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论颂讲记+印顺法师-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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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各各差別,怎樣和合得起?所以,不同而各有自體的,只可說堆積,不
可說和合。一異的所以不能和合,論中更舉出理由。如果一定說染染者是「
一」而可以「有」和「合」的,那麼,「離」了「伴」侶,也「應」該「有
」和「合」。有前心時無後心,有了後心而前心又滅,彼此不相及,怎說心
心所法和合相應生?若說一法不能合,還是「異」法才「有」和「合」的可
能。那麼,兩法和合在一處時,這還不是你是你我是我,根本生不起關係;
伴與非伴,又有什麼差別?所以說「離伴亦應合」。論主所以用破一的理由
同樣的去破異,因為獨存的一,與孤立的異,只是同一思想的兩面。所以獨
存的一不成立,一個個孤立的異也就不成。一異和合既都不能建立,染染者
的成立,自然大成問睿U娉Nㄐ恼哒f真妄和合,當然也此路不通!
辛三 異合不成
若異而有合 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異 然後說合相
若染及染者 先各成異相 既已成異相 云何而言合
異相無有成 是故汝欲合 合相竟無成 而復說異相
異相不成故 合相則不成 於何異相中 而欲說合相
上文總破一異的和合不成,但別異的俱時和合,是比較普遍的見解,所
以再特別破斥,指出他內心的徬徨矛盾。如一定要說染染者是各各別「異」
而「有」和「合」的,那應該反省:這別異的「染」法與「染者」,怎樣能
成立他的雜染「事」呢?因為,這「二相」在「先」已承認他的別「異」相
,「然後」又「說」他同一所依,同一所緣,同一生滅,同事,同果的和「
合相」。這種機械的和合論,等於破壞他人的友情,再去做和事老。同時,
「染」法「及染者」「先」前「各」各「成」立了他的別「異相」,你「既
」然「已成」立了這不同的異相,認為應該各各差別,過後,你怎麼又要說
「合」呢?豈不是白忙!我曉得,你是覺得染染者的「異相」,照上面所說
,洠А赣小罐k法「成」立,於「是」你要成立染染者的「合」相。等到明白
了「合相」也「無」法「成」立的時侯,「而」你又恢復固有的見解,「說
」兩者並不融合為一,還是各各別「異相」的。其實,不論你怎樣說合說異
,結果總之是不得成立。什麼道理呢?染染者的「異相不」得「成」立,「
合相」當然就同樣的「不」得「成」立了。你到底在怎樣的「異相中」,「
而」想「說」染染者的「合相」呀!異不成就說合,合不得成又想說異,你
到底要說什麼!我們可以停止辯論了吧!
庚二 類破一切法不成
如是染染者 非合不合成 諸法亦如是 非合不合成
如前所說的貪「染」與「染者」,各各有獨立的自體,說和合,說別異
,都不得成,唯是緣起無自性的假名染染者,相依相待而存在。所以說:「
非合不合成」。貪染與染者是這樣,瞋染與染者,癡染與染者,也是這樣。
三毒是這樣,一切煩惱,一切諸法,無不是這樣。所以說:「諸法亦如是,
非合不合成」。
觀三相品第七
心念惑染相應,構成雜染,從惑起業,就生起了一切有為法,有為法就
是惑業所為的。有為法有他的相,或說有生、住、滅的三相;或說有生、住
、異、滅的四相;或簡單說生、滅的二相。凡是有為法,是無常的,必有生
、住、滅的形態,所以佛說:『有為有三有為相』。後代的佛弟子,對這三
相生起各別的見解:一切有與犢子系,從分析的見地,分析色法到了極微,
心法到了剎那。這剎那、極微的法體,是常住自性的,洠в猩⒆ 缈烧f
。這色心的所以成為有為法,在作用上,有生、住、滅的三階段,是受了生
、住、滅三相的推動。三相,是別有一種實在的法。色法或心心所法的和合
現起,從未來來現在,又從現在到過去,有生、住、滅相與他俱有,所以說
三相是有為法的相。晉慧遠法師曾問過什公,什公回答說:佛說有為法,是
令人厭離這世間的,並洠дf有實在自體的三相。一切有部們對三相加以研究
,說三相,不是色法,也不是心心所法,是非色非心的不相應行法。本品雖
破斥執三相的一切學派,但主要的是破三相別有實體的學派。
己二 觀生住滅相
庚一 破三相之妄見
辛一 觀生住滅不成
壬一 總破三相
癸一 有為無為門破
若生是有為 則應有三相 若生是無為 何名有為相
生、住、滅三法是有為法的相,但生、住、滅三法的本身,是有為呢?
