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师文集-开示_弘一大师着述-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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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江浙念佛堂规则,约分二端。一为长年念佛,二为临时念佛。
长年念佛者,斋主供设延生或荐亡牌位,堂中住僧数人乃至数十人,每日念佛数次。
临时念佛者,斋主或因寿诞或因保病或因荐亡,临时念佛一日,乃至多日,此即是水陆经忏之变相。
以上二端中,长年念佛尚易实行。因规模大小可以随时变通,勉力支援犹可为也。若临时念佛,实行至为困难。因旧日习惯,惟尚做水陆诵经拜忏放焰口等。今遽废此习惯,改为念佛,非易事也。
印光老法师文钞中,屡言念佛胜于水陆经忏等。今略引之。与徐蔚如书云:
至于七中,及一切时,一切事,俱宜以念佛为主。何但丧期。以现今僧多懒惰,诵经则不会者多。而又其快如流,会而不熟亦不能随念。纵有数十人,念者无几。惟念佛则除非不发心,决无不能念之弊。又纵不肯念,一句佛号入耳经心,亦自利益不浅,此余决不提倡作余道场之所以也。
又复黄涵之书,数通中,皆言及此。文云:
至于保病荐亡,今人率以诵经拜忏做水陆为事。余与知友言,皆令念佛。以念佛利益。多于诵经拜忏做水陆多多矣。何以故?诵经则不识字者不能诵,即识字而快如流水,稍钝之口舌亦不能诵,懒人虽能亦不肯诵,则成有名无实矣。拜忏做水陆亦可例推。念佛则无一人不能念者,即懒人不肯念,而大家一口同音念,彼不塞其耳,则一句佛号固已历历明明灌于心中,虽不念与念亦无异也。如染香人,身有香气,非特欲香,有不期然而然者,为亲眷保安荐亡者皆不可不知。又云:至于作佛事,不必念经拜忏做水陆,以此等事,皆属场面,宜专一念佛,俾令郎等亦始终随之而念,女眷则各于自室念之,不宜附于僧位之末。如是则不但尊夫人令眷实获其益,即念佛之僧并一切见闻无不获益也。凡作佛事,主人若肯临坛,则僧自发真实心,倘主人以此为具文,则僧亦以此为具文矣。又云:做佛事一事,余前已详言之,祈勿徇俗徒作虚套,若念四十九天佛,较诵经之利益多多矣。
又复周孟由昆弟书云:
做佛事,只可念佛,勿做别佛事,并令全家通皆恳切念佛,则于汝母,于汝等诸眷属及亲戚朋友,皆有实益。又云:请僧念七七佛甚好。念时,汝兄弟必须有人随之同念。
统观以上印光老法师之言,于念佛则尽力提倡,于做水陆诵经拜忏放焰口等,则云决不提倡。又云念佛利益多于诵经拜忏做水陆多多矣。又云诵经拜忏做水陆有名无实。又云念经拜忏做水陆等事皆属场面。又云徒作虚套。老法师悲心深切,再三诰诫,智者闻之,详为审察,当知何去何从矣。厦门泉州诸居士,皈依印光老法师者甚众。惟望懔遵师训,努力劝导诸亲友等,自今以后,决定废止拜忏诵经做水陆等,一概改为念佛。若能如此实行,不惟闽南各寺念佛堂可以维持永久,而闽南诸邑人士信仰净土法门者日众,往生西方者日多,则皆现前诸居士劝导之功德也。幸各勉旃!
