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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任以撒-系统神学(唐崇荣推荐)-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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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动物的生命也显明神的存在。人体的结构,以及他的智能才干,清楚显明神创造之工的奇妙。近代医学昌明,对人体的研究有长足的进步; 然而,越是研究,越是发现人体结构的奇妙,越是感叹造物主的智慧和能力。
    论到神在自然中的启示,加尔文说: 他「在宇宙各部分创造中表现了自己,又每天向众人显明,叫他们睁开眼睛没有看不见他的。他的本体真是无法了解的,完全超乎人的思想; 但他却已把他的荣光,像印记般清清楚楚地表现在他的一切工作上,虽下愚也不能托辞无知而自恕,凡目光所及之处,没有不从宇宙间的每一原子中,看到他荣光的。当你看到宇宙这一部美奂的机器,你对它无限的光荣,将不胜惊异之至; 因为宇宙的匀称得体,正如一面镜子,叫我们可以在它里面看到那原是无形无像的神」(「基督教要义」,1 : 5 : 1。  参照金陵译本)。
    ②人的心里。 人被称为万物之灵,因为他在基本上和其他一切动物不同。人是按照神的形像所造,与神有灵交的能力。人在直觉中知道神的存在,因为神在人的心里撒下了「宗教的种子」,或称「对神的感觉」(罗一: 19)
    加尔文说: 「人心甚至由于自然的本能,具有对神的感觉,我们认为这一点是无可争辩的。神使人人都多少知道他的存在,又不时暗中叫人想起他,为的是要使人无可推诿。人既然都知道有神,而且知道神是他们的创造者,他们必按自己的口供,定自己不敬拜他、不献身为他服役之罪,没有一个国家或民族,野蛮到不相信有一位神的地步。即使在某方面与禽兽相去不远的人,总也多少保留着,一些宗教意识; 人心是充分地受到他们天性的感觉的支配,并且深印在他们的胸中。自有世界以来,即没有一家一国是没有宗教的,这就是默认,每人心上总刻有多少对神的意识」(1: 3: 1)。
    「神的形像」使人在理性上知道有神,因此当他四周观看自然的现象时,就能理解这是神所创造的世界(罗一: 20)。罪的进入世界,并没有完全抹杀人内心直觉的感觉,也没有消灭人的理性和理智的运用。他的直觉和理智力的确受到极大的损害,但人之为人,因他仍戴有神的形像,仍是一个理性动物。
    可是,罪却使人变为一个反叛者。如保罗所说: 「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 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 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罗一: 21-22)。他尽力想压制这「对神的感觉」,却无法成功,因为他无法从心的深处挪去神放在他心里的宗教的种子。
    ③护理之中。神的启示也显明在他的护理之工中。历史的演进,显明神的政权,叫人看到世界是朝着一个方向进行,即实现神造世界的目的。
    虽然自从罪进入世界后,人因罪性所行的,似乎常常「拦阻」神的计划,因而历史的现象似乎弯曲不齐,不易看出直线的进行,但我们仍能看出,神的权势终将获胜,罪恶的势力终将失败。因此,信主的人能坦然将一切交托给神,因为「作恶的,必被剪除; ,惟有等候神的,必承受地土」(诗卅七: 9)。
    加尔文引证奥古士丁说: 「假如每一件罪行立刻有公开的处罚,那么,我们不免会揣想,最后审判没有留下甚么刑罚了; 另一方面,假如神不公然惩罚任何罪行,那么,我们或者要说,没有神命了」(1: 5: 10)