還是無為?薩婆多部與犢子系,說三相也是有為的;分別論者說三相是無為
;法藏部說生、住是有為的,滅是無為的。分別論者說:三相是無為的,因
為三相是一切有為法的普遍理性,如無常是諸法的真理一樣。有為法,在一
切處,一切時,總是有生、住、滅的,生、住、滅,有他的普遍性,永久性
,他是普遍恆常的理性,所以能使一切法流動不息,一切法照著他的理則而
生滅。這思想,接近觀念論與形而上學。法藏部說滅是無為,一切法終究要
歸滅無,他是一切有為的最後歸宿,能滅一切,有絕對而必然的方量,所以
也非無為不可。他們執有實在的自體,不論是說有為或無為,都不得行,為
什麼呢?假定如有部說「生」、住、滅「是有為」的,那麼,生、住、滅的
自身,也就「應」該「有」這「三相」。就是說,生有生、住、滅三相;住
與滅也各有生、住、滅的三相。為什麼要這樣?由為凡是有為法就有這三相
;生、住、滅既然是有為,自然也有此三相。不然,也就不能知道他是有為
了。假定如分別論者說「生」、住、滅是無為的,無為法不生不滅,洠в凶
化,洠в胁顒e,洠в凶饔茫瑳'有相貌,這樣的無為法,怎麼能為「有為」法
作「相」:表現有為法是有為呢?無差別的無為法,作為有差別的有為法的
表相。性空論者認為是不能成立的。
癸二 共聚離散門破
三相若聚散 不能有所相 云何於一處 一時有三相
三相在同一的時間中具足,叫聚;有前有後,在初中後中具足,叫散。
說三相為有為法作相的,到底說同時有三相?還是前後次第有三相?有部與
犢子系,主張在一法的一剎那中,同時有三相。但這是相當困難的;假定說
,在一法一剎那中,聚有三相,這不是同時有生、住、滅的作用了嗎?有部
說:我雖說同時有,卻不是這樣講的。一念心中三相共有,這是就三相法體
說的。作用方面,生起生的作用時,住、滅的作用還洠в校黄鹱〉淖饔脮r,
生的作用已過去,滅的作用還洠в衼恚黄饻绲淖饔脮r,住的作用也成過去。
所以法體同時有,作用有前後的差別,這有什麼困難不通呢?但他說到剎那
,是洠в星搬岬模瑳'有前後分,怎麼可說生用起,住、滅作用未起?滅用起
,生、住作用已成過去?由此,可見體同時而用前後,是講不通的。經部主
張三相有前後,他說:先生,次住,後滅,這在相續行上建立。但佛說有為
法有三相,現在不是承認一一剎那中洠в腥袨橄鄦幔克f:我雖主張三相
前後起,但在一念心中也還是可以說有三相的;剎那間的生起是生,過去的
是滅了。這剎那在相續不斷的流行中,可以說住。這是觀待建立的,如人的
長短,因甲的長,有乙的短,因丙的短,才顯出乙的長,不是單在乙的個人
身上,可以說出他的長短。這觀待假立,不過是緣起假名,但他要在現在實
有的剎那心上建立,這怎麼得行呢?所以「三相若聚」若「散」,對有為法
,都「不能有所」表「相」。一法上聚有三相,有生滅自相矛盾的過失。也
不能說前後有三相,有生無滅,有滅無生,也不能表示他是有為。一定要說
三相同時,你想想,怎麼可說「於一處一時有三相」呢?在大乘學者,都承
認即生即住即滅的同時三相的,但他的意義,是值得研究的。成唯識論在一
剎那心中建立即生即滅說:『如秤兩頭,低昂時等』。但這是否可通,在理論
上是值得考懀У摹3佑袃深^,有長度,所以可有低昂同時的現象。不可分的
剎那心,也可以說有兩頭生滅同時嗎?空宗不許無分的剎那心,在貫徹過未
的現在相續中,觀待假名才能說即生即滅。
癸三 有窮無窮門破
若謂生住滅 更有有為相 是即為無窮 無即非有為
假定「生住滅」的三相是有為法,像薩婆多等所說的,即應該「更」承
認這有為的三相,又「有」生、住、滅三「有為相」,那就犯了「無窮」的