泉州开元慈儿院讲录
我到闽南,已有十年,来到贵院,也有好几回,一回到院,都觉得有一番进步,这是使我很喜欢的。贵院各种课程,都有可观,其最使我满意赞叹的,就是早晚两堂课诵。古语道:人身难得,佛法难闻。诸生倘非夙有善根,怎得来这里读书,又复得闻佛法哩!今这样,真是好极了。诸生得这难得机缘,应各各起欢喜心,深自庆幸才是。
我今讲本师释迦牟尼佛在因地中为法舍身几段故事给诸位听,现在先引涅槃经一段来说。释迦牟尼佛在无量劫前,当无佛法时代,曾作婆罗门,这位婆罗门,品格清高,与众不同,发心访求佛法。那时忉利天王在天宫瞧见,要试此婆罗门,有无真心,化为罗刹鬼,状极凶恶,来与婆罗门说法,但是仅说半偈(印度古代的习惯以四句为一偈)。婆罗门听了罗刹鬼所说的半偈很喜欢,要求罗刹再说后半偈,罗刹不肯。婆罗门力求,罗刹便向婆罗门道:‘你要我说后半偈,也可以,你应把身上的血给我饮,身上的肉给我吃,才可许你。’婆罗门为求法故,即时答应道:‘我甚愿将我身上的血肉给你。’罗刹以婆罗门既然诚恳地允许,便把后半偈说给他听。婆罗门得闻了后半偈,真觉心满意足,不特自己欢喜,并且把这偈书写在各处,遍传到人间去。婆罗门在各处树木山岩上书写此四句偈后,为维持信用,便想应如何把自己肉血给罗刹吃呢?他就要跑上一棵很高很高的树上,跳跃下来,自谓可以丧了身命,便将血肉给罗刹吃。罗刹那时,看婆罗门不惜身命求法,心中十分感动,当婆罗门在高处舍身跃下,未坠地时,罗刹便现了天王的原形把他接住,这婆罗门因得不死。罗刹原系忉利天王所化,欲试试婆罗门的,今见婆罗门求法如此诚恳,自然是十分欢喜赞叹。若在婆罗门因志求无上正法,虽弃舍身命亦何所顾惜呢!刚才所说:婆罗门如此求法困难,不惜身命。诸位现在不要舍身,而很容易的得闻佛法,真是大可庆幸呀!
还有一段故事,也是涅槃经上说。过去无量劫时候,释迦牟尼佛,为一很穷困的人,当时有佛出世,见人皆先供养佛然后求法,己则贫穷无钱可供,他心生一计,愿以身卖钱来供佛,就到大街上去卖自己的身体。当在大街上喊卖身时,恰巧遇一病人,医生叫他每日应吃三两人肉,那病人看见有人卖身,便十分欢喜,因向贫人说:‘你每日给我三两人肉吃,我可以给你五枚金钱!’这位穷人,听了这话,与那病人商洽说:你先把五枚金钱拿来,我去买东西供养佛,求闻佛法,然后每日把我身上的肉割下给你吃。当时病人应允,即先付金钱。这穷人供佛闻法已毕,即天天以刀割身上的三两肉给病人吃,吃到一个月,病才痊愈。当穷人每天割肉的时候,他常常念佛所说的偈,精神完全贯注在法的方面,竟如没有痛苦,而且不久他的身体也就平复无恙了。这穷人因求法之故,发心做难行的苦行有如此勇猛。诸生现今在这院里求学,早晚皆得闻佛法,不但每日无须割去若干肉,而且有衣穿,有饭吃,这岂不是很难得的好机缘吗?
再讲一段故事,出于贤愚经。释迦牟尼佛在因地时候,有一次身为国王,因厌恶终其身居于国王位,没有什么好处,遂发心求闻佛法。当时来了一位婆罗门,对这国王说:‘王要闻法,可能把身体挖一千个孔,点一千盏灯来供养佛吗?若能如此,便可为你说法。’那国王听婆罗门这句话,便慨然对他说:‘这有何难,为要闻法,情愿舍此身命,但我现有些少国事未了,容我七天,把这国事交下著落,便就实行。’到第七天,国事办完,王便欲在身上挖千个孔,点千盏灯,那时全国人民知道此事,都来劝阻。谓大王身为全国人民所依靠,今若这样牺牲,全国人民将何所赖呢?国王说:‘现在你们依靠我,我为你们做依靠,不过是暂时,是靠不住的,我今求得佛法,将来成佛,当先度化你们,可为你们永远的依靠,岂不更好,请大家放心,切勿劝阻。’那时国王马上就实行起来。呼左右将身上挖了一千孔,把油盛好,灯心安好,欣然对婆罗门说:‘请先说法,然后点灯。’婆罗门答应,就为他说法。国王听了,无限的满足,便把身上一千盏灯,齐点起来,那时万众惊骇呼号。国王乃发大誓愿道:‘我为求法,来舍身命,愿我闻法以后,早成佛道,以大智慧光普照一切众生。’这声音一发,天地都震动了,灯光晃耀之下,诸天现前,即问国王:‘你身体如此痛苦,你心里也后悔吗?’国王答:‘绝不后悔。’后来国王复向空中发誓言:‘我这至诚求法之心,果能永久不悔,愿我此身体即刻回复原状。’话说未已,至诚所感,果然身上千个火孔,悉皆平复,并无些少创痕。刚才所说,闻法有如此艰难,诸生现在闻法则十分容易,岂不是诸生有大幸福吗!自今以后,应该发勇猛精进心,勤加修习才是!