B、普通启示的价值
    自从罪进入世界以后,普通启示的功效大为减低,但是普通启示仍有它的价值: 
    ①对人的良知而言。 每一个生在世界上的人,多少总在普通启示中得到一些亮光,因为神在创造中所显露的启示,是人无法避免的。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一 : 9)。 虽是没有得到神特别启示的人,仍有着良知的感觉,能分辩善恶。论到外邦人,保罗说,他们虽然没有得到神赐给旧约时代犹太人的律法,但是神在他们的心里已经种下了律法的功用; 他们的良心就成为律法的管束,「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二: 15)。
    并且因为神在人心里所显明的旨意,他在大自然中所显露的神性和能力,以及在阳光和雨露中所表示的恩典( 罗一 : 19-20; 徒十四: 17),这一切都是要使人知道他们的本分,应当敬拜他。使凡不认神,固执己见的人,无可推诿(罗一: 20)。
    ②对异教的兴起而言。 宗教比较学往往因为世上各种宗教有许多相仿之处而断言各种宗教的价值是同等的。虽然或有承认基督教是比较高超的一种宗教,但是他们却认为这是由于宗教意识进化而得的结果,只是比其他的宗教更为进步而已。
    基督教认为一切异教的开始乃是起因于世人歪曲真宗教的传统(即自始祖亚当口述的传统),对自然启示的错谬看法,以及罪人本性的败坏。因此「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 ; 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 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罗: 21-22)。异教某些地方在表面上和真宗教相仿,乃是中于普通启示的光照之故。
    异教的存在提醒世人宗教的需要,并且不时使他们看出偶像的无用,而回头追求创造宇宙的真神。异教的存在也是使基督教的传扬在外教人心里引起一种初步的反应。例如使徒保罗对雅典人传道的时候,引证他们异教的信仰来指示对真神的信仰(徒十七: 22,31)。
    ③对基督教而言。基督教信徒透过超自然的启示重新能解释神在自然中的启示,认识神创造的伟大,以及创造者和宇宙的关系。信徒能藉着信心而知道世界是藉着神的话造成的(来十一: 3); 并且晓得「地和其中所充满的,世界和往在其间的,都属耶和华」(诗廿四: 1),而赞美他(诗八)。
    基督教不是一个「出世」的宗教; 反而信徒应当要为神在世界上的普通启示而感恩,因为他不但在属灵的恩赐上拯救我们,他也在物质方面显明他的恩惠。
    最后,基督徒根据超自然的启示而知道神在历史的演进中的工作,从而体会到神护理之工。

C、普通启示的不足
    神原来在世界上显明的普通启示,虽是清楚正确,没有缺陷,但因它的目的和功用有限,因此甚至在人尚未犯罪前,神曾在自然启示之外,另赐他特别启示,使他知道他在这大自然中生存的目的和责任。神将治理世界之权,交付与人(创一: 28); 将蔬菜和果实,赐给人作食物(创一: 29)。他也对人明谕,不得采食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创二: 16-1 7)。
    在现时代中,普通启示中少在三方面上,显出它的不足: 
     ①可靠的知识。世人不能单从普通启示中获得可靠无误的知识。人在犯罪后,不但影响了他本身,也影响到自然界中的现象。地因人的罪而受到神的咒诅,长出荆棘和蒺藜(创三: 18); 土壤受到变化(创四: 12)。洪水的审判也人人影响到动物的存殁变更,地基和山河的摇动和转动。人也因罪而面临死亡,身体的组织起了极大的变化,以至原来明显的自然启示,变为模糊不清,导致人对自然中之启示的误解。
    此外,罪也影响到人的辨识能力。由于人心的败坏,他不再以神的心意为己意,把神撇开一旁,甚至否认神,至少否认神与宇宙的创造者和受造者之关系,而独断地以人自己为解释自然中现象的出发点,用错误的观点来察看那受到罪的咒诅的自然现象,结果当然是错谬的了。
     ② 救恩的知识。这一点应是不言自明的。普通启示之范围既只限于自然界中的现象和历史的经验,其目的既只是要显示创造者和受造者间的关系,救恩的知识当然不可能从自然启示中发掘而得的。自然启示只能提示世人,神在某些方面的性格,例如他的能力和日常的恩赐( 伯廿六 :  7 ,14 ; 太五: 45)。然而,甚至在这些方面,若不靠信心的智慧,仍旧不能正确了解它们(罗一: 20,23)。
     ③ 宗教的需要。普通启示不能满足人在宗教方面的需要。人的生命虽是存在地上,和其他动物相同,但是世上有形之物却不能满足人内心的需要。人的生命中只限于有形的肉体,也包含无形的灵魂,而且具有神的性质(彼后一: 4),故感到与神交通的需要。
    世界上的一切宗教都声称获有特别启示,甚至最原始的物神教(崇拜木、石、火、动物等偶像的宗教)也相信并追求神灵的特别启示,可见自然启示不能满足人心深处,宗教意识之需要。

