧也。
案《世家》:“孔子宋,与弟子习礼大树下。宋司马桓欲杀孔子,拔其树。
孔子去。弟子曰:‘可速矣’。”故孔子发此语。言“天生德於予”者,谓天授
我以圣性,德合天地,吉无不利,桓必不能害我,故曰“其如予何”。
    子曰:“二三子以我为隐乎?吾无隐乎尔。(包曰:“二三子谓诸弟子。圣
人知广道深,弟子学之不能及,以为有所隐匿,故解之。”)吾无行而不与二三
子者,是丘也。”(包曰:“我所为,无不与尔共之者,是丘之心。”)
    '疏'“子曰”至“丘也”。○正义曰:此章言孔子教人无所隐惜也。“子曰:
二三子以我为隐乎?吾无隐乎尔”者,二三子谓诸弟子也。圣人知广道深,弟子
学之不能及,常以为夫子有所隐匿,故以此言解之。言女以我为隐,我实无隐也。
“吾无行而不与二三子者,是丘也”者,言我所行所为,无不与尔等共之者,是
丘之心也。言心者,使信其言也。
    子以四教:文,行,忠,信。(四者有形质,可举以教。)
    '疏'“子以四教:文,行,忠,信”。○正义曰:此章记孔子行教以此四事
为先也。文谓先王之遗文。行谓德行,在心为德,施之为行。中心无隐谓之忠。
人言不欺谓之信。此四者有形质,故可举以教也。
    子曰:“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君子者,斯可矣。”(疾世无明君。)
子曰:“善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有恒者,斯可矣。亡而为有,虚而为盈,
约而为泰,难乎有恒矣。”(孔曰:“难可名之为有常。”)
    '疏'“子曰圣人”至“恒矣”。○正义曰:此章疾世无明君也。“子曰:圣
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君子者,斯可矣”者,圣人谓上圣之人,若尧、舜、
禹、汤也。君子谓行善无怠之君也。言当时非但无圣人,亦无君子也。“子曰:
善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有恒者,斯可矣”者,善人即君子也。恒,常也。
又言善人之君,吾不得而见之矣。得见有常德之君,斯亦可矣。“亡而为有,虚
而为盈,约而为泰,难乎有恒矣”者,此明时无常德也。亡,无也。时既浇薄,
率皆虚矫,以无为有,将虚作盈,内实穷约,而外为奢泰。行既如此,难可名之
为有常也。
    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孔曰:“钓者,一竿钓。纲者,为大网以横绝流。
以缴系钓,罗属著纲。弋,缴射也。宿,宿鸟。”)
    '疏'“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正义曰:此章言孔子仁心也。钓者,以
缴系一竿而钓取鱼也。纲者,为大网,罗属著纲,以横绝流而取鱼也。钓则得鱼
少,网则得鱼多。孔子但钓而不纲,是其仁也。弋,缴射也。宿,宿鸟也。夫子
虽为弋射,但昼日为之,不夜射栖鸟也,为其欺暗必中,且惊众也。○注“孔曰”
至“宿鸟”。○正义曰:云“钓者,一竿钓。纲者,为大网以横绝流,以缴系钓,
罗属著纲”者,此注文句交互,故少难解耳若。其次序应云:钓者,一竿钓,以
缴系钓。纲者,为大纲以横绝流,罗属著纲也。缴即线也。钓谓钩也,谓以一竹
竿用线系钩而取鱼也。罗,细网也,谓以绳为大纲,用网以属著此纲,施之水中,
横绝流以取鱼。举网则提其纲也。云“弋,缴射也”者,《夏官·司弓矢》云:
“矢、矢用诸弋射。”注云:“结缴於矢谓之。,高也。矢象焉,
之言弗刂也。二者皆可以弋飞鸟。弗刂,罗之也。”然则缴射谓以绳系矢而射也。
《说文》云:“缴,谓生丝为绳也。”
    子曰:“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包曰:“时人有穿凿妄作篇籍者,
故云然。”)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知之次也。”(孔曰:“如
此者,次於天生知之。”)
    '疏'“子曰”至“次也”。○正义曰:此章言无穿凿也。“子曰:盖有不知
而作之者,我无是也”者,言时人盖有不知理道,穿凿妄作篇籍者,我即无此事
也。“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知之次也”者,言人若多闻,择善
而从之;多见,择善而志之,能如此者,比天生知之可以为次也。言此者,所以
戒人不为穿凿。
    互乡难与言,童子见,门人惑。(郑曰:“互乡,乡名也。其乡人言语自专,
不达时宜,而有童子来见孔子,门人怪孔子见之。”)子曰:“与其进也,不与
其退也,唯何甚?(孔曰:“教诲之道,与其进,不与其退。怪我见此童子,恶
恶一何甚。”)人已以进,与其也,不保其往也。”(郑曰:“往犹去也。
人虚已自而来,当与之进,亦何能保其去後之行。”)
    '疏'“互乡”至“往也”。○正义曰:此章言教诲之道也。“互乡难与言,
童子见,门人惑”者,互乡,乡名也。其乡人言语自专,不达时宜,而有童子来
见孔子,门人怪孔子见之。琳公云:“此‘互乡难与言童子见’八字通为一句,
言此乡有一童子难与言,非是一乡皆难与言也。”“子曰:与其进也,不与其退
也,唯何甚”者,孔子以门人怪已,故以言语之,言教诲之道,与其进,不与其
退也,怪我见此童子,恶恶一何甚乎。“人已以进,与其也,不保其往也”
者,往犹去也。言人若虚已自而来,当与之进,亦何能保其去後之行。去後之
行者,谓往前之行,今已过去。顾欢云:“往谓前日之行。夫人之为行,未必可
一,或有始无终,先迷後得。教诲之道,则与之,往日之行,非我所保也。”