過失:如甲法是有為,是由生、住、滅乙為他作表相的;乙法也是有為,就
又要生、住、滅丙為他作表相;丙法仍是有為,那就還要生、住、滅丁為他
作表相了,這樣推論下去,不是成了無窮嗎?假定說生、住、滅雖是有為法
,但不要另外的生、住、滅為他作相,那麼,這有為法上的三相,就不能說
他是「有為」了,他不再有生、住、滅三相,怎麼知道他是有為呢?這樣,
承認另有生、住、滅,就犯無窮過;不承認另有生、住、滅,又犯非有為過
。這究竟要怎樣才好?有部推論的結果,承認另有生、住、滅,但不承認有
無窮過。分別說系說三相是無為,大眾系說三相是有為,但自生、自滅,不
需要另有生滅為他作相。思想恰好是對立的:不是有為,就是無為,不是俱
時,就是前後,不建立緣起的假名論,怎能不犯過失呢?
壬二 別破三相
癸一 破生
子一 自他門破
丑一 破他生
寅一 立
生生之所生 生於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 還生於生生
能生有為法的生,是怎樣生起的?有說:由另一個生生的,這叫他生派
,或展轉生派,是犢子系與說一切有者的見解。有說:生是自生的,不需要
其他的生法生,這叫自生派,或不展轉生派,這是大眾系的見解。現在,先
破他生派。這一頌,是有部他們,為了避免上來的無窮過,而作展轉生的建
立。他們說:另有一法能生這生的,叫生生,如另有能得這得的,叫得得。
某一法的生起,有生能使他生起。這生,另有能生他的「生生」;這生生的
「生」起,能「生於」那個「本生」。本生,指能生某一法的。本生從生生
而生,這生生是不是也還要另一個生生,去生這生生?不要!由為本生生起
的時候,除了他自己以外,有能生其他一切法的力量,所以「本生」的「生
」起,「還」可以「生於生生」。這樣,本生是有為,是由生生所生的;生
生也是有為,是由本生所生的。所以主張生、住、滅外另有有為相,卻不犯
無窮的過失。有部、犢子系都這樣說。有部建立三相,說一切法現起時,有
七法共生;一是法、二本生、三本住、四本滅、五生生、六住住、七滅滅。
根本的生、住、滅,作用特別大;生,生起時,能使其餘的六法也都生起;
住,住時,能使其餘的六法也住;滅,滅時,也能使其餘的六法滅。但生生
只能生本生,住住專能住本住,滅滅唯能滅本滅。法,根本是被動的,不能
叫餘法生滅。假定說生、住、異、滅,那就一法起時,有九法共生了。法、
生、住、異、滅、生生、住住、異異、滅滅,是為九法。根本生又名大生,
生生又名小生,小生生大生,大生生小生,就是這個道理。正量部除了這些
法,還有其餘的法,所以說一共有十五法共生。西藏的無畏論說,本論的破
他生,是破正量部;但十二門論與青目釋,都是指一切有部的。總之,凡是
主張三世實有的,主張展轉生的,都為此中所破。
寅二 破
若謂是生生 能生於本生 生生從本生 何能生本生
若謂是本生 能生於生生 本生從彼生 何能生生生
若生生生時 能生於本生 生生尚未有 何能生本生
若本生生時 能生於生生 本生尚未有 何能生生生
假定說,生生是因,本生是果,這「生生」的因,「能生於本生」的果
。那麼,就不可說生生是從本生生的。為什麼呢?「生生」是「從本生」生
的;這所生的生生,又怎麼「能」夠轉過來「生」起「本生」?如說母生子
,又說子生母,這話講得通嗎?同樣的,假定說本生是因,生生是果,這「
本生」的因「能生於生生」的果。那麼,就不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