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理宝藏论+明性法师译-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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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一:所立法假立所立之目的
巳二:有法假立‘所立’之目的
午一:有法假立‘所立’实质目的
午二:断除…不假立‘所立’为相似‘宗’
午三:断诤…‘假立’、‘不假立’宗相似
辰三:能害实事
子二:值此决定差别义
癸二:随行随遮二者之观待实事…同、异品。
子一:破斥他宗
丑一:前期说法
丑二:破斥彼诸说法
寅一:同异二品作断语不应理
卯一:同异二品不能作断语
卯二:观察同异二品断决之理论坏灭
辰一:观察不应理
辰二:极成过
辰三:论证相违
辰四:非法称论师之旨义
寅二:成立实虚体二分法不应理
寅三:别相能依自体遮反而成立不应理
丑三:断…遮除之不应理
子二:立自宗
丑一:观待任何随行随遮
丑二:认定观待任何观待之实事
寅一:察验同异品
卯一:定义
卯二:认定同品之境
卯三:断诤
辰一:成立遍相之际当成立所立
辰二:断共不定因相违过
辰三:断真正之诤事异品过
寅二:认取因相之立破
寅三:详析遣余之立破
丑三:彼亦耽着外义后,设立实境
子三:断诤
丑一:断量理不应理
寅一:断除…观察同异二品不应理
寅二:断除观察‘因相’和‘所破斥’不应理
卯一:由四诤事破斥他宗之答辩
辰一:若因相具所破法而遮反,则空性成立‘遮无’
辰二:因相灭除所破事之际,若灭具所破法。则为前自
性之因相
辰三:空性成立遮无,若遮无之名言是同品,则为其自
遮反
辰四:具全因三式
卯二:自宗之答辩
辰一~辰三前三者之诤论
辰四:所作性为成立正因,具因三式故
丑二:断除与圣言量相违
癸三:设置彼诸观待事为合理
壬二:详析彼观待之因
癸一:真因
子一:定义
丑一:认识定义
寅一:破斥他宗
寅二:自宗
寅三:断诤
丑二:彼定义如何使用法
寅一:破斥他宗
寅二:诠说自宗
寅三:断诤
卯一:‘决定’无‘否定’,虽不决定亦是因
卯二:实义之法不应理
卯三:极成过
辰一:应成诸士夫所决定
辰二:由因不生缘取因相之过
辰三:‘境’‘有境’应成颠倒因果过
辰四:‘破斥因’为无常之过
辰五:定义相似过
子二:认定事相
丑一:破斥他宗
寅一:随行之成立决定遍满总相,随遮当成立决定遍满遮除诤
事
寅二:克除唯‘烟’摄属无火
寅三:不成立彼诸遍满则为极成过
丑二:自宗
丑三:断诤
子三:详析名相
丑一:如何分析法
寅一:实体方式分析
寅二:结合方式分析
寅三:断诤
丑二:分析名相决定自性
寅一:不可得因
卯一:定义
卯二:分类
辰一:体性不可得
辰二:相违可得
巳一:互不并存因
午一:破斥他宗之决定数目
午二:自宗
巳二:互绝相违因
午一:叙述相违法
午二:任何存在不观待余因,是决定彼之体性
卯三:决定能破因之相属法
辰一:破斥他宗
辰二:自宗
寅二:自性因
卯一:定义
卯二:分类
辰一:因相之实体
巳一:因相之分析
午一:无观待别相
午二:观待因相
未一:观待自法之差别
未二:观待他法相属
巳二:所立之分析
辰二:摄同分之范畴
卯三:断诤
寅三:果因
卯一:定义
卯二:分类
辰一:果因相之实事
辰二:摄属范围
卯三:断诤
丑三:破斥彼诸相属之邪见
寅一:因明学家前期说法
寅二:破斥彼说
癸二:相似因
子一:定义
丑一:不成因
寅一:定义
寅二:分类
卯一:义不成立