    子曰:“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包曰:“仁道不远,行之即是。”)
    '疏'“子曰: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正义曰:此章言仁道不远,
行之即是,故曰仁道岂远乎哉,我欲行仁,即斯仁至矣,是不远也。
    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孔曰:“司败,官名,陈大夫。昭公,鲁昭
公。”)孔子曰:“知礼。”孔子退,揖巫马期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
君子亦党乎?君取於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孔曰:
“巫马期,弟子,名施。相助匿非曰党。鲁,吴俱姬姓,礼同姓不昏,而君取之;
当称吴姬,讳曰孟子。”)巫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
(孔曰:“以司败之言告也。讳国恶,礼也。圣人道弘,故受以为过。”)
    '疏'“陈司”至“知之”。○正义曰:此章记孔子讳国恶之礼也。“陈司败
问:昭公知礼乎”者,陈大夫为司寇之官,旧闻鲁昭公有违礼之事,故问孔子,
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者,答言昭公知礼也。“孔子退,揖巫马期而进
之,曰: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者,相助匿非曰党。孔子既答司败而退去,
司败复揖弟子巫马期而进之,问曰:“我闻君子不阿党,今孔子言昭公知礼,乃
是君子亦有党乎?“君取於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者,
孰,谁也。鲁、吴俱姬姓。礼同姓不昏,而君取之,当称吴姬。为是同姓,讳之,
故谓之吴孟子。若以鲁君昭公而为知礼,又谁不知礼也?“巫马期以告,子曰:
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者,巫马期以司败之言告孔子也。孔子初言昭公知
礼,是讳国恶也。讳国恶,礼也。但圣人道弘,故受以为过,言丘也幸,苟有过,
人必知之也。○注“司败,官名,陈大夫”。正义曰:文十一年《左传》云:楚
子西曰:“臣归死於司败也。”杜注云“陈、楚名司寇为司败”也。《传》言归
死於司败,知司败主刑之官,司寇是也。此云陈司败,楚子西亦云司败,知陈、
楚同此名也。○注“孔曰”至“孟子”。正义曰:云“巫马期弟子,名施”者,
《史记·弟子传》云:“巫马施字子旗,少孔子三十岁。”郑玄云:“鲁人也。”
云“鲁、吴俱姬姓”者,鲁,周公之後;吴,泰伯之後,故云俱姬姓也。云“礼
同姓不昏”者,《曲礼》云:“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又
《大传》曰:“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
然也。”云“而君取之,当称吴姬,而讳曰孟子”者,案《春秋》哀十二年:
“夏,五月,甲辰,孟子卒。”《左氏传》曰:“昭公娶於吴,故不书姓。”此
云“君娶於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是鲁人常言称孟子也。《坊记》云:
“《鲁春秋》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是旧史书为“孟子卒”,及仲
尼《春秋》,以鲁人已知其非,讳而不称姬氏。讳国恶,礼也,因而不改,所
以顺时世也。《鲁春秋》去夫人之姓曰吴,《春秋》无此文。《坊记》云然者,
礼:夫人初至必书於册。若娶齐女,则云:“夫人姜氏至自齐。”此孟子初至之
时,亦当书曰:“夫人姬氏至自吴。”同姓不得称姬,旧史所书,盖直云夫人至
自吴。是去夫人之姓,直书曰吴而已。仲尼《春秋》,以犯礼明著,全去其文,
故经无其事也。○注“孔曰”至“为过”。正义曰:云“讳国恶,礼也”者,僖
元年《左传》文也。案《坊记》云:“善则称君,过则称已,则民作忠。”“善
则称亲,过则称已,则民作孝。”是君亲之恶,务於欲掩之,是故圣贤作法,通
有讳例。杜预曰:“有时而听之则可也,正以为後法则不经,故不夺其所讳,亦
不为之定制。”言若正为後法,每事皆讳,则为恶者无复忌惮,居上者不知所惩,
不可尽令讳也。人之所极,唯君与亲,才有小恶,即发其短,非复臣子之心,全
无爱敬之义。是故不抑不劝,有时听之,以为讳恶者礼也,无隐者直也,二者俱
通以为世教也。云“圣人道弘,故受以为过”者,孔子所言,虽是讳国恶之礼,
圣人之道弘大,故受以为过也。孔子得巫马期之言,称已名云:是已幸受以为过。
故云:苟有过,人必知之。所以然者,昭公不知礼,我答云知礼。若使司败不讥
我,则千载之後,遂永信我言,用昭公所行为知礼,则乱礼之事,从我而始。今
得司败见非而受以为过,则後人不谬,故我所以为幸也。缪协云:“讳则非讳。
若受而为过,则所讳者又以明矣,亦非讳也。司败之问,则诡言以为讳,今苟
将明其义,故之言为合礼也。苟曰合礼,则不为党矣。若不受过,则何礼之有
乎?”
    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乐其善,故使重歌而自和之。)
    '疏'“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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