D、普通启示与特别启示之关系
     终究而言,普通启示和特别启示(或自然启示和超自然启示)的来源,都是出自神。神既只有一位,而且万物都出于他(林前八: 4,6),天地间的一切现象和知识,也必然都是出于这位神。改革宗神学家采用这两种名称,是为方便起见,来划分神启示的两种主要方式。

     1。 普通启示在罗马天主教神学中的地位。在天主教神学中,普通启示占着很重要的地位。自从中世纪起,天主教很显明地划分特别启示(超自然启示)和普通启示(自然启示)。以阿奎奈司为首的中世纪时代天主教神学,受了希腊哲学家亚利斯多德思想的影响,创制一种所谓「自然神学」。天主教神学将自然启示和超自然启示,完全划分为两部分,认为人(即罪进入世界后的人)的理智能单从自然及推理上,获得神的存在之证据,而不需要超自然启示的指点和解释。即是说,人可以不靠信心的知识而独立地藉理论而推断出对神的知识。一八七○年梵蒂冈会议结论宣称: 「人能藉着本性之光,以理论而确切地认识神。」
    这种「自然神学」引成著名的「神的存在之五大证明。」即是说,人可以藉着理智的推论,证明在宇宙之间有一位神。
    兹将这五大「证明」简述于下: 
   (1)本体论之证明──人(特别是哲学家)的头脑中思想到一位理想的,完善的本体(神); 而完善的特征之一乃是该「本体」实际的存在,否则就有缺陷。因此,神必定是实际存在的。
   (2)宇宙论之证明── 宇宙之存在,乃是一件无可否认之事实; 凡是神志正常的人,都会承认此一事实。但宇宙从无中生有的可能性极小,因万事都有因果力量; 而且科学家也大多承认,宇宙在久远的以往,有一个开始,而不是永远存在的“因此,宇宙是由一位永存之神所创造的,乃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推论。
    (3)目的论之证明──世界上的一切自然秩序,使人推想到宇宙结构之美妙和精细,大如地球之自转,地球对太阳方位的角度及其绕太阳之公转而致的四季循环,小如各种生物植物之结构及其适应特性,处处都使人联想到这一切事物存在之目的,无法诿诸于机遇巧合。
    (4)人种及历史论之证明──人之有别于其他一切动物,并且两者之间隔限之距离,乃是无可否认之事实。人有理智,辩论的能力,道德及宗教观念。人的历史也证明,在各时代,各种族的人,都具有宗教意识。
    (5)道德论之证明──在全世界的生物中,只有人是具有道德观念的。各民族的道德标准,在细则上虽因环境或其它因素之故,并不完全相同,但在基本的伦理观念上(如对谋杀和奸淫之看法),大致相同。这种道德观念必有其起源,而最合理的解答乃是相信它是起源于神。神在创造人的时候,在他心里灌注了伦理观念。
    然而天主教也承认,理智所能证明的神,至多只是一位创造的主宰,因为理智不能推论出一位基督教所描述的神。他们承认,若要知道基督教神的特征,例如三位一体及基督道成肉身等真理,必须要依赖超自然启示的光照。
    一部分基督教人士,在对非信徒谈道时,有时也利用这五项「证明」,试图说服他们相信有神的合理性,虽然,不同于天主教,他们否认「自然神学」的独立地位,也没有给与这些所谓证明过分的重视。

批判:
自然神学有数项严重的错误。
    第一,这种神学忽视了罪对于人的本性(包括理智)之影响。罪进入世界以后,神的普通启示虽然继续存在,但是罪人对这种启示的理解力已经大为减低; 实际上人已经无法正确地解释自然启示了。自然神学事实上已经超出自然启示在客观上之存在的观念,而进一步强调「自然之人」本性自然亮光在主观上的了解能力。而这能力正是保罗所否认的(罗一: 21,23; 徒十七: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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