辰一:有法之体性不成立
巳一:有法体性非有不成立
巳二:虽有有法体性然于诤事不成立
辰二:因体性不成立
巳一:因非有不成立
巳二:虽有因相然与有法相属不成立
午一:因相非体性不成立
午二:因相虚体无相异不成立
未一:‘诤事’‘因相’二无相异
未二:‘所立法’‘因相’二无相异
辰三:观待彼诸一方因相不成立
巳一:因相观待有法一方不成立
巳二:观待因相一方有法不成立
卯二:觉识不成立
辰一:有法
巳一:不容决定而怀疑
巳二:虽存在容许决定然尚怀疑
辰二:因相
巳一:不许决定而怀疑
巳二:虽存在容许决定然尚怀疑
辰三:有法、因相之相属
巳一:不许决定而怀疑
巳二:虽存在容许决定然尚怀疑
卯三:观待立论者不成立
辰一:立论者自性不成立
辰二:敌辩者不成立
丑二:不定因
寅一:定义
寅二:名相之分类
卯一:共不共二分法
卯二:断诤…彼之原因
卯三:转成不定之‘喻’与‘诤事’之法
辰一:相异体性转成不定喻和诤事
辰二:同一体性亦转成摄入遣余法
巳一:转成名言成立与否
巳二:转成总别相
午一:过、未遍相
午二:等遍
寅三:不定因各个事相之义
卯一:不共不定之事相
辰一:定义
辰二:分类
巳一:彼因相虽无同异二品而未见
巳二:彼因相虽有同异二品而未见
巳三:彼因相虽同品有而未见
巳四:彼因相虽异品有而未见
卯二:共不定因
辰一:定义
辰二:分类
巳一:实不定因
午一:定义
午二:分类
未一:现见遍及同异二品
未二:现见遍及同品
未三:现见遍及异品
未四:现见遍及及同异二品之一方
巳二:有余不定因
午一:真实有余不定因
未一:定义
未二:分类
申一:彼因虽有异品不现见
申二:彼因虽无异品不相违
申三:彼因虽相违异品而不确定
午二:相违有余不定因
未一:定义
未二:分类
申一:彼因虽有同品不现见
申二:因相虽无同品不相违
申三:因相虽同品相违不确定
丑三:相违因
寅一:定义
寅二:分类
卯一:从实体方式分析
辰一:由相属力分析
巳一:行使二分法
巳二:果相违之断诤
午一:立诤
午二:答辩
未一:闻识若成立声无常之果
未二:闻识是常之结果不应理
未三:断除汝宗相似
未四:彼不变性不相似
辰二:观待结合方式
卯二:随欲诠之方法
辰一:破斥他宗
辰二:自宗主张
辰三:断诤
卯三:他宗承许之分析相违
癸三:决定彼诸因相
子一:决定灭除他因
子二:决定彼诸之能力
丑一:如何确定效力之法
丑二:断诤
寅一:断不成因
寅二:断除相违因
辛二:了解彼因相之所立
壬一:引述定义
癸一:观待否定之定义
癸二:观待肯定成立一所立
癸三:彼诸断诤
子一:断除未遍之诤
子二:断除过遍
子三:断除相似因
壬二:认取事相
癸一:破斥他宗
癸二:自宗所许
癸三:断诤
壬三:诠说遮除妨害量之宗
癸一:总之理论
子一:定义
子二:分摄
子三:断诤
丑一:定义之断诤
丑二:断除分摄
寅一:断除信许不摄属比量范畴
卯一:断除信许不摄入比量
卯二:断除信许不摄属共称比量
寅二:断除类似现量
癸二:各个自性
子一:叙述现量之遮遣
丑一:定义
丑二:断诤
子二:比量之遮遣
丑一:定义
丑二:断诤
子三:相信量之遮除
丑一:定义
丑二:分类
丑三:观察诸义
寅一:圣言量与自语之差别
卯一:测察前期因明学家之主张
卯二:诠述法称论师之旨趣
辰一:论式分析法
辰二:测察与圣言量相违差别
巳一:特殊圣言量含摄比量
巳二:一般圣言量类似自语
卯三:断诤
辰一:断除类似余圣言量
辰二:断除…作障非转成所立之过
寅二:若自语相违则誓立丧势
寅三:转成他义比量声之过
子四:遮除共称
丑一:定义
丑二:决定彼‘遮除共称’之自性
寅一:摄略叙述
寅二:叙述遮除共称分析
卯一:引述集量论之辞
卯二:抉择彼义