以前我曾居住开元寺好几次,即住在贵院的后面,早晚闻诸生念佛念经很如法,音声亦甚好听,每站在房门外听得高兴。因各种课程固好,然其他学校也是有的,独此早晚二堂课诵,是其他学校所无,而贵院所独有的,此皆是贵院诸职教员善于教导,和你们诸位努力,才有这十分美满的成绩,我希望贵院,今后能够继续精进努力不断的进步,规模益扩大,为全国慈儿院模范,这是我最后殷勤的希望。
改习惯
吾人因多生以来之夙习,及以今生自幼所受环境之熏染,而自然现于身口者,名曰习惯。
习惯有善有不善,今且言其不善者。常人对于不善之习惯,而略称之曰习惯。今依俗语而标题也。
在家人之教育,以矫正习惯为主。出家人亦尔。但近世出家人,惟尚谈玄说妙。于自己微细之习惯,固置之不问。即自己一言一动,极粗显易知之习惯,亦罕有加以注意者。可痛叹也。
余于三十岁时,即觉知自己恶习惯太重,颇思尽力对治。出家以来,恒战战兢兢,不敢任情适意。但自愧恶习太重,二十年来,所矫正者百无一二。
自今以后,愿努力痛改。更愿有缘诸道侣,亦皆奋袂兴起,同致力于此也。
吾人之习惯甚多。今欲改正,宜依如何之方法耶?若胪列多条,而一时改正,则心劳而效少,以余经验言之,宜先举一条乃至三四条,逐日努力检点,既已改正,后再逐渐增加可耳。
今春以来,有道侣数人,与余同研律学,颇注意于改正习惯。数月以来,稍有成效,今愿述其往事,以告诸公。但诸公欲自改其习惯,不必尽依此数条,尽可随宜酌定。余今所述者、特为诸公作参考耳。
学律诸道侣,已改正习惯,有七条。
一、食不言。现时中等以上各寺院,皆有此制,故改正甚易。
二、不非时食。初讲律时,即由大众自己发心,同持此戒。后来学者亦尔。遂成定例。
三、衣服朴素整齐。或有旧制,色质未能合宜者,暂作内衣,外罩如法之服。
四、别修礼诵等课程。每日除听讲、研究、抄写、及随寺众课诵外,皆别自立礼诵等课程,尽力行之。或有每晨于佛前跪读法华经者,或有读华严经者,或有读金刚经者,或每日念佛一万以上者。
五、不闲谈。出家人每喜聚众闲谈,虚丧光阴,废弛道业,可悲可痛!今诸道侣,已能渐除此习。每于食后、或傍晚、休息之时,皆于树下檐边,或经行、或端坐、若默诵佛号、若朗读经文、若默然摄念。
六、不阅报。各地日报,社会新闻栏中,关于杀盗淫妄等事,记载最详。而淫欲诸事,尤描摹尽致。虽无淫欲之人,常阅报纸,亦必受其熏染,此为现代世俗教育家所痛慨者。故学律诸道侣,近已自己发心不阅报纸。
七、常劳动。出家人性多懒惰,不喜劳动。今学律诸道侣,皆已发心,每日扫除大殿及僧房檐下,并奋力作其他种种劳动之事。
以上已改正之习惯,共有七条。
尚有近来特实行改正之二条,亦附列于下:
一、食碗所剩饭粒。印光法师最不喜此事。若见剩饭粒者、即当面痛诃斥之。所谓施主一粒米、恩重大如山也。但若烂粥烂面留滞碗上、不易除去者,则非此限。
二、坐时注意威仪。垂足坐时、双腿平列。不宜左右互相翘架,更不宜耸立或直伸。余于在家时、已改此习惯。且现代出家人普通之威仪,亦不许如此。想此习惯不难改正也。
总之,学律诸道侣,改正习惯时,皆由自己发心。决无人出命令而禁止之也。
三十八年农历端阳前夕子时于榕舍外院
放生与杀生之果报
今日与诸君相见。先问诸君(一)欲延寿否?(二)欲愈病否?(三)欲免难否?(四)欲得子否?(五)欲生西否?
倘愿者。今有一最简便易行之法奉告。即是放生也。
古今来,关于放生能延寿等之果报事迹甚多。今每门各举一事,为诸君言之。
一、延寿 张从善,幼年,尝持活鱼,刺指痛甚。自念我伤一指,痛楚如是。群鱼剔腮剖腹,断尾剖鳞,其痛如何?特不能言耳。遂尽放之溪中,自此不复伤一物,享年九十有八。
二、愈病 杭州叶洪五,九岁时,得恶梦,惊寤,呕血满床,久治不愈。先是彼甚聪颖,家人皆爱之,多与之钱,已积数千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